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财政法总论 税法总论 财税法制史 外国财税法 国际财税法 财税法学人 青年学者论坛
财税法研究机构 财政法治建设 税收法治建设 财税官员论坛 财税法学者访谈 财税法论坛 财税法精品课程
您的位置:首页 »  财税法实践 »  财税法论坛 »  四校财税法论坛 » 文章内容
第三届“四校财税法论坛”议程
财税法网

】【关闭】【点击:5834】
【价格】 0 元
【正文】

  主办:全国财税法学研究生联谊会

  北京大学研究生税法研究会、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财经法研究会

  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财税法研究会、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财税法研究会

  时间:2005年12月25日(星期天) 地点:北京大学法学院模拟法庭

  

  一、开幕式(9:00—9:20)

  

  主持人 翟继光 全国财税法学研究生联谊会主席

  

  1. 介绍参与论坛的嘉宾

  2. 北京大学财经法研究中心主任刘剑文教授致词

  3. 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会长刘隆亨教授致词

  4.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徐孟洲教授致词

  5. 中央财经大学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汤贡亮教授致词

  6.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施正文教授致词

  

  二、学术论坛(9:20—11:40)

  

  主持人 曹明星 全国财税法学研究生联谊会副主席兼秘书长

  发言规则:每人发言10分钟,不超过15分钟

  

  1. 《税法通则》中的税收法定原则

  发言人:翟继光(北京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

  自由发言与评议(5分钟)

  2. 现行税法对《税收基本法》缺失问题的解决

  发言人:徐阳光(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

  自由发言与评议(5分钟)

  3. 《税法通则》在税法体系中的地位

  发言人:孙伟伟(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硕士研究生)

  自由发言与评议(5分钟)

  第一阶段评议:

  蔺翠牌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

  朱大旗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

  施正文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

  郑 琳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4. 从税收法治化看《税法通则》制定的意义

  发言人:李亦中(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

  自由发言与评议(5分钟)

  5. 对《税法通则》几个理论问题的思考

  发言人:王相坤(北京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

  自由发言与评议(5分钟)

  

  6. 《税法通则》的基本原则

  发言人:叶姗(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

  自由发言与评议(5分钟)

  7. 提问与自由发言(每人不超过5分钟)

  总评议:

  徐孟洲(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

  柳本醒(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

  杨 萍(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

  梁俊娇(中央财经大学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教授)

  汤贡亮(中央财经大学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教授)

  

  三、闭幕式(11:40—12:00)

  

  北京大学法学院刘剑文教授致闭幕词

  

【版权声明】未经财税法网(http://www.cftl.cn)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违者必究
】【关闭
本栏其他文章
·第三届“四校财税法论坛”通知   (财税法网)[2005/12/22]
·刘剑文教授在“第二届北大人大财税法论坛”的总结发言   (财税法网)[2005/1/4]
·张守文教授在“第二届北大人大财税法论坛”的发言   (财税法网)[2005/1/2]
·徐孟洲教授在“第二届北大人大财税法论坛”的欢迎词   (财税法网)[2004/12/30]
·税收法定与自由裁量   (赵静)[2004/12/27]
    联系我们 - 网站介绍 - 活动通知 - 祝贺网站开通   
本网站由 北大英华科技有限公司(北大法宝) 提供技术支持
版权所有© 财税法网 Copyright © www.cftl.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