2011年12月中下旬,国家税务总局先后委托北京大学承办全国税务系统法学师资培训班和行政强制法培训班。
全国税务系统所属院校的50余名法学教师在北大进行为期一周的法治理念、税法和行政法等法律知识的培训。这些师资主要承担全国税务干部法制培训工作,责任重大。
来自全国省级国税、地税的70名法规处处长参加了行政强制法培训班。该培训班主要讲授行政强制法的理论与实践、行政强制法与税收征管法的关系等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于2012年1月1日生效,该培训班的举办有助于行政强制法在税收领域的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