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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高校财税法教学改革研讨会会议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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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为迎接北京大学法学院百年院庆,推动全国高校财税法教学与研究的发展与繁荣、增加全国高校财税法教学人员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北京大学法学院、北京大学财经法研究中心将在北京大学召开“中国高校财税法教学改革研讨会”,本次会议由北京大学法学院主办、北京大学财经法研究中心协办,请您届时参加。

  

  一、时间

  报到时间:2004年4月16日(外地)4月17日(北京)

  会 期:2004年4月17日

  二、地点

  报到地点:北京大学正大国际中心(北京大学西门内,勺园7号楼)一楼大厅

  会 场:北京大学正大国际中心二楼会议室

  食宿地点:北京大学勺园5、8号楼

  三、主要议程

  4月17日上午:开幕式及大会发言

  4月17日下午:大会交流及闭幕式

  四、讨论主题

  1.我国财税法(包括国际税法)教学的历史与现状;

  2.国外以及港澳台财税法教学的历史与经验;

  3.国外财税法学历教育的现状与发展趋势;

  4.财税法教学与财税法实践的互动关系;

  5.财税法教学在财税法治建设中的地位与作用;

  6. 我国未来财税法教学改革的方向与对策;

  7. 财税法热点问题。

  五、相关费用

  会务费(含资料费):每人200元,于报到时缴纳。会议期间的餐饮费由组委会负责,往返路费和住宿费由代表自理。

  六、确认与联络

  1.确认:收到通知以后请来电或者通过电子邮件确认,以便我们为代表安排食宿问题。

  2.联系方式:

  电话确认:刘 琳(硕士研究生) 010-51604898

  邮箱确认:刘 琳(硕士研究生)sammy1953@sina.com

  或者 翟继光(博士研究生)zhaijiguang2008@sina.com

  准备提交论文的代表请在4月5日之前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到zhaijiguang2008@sina.com。过期将难以保证收录本次研讨会的论文集。

  

  

  北京大学法学院

  北京大学财经法研究中心

  2004年3月20日

  代表报到须知

  尊敬的各位代表:

  欢迎您参加首届中国高校财税法教学改革研讨会,本次会议将于2004年4月17日在北京大学正大国际中心举行。会议的住宿地点在“北京大学勺园宾馆”。现将报到有关的注意事项告知如下,烦请您认真阅读。

  1.会议报到地点和时间如下:

  (1)外地代表北京大学勺园宾馆(即北大勺园7号楼,北大正大国际中心,下同)报到处报到并安排住宿,时间:4月16日上午9:00到晚上23:00;4月17日上午8:00到9:00。北京的代表原则上不提供住宿。

  不在上述时间、地点内报到的,不予接待。

  (2)北京大学勺园宾馆位于北京大学校内西侧。出租车可以从西侧门(机动车门)进入,东行100米左右,再南行400米左右即是。与会代表可凭会议通知从北大任一校门(西门、南门、东门)步行进入。

  2.报到流程:

    (1)出示会议通知及有关身份证明。

  (2)核对、填写《代表登记表》。

  如果我们已经有您的相关信息,请您认真核对。如您的相关信息不详,请您补充完整。如您的相关信息已有变更,请您更正。

  如我们没有您的相关信息,请用楷体认真填写各项内容,字迹清楚、字体工整。

  我们将以《代表登记表》为依据与您联系会务上的有关事宜。如您认为不便公布的信息,请在备注中注明,否则您在本表中的登记是信息(除手机外),都将被录入《代表通讯录》中,并分发给参加会议的各位代表。

  (3)交纳会费200元(含资料费),同时领取会议资料与礼品。

  (4)在宾馆前厅总台办理住宿手续。

  自己解决住宿的代表和北京地区的代表,第(4)项可不办理。

  4月16日未能报到的外地代表,可在4月17日上午8:00到9:00到正大国际中心一楼大厅报到处报到,请自行到勺园宾馆办理住宿手续。

  3.4月16日的早餐由代表自行解决。16日晚餐至18日早餐由会务组统一安排。

   4.会务组设外地代表返程订票服务处,如需订票的代表请提前联系。订票联系人:刘琳(硕士研究生) 电话:010-51604898 手机:13693259903(一般情况请勿打手机)

  5.如对饮食有特别要求,请事先和会务组联系。外地代表请来电确认住宿时间。

  

  会务组代表事务联系人:

  

  吴金根(硕士研究生) 电话:010-51604554 手机:13611116496

  

  注:有关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也可以登录中国财税法网(www.cftl.cn)(www.cftl.net.cn)与中国税法网(www.cntl.cn)(www.taxlaw.net.cn)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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