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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国家环境税的发展及对中国的启示
康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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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20世纪90年代以来,西方国家的环境税制发展非常迅速,这一趋势值得我们关注。本文在此介绍了西方环境税制的发展的进程和最新趋势,总结了它对中国的影响和启示。
【关键词】环境税
【正文】

  近年来,运用经济手段解决环境问题已受到世界各国的高度重视,而税收手段则是其中最重要的一种方式。自从“污染者负担”的原则在20世纪70年代开始被广泛接受,并成为环境保护的一项基本原则后,环境税作为该原则的一个体现同时在西方国家出现。这些国家希望通过环境税这种手段,对环境的各种用途定价,更准确的反映经济活动的真实成本,从而克服市场局限,改善市场功能。西方环境税的发展大致经过了这么几个阶段:(1)20世纪70年代到80年代初期。这个时期环境税主要体现为补偿成本的收费。其种类主要包括用户费、特定用途收费等,尚不属于典型的环境税,只能说是环境税的雏形。(2)20世纪80年代到90年代中期。这个时期环境税日益增多,如排污税,产品税,能源税,碳税,等纷纷出现,其功能则综合考虑了刺激和财政功能。(3)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至现在。这个时期是环境税迅速发展的时期,为了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各国纷纷推行绿色的财政、税收政策,许多国家还进行了综合的“绿色税制改革”。现在西方国家不仅普遍建立了环境税制,而且环境税在许多国家已经成为环境政策的主要手段。

  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许多西方国家所进行的环境税制改革尤其值得我们关注。这一改革总的来说有如下特点:

  1.将税收负担逐步地从对收入收税转移到对环境有害的行为收税。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西方国家环境税收制度改革精神的核心就是进行税收负担转移。根据改革的深浅又有两种模式:第一种模式是根据环境保护的要求重新改组税制结构,以挪威、芬兰、丹麦和瑞典等北欧国家为代表。这些国家改革的方向是通过进行税收整体结构的调整,将税收重点从收入征税逐渐转移到对环境有害的活动征税。例如,丹麦议会1993年通过的税制改革方案的基本精神就是在劳务和自然资源及污染之间进行税收重新分配,将税收重点逐步从工资收入向对环境有副作用的消费和生产转化。这次改革使收入税从1994年至1998年降低了8-10个百分点。与此同时,新的环境税数额则达到120亿丹麦克郎(DDK)。另一种模式是“零打碎敲”的方式,通过增加新税和调整现行税收的方式为环境保护提供刺激作用。以比利时、法国、卢森堡和瑞士等国为代表。与前述国家相比,这些国家应运环境税也逐渐增多,但是就综合的税制体制而言,仍然限于一个很小框架内,没有进行全面的税制改革。

  2.以能源税为主体,税种多样化。环境税的种类呈多样化趋势。丹麦是欧盟中最早进行环境税改革的国家之一,自从1993年议会通过生态税收改革以来,增加了对汽油、柴油、电、煤等的征收的税款,其环境和能源税已占该国税收总额的10%左右。在环境税及其相关税占据非常重要的地位。

  3.重视税率差别和税收减免的调节作用。为了提供正确的市场和价格信号,更好地引导人们的行为,完善国家的激励机制,西方国家的环境税非常重视税率差别和税收减免的调节作用。如荷兰的垃圾税是对产生和收集垃圾的业主征收。基于环境保护的目的对一些废弃物有不同的对待,如有机废弃物,在荷兰,有机废弃物被分开收集并用于堆肥,这是一种有利于环境的处置办法,因而这些废弃物不用交税;如石棉,为了保证移走石棉的成本尽可能地低,至2002年1月1日前对倾倒石棉都是适用零税率。

  4.推行税收中性政策。在大多数的西方国家,一般的税收水平已经很高,推行任何一种新的税种都可能遇到较多的来自于政治上和社会上的阻力。从目前的情况看,返还的方式通常有以下三种:第一,直接返还给纳税人。包括直接将税款退还纳税人治理污染或用于刺激其投资于环境保护领域,向纳税人提供信息和培训等;第二,返还于相关领域。如部分来自于废物税的税款返回到废物管理和处理领域。第三,减少其他税收。如收入税、劳动力税、资本税和消费税等。例如德国1999年开始的生态税改革伴随着“税收中性”政策同时推出,因为这些税收通过减少其他财政征收的方式被返还给工商界和个人。

  西方国家环境税实施多年,已在一些领域取得明显的效果,主要体现在:

  1.削减了污染物的排放和改善了环境质量。例如意大利自1998年征收塑料袋税(税款为塑料袋市场价格的200%)以来,意大利塑料袋的消费立即降低了20-30%,刺激效果明显。

  2.促进了技术上的革新并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竞争力。由于环境税的征收提高了部分岩石燃料、能源和水等资源,以及部分产品的价格,促使企业在技术、工艺和产品的生产过程等方面进行革新。如美国对破坏臭氧层的碳氟化物征税,刺激了企业开发了新的替代品出口到他国,占领了外国市场。

  3.增加了财政收入和环保基金。随着生态税制改革的深入,环境税在整个税收结构中的比例仍会继续上升。但是,由于环境税实施的时间不长,对其效果的全面评价还相当困难,首先是评价其影响的数字不容易收集,特别是有些影响需要经过较长时间才能显现。其次,难以将环境税的影响和其他措施,如更严格的标准、许可证制度、技术的进步等的影响区别开来。再次,一些环境税的影响需要与其带来的经济、社会影响综合考虑才能客观评价。

  西方国家环境税的发展给我国提供了很多启示:

  1.启示一:环境税在解决环境问题方面有巨大的作用,中国也应充分利用这一手段。税收这种调节手段与环境保护中传统的命令和控制手段相比,有如下优点:(1)可以为排污者提供更大的灵活性和更多的选择性。(2)由于污染者必须对排污支付税款,环境税可以对减少污染产生持续的刺激作用,从而鼓励人们不断革新技术,采用更有效的污染控制方法,降低控制污染的成本。(3)税收手段是一种自我规范的手段,一旦实施,市场的力量将会驱使污染控制目标的实现,不需要通过行政办法去给每一个污染者规定排放的限额,由此降低了管理.监督和强制执行成本。

  2.启示二:中国有必要建立自己的环境税收体系,防止境外污染的转移及履行自己的国际义务。随着中国的经济持续发展,中国的环境压力非常大,人们对环境质量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中国有必要强化自己的环境保护手段,控制境外污染转移,改善环境,保护人们的身体健康。中国是国际环境事务的积极参加者,和世界各国人民一道承担着保护人类生存环境的义务,中国不仅不应该成为污染的避难所,而且要和其他国家合作,使污染无处可逃。完善中国的环境税制也是中国对国际社会应尽的义务。

  3.启示三:认真研究西方国家的环境税,规避其高税率对中国的对外贸易和对外投资的不良影响。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中国和西方国家的环境税会有很大的差异,由此而产生的冲突和不良影响不可避免。中国加入WTO以后,成员国之间的贸易和商业纠纷主要在WTO提供的纠纷解决机制下处理。所以,我们必须认真研究WTO的相关规则及适用例外规定,一方面防止西方国家滥用这些规定实行贸易保护主义;另一方面,也要为中国的企业避免这些高环境税率的影响献计献策,对一些不可避免的影响做好充分的预计和准备。

  

【作者简介】
    康昕,北京大学法学院03法律硕士。
【参考资料】
    1.程信和、周林彬等主编:《当代经济法研究》,人民法院出版社。 
  2.曾国祥主编:《可持续发展与税收》,经济出版社。 
  3.杨金田、蔡察忠等主编:《环境税的新发展:中国与OCED比较》,中国环境出版社。 
  4刘剑文主编《税法学》,人民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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