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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前语】
    税法是通过设定相关主体的权利义务来规制征纳双方的税收活动的,但如果法定的征纳义务得不到履行,不仅国家税收无法保证,纳税人的权利也不能实现,公平有序的税收秩序就很难建立。为了保证税法的有效实施,规范和监督税收征纳活动,制裁税收违法行为,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税收法律责任就成为税法上的一项重要制度和必备要素,这是法学作为一种责任之学、特别是税法的强行法性质所使然。从理论上说,法律责任是税收实体法和税收程序法共同的一项要素,即无论是税收实体违法行为还是税收程序违法行为,都应当承担法律责任。但在狭义上,税收实体法的要素被界定为税收债务的成立要件,同时,实体税法的实施和实体税收债务的履行要通过税收征纳程序活动来实现,因此,税收程序法上的法律责任要素不仅包括违反税收程序法的法律责任,而且包括违反税收实体法的法律责任,即法律责任要素在税法上统一于税收程序法要素中,这是税法方法论的要求。另外,税收法律责任还可区分为税收行政法律责任和税收刑事法律责任。[1] 但在税收征纳程序中,多是追究有关主体的行政责任,特别是我国追究刑事责任不适用行政程序,这使得狭义上的税收法律责任要素中常常不包括税收刑事责任。不过需要强调指出的是,税收法律责任不仅指纳税主体的法律责任,征税主体因违反税法时同样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特别是在税收程序法律责任中,征税主体还成为承担程序违法责任的主要对象。在追究税法主体的法律责任时,必须明确其违法行为,只有税法主体实施了税收违法行为并予以正确认定时,才能运用法定的处罚形式,使其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九章 税收法律责任(一)
施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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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税收违法行为;构成要件
【正文】

  一、税收违法行为

  

  (一)税收违法行为的含义和构成要件

  税收违法行为是税收法律关系主体违反税收法律规范、侵害了为税法保护的税收关系并应承担某种的法律后果的行为。因此,税收违法行为包括下列含义和特征:一是税收违法行为的主体是税收法律关系的主体。它不仅包括征税主体和纳税主体,还包括其他主体,如征税委托主体、征税协助主体、税务代理人等,即他们都具有税法主体的“身份”特征。二是税收违法行为必须是某种违反税收法律规范、侵害了为税法保护的税收关系的行为。即当事人必须实施了某种作为或不作为的行为,这种行为违反的法律规范是税法,这种行为侵害了为税法所保护的税收关系(是一种破坏税收秩序的危害社会的行为)。三是税收违法行为的法律后果是承担税收法律责任。实施税收违法行为必须要承担某种不利的法律后果,如追究违法主体的行政责任或刑事责任。四是税收违法行为包括税收行政违法行为(狭义上)和税收犯罪行为(广义上),即狭义上的税收违法行为是尚未构成犯罪的一般税收违法行为。

  认定某一行为是否为税收违法行为,关键看其是否具备税收违法行为的构成要件。按照处罚法定主义的要求,税收违法行为的构成要件与法律后果应由法律具体规定。但在理论上,大多数学者主张狭义上的税收违法行为应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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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1]税法作为公法,其主体在进行公法意义上的活动时承担的法律责任多为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民事责任较少适用,即使是产生损害时的赔偿责任,也是公法上的国家赔偿责任。 
  [2]罗豪才主编:《行政法学》(修订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298页。 
  [3]陈清秀著:《税法总论》,台湾三民书局1997年版,第547页。 
  [4]例如下列情况,可推定出有故意逃漏税的故意:保持两套账薄;制作不实的账薄;制作不实的发票或文件;改变凭证、账薄或会计记录;隐匿资产或掩饰所得来源;回避制作交易记录等。鉴于税收是一种无具体对待给付关系的给付义务,在认定过失时,应以涉案行为人的个别注意能力为准,而不应以有偿给付情形的善良管理人的注意力为准。日本学者北野弘久也主张偷税罪中的故意是指概括性故意,并以个别性认识为标准。同时他还指出了“税法性事实”的两阶段法律评价的问题,即首先要分析纳税人实施的行为是否属于民法上的行为,在确定为民事法律行为之后,还须分辨该行为是否属于税法上的构成要件事实。如果仅是对“税法性事实”认识不足的“事实的错误”而不是“法律的错误”,则不存在偷漏税的故意。而在无过失的认定标准上,日本及美国立法援用的“正当理由”或“合理理由”值得参考。美国国内收入法第6662(d)条第二项(B)(ii)规定,任何项目如果影响该项目的税务处理的相关事宜,已经充分的揭露开示于税捐申报书或其所附具于税捐申报的说明书中,而且纳税人对于该项目的税务处理,具有合理的基础,则该部分所生短漏报金额应自短漏报金额中扣除。亦即就已经揭示说明的部分,不构成短漏报税捐的违章行为。参见陈清秀著:《税法总论》,台湾三民书局1997年版,第548-551页;[日]北野弘久著,陈刚等译:《税法学原论》(第四版),中国检察出版社2001年版,第339-340页。另外,德国根据行为人的主观过错状况,将偷漏税违法行为分为逃漏税罪与重大过失短漏税两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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