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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前语】
    本文根据张智勇研究员在2009年10月26日北京大学第二届人文社会科学优秀研究机构表彰大会上的交流发言整理而成。北大财经法研究中心是被指定作大会经验交流的4个单位之一。该中心先后于2005年、2009年连续两次就被评为“北京大学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机构”,也是法学类唯一的优秀研究机构。
 
打造全国立体化研究平台,创建世界一流的财税法学科
——北京大学财经法研究中心的发展历程
张智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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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各位领导、各位老师:

  大家好!

  北京大学财经法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是2003年12月经北京大学批准成立的以财税法为主要研究内容的校级科研机构,由刘剑文教授担任主任。

  中心下设学术委员会、财税法理论研究室、预算法研究室、金融税法研究室、民营企业税法研究室、美加财税法研究室、欧盟财税法研究室、东亚财税法研究室、港台财税法研究室、国际税法研究室等机构。

  中心现有专职研究人员6人,兼职研究人员60余人。研究团队主要是由美国、德国、法国、俄罗斯、荷兰、奥地利、日本和中国等国家近20所著名大学,以及全国人大、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国务院法制办、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等机构的专家、学者所组成。其中,北京大学校内研究团队主要来自法律史、宪法、行政法、刑法、民商法、经济法、诉讼法、国际法和税收学等学科的教授。

  中心成立以来,本着“自强、拓新、务实、开放”的精神,致力于打造全国财税法学研究的立体化平台,扩大中国财税法学的国内、国际影响力,推进全国财税法学研究的现代化、国际化、信息化和市场化,担当国家财税法律与政策的智库。

  中心践行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国家发展战略中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展开研究,努力实现“国内保第一、世界创一流”的发展目标。在北京大学及法学院的关心与指导下,中心在科学研究、人才培养、学术交流、团队建设等方面均已取得可喜成绩。

  

  一、加强理论创新,引领全国财税法学科发展方向

  刘剑文教授率领的创新研究团队,始终坚持以开拓、创新为追求,在财税法学理论研究方面,提出了一系列在法学理论界、法律实务界有着较大影响力的创新性观点。至今,依托中心发展的北京大学财税法学科,已成为事实上的全国财税法学研究的重点基地,引领着全国财税法学科发展的方向与潮流。

  (一)财税法学理论创新与实践运用

  1.财税法学基础理论创新

  中心在财税法学科的建设和发展上,始终居于国内同行的领军地位。中心提出的创新性观点包括:(1)强调财税法学是立基于传统法学之上的现代法学,是一个综合学科,应打破部门法的界限、打破学科的界限,对于财税法进行多学科、多视角、多方法、多维度的立体化研究;强调财税法学的法学分析视角,注意规范分析、重视价值衡量。(2)在财税法基本理念方面,提出应秉持“利益协调”的理念,确保国家财政收入、保障纳税人权利和兼顾第三方利益。与此相关,开宗明义地将财税法定性为财产法,倡导和较系统论述有中国特色的“税收债务关系”理论,强调国家与纳税人之间是一种平等的法律关系。(3)从中国国情出发,强调财税法学的立场为“公共财政、民主政治、法治社会、宪政国家”;将财税法定位为中国的“为官之道”和“为民之法”;强调财政民主是中国民主政治建设的基石。(4)从世界法治发展史特别是近现代宪政、民主发展的历史脉络出发,提出财税法治将会成为中国构建法治社会的突破口;认为通过历史的维度,应该深刻领悟财税法与宪政、民主、法治之间的密切关系,不能局限于单一的部门法看待财税法。(5)在财税法国际发展方面,强调在WTO体制下中国税法的三大发展趋势:法治化、国际化和私法化;在国际税收权益分配方面,提出应坚持以“公平优先,兼顾效率”的原则。(6)在财税法学科发展规划方面,倡导注重基础理论研究,如强调加强财税法定主义研究,为国家即将进行的大规模财税立法活动提供理论上的支持,等等。

  2.财税法理论创新在实践中的应用

  刘剑文教授通过参与财税立法实践,将其创新理论应用到了立法、执法实践中。在其所承担中多项国家级课题以及全国人大、中央部委委托项目中,上述理念都得到了贯彻和体现。

  刘剑文教授在中国历史上的首次立法听证会——2005年9月全国人大常委会个人所得税法修订听证会上,作为听证陈述人中唯一法学教授,从人权保障的角度提出了意见,所提出的“1600元的费用减除标准、减除标准全国统一”的主张最终被《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所采纳。

  2006年10月31日,刘剑文教授给吴邦国委员长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作了“我国的税收法律制度”的法制专题讲座,这也是财税法第一次成为全国人大法制讲座的讲述内容。刘剑文教授的讲稿还分发给2007年3月份出席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的全国人大代表,作为审议企业所得税法的参考文献。

  2007年6月9日,中心举办了“二十一世纪中国财税法学科战略发展研讨会——多学科、多视角、多维度”。本次研讨会有北京大学法学院各相关专业师生近70人(其中教师40余人)参加。各学科的老师共同参与专题研讨和跨学科交流,这在北大法学院发展史上乃至中国法学教育史上都是第一次。

  (二)引领全国财税法学科发展方向与潮流

  闵书记、周校长多次强调,北京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应当引领中国人文社会科学的潮流,要大力加强学科的整合与交叉,着力培养新的学科生长点。这些精神和理念,既是中心多年来所遵从的思路,也是指引中心未来发展的重要思想。

  1.将财税法学定位为法学学科新的生长点

  中心自成立以来,就始终坚信:财税法学是一个新型的、交叉性的综合学科,是一门极富生命力的“朝阳学科”,是潜力无限的“学科生长点”。它外跨法学、经济学、管理学、政治学、社会学等学科;内涉宪法、行政法、民商法、经济法、刑法、诉讼法、环境法、国际法、立法学、法律史学等诸多法学领域的交叉与融合。中心也一直致力于将财税法学科建设成为北大法学院的优势学科、特色学科。

  2.在全国率先创设财税法学学科(法学二级学科)

  中心自成立以来,致力于推动财税法学学科建设,引领中国财税法学发展潮流。具体工作从三个方面展开:

  首先,在全国高等院校率先设立法律硕士财税法专业方向,自 2003 年以来,已有160余名财税法方向的法律硕士生毕业。

  其次,推动北大法学院在全国率先设立财税法学硕士点。2005年,中心提出设立北大法学一级重点国家学科下的财税法学二级学科,独立招收法学硕士。2007年,学校和教育部先后批准了这一申请。2009年,率先在全国高等院校法学硕士体系中招收财税法专业研究生。

  最后,在全国财税法学界率先倡导设置税法硕士专业(LL.M.in Taxation),以建立中国真正的法律硕士专业。2006年10月14日,中心在北京大学成功举办了“中国设置税法硕士专业专家论证会”。2009年,北京大学联合其他大学向国务院学位办申报税法硕士专业(LL.M.in Taxation)。

  3.中心主任通过兼任多个学会会长职务整合全国财税法研究资源

  2004年12月,刘剑文教授发起并成立了中国财税法学教育研究会,并担任会长至今,秘书处设在北京大学。该研究会由80余家著名的高校和研究机构共同发起成立,现有理事220余人,在全国法学界产生了较好的影响。

  2005年5月,刘剑文教授发起并担任国际性学术组织—世界税法协会(ITLA)主席。协会现有理事近100人,秘书处设在北京大学。

  2008年9月,中心主任刘剑文教授当选为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会长。该研究会现有理事190余人,秘书处设在北京大学。

  刘剑文教授同时兼任上述多个学会会长(主席)职务,不仅有效整合了中国财税法学的研究资源,有效地扩大了北大财税法学科在国内、国际的学术影响力。

  

  二、以科研项目为核心,关注国家发展战略中的财税法重大理论和实际问题

  中心以服务国家和社会为己任,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经过数年的探索与发展,形成以课题为核心的研究模式。中心人员积极参与国家的财税立法和法治建设,为决策部门提供立法和执法建议。

  (一)主持承担国家重要科研课题,为财税立法和决策献计出力

  自中心成立以来,以刘剑文教授为首的创新研究团队承担了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以及全国人大、国务院有关部委委托的30余项课题的研究工作,为国家财税立法和执法工作提供了诸多政策建议,得到了许多官方决策部门的认可,取得了重大社会效益。

  (二)积极参与国家财税立法和法治建设

  刘剑文教授2005年参与个人所得税法的立法听证会,提出的主张为立法机关所采纳;2006年为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做法制专题报告。

  近年来,更是积极参加了多项立法工作:(1)受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委托,起草了《加强财税立法,完善我国财税法律体系》研究报告,供十一届全国人人大常委会制定立法规划参考。(2)受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部门委托,主持税收基本法和财政转移支付法的起草工作,担任《企业国有资产法》起草小组顾问。(3)积极参与预算法修改和税收征管法修订工作。(4)受国务院法制办委托,完成财税行政法规清理项目。(5)针对《刑法修正案(七)》草案,向立法机关提交了《关于〈刑法〉修正案(七)草案中偷税罪条款的修改建议》。(6)针对燃油税费改革,向国务院提交了《关于〈成品油价税费改革方案(征求意见稿)〉的意见》。

  (三)发表和出版大量学术论著

  中心成立以来,刘剑文教授倡导创新研究团队积极回应财税法学理论与实践中的现实问题,在《中国法学》、《税务研究》等核心期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100余篇,多篇论文被《新华文摘》等刊物转载,获得良好的社会影响。与此同时,刘剑文教授率领的创新研究团队还推出了系列优秀财税法学著作和译著,并有多项研究成果获得国家有关部门的奖励。

  

  三、推进财税法学科国内国际发展战略,创立面向世界的全国性研究平台

  学科建设和发展需要高水平的理论平台作为支撑。中心主任刘剑文教授以战略眼光和超前意识不断地打造面向世界的全国性财税法学研究理论平台。

  (一)创办中国财税法网(www.cftl.cn)

  中国财税法网是全国首家学术性财税法专业网站,成为了中国财税法网上学术中心、网上教学中心和对外学术交流的窗口。其在学界和实务界产生了积极影响,到2009年9月30日止,网站访问点击数已达到720万人次。

  (二)主编《财税法论丛》

  《财税法论丛》由法律出版社出版,刘剑文教授担任主编。自2002年第1卷问世以来已经出版10卷。《财税法论丛》已成为我国财税法学界的重要学术刊物。

  (三)总主编《月旦财经法杂志》

  《月旦财经法杂志》由刘剑文教授创办并担任总主编,台湾元照出版公司发行。该杂志目前已经出版20期,实行两岸合作协力创办,简繁双体发行的独特、新型运作模式。

  (四)总主编《税法学研究文库》

  《税法学研究文库》由刘剑文教授任总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计划每年出版3-5本,目前已出版27本。《税法学研究文库》展示了当代中国税法学研究的最新成果,激励了具有创新精神的年轻学者脱颖而出,推进了税法研究职业团队的形成。

  (五)总主编《财税法学研究文丛》

  《财税法学研究文丛》由刘剑文教授任总主编,法律出版社出版。本文库是集中展示当代中国财税法学研究最新成果的又一重要平台。

  (六)推出立体化财税法教材体系

  刘剑文教授主编了系列财税法教材,包括国家级“十五规划”教材、“十一五规划”教材和法学系列教材,建立了可供财税法本科、研究生教育使用的教材体系,在全国法学教

  材建设中取得了规模效应,获得了良好的学术声誉。

  

  四、重视教育实践,构建一体化的财税法教育基地

  财税法教育的含义极其丰富。在关注高校财税法教育改革的同时,也应关注全社会的财税法教育问题。对立法、执法、司法人员的教育,对纳税人的教育,对律师、会计师、税务总裁等执业人员的教育,都是财税法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倡导“硕博一体化”的人才培养模式

  中心注重对财税法学教育体系的研究,提出应构建税法专业硕士(LL.M.in Taxation)、法学硕士、法学博士和法学博士后一体化的人才培养模式,以及法官、检察官、财税官员、律师、会计师、税务师、税务总裁等实务人才培养模式。以中心为依托, 北大法学院目前已培养了20多名财税法学硕士、20多名财税法学博士、1名财税法学博士后,以及160余名法律硕士。

  (二)举办全国“青年骨干教师培训班” 和“研究生暑期精品课程班”

  为了培养财税法学界的后备军,中心在2004年7月,受教育部高等教育司的委托,举办了“中国高校财税法骨干教师培训班(45人)”,为中国财税法学的发展培养了大批中青年学术骨干。2005年7月—2009年7月,中心先后承担了四期“教育部全国财税法研究生暑期精品课程班”项目,共有来自全国30余所大学的近400名研究生参加,其中还有来台湾地区、香港地区和德国、法国的研究生,在财税法学界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和好评。

  (三)举办中国高校财税法教育改革研讨会

  财税法教学改革是推进现代法学发展的突破口。自2004年以来,中心先后主办了三届“中国高校财税法教育改革研讨会”,来自全国人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官员,以及全国各地的学者与会,有力地推动了中国财税法学教育改革的进程。

  

  五、密切海峡两岸联系,推动两岸财税法学人交流合作

  推进海峡两岸统一,是党和政府长久以来的方针政策,财税制度的统一是其中重要环节。中心自成立以来,一直致力于推动两岸财税法学界的交流与合作,两岸财税法学者间已建立了定期、稳定的交流机制。

  (一)与台湾地区著名大学互派学者交流访问

  台湾大学的葛克昌教授、黄茂荣教授、蔡茂寅教授等台湾地区著名的财税法学家都到北大作过学术交流。刘剑文教授多次率团赴台湾作访问交流。台湾大学数位博士、硕士研究生都曾到中心进行短期交流访问;中心亦派出多名博士研究生赴台湾大学进行短期访学。

  (二)推出系列台湾学者优秀财税法学著作

  刘剑文教授总主编的“税法学文库”出版了台湾大学葛克昌教授、黄茂荣教授等学者的近10部财税法论著,对强化两岸学术交流起到了重要作用。

  (三)与元照出版社合作推出《月旦财经法杂志》

  自2005年至今,已推出《月旦财经法杂志》20期,发表了海峡两岸财税法学者的大量优秀论文。

  (四)与台湾元照数据库和植根法律数据库开展合作

  中心众多著作被对方网络数据库收录,元照和植根数据库亦被引进过来为中心研究所用。

  (五)举办十届海峡两岸财税法学术研讨会

  研讨会的主题都极具理论价值与现实意义,海峡两岸的参会学者代表了两地财税法学界的最高水平。

  

  六、着力高层次的国际学术交流,创新中外财税法学者合作机制

  (一)搭建世界一流的国际学术交流平台

  1. 刘剑文教授担任世界税法协会(ITLA)主席

  2005年5月,刘剑文教授与日本的北野弘久教授和福家俊朗教授,法国的Banggui Jin教授,荷兰的Alfred G.M. Groenen教授,比利时的Valerie Hsu博士等发起创立了“世界税法协会(International Tax Law Research Association,简称ITLA)”。协会在荷兰鹿特丹商会正式注册,秘书处设在北京大学。近20个国家的近100名顶尖财税法学者为该协会的理事。该协会也是第一个由中国学者发起创立并担任主席的法学类国际学术组织。

  2.刘剑文教授担任日中租税法协会中方主席

  2007年3月,刘剑文教授参加了在日本东京大学举行的“日中租税法研究会”成立大会暨首届学术研讨会。刘剑文教授担任“日中租税法研究会”中方主席,东京大学教授金子宏担任“日中租税法研究会”日方主席,日方委员包括日本大学教授北野宏久,一桥大学教授水野中恒,立命馆大学教授三木一义,中央大学教授玉国文敏等顶尖税法学者;早稻田大学、神户大学、横滨国立大学、名古屋大学,以及日本国税厅的专家、学者等也出席了研讨会。

  (二)积极加强与国外财税法学界的合作

  中心成立以来,一直注重加强和国外财税法学界的交流合作。近年来,中心还与美国、德国、法国、荷兰、奥地利、日本、韩国、加拿大、哥伦比亚,共同开展学术研究、学术交流和人才培养活动。

  1. 与美国财税法学界的合作不断强化

  中心与纽约大学、密歇根大学等美国名校建立了合作交流关系,建立了人员互访、学术交流、资源共享等机制,并商定每年在两国轮流举办学术研讨会。2005—2009年间,中心与纽约大学、密歇根大学合作,先后举办了五届中美税法高级论坛。

  2.与德国财税法学界的合作不断扩展

   2006年8月,中心与德国奥斯纳布吕克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达成初步合作意向,共同举办“中德税法高级论坛”。2009年1月12日,首届“中德税法高级论坛”在北京大学举办。2009年10月,刘剑文教授率团访德,在马普知识产权法、竞争法与税法研究所举办了第二届“中德税法高级论坛”。第三届论坛将于今年11月份由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承办。

  3.与荷兰财税法学界的合作不断加强

  2005-2009年,荷兰莱顿大学国际税法中心主任Kees van Raad教授积极参与中心组织的大型学术活动,包括两次研讨会和4期教育部暑期研究生精品课程班。2007年11月,刘剑文教授访问荷兰,与Kees van Raad教授就中荷税法学界的交流与合作问题深入交流,达成了广泛共识。

  4.与奥地利财税法学界合作不断拓宽

  2006年11月,中心举办了第一届中奥税法高级论坛。2007年7月,中心与奥地利维也纳经济大学奥地利税法与国际税法中心签订了合作协议,同年10月,中奥双方联合向奥地利政府申请国际合作项目成功。2008年12月,3名中心成员访问了奥地利维也纳经济大学。2009 年3月,中奥双方在北京成功举办了“中欧税收协定研究”学术研讨会。

  5.与日本财税法学界的合作不断深化

  2005年9月,应北野弘久教授邀请,刘剑文教授访问日本大学法学院。2006年7月,刘剑文教授和日本东京大学名誉教授金子宏教授就中日两国财税法学界的交流与合作充分交换意见。2007年3月,东京大学举办了“第二届日中税法高级论坛”,并成立“日中租税法研究会”,至此,中日两国的财税法学术交流机制正式建立。

  2006年8月17日—29日,中心主任刘剑文教授还随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中国科协的领导和专家学者所组成的考察团赴德国、丹麦、匈牙利和奥地利等四国进行学术考察。

  目前,中心与法国巴黎二大、韩国首尔大学正在商谈学术合作交流事宜。

  (三)邀请国外著名学者在“北大财税法论坛”上讲演

   中心自成立以来,策划组织了“北大财税法论坛”,至2009年7月底举办了79期讲座。曾任美国总统奥巴马竞选高级税务顾问的美国密歇根大学Reuven S. Avi-Yonah教授,欧洲税法教授协会主席、荷兰莱顿大学Kees van Raad教授,欧洲税法教授协会学术委员会主席、奥地利维也纳经济大学Michael Lang教授,曾任日本租税法学会会长、日本东京大学金子宏教授,日本租税理论学会理事长、日本大学北野弘久教授等数十位国际一流学者都曾在北大财税法论坛上讲演。

  

  各位领导、各位老师:

  我们对学科建设和发展的体会可以简要概括为“四要”:即,要有战略眼光和超前意识;要搭建特色鲜明的研究平台;要有创新欲望与竞争韧性;要形成多元、利益共享的合作团队。

  在学校各级领导的指导与关怀下,在北京大学建设世界一流大学的大背景下,我们有决心、有信心、有能力将中心建设成为我国财税法律和政策的重要智库,建设成财税法学研究的全国性重点基地!为北京大学的发展贡献我们的一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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