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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预算法概述
Section One Introduction of Budget Law
徐孟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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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预算法;概述
【正文】

  一、预算的概念和分类

  

  预算是经法定程序批准的国家各级人民政府和实行预算管理的各部门、各单位一定期间的财政或财务收支计划。预算分国家预算和单位预算。单位预算是指实行预算管理的国家机关 、社会团体、事业单位的经费预算和企业的财务收支计划与计划有关的部分。国家预算是政府的基本财政收支计划。[1]它是国民经济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组织分配财政资金的重要工具,是国家宏观调控的主要经济手段。从形式上理解,国家预算是按一定标准将财政收入和支出分门别类地列入特定的表格,使人们清楚地了解政府的财政活动,所以它是国家活动在经济上的综合反映。从实质上理解,由于国家预算要经过国家最高权力机关的审批后生效,因而是国家的一项法律性文件,是国家权力和人民意志的体现。国家预算一般由中央预算和地方预算组成。我国国家预算组成体系是按照一级政权设立一级预算的原则建立的。

  国家预算制度是新兴资产阶级同封建贵族作斗争的产物。13-17世纪,新兴资产阶级逐渐发展起来,不仅成为社会财富的主要创造者,而且是封建政府财政收入的主要提供者。与此同时,封建贵族阶级日趋衰落,利用手中掌握的权力,滥收滥支,挥霍浪费,苟延残喘。为改变这种状况,新兴资产阶级提出,政府财政收支必须编列计划,并须经主要由资产阶级控制的议会批准。经过长期斗争,这一要求终于成为现实。英国于17世纪编制了第一个国家预算。1832年英国国会通过一项法律,规定财政大臣每年必须向国会提出全部“财政收支计划书”。这项法律使英国在世界法制史上首先确立了现代意义的国家预算制度。此后其他资本主义国家也竞相仿效,到了20世纪,绝大多数国家都建立了国家预算制度。例如,纽约市在1908年推出了美国历史上第一份现代预算。随后美国又颁布了《1921年预算和会计法》,确立了国家预算制度。[2]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而在1951年8月19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就颁布了《预算决算暂行条例》,决定实行现代预算制度,规定每年编制国家预算。

  最初的国家预算是一张十分简单的政府收支一览表。随着政府职能的不断扩展和活动的日趋复杂化,国家预算形式也逐步多样化。以形式或内容上的不同作为标准可将国家预算分为不同种类。

  以国家预算编制形式差别为依据,国家预算可分为单式预算和复式预算。单式预算,指国家财政收支汇编在一个统一的预算表格中。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我国一直采用单式预算制度。单式预算具有结构简单、可简明反映财政收支全貌、编制方便等特点。但它不能明确反映财政各项收支的性质、财政赤字的形成原因以及解决财政赤字的资金来源。因此,我国于1992年开始实行复式预算。复式预算,是将国家财政收支按其性质分别通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表格来反映的预算制度。

  以国家预算内容上的差别为依据,国家预算可分为增量预算和零基预算。增量预算,指新的财政年度的收支计划指标以上年度指标执行数为基础,并考虑本年度的实际情况之后调整确定的预算;零基预算,则指财政收支计划指标的确定,只以当时社会经济发展的实际为依据,不考虑以前的财政收支状况,但零基预算还未成为编制预算的一般方法,通常只用于具体收支项目上。世界各国的预算编制,无论是单式预算还是复式预算,主要都采用增量预算的方法。

  以预算的级次为标准,可分为中央政府预算(以下简称中央预算)与地方预算。国家预算由中央预算和地方预算组成。中央预算由中央各部门(含直属单位)的预算组成,中央预算包括地方向中央上交的收入数额和中央对地方返还或者给予补助的数额。各部门预算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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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1]陈共主编:《财政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247页。 
  [2]王绍光:《美国“进步时代”的启示》,载《中国财经报》2001年8月18日。 
  [3]参见本书第四章的相关部分。 
  [4]参见刘剑文主编:《财政税收法》(第3版),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第8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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