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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的位置:首页 »  财税法著作库 »  财政税收法 »  第十章 税收救济法律制度 » 文章内容
第一节 税收救济法律制度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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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税收;救济;法律制度;概述
【正文】

  引子:审判的两个基本目的——解决争执和查明真相。

  ——迈克尔·D·贝勒斯

  

  一、税收救济法的概念

  

  税收救济法是指为制止和纠正征税主体侵害纳税主体合法权益的行为,是纳税主体合法权益获得法律上救济所设计的一系列制度的总称。简言之,是有关税收救济的法律规定。所谓税收救济,就是指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对税务机关实施税务具体行为所造成的不利后果予以消除,从而使税务行政相对人受到侵害的合法权益或者救济的一种法律机制。

  税收救济具有如下特征:(1)税收救济的前提是税务争议的存在。所谓税收争议则是指征税行政主体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之间在税收征收和管理过程中,因特定的税务具体行政行为而引起的纠纷。(2)税收救济的主体是有关国家机关;(3)税收救济的客体是税务行政相对人认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税务具体行政行为;(4)税收救济的性质是一种法律补救机制。

  

  二、税收救济法的体系

  

  按照税收救济法的性质和存在范围的不同对税收救济法进行分类是税收救济法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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