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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税务代理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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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税务代理业务;税收筹划;收费
【正文】

  一、税务代理业务范围

   税务代理的业务指法律规定的税务代理人可以从事的税务代理事项。为保障税务代理行业的正常发展,世界各国一般都在法律上明确了税务代理业务的范围,国外税务代理业务范围十分广泛,不仅包括一般的纳税申报、办理退税、税务咨询等一般业务,而且充分利用税务代理人的专业素质进行较高层次的税收筹划等业务。我国由于税务代理业还不成熟,认识上有待深化,尤其税务代理业与相近的行业如注册会计师、律师、代理记账的普通会计业者的业务范围如何划分等问题。因此我国《注册税务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第20条采取了肯定式列举的方法对我国税务代理的业务范围作了规定。根据该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可以将下列涉税业务委托税务代理人办理:

  (一)税务登记、变更税务登记和注销税务登记;

  (二)普通发票领购手续;

  (三)纳税申报和扣缴税款报告;

  (四)缴纳税款和申请退税;

  (五)制作涉税文书;

  (六)审查纳税情况;

  (七)建帐建制,办理帐务;

  (八)税务行政复议;

  (九)税务咨询,受聘税务顾问;

  (十)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业务。

  根据现行有关法律的规定,注册税务师不能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行使税务机关的行政职能。同时,对税务机关规定必须由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自行办理的税务事宜,注册税务师不得代理。例如,《注册税务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明确规定,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领购事宜必须由纳税人自行办理,注册税务师不得代理。另外,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事宜,注册税务师不准代理。例如《注册税务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第26条、第30条都明确规定了注册税务师不得接受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事项的委托,并有义务对其行为加以制止及报告有关税务机关。

  根据委托人授权的范围大小,税务代理人可对其进行全面代理和单项代理。单项代理指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将自身某一项具体的涉税事宜委托税务代理人办理,而全面代理指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对多项涉税问题进行委托的代理。而根据委托人委托期限的长短,税务代理人可对其进行常年代理或临时代理。常年代理一般指委托代理期限在1年以上。临时代理是指委托代理期限在1年以内、一次性的代理。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可根据实际需要自行确定不同的税务代理方式。

  二、税收筹划业务简介

   我国关于税务代理业务的规定中并没有税收筹划业务,但它可列入税务咨询、税务顾问业务中。在我国是一项新兴起的业务,也是税务代理业务中技术要求最高、最体现税务代理智力性特点的业务,当然也是最受纳税人青睐的业务,因此是最有前途的一项业务,有必要对其单独介绍。

  在西方,税收筹划是纳税人的一项权利,纳税人在不违反法律规定的前提下有不交税或少交税的权利。而对于税收筹划我国学者和实务界有不同的看法,一般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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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1] 参见刘剑文:《国际所得税法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146-15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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