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月四日有幸于北京大学法学院模拟法庭聆听了为期五天的荷兰莱顿大学Kees教授的国际税法课程。这个课程是教育部--北京大学“税法专业硕士研究生暑期精品课程”的一部分。短短几天的学习,我充分感受到中西税法教育体制的重要差别和相互融合。
中国的税法研究就世界范围来讲,起步较晚。受中国传统法律教育体制的影响,税法教学也偏重于理论更多一些。例如,在如何避免国际法律(或经济)双重征税方面,国内的教材或课堂讲授在学生明白基本理论内容后,对具体的实例或者计算即点到为止,要求学生主要掌握这一国际税收现象的原因、可能引起的后果、各国的具体对策等相关内容,那么真正到实际应用中若做到理论明晰,其他可能的变化也就万变不离其宗了。
而与之明显不同的是,Kees教授在讲述相关内容的时候,每一步都是以计算开始,又以计算结束,数据和图表的分析占据了很大篇幅。在上课过程中,开始还有些不习惯,逐渐把自己头脑中的相关理论知识与他的讲授结合起来,发现其中蕴涵的道理都是一样的,这种图表计算式的方法更直观,生动些。这种高计算操作能力的要求是与西方的实际需求相结合的:例如在荷兰,税法硕士毕业后是要求直接从事企业税务顾问或税务师工作的,可以直接为企业进行税收筹划(tax planning)。国情不同,侧重点相应的也有所不同。
我国的税法硕士讲求的是“税”与“法”的结合,培养的是复合型的实用人才。从某种程度上讲,税法硕士的设立弥补了我国人才知识层面的不足,在税收法制日益变得重要的今天,懂税不懂法或反之,都将是知识的缺憾。正如北京大学法学院刘剑文教授所说:我们要努力打造自己的税法硕士品牌!
同中国的发展不能离开世界一样,处于起步阶段的中国税法硕士也不能脱离开世界的大环境。海纳百川、有容乃大,如同北大的风格,税法硕士的发展也会随着时代的脚步不断前进,博采众长,这次的精品课程便是有利的推进。我们期待着税法硕士发展的明天,更加企盼中国税收法制建设再上一层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