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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税务管理面临的挑战
范坚、李丽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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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对我们大多数人来说,电子商务还只是一个陌生的名词,然而,它确是正在全球范围内迅速扩展的一种新现象,或许有一天,电子商务会替代传统的交易形式,足不出户地购物将成为人们日常消费的主要方式。因此,了解并积极利用它是未来商家乃至每个公民的必修课,也是税务部门必须面对的挑战。

  电子商务:小荷露出尖尖角

  电子商务(electronic commerce ,简称EC)是指无纸化的商务活动。其特点是,从谈判到签约、付款、交货都可在计算机屏幕上进行。任何人、任何企业只要拥有一台电脑、一条电话线就可以同世界上任何供应商和消费者直接联系,拍板成交。电子商务提供了一种有别于传统方式的交易形式,有可能改变人们的社会生产和生活方式:

  ———电子商务有广阔的应用领域:计算机软件销售、下载、提供电子通讯、咨询服务、中介服务、赌博服务、书刊音像制品的销售、文件保存、图书馆和其他信息服务、金融保险服务、不动产销售、线内信息服务、商场零售、股票交易,等等。企业可以利用互联网宣传自己的形象,提供各种各样的服务,个人可以在互联网上购物、投资、甚至开办自己的公司。

  ———电子商务可以扩大交易领域,拓展组织边界,使大公司变小,小公司变大,全球公司变为本土公司,本土公司变为全球公司,增加国际贸易的机会,使原来只能在国内进行的贸易有可能融入国际贸易的潮流,降低国际贸易的资本成本。

  ———电子商务可以降低交易成本。企业或个人在互联网上面对的消费者或供应商范围广、数量大,打破了时空限制,因此,其广告成本低,获得信息的费用也小,同时,交易活动依靠电子信息系统完成,节约人力、物力及时间,降低了交易成本。在我国,电子商务刚刚兴起,真正应用的企业和个人也有限,但其发展势头强劲,到1997年10月底,接入互联网的计算机达25万台,联网用户人数达60万。仅上海热线上网访问人次已突破300万,数据已超过100个。电子商务发展前景令人鼓舞。

  税务管理:未雨绸缪话

  挑战电子商务对税务的影响可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有人认为,电子商务将导致税收的大量流失,因为其交易是无形的,交易的过程将不留下任何痕迹可供审计,因此更难控制;也有人认为,电子商务将极大地扩大税基,税收相对容易。褒也罢,贬也罢,有一点是肯定的,电子商务对税务而言,可以说是一把“双刃剑”,既对税务部门提出挑战,又带来新的机会。一方面它的产生和发展会增加贸易和应税所得,另一方面它对税收及其管理的实际原则又会产生不利影响:首先,电子商务对税收的影响涉及到管辖权问题。当今世界各国对税收的管理均实行居民管辖权与收入来源地管辖权原则,对居民来自全球的所得课税,对非居民来自本国的收入课税。在电子商务中,交易主体既可以是国内的,也可以跨越国境。以中国为例,有国内贸易,通过互联网销售给国内的消费者;也有国际贸易,通过互联网销售给另一个与中国有双边税收协定的国家的居民;还会产生三国之间的贸易,如中国人通过另一个国家的计算机网络销售给与中国有双边税收协定的国家的居民;一个与中国有双边税收协定的国家的人通过中国互联网销售给另一个国家的居民。电子商务也会卷入避税港问题,一个与中国的商务通过一个避税港国家的计算机销售给与中国有税收协定的第三国之居民,等等。由于网络空间的广泛性和不可追踪性等原因,收入来源地难以确定,其管辖也不易界定。因此,电子商务可能对以收入来源地管辖权为主的国家的税收收入产生较大影响,可能成为避税的温床。

  其次,电子商务会对纳税人服从税法产生影响,带来黑色(地下)经济的机会。电子商务的黑色经济手段是高科技的,结果是隐蔽的,可能问题更大。电子商务代表了一个世界范围的非规律的交易机制,交易实体是无形的,在互联网下,交易与匿名支付系统联接,没有有形的合同,其过程和结果不会留下审计线索;同时保密技术的发展和应用使确定纳税人的身份或交易的细节极为困难,没有明确的纳税人或交易数字, 很难保证其服从税法,避税和反避税的斗争将更趋激列。

  此外,电子商务还可能带来其他一些税收管理上的问题,诸如无纸化操作导致传统的凭证追踪审计失去基础,印花税凭证贴花无从下手;产销直接交易,导致商业中介作用削弱以至取消,进而导致中介代扣税款的作用随之削弱和取消;计算机加密信息的开发,导致税务机关搜集资料的难度加大等等。

  税务当局:时不我待争朝夕

  电子商务按其交易的区域可分为国际电子商务和国内电子商务,目前全世界互联网主机近2000万台,上网人数达1亿人,随着计算机事业的发展,通过网络开展商务贸易已成为一种趋势。1996年,美国网上零售交易额为5亿多美元,到2000年可达1000多亿美元。目前,大多数发展中国家由于基础设施落后,人才匮乏,马上实行电子商务仍有许多困难,但只要贸易大国决定实行,电子商务就会像70年代集装箱贸易的兴起一样,发展成为21世纪的主要贸易方式。因此,各国政府都很重视对电子商务及由此引动的一系列税收征管问题的研究。如美国、日本、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国家都已经开始进行这方面的研究。

  运用电子计算机管理税收是税收管理发展的必然趋势,是提高征管质量和效率的出路所在,世界各国都在加快征管现代化的进程和提高运用电子计算机的水平。美国正在进行一项80亿美元的税收征管电脑项目。加拿大一些州已经实现了纳税人“无纸申报纳税”,即纳税人通过计算机系统向税务局申报纳税。电子化在税收征管领域中的广泛应用,带来了征管组织机构和征管程序及人员素质的必然变化。各种业务的协调机构、为纳税人服务的教育机构、稽查机构、程序和电脑服务机构纷纷出现。

  尽管我国对电子商务的税务研究目前尚是一个空白,但实际上人们自觉不自觉地正在利用。深圳市地方税务局1996年上半年开始,以改革传统征管手段为突破口,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以电子税务信息为媒介,以提高征管效率为目标,积极稳妥地推进电子报税和税款征收无纸化方案,从1997年5月1日开始,率先在蛇口分局进行了电子报税和税款征收无纸化工作试点。实践证明,其推行的电子报税和税款征收无纸化试点获得了基本成功,到1997年7月底止,已有960余户纳税人成功地通过电话、报税机、微机进行电子申报,试点地区电子报税普及率达到25%;已实现税务与银行、财政和国库的联网。电子报税和税款征收无纸化的成功试点,不仅为下一步推广工作奠定了基础,而且标志着税收征管水平迈上了一个新台阶。上海、大连、青岛等地也程度不同地开始对电子商务的税收征管加以关注和实践。

  电子商务的飞速发展给我们税务工作者提出了紧迫任务:一要加强宣传,使人们了解电子商务对经济和社会生活的影响;二要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加快立法,确认电子数据的法律效力;三要对现行税制及管理手段、监控方法加以研究和调整,并加强国际间的交流与合作,尽快寻求到有效的监管途径,防止出现新的税收流失。

  

【出处】原载于《中国税务》98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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