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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国家外债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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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国家;外债;法律制度
【正文】

  一、国家外债的概念与发行原则

  

  对国家外债有不同的理解。我们认为,国家外债就是政府外债,是一国政府或政府授权的部门、单位在国外举借并承担具有契约性偿还义务的全部债务,一般由政府借款和在国外发行外币债券两部分组成。我国政府对外借债又分为统借统还外债和统借自还外债。统借统还外债,是指由国家财政、政府部门以及政府指定的金融机构统一借入,用于国家计划内重点项目建设,最终由国家财政负责对外还款的债务。统借自还外债,是指由政府部门或政府指定的金融机构对外借入,根据重点建设规划转贷给用款单位使用的,到期后由用款单位负责偿付本息的债务。

  我国向国外举债,主要有三种途径:(1)根据与国外政府间的协议取得的政府贷款,(2)国际金融组织的贷款,(3)在国外发行债券。

  发行国家外债应遵循以下原则

  1.国家主权原则。发行国家外债,要以国家根本利益为重,在平等的国家主权地位上自主进行,严禁有损国家主权借入外债。在举借国家外债时,要争取最有利的条件,借入外债的形式要灵活多样,相互补充,灵活调剂;争取尽可能长的借款期限和尽可能低的利息及费用,尽量增加政府外债和国际金融组织的贷款,减少商业贷款;减少外汇风险。

  2.经济效益原则。国家外债管理包括外债的举借、使用和偿还。举借是为了使用,只有充分利用所借入的外债,形成良好的生产能力,取得利润和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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