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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上废除农业税是个重大标志
傅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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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据报载:2005年12月24日,关于废止农业税条例的决定草案提请开幕的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并能如期通过。这一直接关系9亿农民的切身利益的草案建议,将从法律上彻底废止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九十六次会议于1958年通过的农业税条例,自从2006年1月1日施行。2005春节,在湖北省监利县,有一个农民贴了两副春联,一个是“千年等一回,免征农业税”,另一个是“开天辟地头一回,农民种地不交税”.

  最近我到一些农村调查,广大农民对取消农业税表现出极大的感激之情。大悟县大悟村民说:历史上从来没有听说过和有过不向农民要皇粮的“皇帝”,现在我们遇到了。麻城市张家洲村年过70岁的村民张金书说:取消农业税,国家给补贴,这是开天辟地以来没有过的事。过去国家对老百姓政策再优惠,但皇粮国课是不能免的。现在党的政策好,国泰又民安,越干越有劲。

  从法律中废止农业税是一个值得大书特书的历史事件。中华民族的起源,在史书上有明确记载的历史,大约开始于公元前2200年左右的奴隶制国家夏代。农业税同国家相伴而生,起源于夏代,确立于春秋,统一于秦朝,完善于明清,取消于当代。至今有4200多年的历史。《左传》记载:公元前594年(鲁宣公15年)实行“初税亩”,规定对公田私田一律按亩缴税正式称为田赋。到2006年正式废除,整整是2600年。只有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第三次农村革命推动下,彻底取消农业税,建立覆盖城乡的公共财政制度,实现城乡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开创了中国农民无税的新时代。

   2005年12月11日我在中国经济学年会上宣读了一篇论文,就是《农业税的起源与历史演变》,我把农业税分成起源时期,(夏王朝的开始);确立时期(春秋时期),巩固完善时期(秦朝到清朝时期),混乱时期(民国时期),轻税和取消时期(1949年到2006年)。只有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取消农民各种负担,彻底改变两千多年来农民缴纳“皇粮国税”的历史。是开天辟地以来载入史册的大事,是8亿农民的天大的喜事,是举国上下的好事;从税收制度上结束了“头税轻二税重三税是个无底洞”的历史;铲除了农民负担产生的根源,开创了农民无税的时代;结束了农村基层组织长期以来为政府承担公共事务的历史;结束了农民为国家提供经济剩余产品和原始积累的历史;它彻底改变了“皇粮国课”天经地义根深蒂固的传统观念,实现了仁人志士“均田免粮”的梦想;是我们党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宗旨、以人为本,加快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体现;是坚持科学发展观、实现中国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推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重要举措;是开创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新时代的重要标志。体现了党中央解决三农问题的坚强决心,显示了雄厚的经济实力。

  回顾农业税的历史,有三点值得说明:

  一是巨大的历史贡献性。几千年中国财政税收的历史,实质就是农业税收的历史。中国的农民为中华民族的兴旺发达提供了经济上的物质基础,为历朝历代的王朝政权运转提供了经济保障,为民族的延续发展,经济、文化、科技和社会的发展,民族的融合和团结作了特殊贡献。可以说是农业税支撑整个民族,是农民托起了江山,是农民的血汗浇灌了中华民族的文明。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农民为中国的工业化现代化贡献了力量。建国之初,新政府为了迅速改变中国贫穷落后的面貌,选择了优先发展重工业的工业余经作为经济发展战略。根据一些发达国家的经验,工业化过程所需的资本积累往往通过工农业产品价格“剪刀差”等方式,从农业部门据估算,我国工农业产品价格“剪刀差”,其绝对数1952年为24亿元;1957年为127亿元,1978年为364亿元;相对数(“剪刀差”绝对数占农业新创价值的比重)1952年为17.9%。据统计,1955年~1985年,通过农村和城市的交换价差,国家把6000亿元~8000亿元资金从农业部门迅速和直接转移给工业部门,而且从总全局上保证国民收入分配,有利于积累的增加。由于实行这种制度,使我国农村百业萧条,民不聊生。农民终年劳累,收益极低,停滞于年均仅增加一元的低水平,农民把收入的大部分通过集体贡献给国家,支持工业建设。农村的贫困长期延缓,温饱往往也难于保证,基本上没有储藏可言。1957年农民人均年度纯收入为73.37元,1978年增加到133.57元,20年中仅增长60.2元。同时还有约2亿人不得温饱,处于半饥饿状态之中。(吴敬琏《当代中国经济改革》上海远东出版社1999年1月第1版)现在取消农业税,实施工业支持农业,城市反哺农村,是完全应当的。

  二是极大的灾难性。正是农业税制度,给农民、给战争、给国家社会带来了数不清的灾难。总结回顾农业税的历史,是一部农民的负担史,也是农民的一部血泪史。封建地主阶级运用国家政治权力和法律“强迫农民缴纳贡税,并强迫农民从事无偿的劳役,去养活一大群的国家官吏和主要地是为了镇压农民之用的军队。”(毛泽东《中国革命和中国共产党》)对广大农民和手工业者进行了超经济的财政剥削,造成了劳动人民的长期级端贫困,可以说整个国家机器是以农民的膏血来润滑转动的。在汗牛充栋的历史史料中,在文人和官吏的文集里,反映了无数官吏横征暴敛,苛政猛于虎的情形;农民因农业税收造成的深重苦难不绝于史。范成大有《催租行》诗,揭露了当地官吏借收税勒索农民的情景;白居易的文集有“有吏夜扣门,高声催纳粟”,“回观村闾里,十室八九贫”的诗句。在宋代文人朱熹《都官集》内有“财取于万民者,不留其有余”。岁入财赋,数倍唐室。到了民穷财尽的地步。他还说:“古者刻剥之法,本朝皆备。”“今夫取民之财可谓悉矣,一夫不耕,耕者在田,而获者在门;匹妇之蚕,织者在机,而征者在屋,天之所生,地之所产,苟可以衣且食者,皆为犯禁,何民不穷也。”宋代政治家司马光在元丰八年(公元1085年)九月的上书中对农民的苦难绘得极其深刻。他说:在所有的百姓中,唯有农民最苦,农夫春耕夏耘,雨身泥足,戴星而作,戴星而息,蚕妇养蚕收茧,搓麻纺钱,都是一缕一缕积起来,一寸一寸完成的。他们真是勤劳极了,而又经常遭受水、旱、霜、雹、蝗虫等灾害,即使侥幸有点收成,也被税收和债主交相争夺而去,因此“谷未离场,帛未下机,已非己有矣”。(《文庥乞省览农民封事札子》)由此他对民间疾苦深表同情,忧虑,主张减轻农民负担。在封建社会,个别同情农民疾苦的官员,甚至以自杀来抗议增加农民负担。东汉中平二年(185年)巨鹿太守马光直不忍向农民征收繁重的苛捐杂税,在赴任途中,上书直陈时弊后吞药自杀。清末时陕西民歌:“不用谄,不用算,宣统不过两年半;今年猪吃羊,明年种地不纳粮”。反映了农民对封建王朝的仇恨和对农业税取消的盼望。正是由于农业税制度的残酷性,中国历史上朝代的更迭和农民起义战争,都是由农民负担而引发的。

  三是取消的客观性。马克思主义的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认为,社会发展的最根本的物质动因是生产方式的变革,这种变革引起社会的一系列其他变革,使社会从一种形态过渡另一种形态。发展是硬道理,建国以来特别是20世纪70年代末期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和社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我国经济保持快速增长的发展势头。建国之初,全国工业总产值只有466亿元,人均国民收入为66。1元,在工农产值中,农业总产值比重为70%,工业总产值比重为30%。财政收入65。2亿元。2004年国内生产总值达到136515亿元,第一产业增加值为20744亿元,占15。2%;第二产业增加值为72387亿元,占53%;经济总量已位居世界第六位,制造业总量已居世界第四位,其中172类产品的产量跃居世界第一。近些年,我国高新技术产业更是迅速成长,其中电子信息产品的产量已居世界第二位。我国进出口总额还首破万亿大关,达到1.1万多亿美元,成为仅居美国、德国之后的世界第三大贸易国。财政收入2。63万亿元,增长21。4%;各项税收达25718亿元,(不包括关税和农业税)比上年增收5256亿元,增长25。7%。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422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936元,实际增长6。8%。是1997年以来增长最快的一年。三峡工程、西电东送工程、青藏铁路、南水北调等重大工程建设取得新进展,充分显示了我国的综合实力。这些为农业税取消奠定了雄厚的经济物质基础,也使农业税的取消成为历史发展的客观必然。

  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十一五”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个主要目标: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历史任务。按照全会公报的解释,“新农村”是指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这是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全景式描述。从法律上取消农业税,将为新农村经济建设提供了动力,为9亿农民增大了农村发展的力量,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书写伟大的篇章。

  

【作者简介】
    傅光明,湖北省财政厅。
【出处】《经济学消息报》2006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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