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24日,北京大学经济学院在北京召开公共财政改革与中国和谐发展国际研讨会,我应邀参加了会议。会议邀请了英国剑桥大学1996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詹姆斯.莫利斯到会作了《关于所得税率的最新观点》的演讲。
在他演讲之前,北京大学经济学院财政系主任林双林作了介绍:英国剑桥大学教授詹姆斯.米尔利斯和威廉.维克里一起因为“对在不对称信息下的激励理论做出的奠基性贡献”而获得了1996年诺贝尔经济学奖。他的开创性研究是在最优所得税和道德风险上,这些成果被学术界公认为是标准的不对称信息经济学。
詹姆斯.米尔利斯走到讲台上,他高高的个子,雪白的头发,红红的脸色,显得谦和可亲。2004年6月19日中国社会科学院在人民大会堂举办的民营经济国际研讨会,他到会作了《市场化能走多远》的演讲,演讲前我曾和他合影,这一次我提出同他合影,他都乐意地接受。
他说,所得税是税收体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世界上许多国家,所得税是国家收入的重要来源。中国和印度不是这种情况,大多数发展中国家所得税相对比较少。在销售方面,一般消费税、增值税属于对人们的收入收税,而所得税的重要特点就是并不一定与个人收入成比例征收,根据不同收入支付的数量也不一样。有趣的是作为边际税率与收入具有不同安排。而最优税率基于人们的观点,基于人们对福利的评价。
对什么样的收入的征税,总体上有两种完全不同的收入,一种也是经济学家称为的收入,立法机关作为劳动收入,劳动收入的预期是由于有了劳动产生的收入。应交税是因为工资收入不同,获得工资的个人情况千差万别,但很清楚的一点,造成的根源是预期和人们不平等的地位有关。另一种是资本收入,资本收入在分配方面的来源比工资更为不平等。产生就是现象就是人们在生命周期进行储蓄,年级大的比年轻的资本多一点,而造成的资本不平等现象,但不是不平等的依据。由于工资不平等,造成不同阶段,不同生命周期,不同财富的不平等。部分还由于运气造成的,如父母是谁,是不是留下大量遗产。在投资方面很多富人都是白手起家,巨大的财富并不是从劳动中获得的,而是投资经商者的技巧形成的。人们的消费选择不是用来征税,而是进行储蓄,存在银行内,让子女将来花,或是用来收利息,推迟消费。我假设大家都不想对财富收入进行收税,只对劳动收入而只对一些正常收入进行收税。那么最优税收是实际边际税率,低收入时很高。在英国,一些家庭获的福利大,税率向上减少,实际边际税率100%也出现。很多公共财政经济学家认为优化税率上世纪70年代的做法是,边际税率从低点开始,总收入最高时税率也最高。接下来,最高收入和税率往低方向,变成零。形成一个抛物线的状况。但是最近有一些著作反对这种结论,提出收入低时税率最高,而收入高时税率最低,或为零,这样政府的税收最大化。统计表明,政府尽可能都是从高收入人群中获得更多的税收。在高收入人群中收税,有各种困难因素。在罗马时代,也不可能达到100%比例的征收。
最近看到一个简单的模型,在个人收入最顶端时边际税率为零,会使税收最大化。会使他支付更多的收入,其他人交出更多的税收。但事实上做不到,不可能确定上限,也不可能对最高收入进行征收。可以设定,最高边际税率接近最高收入时可以为零,或高于零,推测这种分配的结果,收入分配调节的密度较高。而税收调节能够产生替代功能。不同的消费水平会有评性的劳动力提供,不同的劳动力价格上升会有各种劳动力提供。过去10年美国的劳动力供应比欧洲日本要多,我的设想高的替代是否有高的劳动力弹性,高税率会产生低劳动力供给的替代。政府可以设定税率而纳税人可以选择,在政府确定的刚性预算规模下的边际税率随着收入增加而增加。可以规定上限。高收入高税收下的劳动力是否有弹性,要看政府能够确定多大的税收规模。高收入高边际税率这个模型可以分析一些问题:高收入意味着高质量,高质量带来高收入,高收入带来高税收,这内面的激励机制的作用。对低收入者,政府要提供补贴,富人也要提供对贫困者的支持。但是在提供支持时要加强资金的管理,不能让资金转移到富人手里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