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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届中国财税法前沿问题高端论坛邀请函
——财税法学科发展与理论创新
北大财经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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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 0 元
【正文】

  尊敬的先生(女士):

  

  2012年,中国财税法学会研究会的改制更名,是中国财税法学学科大发展、大进步的战略契机。为了推动中国财税法学整体研究上规格、上水平,拓展和优化中国财税法学的研究视野和研究方法,以创新和提升中国财税法学理论的学术价值,进一步扩大财税法学科的学术影响力、社会影响力和国际影响力,实现财税法学科发展的“第二次飞跃”。为此,北京大学财经法研究中心拟在2012年12月1日举办以“财税法学科发展与理论创新”为主题的全国财税法学理论学术研讨会。鉴于您在本领域的学术成就和影响力,诚邀您拨冗参加本次会议。现将有关事宜预备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题:财税法学科发展与理论创新

  1.近20年财税法学学科发展的成就、问题与对策;

  2.财税法学科建设的域外经验与启示;

  3.财税法学学科性质的反思与重构;

  4.财税法学学科体系构建与变迁;

  5.财税法学理论创新与研究方法;

  6.财政法学的理论勃兴与课题热点;

  7.财税法学说的发展与提炼;

  8.财税法学研究视域的拓展。

  

  二、会议规模、时间与地点

  1.会议规模:60人。

  2.会议时间:2012年12月1日。会期1天。

  3.会议地点:北京大学凯原楼303室(北京大学海淀区颐和园路5号)

  

  三、费用

  本次会议不收取会务费、资料费。与会者的交通费、住宿费自理。

  

  四、论文提交和出版

  1.论文应围绕会议主题,且未公开发表。

  2.论文符合学术规范,且应包括中文摘要和关键词,具体格式见附件。

  3.论文提交截止日:2012年11月20日。

  4.论文提交方式:将论文的Word(*.doc)格式电子版发至邮箱:simon.wang@pku.edu.cn。

  5.会议结束,论文结集出版或者刊发在《财税法论丛》和《月旦财经法杂志》上。

    

  

  五、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王桦宇电话:18810520643电子邮箱:simon.wang@pku.edu.cn

  侯卓电话:13811402521电子邮箱:whhsyhz@163.com

  

  请随时关注中国财税法网(www.ctfl.cn)的有关信息。

    

  

  北京大学财经法研究中心

  2012年10月16日

  

  

  

  附件:

  第三届中国财税法前沿问题高端论坛:“财税法学科发展与理论创新”论文格式要求

  

    1.标题名称。请用宋体4号字加粗格式,并居中。

    2.作者名称。请用楷体5号字格式,居中,并用上标星号(*)作为介绍作者注释的标志。

    3.中文摘要与关键词。在标题、作者与正文之间应当有摘要与关键词,摘要字数为500字以下,关键词数量为3-5个。(不需要英文摘要和关键词)

    4.正文。正文请用宋体5号字,各级标题请加粗。

    5.注释。注释请用宋体小5号字。作者信息可以包括性别(男士免)、民族(汉族免)、最高学位(硕士及以下可以不写)、工作单位与职称、担任导师情况(硕士生导师、博士生导师)等。

    正文注释一律采用当页脚注形式,每页采用“自动编号”以及“每页重新编号”的方式。脚注数字采用①②③④的形式。

    注释体例如下:

    (1)著作类:

    刘隆亨:《中国税法概论》(第3版),北京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第2-3页。

    刘剑文主编:《税法学》(第2版),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1页。

    [美]理查德•A.波斯纳:《法律的经济分析》(下),蒋兆康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625页。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200页。

    (2)论文类:

    刘剑文:“西方税法原则及其对我国的借鉴作用”,载《法学评论》1996年第3期。

    刘剑文:“中国税收立法研究”,载徐杰主编:《经济法论丛》(第1卷),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

    (3)引用资料非来自原始出处者,请首先标注原始出处,再标注转引出处,例:InternationalEncyclopediaoftheSocialSciences,TheMacmillanPublishingCompany&TheFreePress,1967,Vol.8,p.333.转引自刘剑文:《走向财税法治——信念与追求》,法律出版社2009年版,第17页。

    (4)引用外文著作、期刊,请按国际通用标准注释。

    另:文后请附作者的手机和电子邮箱,以便与作者及时取得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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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执

    姓名性别民族

    工作单位职务/职称

    通讯地址及邮编

    电子邮箱 手机

  论文题目

  是否参加会议

  备注:

    注:请在2012年11月20日前将回执发到会议联系人电子邮箱,并在主题中注明回执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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