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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谐是种幸福感
傅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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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和是中华传统文化的核心,和是中国人的普遍要求。实现社会和谐,建设美好社会,始终是人类孜孜以求的一个社会理想。和谐二字的内涵:一要吃,二要说。实现和谐,一半靠做,一半靠说.自然以和为美、生命以和为康.社会以和为贵.国家以和为纲。孔子讲礼之用、和为贵;家庭要家和万事兴,做生意要和气生财,从政要政通人和,干事业要和衷共济。

  和谐实质是一种幸福感。在经济学中。幸福被定义为效用.在心理学中,幸福被看成是主观福利.现代经济学的标准理论认为增加收入可以提升幸福.在许多发达国家,有意思的现象是国家富裕,收入增加,但人民的幸福感并未增加.美日英一些发达国家已经出现,中国也开始出现.

  中国改革开放28年来GDP以9.6%的速度增长.但出现经济社会发展与GDP增长不协调的趋势.人的幸福指数开始出现下降。现代经济基本框架假设人是自利的,效用是正增长,有一个边界.超过了边界,或者说人们的绝对收入大幅度上升,但与此同时.收入差距也在拉大.因而就没有幸福感。

  GDP只用于物质方面.不考虑非物质因素.也没有幸福感。因此科学发展不能一味追求经济增长.还要考虑非物质因素.这些非物质因素包括家庭生活质量、健康水平、基本人权、反失业与通货膨胀等。发展教育、卫生环境和其他方面.做到进均衡讲才是和谐社会。同时还要重视社会公平。减少贫富差距过大。

  和谐是种幸福感.那么,幸福与人的欲望和期望值的高低有较大的关系。近读清代诗人袁枚的<随园诗话>.他有这样一段话:才欲其大,志欲其小。才大,则任事有余.志小.则愿无不足。所欲不求大.得欢常有余.就是说人的才能要大.但欲望不能过大。欲望不大.得到了才有幸福感。如果欲望过大.期望值过高。即使得到了也不会有幸福感。他实际上回答了人的心理调适的问题,对于我们构建和谐社会也有指导。

  因此。构建和谐社会要多为人民群众营造幸福感,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规划要先行,工作要扎实,宣传要适度,要留有余地。特别是要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要当老实人说老实话,不能信口开河。不要提过高的指标,不说过头的话,不说办不到的事。不给人们过高的期望值.不吊高人们的胃口,而是言而有信。言之必行,行高于言,实大于言,增加人民群众的幸福感。

  

【作者简介】
    傅光明,湖北省财政厅纪检组副组长、监察室主任。
【出处】原载《经济学消息报》2007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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