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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税收征管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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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税收;征管;法律制度
【正文】

  税法主体违反税法义务,实施了违反税收征管制度的违法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纳税人的法律责任

  

  1.违反税务管理制度的行为及其法律责任。(1)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或者注销登记;未按照规定设置、保管账簿或者保管记账凭证和有关资料;未按照规定将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和会计核算软件报送税务机关备查;未按照规定将其全部银行账号向税务机关报告;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税控装置,或者损毁或者擅自改动税控装置等,只要具备上述任何一种行为,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2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2)纳税人不办理税务登记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经税务机关提请,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其营业执照。(3)纳税人未按照规定使用税务登记证件,或者转借、涂改、损毁、买卖、伪造税务登记证件的,处2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4)纳税人未按照规定办理税务登记证件验证或者换证手续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2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5)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2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2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2.偷税行为及其法律责任。偷税,是指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薄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应纳税款的行为。偷税是一种以逃避纳税义务的故意来实施的税收违法行为,是最常见、也是较为严重的税收违法行为,对偷税行为的打击历来是各国税收执法的重点。纳税人实施一般偷税行为,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逃税行为及其法律责任是。逃税又称逃避追缴欠税,是指纳税人欠缴应纳税款,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妨碍税务机关追缴欠缴税款的行为。逃税行为的成立必须具备下列要件:一是纳税人欠缴应纳税款;二是纳税人实施了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行为;三是妨碍了税务机关追缴纳税人欠缴的税款。纳税人实施一般逃税行为,由税务机关追缴欠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欠缴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骗税行为及其法律责任。骗税又称骗取出口退税,是指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的行为。纳税人实施骗税行为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骗取的退税款,并处骗取税款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另外,税务机关可以在规定期间内停止为其办理出口退税。

  5.抗税行为及其法律责任。抗税,是指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行为。抗税是一种公然对抗税务执法的违法行为,是对国家税法的粗暴践踏,应给予严厉打击。除由税务机关追缴其拒缴的税款、滞纳金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情节轻微、尚未构成犯罪的一般抗税行为,由税务机关追缴其拒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拒缴税款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6.欠税行为及其法律责任。欠税,是指纳税人在纳税期限届满后,仍未缴或少缴应纳税款的行为。纳税人在规定期限内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责令其限期缴纳。在限期内缴纳税款的,不给予处罚,但应加收滞纳金。逾期仍未缴纳的,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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