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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税务代理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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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税务代理;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
【正文】

  税务代理法律责任指税务代理法律关系主体因违反法律规定应依法承担的不利后果。从主体上说,包括委托方的法律责任和受托方的法律责任,而受托方的法律责任又包括注册税务师和税务师事务所的责任;而从责任形式说有三种,即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一、税务代理中的民事责任

  税务代理人违反委托合同或法律规定,从事税务代理活动给被代理人造成损害的,属于税务代理中的民事责任,委托人可以追究税务代理人的违约责任或侵权责任,要求注册税务师和税务师事务所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有关税务代理的法规对税务代理的民事责任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因此关于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归责原则、责任形式等要适用我国《民法通则》和《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委托人违反税务代理协议约定给代理人造成损失的要承担违约责任,同样代理人违反协议约定也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实践中,税务代理人违反税务代理协议的情形主要有:擅自转委托、无权代理、滥用代理权、与第三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等。至于承担违约责任的具体形式有:实际履行、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

  在国外税务代理人被认为是税法领域的专家,税务代理人的民事责任是一种专家责任。所谓专家责任,是指医师、律师、建筑师、公认会计师等专家因提供服务不当而发生损害委托人的情形,包括契约责任和侵权责任。“在契约责任上,成为债务人的专家由于违反契约上所课的义务,被追究债务不履行的责任,同样在侵权行为责任上,已成为加害人的专家违反社会生活上的义务为责任根据,此义务按照平均的专家水准予以认定,当不按照平均的专家那样做时,则肯定其侵害责任。”[1] 根据日本学者的看法,“在专家的责任中,存在违反专家所负的高度注意义务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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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1] [日]浦川道太郎:《德国的专家责任》,梁慧星译,载《民商法论从》第5卷,法律出版社1996年版,第537页 
  [2] [日]能见善久:《《论专家的民事责任——其理论架构的建议》,梁慧星译,载《民商法论从》第5卷,法律出版社1996年版,第50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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