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财政法总论 税法总论 财税法制史 外国财税法 国际财税法 财税法学人 青年学者论坛
财税法研究机构 财政法治建设 税收法治建设 财税官员论坛 财税法学者访谈 财税法论坛 财税法精品课程
您的位置:首页» 活动通知
活动通知

】【关闭
  关于举办中国高校财税法骨干教师培训班的通知 

    为提高中国高校财税法课程骨干教师的业务素质和教学水平,保证人才培养质量,推动中国税收法治建设,推动中国高校财税法课程教学内容和方法的改革,经教育部高等教育司批准,北京大学特举办第一届中国高校财税法骨干教师培训班。 

    本届培训班由北京大学主办,由北京大学法学院和北京大学财经法研究中心承办。 

     

    一、 主讲教师(暂定) 

     

    本届培训班主讲教师全部为我国目前财税法理论与实务界的知名专家、学者。 

    刘剑文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张守文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徐孟洲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朱少平 全国人大财经委法案室主任 

    俞光远 全国人大预算工委法案室主任 

    孔祥俊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庭副庭长 

    杨 敏 财政部政策法规司司长 

    杨益民 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副司长 

     

    二、讲授内容(暂定) 

     

    第一讲 财税法学体系的完善与财税法教学改革 (刘剑文) 

    第二讲 中国财税法立法体系的现状与完善 (朱少平) 

    第三讲 税法基础理论的创新与税法学体系的建立 (张守文) 

    第四讲 财政法治建设与财政法人才培养 (杨 敏) 

    第五讲 案例教学法在财税法教学中的运用 (徐孟洲) 

    第六讲 税收法治建设与税法人才培养 (杨益民) 

    第七讲 财税司法与财税法人才培养 (孔祥俊) 

    第八讲 适应现代社会发展的财税法体系的完善 (俞光远) 

    第九讲 财税法教学的特点与技巧 (刘剑文) 

     

    三、培训方式 

     

    本届培训班采取主讲教师专题讲授和学员自由讨论相结合的方式。主讲教师每次讲授时间约2小时,学员自由讨论时间约1小时。 

     

    四、招生人数、培训费用 

     

    本次培训班计划招生30名学员。 

    培训费用:每人600元(包括资料费);在读博士生、硕士生每人420元(包括资料费)。 

    往返路费、住宿费、餐饮费自理。 

    培训班可以统一安排住宿和餐饮。 

     

    五、培训时间、地点 

     

    本次培训班上课时间:3天(暂定为7月15日——7月17日)。 

    本次培训班上课地点:北京大学。 

     

    六、培训证书、培训报告 

     

    参加培训的学员可以获得北京大学颁发的“高等学校骨干教师培训证书”,同时应当提交一份3,000—5,000字的培训报告。 

     

    七、培训班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丁 一 (法学博士、中国社科院法学所) 

    电话:010—62764487 电子邮箱:mickydy@vip.sina.com 

     

    翟继光 (北京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 

    电话:010—51604373 电子邮箱:zhaijiguang2008@sina.com 

     

    北 京 大 学 法 学 院  

    北京大学财经法研究中心 

    2004年5月18日 

   

】【关闭
    联系我们 - 网站介绍 - 活动通知 - 祝贺网站开通   
本网站由 北大英华科技有限公司(北大法宝) 提供技术支持
版权所有© 财税法网 Copyright © www.cftl.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