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法习题库

 

 

 

 

 

 

 

 

 

 


 

   

 

 

第一编 财政法总论... 5

第一章 财政法概述习题... 5

第一章习题答案... 11

第二章 财政法的基本原则习题... 18

第二章习题答案... 24

第三章 财政法的历史发展习题... 31

第三章习题答案... 37

第二编 财政收支法... 45

第四章 财政收支划分法习题... 45

第四章习题答案... 51

第五章 财政融资法习题... 56

第五章习题答案... 62

第六章 财政转移支付法习题... 66

第六章习题答案... 70

第七章 政府采购法习题... 74

第七章习题答案... 80

第八章 财政投资法习题... 84

第八章习题答案... 89

第三编 财政管理法... 94

第九章 预算法习题... 94

第九章习题答案... 101

第十章  国库管理法习题... 107

第十章习题答案... 112

第十一章 国有资产管理法习题... 118

第十一章习题答案... 123

第十二章 财政监督法习题... 129

第十二章习题答案... 134

第四编 税法总论... 140

第十三章 税法概述习题... 140

第十三章习题答案... 144

第十四章 税收法律关系习题... 148

第十四章习题答案... 151

第十五章 税法的运行习题... 154

第十五章习题答案... 158

第五编 税收债务法... 162

第十六章 税收债务法原理习题... 162

第十六章习题答案... 169

第十七章 商品税法习题... 175

第十七章习题答案... 183

第十八章 所得税法习题... 191

第十八章习题答案... 199

第十九章 财产税法习题... 206

第十九章习题答案... 213

第二十章 行为税法习题... 218

第二十章习题答案... 222

第六编 税收程序法... 225

第二十一章 税收程序法原理习题... 225

第二十一章习题答案... 230

第二十二章 税收征管法律制度习题... 233

第二十二章习题答案... 253

第七编 税收责任法... 262

第二十三章 税收责任法原理习题... 262

第二十三章习题答案... 270

第二十四章 税收法律责任制度习题... 273

第二十四章习题答案... 285

第二十五章 税收责任的追究程序习题... 289

第二十五章习题答案... 299

第八编 税收救济法... 304

第二十六章 税收救济法原理习题... 304

第二十六章习题答案... 308

第二十七章 税收救济法律制度习题... 312

第二十七章习题答案... 317

 

 


第一编 财政法总论

第一章 财政法概述习题

 

一、单项选择题

1中国古代的财政被称为“国计”,意思是什么?

A.国家财赋的收支                    B.国家财赋的计算

C.国家财赋的计算和收支              D.私人财产的计算和收支

2.英文中的财政一词即public finance,哪国学者将其译为财政,20世纪初传入中国?

A.美国        B.日本        C.德国         D.法国

3.从部门法的角度来看,下列关于财政法的表述中,正确的是哪一个?

A.财政法是调整财政法律关系的法律

B.财政法是调整财政关系的法律

C.财政法是调整财政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D.财政法是调整财政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4.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时期的财政法的主要功能是什么?

A.保障财政收入的征收和管理,而财政支出方面则仅仅停留在技术性层面,满足于统治阶级内部从上到下的管理和监督

B.提供公共服务

C.保障国家安全和国家职能的实现

D.调控经济运行

5.现代财政法的制度基础是什么?

A.封建专制        B.民主宪政         C.民主集中制         D.君主专制

6.现代财政法的目标是什么?

A.保障国家的财政收入                   B.维护国家的基本财政利益

C.实现国家的财政政策与目标             D.增进全民福利,促进社会发展

7.财政法的调整对象是什么?

A.财政法律关系      B.财政行为         C.财政关系      D.财政法律行为

8.在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体制下,财政的主要职能是什么?

A.对社会化大生产进行宏观调控

B.进行以国家为主体的、对包括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在内的一切社会资源的分配

C.保障国家财政收入

D.实现统治阶级的利益

9.在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体制下,下列哪一主体也被称为“第二财政”?

A.政府       B.企业       C.银行       D.政党

10.下列关于财政关系的表述中,正确的是哪一个?

A.财政关系是一种具有公共性、必须通过国家筹集资金加以实现的社会关系

B.财政关系是一种具有准公共性、必须通过国家筹集资金加以实现的社会关系

C.财政关系是一种具有准公共性、必须通过国家或市场主体筹集资金加以实现的社会关系

D.财政关系是一种具有公共性、必须通过国家或市场主体筹集资金加以实现的社会关系

11.判断财政关系内涵和外延的一条基本准则是什么?

A.私人性         B.公共性        C.国家性        D.历史性

12.在财政法所调整的财政收入关系、财政管理关系和财政支出关系三种社会关系中,哪一种社会关系的公共性处于基础地位?

A.财政收入关系                  B.财政管理关系

C.财政支出关系                  D.均处于基础地位

13.一个完整科学的体系必须满足三个基本条件,下列所述条件中不属于这三个基本条件的是哪一项?

A.必须与上位阶的宪法价值及规范体系相符合

B.必须与其他相同位阶的规范体系相调和

C.必须保证本身没有相互矛盾的现象

D.必须对所调整的社会关系进行全面调整

14.财政基本法本身即具有宪法性文件的特性,下列哪一国家的财政基本法是以专门的法律形式表现出来的?

A.美国        B.日本        C.德国        D.英国

15.目前我国的财政平衡法大都表现为什么?

A.全国人大制定的财政基本法        B.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财政法律

C.国务院制定的财政行政法规        D.财政部制定的财政行政规章

16.我国在财政支出法的四大组成部分中,哪一部分已经有了狭义法律的规范?

A.财政转移支付法    B.财政采购法     C.财政投资法     D.财政贷款法

17.下列关于罚没的表述中,正确的是哪一个?

A.罚没客观上能够带来财政收入,但却不以财政收入为目的

B.罚没客观上能够带来财政收入,而且以财政收入为目的

C.罚没客观上不能够带来财政收入,而且不以财政收入为目的

D.罚没收入本身并不属于财政收入的范畴,而是一种特殊收入

18我国目前的财政监督机关是什么?

A.权力机关      B.政府财政机关        C.审计机关        D.司法机关

19根据我国《立法法》的规定,财政、税收的基本制度只能制定什么位阶的规范性法律文件?

A.宪法        B.法律        C.行政法规        D.部门规章

20在自由竞争资本主义时代,行政法主要属于什么法律部门?

A.行政法      B.经济法      C.民法            D.刑法

21.现代财政法属于哪一法律部门?

A.行政法                          B.经济法

C.兼有行政法和经济法的色彩        D.兼有民法和行政法的色彩

22.财政法的功能与财政的职能之间的关系是什么?

A.财政法的功能就是财政的职能

B.财政法的功能与财政的职能是完全不同的,二者没有任何联系

C.财政法的功能与财政的职能有所区别,但也有密切联系

D.财政法的功能与财政的职能在现代社会是完全一致的

23.财政法的授权功能在哪一部门法中可以得到明显佐证?

A.财政收入法      B.财政组织法      C.财政支出法      D.财政监督法

24.财政法的什么功能是财政活动的前提和基础?

A.授权功能        B.规范功能        C.监督功能        D.管理功能

25.下列哪一部门法主要不是体现财政法的规范功能?

A.财政行为法      B.财政程序法      C.财政责任法      D.财政监督法

二、多项选择题

1财政概念常常被人们在不同的上下文中使用,因而被赋予多种意义。下列关于财政概念的表述,正确的有哪些?

A.财政可以是指一种行为,即国家为了满足公共需要而参与国民收入分配的活动

B.财政可以是指一种制度,即财政活动据以运行的机构和规则体系

C.可以指从过程来看的国家机关之间以及它们与财政行政相对人之间,在财政活动过程中发生的相互制约的或管理性质的社会关系,即财政行政关系

D.可以指从财政分配结果来看的各种主体之间的经济利益分配关系,即财政经济关系

2.下列哪些社会形态中,财政法的主要功能在于保障财政收入的征收和管理,而财政支出方面则仅仅停留在技术性层面,满足于统治阶级内部从上到下的管理和监督?

A.奴隶社会      B.封建社会      C.资本主义社会      D.社会主义社会

3.进入资本主义社会,财政法的宗旨和原则都较以前发生了质的变化,这些变化主要表现在哪些方面?

A.财政被定义为一种服务于大众的公共物品,它源自于人民的公共需要,因此必须受到人民的制约

B.财政权力不再是一种单纯用于统治的工具和手段,它来源于人民的授权,同时也在此范围内受人民的监督

C.财政的民主基础备受重视,人民通过议会行使对财政的决定和控制权成为财政法的基本原则

D.财政法的功能开始转向保障财政的民主统制,财政权力的失范成为关注的重点,人民的基本权利开始凸现

4.社会主义社会的计划经济阶段,财政法虽然理论上代表着人民的意志,但在现实生活中仍旧会变成国家行使财政权力的手段或工具。具体的表现主要有哪些?

A.大量的财政法规由政府执法部门制定,财政的民主统制被视为毫无必要的妄谈

B.财政法的核心主要不在于规范财政权力,而更多地在于推行国家政策

C.人民不仅难以实现对财政的决定和控制,在具体的财政执法中也难以得到程序的保障

D.财政法在总体上已经不再体现广大人民群众的意志和利益

5.现代财政法的基本内涵应当包括哪些内容?

A.民主宪政是财政法的制度基础

B.财政法的目标在于增进全民福利,促进社会发展

C.财政法以财政关系为调整对象

D.财政法的本质是国家推行财政政策的工具

6.哪种条件下财政的主要职能不是替君王筹集行政管理、国防安全与扩张以及皇室开支的经费?

A.自然经济条件                   B.自由竞争资本主义时期

C.垄断资本主义时期               D.社会主义计划经济时期

7.进入垄断资本主义时期以后,因为市场失灵所带来的种种恶果集中爆发。为了应对危机,财政的职能开始不断扩展,其表现主要包括哪些方面?

A.财政应当在市场和国家之间有效配置资源,然后保证财政内部资源的合理分配

B.财政开始通过自身活动进行社会范围内的收入再分配,以缓和两极分化现象,实现社会分配的相对公平

C.为解决市场自发运行中所产生的经济周期问题,“反周期”的财政政策开始实施

D.进行以国家为主体的、对包括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在内的一切社会资源的分配

8.与计划经济时期相比,中国在改革开放以后对财政职能的探索已经出现了显著的进步,其主要表现包括哪些方面?

A.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都被视为独立经营的商业主体,其财务关系与财政关系完全分开,财政只是在投资和利润分配时与企业发生联系

B.财政与金融的关系也已经理顺,财政可以通过经济杠杆引导银行发放贷款,但是不能进行强迫。财政关系的范围至少将商业性货币资金关系排除在外

C.在向市场经济推进的过程中,由于收入分配两极分化的现象日益明显,财政的收入分配调节职能开始显现,开征个人所得税、实施社会保障等都是其中之例

D.受市场失灵的影响,我国经济发展也开始出现周期性波动。为保持经济的稳定性,财政开始主动寻找反周期的对策

9.从形式上看,财政关系可以分为哪些具体的社会关系?

A.财政收入关系    B.财政管理关系    C.财政支出关系    D.财政监督关系

10.财政收入关系的范围主要包括哪些具体的社会关系?

A.税收征收关系   B.资产收益关系    C.国债发行关系    D.费用征收关系

11.财政管理关系主要包括哪些具体的社会关系?

A.财政预算关系    B.国库经理关系    C.审计监督关系    D.财政投资关系

12.财政支出关系主要包括哪些具体的社会关系?

A.财政采购关系                    B.财政贷款关系  

C.财政投资关系                    D.财政转移支付关系

13.下列关于财政平衡法的表述,正确的包括哪些?

A.财政平衡法主要涉及政府间的财政关系,因此又可称为财政收支划分法

B.它普遍适用于现代社会建立在民主基础上的各国财政实践,是财政分权的必然产物

C.中央政府及各级地方政府的收支范围、下级政府对上级的财政上缴、上级政府对下级的财政拨款,都通过财政平衡法予以规范

D.为了保证各级政府财力的真正均衡,财政平衡法必须科学测算各级财政的收支范围以及转移支付的标准或额度,因而使其显示出很强的技术性

14.下列关于财政预算法的表述,正确的包括哪些?

A.财政预算法是政府财政行为科学、民主、公开、规范的重要制度保障

B.它主要包括预算编制、审批、执行和监督等方面的法律规定,同时也包括财政资金入库、管理和出库的相关内容

C.由于政府的所有收入都应该纳入预算,所有的开支也必须通过预算,因此,预算可以成为人民控制和监督政府财政权力的重要形式,而预算立法的目的也正在于保障这种积极功能的实现

D.在预算方案科学合理的基础上,只要财政开支严格遵循预算执行,财政的规范化和法制化就有了可靠的保障

15.财政收入法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A.预算法        B.税法        C.国债法        D.费用征收法

16国债法的内容主要包括哪些?

A.国债规模控制                  B.国债风险预警

C.国债发行                      D.国债流通和国债偿还

17费用则是政府基于一定的受益关系或行政管制目的而收取的代价的总称,它具体包括哪些形式?

A.规费        B.税收        C.收益费        D.特别公课

18国有资产收益主要包括国家基于资产所有者的地位而获得的投资回报或者资产转让收入,下列哪些收入属于国有资产收益?

A.国有企业上缴税收                B.国有企业收缴利润

C.国有股份的红利股息              D.国有资产的使用费

19.下列哪些形式属于财政收入?

A.税收        B.罚没收入        C.彩票收入        D.国有资产的转让费

20.现代财政法的功能包括哪些?

A.财政权力授予功能                B.财政权力规范功能

C.财政权力监督功能                 D.财政权力行使功能

三、名词解释

1.财政

2.财政法

3.财政关系

4.公共性

5.财政预算法

6.费用

7.财政法的渊源

8.财政宪法

9.财政法的功能

10.财政法的地位

四、简答

1.简述财政概念的含义。

2.从形式层面,如何界定财政法的概念?

3.简述人类社会发展各阶段,财政法的基本特点。

4.简述人类社会发展各阶段,财政法的基本职能。

5.简述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在财政职能观念上的转变。

6.简述财政支出法的基本内容。

7.简述财政收入法的基本内容。

8.简述财政监督法的基本内容。

9.简述财政法地位的演变过程。

10.简述财政法职能的演变过程。

五、论述

1.试述现代财政法概念的内涵。

2.试述财政法的调整对象。

3.试述财政法的体系。

4.试述财政法的渊源。

5.试述财政法的功能。


第一章习题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C

2.B

3.D

4.A

5.B

6.D

7.C

8.B

9.C

10.A

11B

12A

13D

14B

15C

16B

17A

18C

19B

20A

21C

22C

23B

24A

25D

二、多项选择题

1ABCD

2.AB

3.ABCD

4.ABC

5.ABC

6.BCD

7.ABC

8.ABCD

9.ABC

10.ABCD

11ABC

12ABCD

13ABCD

14ABCD

15BCD

16ABCD

17ACD

18BCD

19ABCD

20ABC

三、名词解释

1财政可以指一种行为,即国家为了满足公共需要而参与国民收入分配的活动;财政可以指一种制度,即财政活动据以运行的机构和规则体系;财政还可以指一种社会关系。

2.从形式层面看,财政法就是调整财政关系之法。从实质的层面出发,现代财政法是建立在民主宪政基础上、以增进全民福利和社会发展为目标、调整财政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3.财政关系是一种具有公共性、必须通过国家筹集资金加以实现的社会关系。

4.公共性,是指某种物品(包括制度、服务)可以用来满足人们的一般需要,但却不能经由市场交换而实现的特性。

5.财政预算法是政府财政行为科学、民主、公开、规范的重要制度保障,它主要包括预算编制、审批、执行和监督等方面的法律规定,同时也包括财政资金入库、管理和出库的相关内容。

6.费用是政府基于一定的受益关系或行政管制目的而收取的代价的总称,它包括规费、收益费和特别公课三种形式。

7.财政法的渊源是构成财政法的各种法律规范的存在形式。

8.财政宪法,是指宪法中有关财政方面的法律条款。

9.财政法的功能是指财政法在调整财政关系过程中所表现出的一种外在功效。

10.财政法的地位是指财政法在整个法学体系中的位置及其重要性。

四、简答

1财政概念常常被人们在不同的上下文中使用,因而被赋予多种意义。

首先,财政可以是指一种行为,即国家为了满足公共需要而参与国民收入分配的活动。财政收入、财政管理和财政支出成为财政领域的三种主要活动;

其次,财政可以是指一种制度,即财政活动据以运行的机构和规则体系。它既可能是法律规定的显性制度,也可能是财政活动中自发形成的,有待法律确认的隐性制度;

最后,财政还可以指一种社会关系。它既可能是指从过程来看的国家机关之间以及它们与财政行政相对人之间,在财政活动过程中发生的相互制约的或管理性质的社会关系,即财政行政关系,也可能是指从财政分配结果来看的各种主体之间的经济利益分配关系,即财政经济关系,还可能两者兼而有之。

2.从形式层面看,财政法就是调整财政关系之法。按传统的部门法划分标准,这种界定方式因为凸现了财政法独特的调整对象,所以可以使财政法与其他部门法相区分。由于这种定义方式颇具中性色彩,既不涉及到意识形态之争,也不涉及到法律的价值追求,因此它可以适应各个历史阶段不同国家的所有情况。也正是基于这个共性,财政法学才可能将自己的研究视角延伸到各个历史时期的不同政治经济背景的国家,从而形成财政法制史或比较财政法等研究分支。

3.不同历史时期财政法的职能定位和价值追求也是不一样的。

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时期的财政法都是建立在君主专制的基础上,在这种情况下,财政法仅仅是专制政权利用法律形式推行财政政策的一个工具,财政法的主要功能在于保障财政收入的征收和管理,而财政支出方面则仅仅停留在技术性层面,满足于统治阶级内部从上到下的管理和监督。

资产阶级国家在形式上开始确认国家权力来源于人民,并在此基础上进行各项制度的设计和建设。首先,财政被定义为一种服务于大众的公共物品,它源自于人民的公共需要,因此必须受到人民的制约;其次,财政权力不再是一种单纯用于统治的工具和手段,它来源于人民的授权,同时也在此范围内受人民的监督;再次,财政的民主基础备受重视,人民通过议会行使对财政的决定和控制权成为财政法的基本原则;最后,财政法的功能开始转向保障财政的民主统制,财政权力的失范成为关注的重点,人民的基本权利开始凸现。

社会主义消灭了私有制,在最根本的程度上为人民主权奠定了基础,但是,由于传统和认识方面的原因,公有制的实施并没有为人民如何授权、如何规范和监督权力提供太多的机会。财政法虽然理论上代表着人民的意志,但在现实生活中仍旧会变成国家行使财政权力的手段或工具。具体的表现是,大量的财政法规由政府执法部门制定,财政的民主统制被视为毫无必要的妄谈;财政法的核心主要不在于规范财政权力,而更多地在于推行国家政策;人民不仅难以实现对财政的决定和控制,在具体的财政执法中也难以得到程序的保障。

4.自然经济条件下财政的主要职能是替君王筹集行政管理、国防安全与扩张以及皇室开支的经费。

自由竞争资本主义时期的财政也仅限于筹集收入满足国家日常经费开支的需要,很少通过再分配的形式调节社会收入不公平,也不需要干预资源配置。

垄断资本主义时期,财政的职能开始不断扩展。首先,财政应当在市场和国家之间有效配置资源,然后保证财政内部资源的合理分配。其次,财政开始通过自身活动进行社会范围内的收入再分配,以缓和两极分化现象,实现社会分配的相对公平。最后,为解决市场自发运行中所产生的经济周期问题,“反周期”的财政政策开始实施。

在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体制下,财政的主要职能是进行以国家为主体的、对包括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在内的一切社会资源的分配。

5.跟计划经济时期相比,中国在改革开放以后对财政职能的探索已经出现了显著的进步。

第一,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都被视为独立经营的商业主体,其财务关系与财政关系完全分开,财政只是在投资和利润分配时与企业发生联系。

第二,财政与金融的关系也已经理顺,财政可以通过经济杠杆引导银行发放贷款,但是不能进行强迫。

第三,在向市场经济推进的过程中,财政的收入分配调节职能开始显现。第四,为保持经济的稳定性,财政开始主动寻找反周期的对策。

6.财政支出法主要包括财政转移支付法、财政采购法、财政投资法和财政贷款法。

财政转移支付法主要规范政府无对价的资金拨付行为。

财政采购法主要规范政府有对价的资金拨付行为。

财政投资法主要规范政府对公用企业、基础设施、高科技企业等的投资行为,通过选题、立项、评估、审批、监督等环节的制度控制,达到降低成本、提高效率、防治腐败等目的。

财政贷款法主要规范中央对地方政府,以及上级地方政府对下级地方政府的借款行为,甚至还可以包括政策性银行对企业或重大工程项目的贷款行为。

7.财政收入法主要包括税法、国债法和费用征收法,除此之外还包括一些特别的财产收益法。

税法在国外是一门非常成熟的学科,税法很早就成为公法关注的对象,并已经形成相对独立的体系。国债也是现代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形式。

国债法是规范有关国债发行的结构、上限、程序,国债的使用方向,偿还资金的来源等事项的法律规范的总成。国债法的内容主要包括国债规模控制、国债风险预警、国债发行、国债流通和国债偿还。

费用是政府基于一定的受益关系或行政管制目的而收取的代价的总称,它包括规费、收益费和特别公课三种形式。费用征收法是规范费用的征收依据、征收标准、征收程序及权利救济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国有资产收益主要包括国家基于资产所有者的地位而获得的投资回报或者资产转让收入。国有资产收益法是规范有关国有投资收益的归属层次、入库管理等事项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除了上述类型外,财政收入中还可能包括罚没收入、彩票收入等,规范这些事项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分别为罚没收入法和彩票收入法。

8.财政监督法专门规范和保障财政监督机关依法行使财政监督权,其内容涉及财政监督机关的设立、财政监督机关的职权、财政监督的途径与程序等,在财政法体系中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财政监督法只限于专门机关的专门监督活动。如,预算审批、预算决算等活动虽然客观上也能起到监督的作用,但不需列入财政监督法的调整范围,由相应的预算法规范即可。我国目前的财政监督机关是审计机关,财政监督法也就表现为《审计法》。由于审计机关隶属于同级政府,因此我国审计监督属于政府内部监督的形式。为了提高财政监督的独立性,保障监督机关依法履行职责,也有不少国家在政府之外设立财政监督机关,如美国、日本等。财政监督机关是国会的一个职能部门,由其代表国会行使对政府的审计权。相比而言,这种独立审计的模式更能提高财政监督的效率,防止政府对审计的不当干预,因此可以成为我国审计法未来改革的方向。

9.自国家和财政产生以来,也就同时产生了以法律手段调整财政关系的客观需要。

1)在中国和外国的古代法上,虽有大量的调整财政关系的法律规范,但主要由于当时的财政所依附的国家的专制性质,以及法律体系自身演化的历史局限性,诸法合体的古代法上不可能有财政法的独立地位。

2)在自由竞争资本主义时代,确立财政关系的法律规范主要集中在宪法和行政法。从部门法的定位来看,这一时期的财政法主要属于行政法的范畴。

3)进入垄断资本主义阶段以后,财政在资源配置、收入分配和经济景气调整方面的作用逐渐显现,财政逐渐摆脱对行政的依附,开始具备自己独立的品格,财政的权力性由此凸现。财政法的行政法色彩逐渐淡化,而经济法的色彩逐渐增强。

10.(1)在奴隶制和封建制社会中,财政的主要职能是获取财政收入,满足以君王为首的统治阶级内部基本的分配需要。受当时历史条件的限制,财政纯粹成为君主专制的工具,很难诞生出民主、法治等现代观念。由于财政权被定性为源自君权,因此,财政法的功能也就表现为通过强制手段,保障君权在财政领域的顺利实施。

2)进入资本主义社会后,财政的收入支出职能虽然依旧存在,但财政法的功能却发生了不小的变化。由于政府财政权力来源于人民,因此,财政法的功能主要表现为防范政府滥用财政权力,损害人民的利益。财政民主主义、财政法定主义、财政健全主义、财政平等主义等,都是人民通过法律对政府财政活动提出的要求。

五、论述

1现代财政法是建立在民主宪政基础上、以增进全民福利和社会发展为目标、调整财政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其具体内涵包括:

1)民主宪政是财政法的制度基础。财政法的民主性体现为,财政权力来源与人民,人民可以通过选举组成代议制机构,也可以直接通过全民公决行使财政权力,决定和监督重大财政事项。财政法与宪政的关系表现为,财政法涉及到公权力的分配,因此必须在宪法的框架下运行。

2)财政法的目标在于增进全民福利,促进社会发展。从整体上看,财政法应该是以维护和保障基本人权,促进人权保护水平不断提高为基本宗旨的。无论是财政收入法还是财政管理或运营法,其除了保证行政过程的公开、公正、公平,防范行政权力侵犯人民基本权利外,最主要的目的还是在于通过规范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效益,增进全民福利,促进经济发展。因此,财政法的目标不仅在于体现宪法基本权利的质的规定性,同时也在于从量上扩大权利的覆盖范围及实现程度。

3)财政法以财政关系为调整对象。财政关系其实只是一种学理上的拟制,它指的是财政行为未经法律调整以前所引发的经济关系。通过对财政关系的分析,可以划定财政法的内部体系框架,厘清财政法与其他相关部门法的关系,从而确定财政法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

2.(1)通常情况下,财政法的调整对象既可以表述为一种财政行为,也可以表述为一种财政制度,还可以表述为一种财政关系。财政行为着眼于财政主体的动态过程,财政制度着眼于财政运转的外在环境,财政关系则着眼于财政现象的内在联系。动态过程受制于外在环境,但也是外在环境的创造力量,而内在联系则是对动态过程和外在环境更高层次的概括,其内容更为丰富和兼容,因此,在表述财政法的调整对象时以财政关系为最优。

2)作为财政法调整对象的财政关系历史上并不是等同划一的。受财政职能不断变化的影响,财政关系的质和量实际上都在随之变化。从形式上看,财政关系一般包括财政收入关系、财政管理关系和财政支出关系三种,但每一种财政关系的内容在不同的历史时期都不一样。从质的属性看,财政关系是一种具有公共性、必须通过国家筹集资金加以实现的社会关系。所谓公共性,是指某种物品(包括制度、服务)可以用来满足人们的一般需要,但却不能经由市场交换而实现的特性。公共性是判断财政关系内涵和外延的一条基本准则。

3)从形式上看,财政关系可以分为财政收入关系、财政管理关系和财政支出关系三种。财政收入关系的范围主要包括税收征收关系、资产收益关系、国债发行关系、费用征收关系等;财政管理关系主要包括财政预算关系、国库经理关系和审计监督关系等;财政支出关系主要包括财政采购关系、财政贷款关系、财政投资关系、财政转移支付关系等。由于财政收入关系和财政管理关系主要服务于财政支出关系,因此,一般而言,财政支出关系的公共性可以奠定财政收入及管理关系的公共性基础。例如,财政采购的对象如果确属公共物品,为政府公务所必需,预算安排支出计划就同时具有了公共性。

3.依照财政的收入、支出和管理的分类,结合法学上的效力要求及功能定位,财政法的体系可以解构为以下几个层次:

1)财政基本法,财政法的原则、财政权力的分配、政府间的财政关系,财政收入和支出的形式,重要的财政收支制度、预算制度、监督制度,等等,都需要在财政基本法中加以规定,以体现其重要性和普适性。

2)财政平衡法,主要涉及政府间的财政关系,因此又可称为财政收支划分法。中央政府及各级地方政府的收支范围、下级政府对上级的财政上缴、上级政府对下级的财政拨款,都通过财政平衡法予以规范。为了保证各级政府财力的真正均衡,财政平衡法必须科学测算各级财政的收支范围以及转移支付的标准或额度,因而使其显示出很强的技术性。

3财政预算法,是政府财政行为科学、民主、公开、规范的重要制度保障,它主要包括预算编制、审批、执行和监督等方面的法律规定,同时也包括财政资金入库、管理和出库的相关内容。

4财政支出法,主要包括财政转移支付法、财政采购法、财政投资法和财政贷款法。

5)财政收入法主要包括税法、国债法和费用征收法,除此之外还包括一些特别的财产收益法。

6)财政监督法,专门规范和保障财政监督机关依法行使财政监督权,其内容涉及财政监督机关的设立、财政监督机关的职权、财政监督的途径与程序等,在财政法体系中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

4.法的渊源是指法律规范的具体表现形式。财政法的渊源即为构成财政法的各种法律规范的存在形式。依据制定机关和法律规范的效力,我国财政法的渊源具体包括以下几个层次:

1)财政宪法,是指宪法中有关财政方面的法律条款。宪法中有关财政问题的条款在财政法的渊源中居于首要地位,是整个财政法的立法依据和效力来源。

2)效力仅次于宪法的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法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所作的决定或决议,如果其内容属于规范性的规定,也应视为狭义上的法律。

3财政行政法规。国务院对法律未作规定的财政税收问题制定行政法规时,必须得到全国人大或其常委会的授权。

4)地方性财政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地方性财政法规一般遵照财政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作具体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根据本地方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可以先制定地方性法规。经济特区所在地的省、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授权决定,可以制定财政法规,在经济特区范围内实施。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5)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等发布的有关财政方面的规定、决定、命令、细则等规范性文件,属于部门财政规章。

6)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中有关财政税收的规定是特别行政区财政法的最重要的表现形式。

7)国际条约,是指我国同外国缔结的双边和多边条约及协定性质的文件,主要调整国家之间的财政税收关系,是财政法的重要渊源。作为我国财政法的渊源的国际条约主要是国际税收协定。

5.财政法的功能是指财政法在调整财政关系过程中所表现出的一种外在功效。财政法的功能应当从绝对服务于财政职能,转向对财政权力施加控制,具体表现在如下三个方面:

1)财政权力授予功能。在公共领域,任何权力的存在都会导致支配性的效果,影响到人民的切身利益,因此必须从权力的来源上证明其合法性。现代法治社会中,财政法的授权功能是财政活动的前提和基础。如果没有财政权力的存在作为前提,财政法的权力规范功能和监督功能都将失去意义。财政法的授权功能最初表现为就具体事项所作的具体授权,随着财政职能的日益扩张,财政法的授权方式也有所调整,一般性授权才逐渐被立法机关所承认和接受。

2)财政权力规范功能。财政法的规范功能主要通过财政行为法、财政程序法及财政责任法表现出来。财政行为法一般规定各种财政行为的前置条件、实体标准、程序要求及法律后果,财政程序法则专门规定财政活动的具体程序。至于财政责任法,它是通过负面的法律责任督促财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因而也能起到一种间接的规范作用。财政法还可以通过为权力划定边界而起到规范作用。

3)财政权力监督功能。财政法的规范功能和监督功能在目标上是完全一致的,都是为了防止财政权力的滥用和失范。但在具体方式上,前者主要通过制定行为准则而实现,后者则有意设置一种外在的强制,督促财政机关切实履行职责。为了使财政法的权力监督功能更加深入细致,除了专门的财政监督法之外,财政法一般都赋予权力机关对财政行政机关、上级财政机关对下级财政机关的财政监督权。另外,财政相对人对财政行政机关提起的财政行政诉讼,也是人民藉司法途径监督财政权力的有效方式。


第二章 财政法的基本原则习题

 

一、单项选择题

1当一个国家财政法治相对落后,法律体系中缺乏对财政实践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指导原则时,法学常常从什么层面提炼基本原则,并促成立法机关及时以法律的形式加以确认?

A.应然        B.实然        C.应然和实然        D.制度

2.财政法基本原则在逻辑上得以成立的必要条件是什么?

A.应当从财政法调整对象的自身特点出发寻找财政法基本原则的客观根据

B.应当符合财政法基本原则所具备的内涵和特征

C.应当充分考虑法律体系中宪法、经济法等基本原则的要求

D.保证财政法基本原则内部体系的协调

3.财政法基本原则的效力范围包括哪些方面?

A.财政法的立法领域

B.财政法的执法领域

C.财政法的司法领域

D.财政法部门的全部领域,对立法、执法和司法等各个环节都具有普遍的约束力和一般的指导意义

4.在确定财政法基本原则时,必须将什么置于首要的地位?

A.人民的民主参与      B.国家主权      C.财政利益      D.国家政策

5.下列哪一项基本原则是现代社会整个财政法的基础,在财政法体系中居于核心地位?

A.财政民主主义    B.财政法定主义    C.财政健全主义     D.财政平等主义

6.以财政法治的视角衡量,什么是财政法治的形式要素?

A.财政民主        B.财政健全        C.财政法定         D.财政平等

7.如果进行授权立法,授权过程本身也应接受财政法基本原则的审查,如考虑何种法律不得授权、授权的目的是否明确、授权立法能否达到目的等。如果有违财政法的基本原则,其结果如何?

A.授权文件本身不合法,但根据该授权而制定的行政法规有效

B.不仅授权文件本身不合法,根据该授权而制定的行政法规也是无效的

C.授权文件本身合法,但根据该授权而制定的行政法规无效

D.授权文件本身合法,根据该授权而制定的行政法规也是有效的

8.现代财政法往往授予财政机关较大的自由裁量权,但这并不意味着财政机关可以不受限制地任意裁量。这时,财政法的基本原则就可以有效地发挥作用。如果财政机关行使裁量权的方式违反了基本原则,其结果如何?

A.行政行为不仅是不合理的,同样也是不合法的

B.行政行为是不合理的,但并不违法

C.行政行为是合理的,也不违反法律

D.行政行为是合理的,但却是违法的

9.在我国财政法领域,财政司法目前还只限于对什么的审查?

A.抽象行政行为                  B.具体行政行为

C.部门规章以下的立法行为        D.一般的立法行为

10.在现代社会,财政民主主义又被称之为什么?

A.财政议会主义    B.财政平等主义    C.财政法定主义    D.财政科学主义

11.在一定程度上,财政民主主义是与什么相伴而生的?

A.议会民主        B.现代预算        C.行政法治        D.人民主权

12.财政民主主义的首要内容仍然要落实在下列哪项内容上?

A.国家主权                          B.科学的立法程序   

C.人民的财政决策权                  D.议会的监督权

13.长期以来,我国财政一直是什么类型的财政?

A.政府主导型      B.人大主导型      C.法院主导型      D.政党主导型

14.只有以什么作为根本指导原则,才能确立社会主义公共财政的正确目标模式?

A.财政法定主义    B.财政民主主义    C.财政平等主义    D.财政健全主义

15.从渊源上看,下列哪一原则实际上是财政民主主义的一种实现形式?

A.财政法定主义    B.财政平等主义    C.财政健全主体    D.财政科学主义

16财政法定主义最初只是以什么形式而存在?

A.预算法定主义                      B.税收法定主义   

C.财政支出法定主义                  D.行政收费法定主义

17财政救济程序包括哪些内容?

A.行政救济程序                      B.司法救济程序

C.行政救济程序和司法救济程序        D.私人救济程序

18我国的财政实践必须转变为什么性质的财政?

A.政府主导性财政                    B.政策主导性财政   

C.法规主导性财政                    D.法律主导性财政

19经常性支出中大多属于什么性质的开支?

A.消费性开支    B.建设性开支    C.转移性开支    D.投资性开支

20公债只能用于什么类型的项目?

A.具有公共性的消费项目               B.具有私人性的消费项目

C.具有私人性的建设项目               D.具有公共性的建设项目

21.下列哪一项基本原则实际上是一种未雨绸缪的举措,它通过具体的法律标准和程序,将财政风险控制在可以预测和接受的范围内,对经济的长远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A.财政法定主义    B.财政民主主义    C.财政健全主义    D.财政平等主义

22.在具体的执法过程中,财政平等主义仅仅限于什么范围内的平等?

A.财政部门与财政相对人之间          B.财政相对人相互之间

C.同级财政行政机关相互之间          D.上下级财政行政机关相互之间

23.在费用征收方面,平等主要体现在什么方面?

A.受益的关联度                     B.责任的大小

C.经济负担能力的大小               D.享受一般公共产品的大小

24.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实施范围应当处于什么范围?

A.城市       B.农村       C.城市和农村       D.城市和部分农村

25.除了财政收入征收方面的具体制度设计外,我国财政不平等现象的重要根源仍然在于哪一方面?

A.财政立法参与程度                      B.财政行政执法程序

C.财政机关与财政相对人法律地位          D.财政支出结构的不合理

二、多项选择题

1财政法基本原则的理论依据包括那几个方面?

A.逻辑依据      B.客观依据        C.法律依据       D.主观依据

2.财政法的基本原则包括哪些?

A.财政民主主义    B.财政法定主义    C.财政健全主义    D.财政平等主义

3.财政法基本原则的适用效力包括哪些方面?

A.

对财政立法行为的适用效力          B对财政行政行为的适用效力

C.

对财政司法行为的适用效力          D.对财政法律监督行为的适用效力

4.由于各国国情不同,预算制度的实施能否真正实践财政民主,结论是很难一致的。一般而言,哪些因素会在其中起到很大的作用?

A.议会是否拥有独立于政府的强大权力

B.预算是否覆盖全部财政收支范围

C.与预算有关的财政信息能否做到公开、透明

D.预算监督是否存在强有力的、法制化的常规渠道

5.财政民主主义要求赋予人民对财政事项的广泛监督权,其具体要求包括哪些方面?

A.要求政府的财政行为的决策程序、执行过程以及实施效果具备公开性、透明性等特点

B.要求依法保证新闻媒体对财政事项的采访自由,使财政行为的全过程于人民的监督之下

C.应当借鉴先进国家的经验,在人民代表大会的运行模式中设立专门的财政监督机关,使人大审计、政府审计、社会审计成为一个有机的整体

D.应当由人民直接行使财政管理权力

6.一般而言,由人民代表组成的议会对财政事项的决定可以通过哪些途径进行?

A.对具体财政问题进行审查批准              B.直接行使各种财政权力

C.将有关财政活动的普遍规则制定为法律      D.通过舆论进行监督

7.财政法定原则一般包括哪些内容?

A.财政权力(利)法定                 B.财政义务法定

C.财政程序法定                       D.财政责任法定

8.财政法定主义是财政民主主义的重要实现形式,它强调财政运行的哪些方面?

A.稳定性        B.规范性        C.可预测性        D.高效性

9.资本主义早期,财政健全主义一般要求哪些内容?

A.年度财政平衡

B.不得在预算中列赤字

C.国家的财政开支只能以税收、费用等非税收入作为来源

D.公债的合法性被完全否定

10.财政健全主义的基本内容包括哪些?

A.经常性收支必须维持平衡

B.公债只能用于具有公共性的建设项目

C.公债应当遵守实体法上的风险防范机制

D.公债应当履行程序法上的审查监督手续

11.经常性支出一般以什么作为收入来源?

A.税收      B.社会保障缴款      C.国有资产收益      D.费用征收

12.在我国,建设性项目包括哪些内容?

A.公共预算中的公共投资项目

B.国有资产经营预算中的盈利性投资项目

C.私人投资项目

D.国外投资项目

13.公债的形式包括哪几个种类?

A.债券        B.直接借款        C.保证债务        D.财产征用

14.公债的风险虽然最终要通过经济的发展来消除,但法律上的风险防范机制也是十分必要的,应当从哪几个方面来进行法律上的防范?

A.应当界定公债的范围,将内债、外债都包含在内

B.应当借鉴经济学的研究成果,为公债设定最高上限

C.由于长期公债容易转嫁财政风险,增加代际不公平,因此,从长远来看,应当对公债的偿还期限作出一定的限制,防止政府发行期限过长的公债

D.有必要设立偿债基金,增加债务偿还的财政保障,降低债务到期时的还款压力

15.为了限制政府借债的能力,法律应当在程序上规定公债发行的审查监督手续,这些程序上的要求包括哪些方面?

A.国库券的发行应当遵守财政法定主义,由权力机关直接以立法的形式加以规定

B.建设公债的发行也应坚持财政民主主义,经由权力机关审批通过

C.国家外债的募集和债务担保的实施,至少也要经过最高行政机关的同意,并报最高权力机关备案

D.税收政策的调整应当遵守税收法定主义,由权力机关直接以立法的形式加以规定

16财政平等主义包含着对正义的价值追求,从制度上则主要体现一种平等的对待,其主要包括哪些方面的平等?

A.财政收入方面义务人的平等牺牲        B.财政开支方面权利人的平等受益

C.财政程序方面的同等条件同等处理       D.财政权力行使方面的同等地位

17在费用征收方面,平等主要体现在受益的关联度上,其基本要求包括哪些方面?

A.规费体现一种直接受益性,不能要求没有享受公共服务的个体缴纳

B.建设基金则应根据工程的受益面合理确定义务人

C.受益程度不同的人,缴费的标准也应该有所不同

D.根据纳税人税负能力的大小设计税制,使税负能力相同的人缴纳相同的税收,税负能力不同的人缴纳不同的税收

18财政法所追求的公平包括哪些方面?

A.起点的公平    B.过程的公平    C.实体法上的公平    D.程序法上的公平

19财政法学应当更多地从那些角度,对如何完善财政支出的方向、标准和程序作出应有的贡献?

A.经济发展    B.人权保障    C.社会公平    D.推行国家的财政政策

20.在我国现阶段,财政平等主义的确立和有效发挥作用有什么现实意义?

A.有助于从制度上缩小各种不合理的差距

B.有助于从心理上增强人们对消除不平等现象的信心

C.有利于将社会的矛盾控制在人们的心理承受能力以内

D.有利于创造一种平等和谐的竞争环境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法基本原则

2.财政民主主义

3.财政法定主义

4.财政健全主义

5.经常性支出

6.财政平等主义

7.平等

8.建设性项目

9.财政责任

10.财政权

四、简答

1.简述财政民主主义的理论依据。

2.简述财政民主主义的现实意义。

3.简述财政法定主义的理论依据。

4.简述财政权力(利)法定的基本内容。

5.简述财政义务法定的基本内容。

6.简述财政程序法定的基本内容。

7.简述财政责任法定的基本内容。

8.简述财政法定主义的现实意义。

9.简述财政健全主义的理论依据。

10.简述财政平等主义的现实意义。

五、论述

1.试述财政法基本原则的理论依据及其基本内容。

2.试述财政法基本原则的适用效力。

3.试述财政民主主义的基本内容。

4.试述财政健全主义的基本内容。

5.试述财政平等主义的基本内容。


第二章习题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A

2.B

3.D

4.A

5.A

6.C

7.B

8.A

9.B

10.A

11B

12C

13A

14B

15A

16B

17C

18D

19A

20D

21C

22B

23A

24C

25D

二、多项选择题

1ABC

2.ABCD

3.ABCD

4.ABCD

5.ABC

6.AC

7.ABCD

8.ABC

9.ABCD

10.ABCD

11ABD

12AB

13ABC

14ABCD

15ABC

16ABC

17ABC

18ABCD

19ABC

20ABCD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法基本原则,是指财政法中体现法的根本精神、对财政行为具有一般指导意义和普遍约束力的基础性法律规范。

2.财政民主主义是财政法的基本原则之一,它所要求的是人民通过一定的方式对重大财政事项的决定权。一般情况下,财政民主主义主要表现为财政议会主义,即重大财政事项必须经过议会审批。

3.财政法定主义是财政法的基本原则之一,“法”,从形式意义上看应该仅仅指由人民代表所组成的最高权力机关所制定的法律;“法定”,是说财政行为必须满足合法性要件,必须得到法律的明确许可或立法机关的专门授权。

4.财政健全主义是财政法的基本原则之一,它所关注的是财政运行的安全稳健,其核心问题即在于,能否将公债作为财政支出的资金来源。

5.经常性支出是指为保证政府各部门和各项事业日常活动开展所需的支出,如行政事业单位的经费支出、社会保障支出等,它一般以税收、社会保障缴款和费用征收作为收入来源。

6.财政平等主义是财政法的基本原则之一,它包含着对正义的价值追求,从制度上则主要体现一种平等的对待。它既包括财政收入方面义务人的平等牺牲,也包括财政开支方面权利人的平等受益,还包括在财政程序方面的同等条件同等处理,等等。

7.平等是人类衡量自身价值的标尺之一,它和公平既可以理解为同义词,也可以理解为手段和目的的关系。

8.建设性项目是具有投资性质的项目,在我国,它既包括公共预算中的公共投资项目,也包括国有资产经营预算中的盈利性投资项目。

9.财政责任是财政法主体违反财政法的规定所应承担的一种否定性法律后果,它是一种督促财政主体合法履行财政权力,切实履行财政义务的外力保障机制。

10.财政权是财政主体所享有的权利(力)的总称,它既包括立法机关的财政立法权,也包括政府及其所属各部门就财政事项所享有的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等。

四、简答

1.(1)财政民主主义所要求的是人民通过一定的方式对重大财政事项的决定权。在现代社会,由于人民行使权力的机构大多是由人民代表所组成的议会,因此财政民主主义又被称之为财政议会主义,其直接的要求是,一国的重大财政事项必须经过议会的同意才能付诸实施,否则即属于违法。(2)从渊源上看,财政民主主义在我国法律体系中是具有法律依据的,它其实只是宪法人民主权理论在财政法领域的落实和体现。(3)财政民主主义保留人民对重大财政事项的决定权,正是实现财政活动公共性的重要程序保障。也许,即便实行财政民主,也不能保证每项财政活动都真正代表公共利益,但是相比委诸财政机关自主决定而言,这种方式是最可取的。

2.财政民主是现代财政法关注的核心,也是整个财政法的立法基础。(1)财政民主主义的实施,对确立财政法的发展方向,解决现实生活中的财政混乱,树立中国财政法治的形象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2)随着财政改革的进展的日渐加快,建立公共财政体制的呼声也日益高涨。只有以财政民主主义作为根本指导原则,才能确立社会主义公共财政的正确目标模式。偏离了财政民主,偏离了人民对财政的自主决定权,无论如何强调财政的公共性,无论如何强调财政与公共服务的联系,在理论上都很难令人信服。(3)考虑到税费改革、财政支出改革等多方面的新情况,有必要在财政民主主义的指导下重构我国财政法律制度。(4)当然,财政民主主义的落实会受到诸多外在条件的制约,因此,只有将财政改革置于政治经济体制改革的大环境之下,才可能收到预期的功效。

3.(1)由人民代表组成的议会对财政事项的决定可以通过两种途径,一是对具体财政问题进行审查批准,二是将有关财政活动的普遍规则制定为法律。(2)从渊源上看,财政法定主义实际上是财政民主主义的一种实现形式。各国重要的宪法性文件,大多以“同意权”的形式表述人民在财政方面的基本权利。这种“同意权”既是财政民主主义的法律依据,也是财政法定主义的理论渊源。(3)财政法定主义的范围逐渐从税收法定,扩展到要求以法律规范其他财政收支形式,从而为财政民主奠定了更为宽广和坚实的基础。由于法律的制定程序远较审批具体的财政事项严格,因此财政法定主义有利于在更高的层次实现财政民主。(4)我国《立法法》第8条规定,财政税收基本制度只能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立法。这是我国财政法定主义的直接法律依据,对整个财政立法都具有普遍的法律约束力。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之后,规则的公开透明成为财政法制建设的一个努力目标。

4.(1)财政权所包含的内容是十分宽广的,它既包括立法机关的财政立法权,也包括政府及其所属各部门就财政事项所享有的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等。它既包括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的财政权力,也包括下级政府对上级政府的财政权利。它既包括政府作为整体对财政相对人所享有的命令权、禁止权,也包括财政相对人对政府依法享有的监督权、请求权等。(2)财政权力(利)法定的主要目的在于督促政府在法定的授权范围内行事,防止超越职权和滥用职权的现象发生,同时也是为了明确财政关系中利益分配的法律界限,保护财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3)财政权力(利)的设定应当尽可能具体明确,不能出现含混模糊的地方。财政权力(利)内部的效力等级,同级财政权力(利)之间效力冲突的协调,财政权力与财政权利之间的关系协调,等等,都应当在财政法中事先予以明确。

5.1)财政权力(利)与财政义务相对应,一方的财政权力(利)正好是对方的财政义务。当然,也不排除一些程序性的纯粹义务设定,不以对方的权力(利)作为前提,如纳税申报义务等。(2)不论是那种类型的财政义务,都应当通过法律事先明定,以便于当事人预测自己的负担能力。法律所要规定的,除了财政义务的种类之外,还应该包括财政义务的构成要件、具体内容、衡量标准等要素。(3)对于程序性的义务,法律规定的条件可以宽松一些,甚至不妨授权财政机关根据财政管理的需要具体把握。但对于涉及到财政相对人财产权利方面的义务,则必须事先设置严格的法律条件。(4)财政主体只需承受法律明确规定的义务,超出法定义务范围的事项可以拒绝。(5)和其他公法领域一样,财政机关所享有的财政权力是不可放弃的,因此有效行使财政权力本身也是财政机关的一种义务。

6.(1)财政程序法定的目的在于,保障财政权力在既定的制度框架内有效运作,保障财政行为的透明度、公正性和规范性,为财政民主奠定良好的法治基础。(2)需要由法律直接规定的程序主要有财政立法程序、财政行政程序、财政监督程序和财政司法救济程序。(3)财政立法程序主要由立法法作出规定。立法程序法定不仅有利于规范财政行政立法和地方立法,同时对于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本身也是一种有力的制约。(4)财政行政程序主要由行政程序法作出规定。由法律直接规定财政行政程序,旨在通过程序的公正实现实体的公正,有利于规范财政机关的财政行为。(5)财政监督程序除了行政机关的内部监督外,同时也要考虑权力机关的外部监督。(6)财政救济程序既包括行政救济程序,也包括司法救济程序。救济程序适用于解决财政机关与相对人之间的财政冲突,因此必须以法律的形式加以规定。

7.(1)财政责任是一种督促财政主体合法履行财政权力,切实履行财政义务的外力保障机制。虽然它不是一种常态,但由于它对当事人的财产、职位、机会等影响甚深,因此必须于法有据。(2)财政责任既可能因财政机关违反法定义务而引发,也可能因财政相对人违反法定义务而引发。(3)财政责任的种类除了行政处分、行政处罚、行政赔偿之外,情节严重的还应当承担刑事责任。(4)随着财政法治进程的深入,类似引咎辞职之类的政治责任和罚息、支付违约金、强制支付之类的经济责任也应当适时引入财政法,以增强其可救济性成分和刚性色彩。

8.(1)财政法定主义是财政民主主义的重要实现形式,它强调财政运行的稳定性、规范性和可预测性,对我国财政实践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2)按照财政法定主义的要求,无论是党的政策,还是政府的政策,都必须在法律的框架下运行才具有合法性。(3)虽然政策对立法具有指导性,但也只有在转变成立法之后才能起到规范作用。虽然政策在执行过程具有灵活性,但这种灵活性也必须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才能体现。(4)我国的财政实践必须从政府主导性财政、政策主导性财政,转变为法律主导性财政。只有这样,才能杜绝财政活动中的随意性,提高财政机关的遵纪守法意识,同时也才能更好地保护财政相对人的利益,促进市场经济的健康稳定发展。

9.(1)财政健全主义所关注的是财政运行的安全稳健,其核心问题即在于,能否将公债作为财政支出的资金来源。(2)资本主义早期,财政健全主义一般要求年度财政平衡,不得在预算中列赤字。国家的财政开支只能以税收、费用等非税收入作为来源,公债的合法性被完全否定。(3)进入垄断时期以后,财政赤字成为各国的普遍现象。为了弥补财政赤字,公债手段开始被大量使用,并且逐渐合法化。随着财政平衡被打破,公债的规模日益扩张,财政风险也越来越大。在这种情况下,就更应该强调财政健全,防止财政突破最大承受能力,引发财政危机。(4)虽然实现财政健全的方式可以变,但财政健全的理念在任何时候都不会过时。财政平衡是实现财政健全的一种方式,也是一种理想的财政状态。当年度财政平衡无法坚持时,财政健全主义的重点也应当随之调整。(5)法律应当着重对公债的发行主体、审批程序、发行方式和限额、使用范围、偿还方式、债务管理等作出限制,以最大可能地发挥公债的积极功效,降低公债的财政风险。当公债的规模和结构已经超出风险预警线时,法律还应该设置紧急应对措施,如强制性要求收缩财政开支规模,调整财政支出结构,等等。

10.(1)尽管我国尚没有专门的法律对财政平等主义进行确认,使其在整个财政法领域具有普遍效力,但由于它是宪法平等原则在财政法领域的延伸,因此完全应该成为一条现实有效的法律原则。(2)在我国当前的社会背景下,财政平等主义的确立和有效发挥作用,有助于从制度上缩小各种不合理的差距,从心理上增强人们对消除不平等现象的信心,有利于将社会的矛盾控制在人们的心理承受能力以内,创造一种平等和谐的竞争环境。(3)近几年来,我国不断加大对社会保障的投入,增加对西部地区的转移支付规模,同时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义务教育问题开始有所重视,这些对促进财政平等无疑具有重要的积极意义。(4)除了财政收入征收方面的具体制度设计外,我国财政不平等现象的重要根源仍然在于财政支出结构的不合理。所以,财政法学应当更多地从经济发展、人权保障和社会公平的角度,对如何完善财政支出的方向、标准和程序作出应有的贡献。

五、论述

1财政法基本原则的确定,应当考虑到三方面的因素,即符合财政法基本原则所具备的内涵和特征;从财政法调整对象的自身特点出发寻找财政法基本原则的客观根据;充分考虑法律体系中宪法、经济法等基本原则的要求,同时保证财政法基本原则内部体系的协调。

财政法的基本原则必须具有广泛的适应性。在确定财政法的基本原则时,必须考虑到财政关系在中国发展的客观进程和内在需要,从法律上为公共财政和民主财政的实施提供制度的支持。我国宪法关于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规定是财政法的根本法律依据,在确定财政基本原则时,必须将人民的民主参与置于首要的地位。另外,由于财政法与行政法、经济法的关联,行政法中的依法行政原则、经济法中的协调稳健原则等,对财政法基本原则的确定也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财政民主主义、财政法定主义、财政健全主义和财政平等主义是财政法的基本原则。财政民主主义着眼于财政的民主基础,财政法定主义着眼于财政的法律形式,财政健全主义着眼于财政的安全稳健,财政平等主义着眼于财政的公平合理。财政民主主义是现代社会整个财政法的基础,它在财政法体系中居于核心地位。财政法定主义是对财政法在形式上的要求,它旨在保障民主原则在制度上的实现。财政健全主义是对财政法在功能上的要求,它旨在降低财政风险,确保财政运行不至于偏离安全稳健的目标。而财政平等主义则是对财政法在价值上的要求,它保障通过民主机制和法律程序制定的财政法本身是符合正义的。以财政法治的视角衡量,财政法定是财政法治的形式要素,财政健全是财政法治的功能目标,财政平等是财政法治的价值追求,而财政民主则是上述三者有机结合的制度保障,它们紧密统一于财政法治的理论和实践。

2.由于财政法基本原则在整个财政法领域具有普遍的约束力,因此,在具体适用的过程中,它具有不同于一般法律规范的效力。

1

对财政立法行为的适用效力。财政立法必须在财政法基本原则的指导下进行,不得在形式上和价值追求上有任何违反,否则将可能导致法律本身的无效或被撤销。立法机关在制定财政法律的过程中,必须时时以财政法的基本原则为指导,及时纠正有违财政法基本原则的立法内容。如果进行授权立法,授权过程本身也应接受财政法基本原则的审查。

2

对财政行政行为的适用效力。依法行政是法律对行政机关的基本要求。在法律有具体规定的场合,财政机关严格适用法律本身就是对基本原则的遵守。财政机关在解释法律时不得违反财政法的基本原则,只能在基本原则允许的范围内进行。如果采用不同的解释方法,其结果存在差异或冲突时,也只能选择符合财政法基本原则的解释结果。另外,现代财政法往往授予财政机关较大的自由裁量权,如果财政机关行使裁量权的方式违反了基本原则,该行政行为不仅是不合理的,同样也是不合法的。

3

对财政司法行为的适用效力。财政法的基本原则对法院解释和适用法律具有指导意义。由于财政法基本原则与宪法的原则和精神最为相通,有的甚至直接以宪法条款的形式加以规定,如果我国将来引入违宪审查制度,并且建立相应的司法审查程序,财政法基本原则的法律效力将更加直接和明显。

3.财政民主主义主要表现为财政议会主义,即重大财政事项必须经过议会审批。在一定程度上,财政民主主义是与现代预算相伴而生的。由于各国国情不同,预算制度的实施能否真正实践财政民主,结论是很难一致的。一般而言,以下几个因素会在其中起到很大的作用:

第一,议会是否拥有独立于政府的强大权力。如果议会代表的选举机制不健全,或完全由政府官员把持议会,即便有议会审查和批准预算,也只能流于形式;第二,预算是否覆盖全部财政收支范围。如果进入预算的资金只是全部财政资金的一部分,预算制度在实现财政民主方面的功效也会被抵消;第三,与预算有关的财政信息能否做到公开、透明。如果整个预算过程都在黑箱中操作,不向社会公开,议会的审批也难免脱离人民的意志;第四,预算监督是否存在强有力的、法制化的常规渠道。

财政民主主义与整个社会的法治文明是互动的连接体,财政民主主义必须建立在民主法治的基础上才能发挥功效,而财政民主主义的实施本身又是对民主和法治的有力促进。财政民主主义对我国财政活动的要求具体表现为,重大财政事项由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决定。在财政实践中,受人员构成和工作方式的制约,财政行政机关具体问题上的自由裁量必须得到尊重。因此,除了对财政税收方面的基本制度制订法律以外,人民代表大会的财政决定权也应该体现在预算审批上。除此之外,财政民主主义还要求赋予人民对财政事项的广泛监督权。这首先要求政府的财政行为的决策程序、执行过程以及实施效果具备公开性、透明性等特点;其次还要求依法保证新闻媒体对财政事项的采访自由,使财政行为的全过程于人民的监督之下;最后,应当借鉴先进国家的经验,在人民代表大会的运行模式中设立专门的财政监督机关,使人大审计、政府审计、社会审计成为一个有机的整体。当然,监督的目的在于提高财政执行的效率,最终也是为了更好地保障人民的决定权。因此,财政民主主义的首要内容仍然落实在人民的财政决策权上。

4.1)经常性收支必须维持平衡。经常性支出是指为保证政府各部门和各项事业日常活动开展所需的支出,如行政事业单位的经费支出、社会保障支出等,它一般以税收、社会保障缴款和费用征收作为收入来源。

2)公债只能用于具有公共性的建设项目。之所以将公债的用途限定在建设性项目,主要是因为建设性项目具有直接偿还债务的能力,可以在很大程度上降低财政借款的风险。

3)公债应当遵守实体法上的风险防范机制。首先,应当界定公债的范围,将内债、外债都包含在内。其次,应当借鉴经济学的研究成果,为公债设定最高上限。再次,由于长期公债容易转嫁财政风险,增加代际不公平,因此,从长远来看,应当对公债的偿还期限作出一定的限制,防止政府发行期限过长的公债。最后,有必要设立偿债基金,增加债务偿还的财政保障,降低债务到期时的还款压力。

4)公债应当履行程序法上的审查监督手续。为了限制政府借债的能力,法律应当在程序上规定公债发行的审查监督手续。在监督方面,则应该建立完备的债务监测、统计和预警公告体制,按照一定的指标及时向人民披露各种公债信息。另外,对于某些国债资金专项项目,也应该通过一定的检查机制,监督资金的使用效益,防止资金被挤占或挪用。

5)有限肯定地方财政的募债主体资格。地方政府维持财政平衡的能力比较脆弱,地方财政赤字实际上普遍存在,但地方政府发行债券的资格却完全被否定。如果将权力有限地下放地方政府,使募债主体多元化,中央政府在防范财政风险方面的机动性就会得以增强,整个国家的财政风险也会随着下降。当然,为了防止地方政府过度举债,在法律上可以设定一些标准和程序,如规定募债的总额、期限、还款保障等,在程序上严格履行民主审批,同时赋予上级政府监督检查的权力。

5.财政法所追求的公平,既包括起点的公平,也包括过程的公平,无论在实体法还是在程序法上都可以表现为一种平等的对待。它包括但不限于下述几个方面:(1)在政治程序方面,人民享有平等的参与权。人民参与的途径是通过政治选举组成代议制机构,行使立法权、财政审查批准权和财政监督权。(2)在税收课征方面,除了坚持税收法定原则,由纳税人及其代表自己决定课税事宜外,主要应当根据纳税人税负能力的大小设计税制,使税负能力相同的人缴纳相同的税收,税负能力不同的人缴纳不同的税收。(3)在费用征收方面,平等主要体现在受益的关联度上。受益程度不同的人,缴费的标准也应该有所不同。(4)在地区间财政关系方面,财政法应该保证最低限度的财政均衡。(5)在社会阶层间的财政关系方面,应该保障每一个群体同等的机会和待遇,不能出现制度性歧视。(6)在财政支出的标准方面,除了公务所需或无法逾越的客观困难外,相同的情况应当相同处理,不能因为人为原因导致受体之间的差异过大。预算编制过程中部门间行政管理费用贫富不均的现象必须加以改变。(7)在最低人权的保护方面,财政应当保障每一个公民的生存权、受教育权等基本人权,为社会弱者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和救济。(8)在财政集中采购方面,必须通过公开透明的标准和程序,保障每一个适格供货商中标机会的平等。(9)在财政行政程序方面,财政机关有义务平等对待每一个财政相对人,不能毫无理由地为部分相对人设定程序便利,而给其他人设置程序障碍。(10)在财政司法程序方面,考虑到财政部门的特殊性,法律必须为其设定较重的证明责任。

 


第三章 财政法的历史发展习题

 

一、单项选择题

1.下列哪一朝代实行定额课征的田赋制度,并按土质、地势、水利和交通条件,分等分类征赋,使不同地区的田赋负担大致均平?

A.夏          B.商          C.周          D.春秋

2.西周“周人百亩而彻”,不分公田私田,按每亩的实际收成征收多少比例的实物税?

A.1/5         B.1/10         C.1/15         D.1/20

3.在财政管理制度上,夏商周三代均实行什么类型的财政管理体制?

A.地方分权     B.中央集权     C.联邦制      D.地方自治制

4.汉代轻田赋, 其税率是多少?

A.十税一                        B.十五税一

C.三十税一                      D.初为十五税一,后一直为三十税一

5.公元780年杨炎改制,唐改行“两税法”,是以什么税收为基础的?

A.人头税和地税                   B.人头税和户税

C.地税和财产税                   D.地税和户税

6.“两税法”明确提出了什么财政立法原则?

A.量入为出        B.收支平衡        C.量出为入        D.赤字预算

7.太平天国的支出制度实际上是对人民利益的分配制度,遵循一律平等和公开原则,主要表现为什么制度?

A.国库制度        B.圣库制度        C.金库制度        D.保甲制度

8.北洋政府统治时期,那些税法被帝国主义所控制?

A.关税法和盐税法                     B.关税法和货物税法

C.货物税法和盐税法                   D.田赋和货物税法

9.南京国民政府建立了几级财政体制?

A.二级          B.三级          C.四级          D.五级

10.1927年南昌起义到1949年新中国成立的22年间,中国共产党在其领导的革命根据地贯彻阶级和革命原则的财税政策,制定和执行了一系列以什么税为主的财政法规和制度?

A.商业税        B.工业税        C.农业税        D.关税

11.1934年通过的哪一法律文件进一步明确了税收原则,规定实行统一的累进税制,针对土地不同情况,富户征重税,贫户征轻税?

A.《井冈山土地法》               B.《中华苏维共和国暂行税则》

C.《中国苏维埃政府土地法》       D.《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

12.南京国民政府的财政法中,什么法所占比重很大?

A.财政收支划分法       B.税法       C.财政支出法      D.财政监督法

13.到解放战争时期,解放区农业税的主要形式是什么?

A.田赋         B.公粮         C.劳役         D.金钱给付

14.我国199411日起改革过去的财政管理体制,对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实行什么财政管理体制?

A.地方财政包干体制              B.中央地方按比例分享制

C.中央地统收统支制              D.分税制

15.我国现行的《农业税条例》是哪一年制定的?

A.1954年        B.1958年        C.1978年        D.1993年

16目前,下列哪一法律在我国财政法律体系中形式上居于基本法的地位?

A.预算法                        B.财政收支划分法

C.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法          D.税收征管法

17下列哪一法律中关于公共财政的规定是德国国家财政法的立法基础?

A.《德国基本法》                 B.《促进经济稳定和增长法》

C.《财政管理法》                 D.《联邦预算法典》

18德国的会计年度采用历年制,联邦预算通常每年几月左右由联邦财政部向联邦各部发出编制下一年度财政预算草案的信函,提出预算编制工作的基本方针、政策说明等事项?

A.3月          B.4          C.5月          D.7月

19根据《德国基本法》的规定,德国实行什么类型的分税体制?

A.以专享税为主体、共享税为补充         B.全部实行共享税

C.以共享税为主体、专享税为补充         D.全部实行专享税

20构架在德国各个具体税种法之上的是下列哪一法律,其大部分条款适用于所有的德国税收法律?

A.《财政管理法》                B.《德国基本法》

C.《税收通则法》                D.《联邦财政均衡法》

21.根据《财政法》和《预算决算及会计令》的规定,日本财政年度从每年的41日至来年的331日,实行几级财政预算?

A.二级          B.三级          C.四级          D.五级

22.根据《地方自治法》和《地方财政法》、《地方财政法施行令》,日本实施什么类型的财政管理体制?

A.地方自治为主与中央集权相结合       B.中央集权为主与地方自治相结合

C.中央集权                           D.地方自治

23.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说,英国宪政史的一个核心内容就是英国的什么法的历史?

A.行政法史        B.经济法史         C.财政法史        D.民法史

24.英国的财政体制是中央与地方政府之间的几级预算?

A.二级          B.三级          C.四级          D.五级

25.美国《联邦宪法》第1条第7款第1目规定,一切征税案应由什么机构提出?

A.众议院        B.参议院        C.参众两院联合        D.总统

二、多项选择题

1夏商周三代是我国奴隶制社会时期,也是我国财税法制的发端时期,其内容主要包括哪些方面?

A.贡赋制度    B.岁用(支出)制度    C.管理制度    D.转移支付制度

2.下列关于夏商周三代贡赋的论述中,正确的包括哪些?

A.夏朝实行定额课征的田赋制度,并按土质、地势、水利和交通条件,分等分类征赋,使不同地区的田赋负担大致均平

B.商朝“殷人七十而助”,实行井田制基础上的公田助耕制度,公田收入交国家,私田收入归自己

C.西周“周人百亩而彻”,不分公田私田,按每亩的实际收成征收1/10的实物税。西周中后期开始征收关市税和山泽税,并且对“财物犯禁者”和“货不出关者”举其货、罚其人,这也是我国税法中最早的制裁形式

D.除了田赋之外,这三个朝代还有兵役和力役等徭役制度,其实质是国家对劳动力的无偿课征和役使,是我国最早的人头税形式

3.管仲相齐,实行“案田而税”“相地衰征”的田赋制度,其基本内容包括哪些?

A.将私田划分等级差别征税        B.实行国家盐铁专卖制度

C.粮食、林木和外贸由国家经营    D.完全按占有人实际占有的土地数目收税

4.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封建割据战乱连绵,财政制度更迭频繁十分混乱。比较重要的变革包括哪些?

A.曹操实行屯田自给和户调(田租与户税开征)制

B.西晋实行占田制、课田法之后,也实行过户调制

C.北朝从北魏孝文帝开始推行“均田制”,使土地占有规范化,税负均平,北齐、北周相继仿效

D.实行租庸调制

5.下列关于唐代财政基本制度的表述中,正确的包括哪些?

A.公元780年杨炎改制,唐改行“两税法”,以地税、户税为基础,以各户土地等资产贫富分等定税,分夏秋两季钱物并征

B.“两税法”明确提出了量出为入的财政立法原则,也是财政法史上从实物之征向货币之征转化、从对人税向对物税转化的开端,为此后历朝田赋税法的基干

C.在工商税方面,唐玄宗始设提举市舶使司,开征真正意义上的关税,并被后朝沿用;唐德宗始课茶税、矿税等

D.总的来说,唐代各项财政管理日趋严密完善,代表了封建财政法制的鼎盛时期

6.下列关于宋代财政基本制度的表述中,正确的包括哪些?

A.经过五代十国的战乱,宋代田赋制度已十分混乱,职役等徭役沉重

B.北宋神宗时,王安石力推方田均税法,以土地数量和等级重新定税,并实行募役法,而纳绢代役也标志着徭役向赋税转化

C.由于手工业和商业空前繁荣,工商税收占据了财政收入的重要地位,宋太祖还专门设置了商税务负责征收

D.在财政管理上,四柱清册和编制会计录等会计技术规则的运用健全了会计、审计制度

7.下列关于元代财政基本制度的表述中,正确的包括哪些?

A.元代财政制度异常混乱,官田收租,私田收税

B.课税繁重,且南北田赋规定不一

C.北仿唐代租庸调制,南承唐代两税法,“南重于粮,北重于役”

D.此后又取法西域,实行落后的包税制

8.下列关于太平天国农民政权财政基本制度的表述中,正确的包括哪些?

A.太平天国的纲领性文件《天田亩制度》规定实施按人口绝对平分土地

B.赋税制度上,基本沿用朝的田赋形式,分为地丁和槽粮,但富户税重,贫户税轻,区别对待

C.工商业因国营制度推广不开而只得实行生产贸易自由征收关卡营业税手工业税、船钞等工商税

D.太平天国的支出制度实际上人民利益分配制度遵循一律平等和公开原则主要表现为圣制度圣库既是集中国家公共财物的国库,也是太平天国的财务机构,向军民生活平均分配生活物资

9.太平天国农民政权同清王朝对峙十余年间也初步形成了自己财政法律制度,主要包括哪些基本制度?

A.土地分配制度      B.赋税制度      C.支出制度      D.政府采购制度

10.孙中山领导的南京临时政府曾于1912年通过《中华民国临时约法》,规定参议院的基本职权包括哪些?

A.预算          B.决算          C.募集公债          D.财政司法

11.南京国民政府建立了下列哪些级别的财政体制?

A.中央          B.省(市)        C.          D.乡、镇

12.下列关于革命根据地时期财政基本制度的表述中,正确的包括哪些?

A.±地革命初期,主要制定的是严格的财政纪律和明确的支出原则

B.后来随着革命形势的发展,革命根据地人民政府成立了专门的财政管理机构,加强和完善财政立法

C.1934年通过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进一步明确了税收原则,规定实行统一的累进税制,针对土地不同情况,富户征重税,贫户征轻税

D.到解放战争时期,解放区农业税的主要形式是公粮,分为正赋和附加两部分。各财政管理机构随着解放区人民政府的合并而合并,解放区的财政管理也渐趋统一,建立了比较完善的预、决算制度和国家金库制度等

13.1949年至1957年是我国社会主义财政法的建立时期,这一时期财政立法的基础是什么?

A.19499月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

B.1954年的《宪法》

C.1950年的《全国税政实施要则》

D.1950年的《关于统一国家财政经济工作的决定》

14.199312月,国务院批准国家税务总局《工商税制改革实施方案》,其指导思想是什么?

A.统一税法、公平税负

B.简化税制、合理分权

C.理顺分配关系,保障财政收入

D.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税制体系

15.财政基本法所规范的事项包括哪些?

A.国家财政活动的基本原则         B.财政管理体制

C.财政职能                       D.其他国家财政活动的基本事项

16今后一段时期,我国健全预算法律制度的主要任务是什么?

A.建立包括政府公共预算、国有资产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障基金预算为主要内容的复式预算法律制度

B.改革预算编制方法,使预算更加细致和详尽

C.增加预算编制、执行的透明性和公开性

D.强化预算的法律效力

17目前,我国税收立法的主要任务是什么?

A.制定税法通则

B.在总结税制改革中出台的各个税收暂行条例实施经验的基础上,制定《增值税法》、《消费税法》、《营业税法》、《资源税法》等

C.合并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制定《企业所得税法》

D.修订《个人所得税法》

18德意志联邦共和国由下列哪些级别的政府组成?

A.联邦          B.          C.地方(市镇)          D.自治区

19.日本编制预算必须坚持的基本原则包括哪些?

A.事前审批原则     B.全额预算原则     C.分类管理原则     D.公开原则

20.美国财税法的法律渊源包括哪些?

A.国会制定的法律                   B.国内收入署公布的税收裁定

C.财政部制定并公布的财政规章       D.上级法院的判例

三、名词解释

1均齐天下之政(征)

2.两税法

3.一条鞭法

4.德国1967年《促进经济稳定和增长法》

5.德国1969年《联邦预算法典》

6.日本《财政法》

7.日本《预算决算及会计令》

8.日本“国家第二预算”

9.英国1919年《议院法》

10.美国1921年《预算与会计法案》

四、简答

1.简述夏商周三代财政法的基本制度。

2.简述春秋时期财政法的基本制度。

3.简述战国和秦朝财政法的基本制度。

4.简述汉代财政法的基本制度。

5.简述明代和清朝前期财政法的基本制度。

6.简述清朝后期财政法的基本制度。

7.简述社会主义财政法的建立时期财政法的基本制度。

8.简述我国目前财政法存在的主要缺陷。

9.简述德国《联邦财政均衡法》的主要内容。

10.简述日本中央均衡地方财政的机制。

五、论述

1.试述当前我国财政立法的主要任务。

2.试述德国财政立法的基本状况。

3.试述日本财政立法的基本状况。

4.试述英国财政立法的基本状况。

5.试述美国财政立法的基本状况。


第三章习题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A

2.B

3.A

4.D

5.D

6.C

7.B

8.A

9.B

10.C

11D

12B

13B

14D

15B

16A

17A

18B

19C

20C

21A

22B

23C

24A

25A

二、多项选择题

1ABC

2.ABCD

3.ABC

4.ABC

5.ABCD

6.ABCD

7.ABCD

8.ABCD

9.ABC

10.ABC

11ABC

12ABCD

13AB

14ABCD

15ABCD

16ABCD

17ABCD

18ABC

19ABCD

20ABCD

三、名词解释

1夏商周时期提出并贯彻的主张,一是根据土地的五服九等来平均各种土地的赋税;二是通过合理搭配赋税和劳役来均平负担,役重赋轻,役轻赋重;三是根据年景均负担,丰年税高,荒年税低。

2.公元780年杨炎改制,唐改行“两税法”,以地税、户税为基础,以各户土地等资产贫富分等定税,分夏秋两季钱物并征。

3.万历9年,张居正在全国推行一条鞭法:赋役合一,计亩征银,一办于官,基本完成了从对人税向对物税、从实物之征向货币之征的转化。

4.1967年颁布的《促进经济稳定和增长法》从宏观调控的角度规定了政府的财政职责,联邦政府和州政府必须通过财政措施和经济措施在保持稳定、适当的经济增长的同时,稳定市场物价、保持充分就业和达到国际收支平衡。

5.《联邦预算法典》对联邦预算的制定程序和政府职责的履行作了明确的规定。德国的会计年度采用历年制,联邦预算通常每年4月左右由联邦财政部向联邦各部发出编制下一年度财政预算草案的信函,提出预算编制工作的基本方针、政策说明等。

6.根据1946年宪法,日本于1947年颁行了《财政法》,该法由547条组成,第1章总则;第2章是关于会计分类的规定;第3章是关于预算的内容、预算的编制、预算的执行的规定;第4章是关于决算的规定;第5章附则。

7.根据《财政法》和《预算决算及会计令》的规定,日本财政年度从每年的41日至来年的331日,实行中央和地方两级财政预算。编制预算必须坚持以下原则:一是事前审批原则。二是全额预算原则。三是分类管理原则。四是公开原则。

8.“国家第二预算”是一种财政投资贷款,它是日本财政管理的特色制度,指政府通过国家信用制度积聚民间各种闲散资金,然后再按照国家政策目的开展投资信贷活动。财政投资贷款制度对加强政府财政职能,实施产业政策等宏观调控目标具有重要作用。

9.英国1919年的《议院法》明确了财政立法权的归属和实施程序。规定凡下议院通过的财政案,于闭会一个月前,提交上议院,而上议院于一个月内不加修正且未通过的,除下议院别有规定外,应迳行呈请国王核准。虽未经上议院通过,仍应认为是国会的法令。

10.1921年的《预算与会计法案》规定总统应提交年度联邦预算由国会审查批准;设立行政管理与预算局(OMB)协助总统全面审议联邦预算和控制联邦支出;设置独立于行政体系之外的会计总局,代表国会对各机关行使财政监察权,对国会负责。

四、简答

1.(1)夏商周三代是我国财税法制的发端时期,其内容主要包括贡赋制度、岁用(支出)制度和管理制度。

2)在贡赋方面,夏朝实行定额课征的田赋制度,并实行分类征赋,使不同地区的田赋负担大致均平。商朝实行井田制基础上的公田助耕制度,公田收入交国家,私田收入归自己。西周不分公田私田,按每亩的实际收成征收1/10的实物税。西周中后期开始征收关市税和山泽税,并且规定了我国税法中最早的制裁形式。

除了田赋之外,这三个朝代还有兵役和力役等徭役制度,提出并贯彻了“均齐天下之政(征)”的主张,这种税赋均平的思想对后世影响深远。

3)在财政支出方面,主要是祭祀支出、军事支出、王室费用、官员俸禄、水利事业和工程建设等其他支出。

4)在财政管理制度上,三代均实行地方分权的财政管理体制,诸侯们要向中央缴纳邦国之贡。三代设有司会、司书等负责赋税征收和支出管理的专门官职。

2.春秋时期是奴隶制的衰落时期,各诸侯国为争霸称雄相继改革财政。管仲相齐,实行“案田而税”“相地衰征”的田赋制度,将私田划分等级差别征税,并实行国家盐铁专卖制度,粮食、林木和外贸由国家经营。鲁国实行“初税亩”、“作丘甲”、“用田赋”,完全按占有人实际占有的土地数目收税。这些财政变法,事实上开始废除奴隶制的土地国有制度,使井田制向兵役制转换,并使财政体制开始由分权走向集中。

3.战国时期是我国封建财政法制形成和确立的时代,财政法制改革较为频繁,如魏国李悝变法、楚国吴起变法等。而秦国通过商鞅的两次变法,废井田、开阡陌,确立了封建的土地私有制、田赋和人头税制度,奠定了封建财政法制的基础。秦统一全国后,进一步巩固商鞅变法的成果,建立了相当完善的财政法律制度,具体包括:确立了统一的中央集权财政管理体制、统一的财政管理机构和统一的户籍管理制度; 统一了赋税制度、货币以及度量衡;实施皇室财政与国家财政的分别管理,并统一了官俸和军费开支制度;设立了御史大夫等官吏监察财政,完善了预决算性质的上计制度。这些制度对我国两千多年的封建财政法制建设具有深远的影响。

4.汉初鉴于秦朝的苛政败亡,财政立法上反映了“礼法并用”、“德主刑辅”的思想。汉代轻田赋,初为十五税一,后一直为三十税一;又沿袭秦制,征算赋和口赋(算赋是成丁的人头税,口赋是714岁未成年人的人头税)。汉代的力役有兵役、劳役之别,还可出钱代役,称为更赋。汉代重农抑商,对盐铁等商人征重税,并实行盐铁酒官营专卖制,工商税制逐渐形成。汉武帝时因对匈奴用兵而财政困难,开始征收算缗、告缗、算商车、牲畜税等财产税和赊贷税等财产税,并实行平准均输制度(平抑物价,调剂运输)。东汉光武帝时精兵简政、裁减冗员,还废除地方兵役制度,遣返士兵务农,节减了大量财政支出。

5.(1)明初轻役薄赋,重农抑商,赋税制基本上沿用唐的两税法和宋的职役制。

2)万历9年,张居正在全国推行一条鞭法:赋役合一,计亩征银,一办于官。一条鞭法从税制上结束了我国两千多年赋役分征的历史,基本完成了从对人税向对物税、从实物之征向货币之征的转化。

3)明朝财政管理制度较前朝更趋缜密,分设中央和地方各级管理机构,征解制度、财政监察制度、预算制度等不断完善。

4)清朝建立后,继续袭用明朝的一条鞭法,丁银地赋同时征收,并整修《赋役全书》,改进征收方法。

5)康熙55年,开始实行地丁合一、摊丁入亩制度,完全征收货币,彻底完成了我国封建赋役制度的变革。清前期财政管理权高度集中于中央,收入管理制度收支平衡管理制度财税机构管理制度、国库管理制度国家预算决算制度日趋完备。

6.(1)1840鸦片战争使中国开始逐渐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丧失了部分财政自主权。巨额战争赔款迫使政府向地方转移中央财政负担而地方则只得附加田赋,加重对人民盘剥,地方征税特权又使得集中的封建财政制走向没落。(2)财政收入也打破田赋为主、工商杂税为辅的格局转向农工商税并重多元化结构3)工商税中比较重要的关税盐税、厘金、矿税债务收入开始深入财政,财政支出急剧膨胀4)甲午战争帝国主义资本输出控制中国经济财政金融命脉主要税收用作帝国主义借款、借款担保财政立法权、管理权、使用权帝国主义控制。(5)资本主义性质财政有所发展表现财政收入上官营企业收入国内公债收入制度等;财政支出上,创练新军支出训练警察支出司法费教育费和外交支出制度财政管理上设立财政处,编制国家预算建立国家金库制度

7.1949年至1957年是我国社会主义财政法的建立时期。19499月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和1954年的《宪法》,是这一时期财政立法的基础。这一时期国家制定的财政法律法规主要有:(1)财政管理体制立法。政务院于1950年发布了《关于统一国家财政经济工作的决定》、《关于统一1950年度财政收支的决定》、《全国税政实施要则》、《关于统一国家公粮收支、保管、调度的决定》等。1951年,国家先后颁布了《关于财政收支系统划分的决定》、《关于进一步整理城市地方财政的决定》、《关于划分中央与地方在财政经济工作上管理职权的决定》等。(2)预算法律制度。政务院于19503月发布了《中央金库条例》,19517月发布了《预算决算暂行条例》,对国家预、决算的编制、审查、核定,预算的执行等作了明确规定。(3)税收法律制度。这一时期发布的税收法规主要有:《货物税暂行条例》、《工商业税暂行条例》、《新解放区农业税暂行条例》、《海关进出口税则》、《屠宰税暂行条例》、《城市房地产税暂行条例》、《车船使用牌照税暂行条例》、《印花税暂行条例》、《利息所得税暂行条例》、《特种消费行为税暂行条例》、《商品流通税试行办法》、《文化娱乐税条例》等,初步建立起全国统一的税收法律制度,有力地保证了税收筹集资金和调节国民经济的杠杆作用。(4)国债法律制度。政务院在194912月通过了《关于发行人民胜利折实公债的决定》,颁布了《1950年第一期人民胜利折实公债条例》,195312月又通过了《1954年国家经济建设公债条例》。

8.1979年以来,我国财政立法虽然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但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仍然存在一些不相适应的地方,主要表现在:

1)财政法律体系不健全。一些规范财政活动的基本法律都没有制定或颁布;

2)财政立法的内容不能适应发展需要。如1950年的《屠宰税暂行条例》、1958年的《农业税条例》至今都在执行,而现实的情况与当时已经相去甚远;

3)财政立法的质量有待提高。如财政法对同一问题的规定经常出现不一致的现象;有些法规的内容结构、语言文字和发文形式不够规范,条文过于粗糙,伸缩性较大;等等。

9.1969年的《联邦财政均衡法》是实行州财政平衡改革的产物,现行的《联邦财政均衡法》是19936月修订,1995年开始生效的,主要通过规定纵向财政平衡和横向财政平衡两种方法来实现各级政府的财政平衡。

纵向财政平衡包括两层含义;联邦政府要采取提高州政府所占共享税收入的分配比例、实施返还性转移支付、提供联邦补充性分配金等方式在财力不同的州之间进行财政收入的再分配,以使它们的财政实力相对平均,州政府有责任通过转移支付没有限定地方政府使用用途的—般性分配金和指定使用用途的特别需要分配金,使其所辖各地方政府的财政实力大体平均。横向财政平衡则体现为两个部分:一是在各州间分配不属于联邦政府的那部分共享税收入,二是财政强州向弱州进行财政转移,后者是实现横向财政平衡的主要途径。

10.中央均衡地方财政的机制,主要是通过以下途径转移的;一是支付地方税。即将国税中的个人所得税、法人所得税和酒税等部分税种的一定比例转移给地方政府,在地方财政岁入中,这一部分往往仅次于地方税。二是国库支出金。它是根据一定的目的和条件充作地方政府特定支出而不要求偿还的国库支出金。国库支出金又细分为国库负担金、国库委托金和国库补助金三种。三是让与地方税。它包括地方公路让与税、石油气让与税、汽车重量让与税、飞机燃料让与税、特别吨位让与税和消费让与税六种。

五、论述

1当前我国财政立法的主要任务是,通过加强财政立法,建立体系完善、门类齐全的财政法律体系,使一切财政活动有法可依,逐步实现财政法治。

1)制定财政基本法,规范财政管理体制。应当制定财政基本法等实体性法律,使财政管理体制规范化。此外,还应制订《财政收支划分法》,完善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

2)健全预算法律制度,强化预算法律效力。建立包括政府公共预算、国有资产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障基金预算为主要内容的复式预算法律制度;改革预算编制方法;增加预算编制、执行的透明性和公开性,强化预算的法律效力;改进和完善国家金库管理法律制度;改革预算支出制度;加强预算外资金的管理。

3)制定税法通则;在总结税制改革中出台的各个税收暂行条例实施经验的基础上,制定《增值税法》、《消费税法》、《营业税法》、《资源税法》等;合并内、外资企业所得税;修订《个人所得税法》;完善地方税法;修订《农业税条例》、《契税暂行条例》、《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等。

4)尽快制定《国债法》,使国债的发行、流通、偿还、使用等制度有章可循。并应在整顿财政信用的基础上,制定《财政周转金管理条例》或《财政贷款法》,使财政信用资金的使用建立在法制的基础上。

5)完善政府采购制度,推进财政支出制度改革,制定《财政支出法》,使整个财政支出制度有章可循。

6)制定财政监督法,完善财政法律责任制度。近期既要站在完善政府内部审计的角度对《审计法》进行必要的修改,同时更要站在政府外部审计的角度制定《财政监督法》,为权力机关参与财政监督提供明确细致的法律依据。

2.德意志联邦共和国由联邦、州和地方(市镇)三级政府组成。每个州都有自己的宪法,联邦政府和各州政府依据宪法分别在各自的范围内履行宪法赋予的职责。《德国基本法》中关于公共财政的规定是国家财政法的立法基础,联邦议会、州议会和市镇议会都有根据《德国基本法》的规定进行财政立法的权力。

1949年《德国基本法》对联邦和州的公共开支、税收立法权、税收分配、财政补贴和财政管理等基本事项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促进经济稳定和增长法》第1条从宏观调控的角度规定了政府的财政职责,联邦政府和州政府必须通过财政措施和经济措施在保持稳定、适当的经济增长的同时,稳定市场物价、保持充分就业和达到国际收支平衡。《联邦和州预算原则法》为各级预算提供了法律依据。现行的《联邦财政均衡法》是19936月修订,1995年开始生效的,主要通过规定纵向财政平衡和横向财政平衡两种方法来实现各级政府的财政平衡。

根据《德国基本法》的规定,德国实行以共享税为主体、专享税为补充的分税体制。构架在上述各个具体税种法之上的是《税收通则法》,其大部分条款适用于所有的德国税收法律。这部法典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规定了各级税务机关及其职能;第二部分是基本的程序法,包括不同税务机关的管辖权问题,法律的由来、发展,税收负担的履行及纳税审计和纳税评估,有关征税的法律法规及各种上诉及可获得的法律援助等;第三部分是关于涉税事件中税收违法和刑事诉讼方面的条文。

3.1946年颁布的《日本国宪法》专设一章《财政》,对处理财政的权限、收支职责、国债负担、租税征收、预备费设置、预决算监督等基本问题作了规定,其中有关财政的基本事项都要由国会议决。

根据1946年宪法,日本于1947年颁行了《财政法》,该法规定,国家预算及其他财政收支基本事项以该法规定为依据,该法律是有关财政的基本法。第1章总则,以保持适度的财政收支划分等有关内容为中心,对财政均衡、公债制度等作了总的规定;第2章是关于会计分类的规定;第3章是关于预算的内容、预算的编制、预算的执行的规定;第4章是关于决算的规定;第5章附则,对经费结转使用等其他事项作了规定。

1948年日本又颁行了《地方财政法》,该法共36条,主要规定地方政府的财政工作和处理国家与地方财政关系的基本原则,包括地方预算、地方公债、公营企业的经营、财产的管理及使用、补助金的拨付、地方财政状况的报告等规定。

除此之外,日本的财政法还包括1955年的《妥善发放补助金法》、1956年的《关于国家债权管理等的法律》等。《妥善发放补助金法》通过规定申请和决定补助金的有关事项以及其他预算执行中关于补助金的基本事项,以防止不正当地申请和使用补助金。《关于国家债权管理等的法律》规定了妥善管理国家债权的业务所必需的机构和手续,规定了变更、免除国家债权的一般标准和设立国家债权的合同的必要条款。

日本的税法也相当完善,既有《国税通则法》及其施行令、《国税征收法》及其施行令、《税收特别措施法》、《关于滞纳处分与强制执行的手续调整的法律》等适用于各税种的通行法,又有《国税违章取缔法》及其施行规则、《地方税法》、《法人税法》及其施行令等适用于具体税种的特别法。在其税收征管中的预提税制度和税理士制度是日本卓有成效的特色制度。

4.英国是普通法法系的典型代表,其财政法的渊源既包括12世纪后由议会或议会授权机构制定颁布的制定法,又包括由法院所创立、适用和加以发展的判例法。

在成文法中,一系列的宪法性文件最为重要,它们规定了财政立法权限、财政立法程序、国家财政体制等基本财政法律制度。1627年的《权利请愿书》强调非经国会同意,任何人不得被强迫缴纳任何税收,也不得被摊派任何捐款。《权利法案》也规定,未经国会许可,以皇权停止法律或施行法律,均属超越权力的非法行为。

1919年的《议院法》明确了财政立法权的归属和实施程序。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英国主管财政的部门是财政部,对政府预算执行中和执行后的稽核是由督察长和审计长负责。

英国的税制是中央集权型的,目前地方只开征了一种税,即1993年起征的地方议会税。中央税主要包括由各税种法规定的关税、国内货物税、公司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石油税等,但各具体税种法的变动性都比较大。英国税收立法的特别之处就在于各税种法在每年的预算法案等财政法案中可以得到修改,并在具体执行中有法院的解释和案例来补充。作为主要的税收执法机构,英国国内税局常常通过向记者发布“新闻稿”和“惯例声明”的形式来发表对某些具体问题的看法并通过发表“饶让规定”来放松某些原来较严厉的税法解释的适用。在实践中,这些往往也被视作税法的渊源之一。

5.(1)美国是由50个州组成的联邦制国家,联邦政府和各州政府依据宪法分别在各自的范围内履行宪法赋予的职责。《联邦宪法》中关于财政的规定是国家财政法的立法基础。在关于预算的财政立法方面,1921年的《预算与会计法案》规定总统应提交年度联邦预算由国会审查批准;设立行政管理与预算局协助总统全面审议联邦预算和控制联邦支出;设置独立于行政体系之外的会计总局,代表国会对各机关行使财政监察权,对国会负责。

21974年的《国会预算案》和《国会预算和拨款扣押控制法》针对行政机关逃避国会正常拨款程序向财政部借款的现象,规定了新增的预算机构和程序。1985年的《平衡预算和紧急赤字控制法》则把所有联邦支出活动都纳入了国会监督的范围,并规定了赤字限额。根据这些立法,美国的财政年度是每年101日至次年930日,三级政府各自独立地编制、审批和执行本级预算,上下级预算之间的主要联系为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的补助和拨款。各级政府特别是联邦政府的预算程序复杂,基本上是一个立法过程。

3)美国大约有90%的财政收入源于税收,税种很多,美国的税法也因此相当复杂。美国实行税权分散型体制,联邦、州和地方三级政权均各自行使属于本级的税收权限,包括税收立法权、解释权、开征停征权和调整权等,因而形成了统一的联邦税收制度和有差别的州和地方税收制度并存的特定格局。

4)习惯上所说的美国税法是由国会1939年开始制定的《国内收入法典》。实践中执法机构的解释往往也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具体包括财政部制定并公布的财政规章和国内收入署公布的税收裁定。《国内收入法典》授予财政部长公布执行税法所必要的规章。财政规章具体包括立法性的规章和解释性的规章两种,前者是由国会特别授权给财政部,制定针对法典的某一节的专门规定;后者是依财政部的一般权力发布的,主要提供对法典条款的行政解释。国内收入署的税收裁定是对法典和财政规章的再解释,其效力更低。

5)当税收纠纷无法在国内收入署内部解决而向法院起诉时,法院的判决也是对法律的解释,并为以后处理类似案件提供了法律依据。


第二编 财政收支法

 第四章 财政收支划分法习题

   

    一、单项选择题

1.财政收支划分的模式是根据在财政收支划分中什么的特点而归纳和概括出的相对稳定的标准形式或样式?

A.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权限对比关系的特点

B.不同地区的地方政府之间的关系

C.政府各部门之间的关系

D.国家形式的特点

2.为了充分发挥各级财政的职能,需要进行财政收支划分。进行划分的基本依据是什么?

A.各级政府之间达成的协议         B. 各级财政的事权划分

C. 中央政府的规定                 D. 收支平衡原则

3.关于集权型财政收支划分模式,下列哪个说法是不正确的?

A.在这种模式下,地方政府只享受很少的财政收入权限

B.在这种模式下,全部或大部分财政支出由中央政府承担

C.在这种模式下,财政收支立法权和管理权也归属中央政府

D.这种模式一般为实行专制、比较落后的国家所采用

4. 关于分权型财政收支划分模式,下列哪个说法是正确的?

A.分权型模式并非指地方享有大部分财政收入

B.在分权型模式下,中央政府仍承担大部分的财政职能

C.在分权型模式下,地方政府具有相对独立的财政收支范围

D.荷兰原本是分权型财政收支划分模式,现正朝集权型模式转变

5.绝大多数现代市场经济国家所采用的是下列哪一种财政收支划分模式?

A.集权型财政收支划分模式              B. 分权型财政收支划分模式

C.    平均型财政收支划分模式              D. 混合型财政收支划分模式

6.权力与义务相统一、权责相统一是法律上的基本原则。这在财政收支划分法上主要具体体现为什么原则?

A.适度分权原则                      B. 财政平等主义原则

C. 事权与财权相结合原则              D. 财政民主主义原则

7.下列哪个说法是符合我国财政收支划分制度的现状的?

A.我国目前的状况是财政收支权过于分散,中央权威不够

B.我国在财政收支划分问题上考虑公平较多,考虑效率不够

C.地方的财权与其承担的事权相比相对较少

D.我们应当切实遵循“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原则

8.我国《预算法》规定,不具备设立预算条件的乡、民族乡、镇可以暂时不设立预算,但要经过下述哪级政府确定?

A.中央政府                        B. 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

C. 设区的市、自治州政府             D. 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政府

9.一般而言,我国的财政级次有几级?

A.三级         B. 四级         C. 五级         D. 六级

10.我国法律规定的预算支出有几种基本形式?

A.四种       B. 五种      C. 六种      D. 我国法律对此无明确规定

11.在税收收入权方面,各国一般均规定地方政府享有一定的税收收入权,但同时又在赋予地方政府下列哪个方面的税收收入权上持审慎态度?

A.税收返还权     B. 税收设立权     C. 税收征收权     D. 税收享有权

12.在现代国家,财政收入的形式主要是下述哪一种?

A.税收收入               B.国有资产收益

C.专项收入               D.国家行政部门的业务收入

13.我国《预算法》规定了财政收入的几种主要形式?

A.三种          B. 四种         C. 五种         D. 六种

14.我国《关于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决定》将我国的税收收入划分为中央与地方的收入。我国主要是采取了哪种方法划分中央与地方的收入?

A.税额分割法     B.税率分割法     C.税种分割法     D.税权分割法

15.根据我国的现行规定,关税收入属于哪种收入?

A.中央固定收入            B.地方固定收入

C.中央与地方共享收入      D.视不同情况而分别为中央收入或地方收入

16.根据我国的现行规定,下列哪种收入属于中央固定收入?

A.营业税收入              B.消费税收入

C.印花税收入              D.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入

17.根据我国的现行规定,下列哪种收入属于地方固定收入?

A.证券交易税收入     B.增值税收入    C.契税收入    D.企业所得税收入

18.根据我国的现行规定,下列哪种收入属于中央与地方共享收入?

A.增值税收入                    B. 外资银行企业所得税收入

C.    城镇土地使用税收入            D. 耕地占用税收入

19.在美国,联邦、州和地方均享有财政收入的设定权、征收权和享有权,这表明美国是采取什么方法来划分财政收入的?

A.税额分割法      B. 税率分割法      C. 税种分割法      D. 税权分割法

20.在美国,联邦政府、州政府、地方政府的税收收入分别是以什么税种为主?

A.所得税,销售税,财产税          B. 所得税,财产税,销售税

C.    销售税,所得税,财产税          D. 销售税,财产税,所得税

21.法国宪法规定,税收立法权属于国会,税收条例和法令的制定权属于财政部,地方政府必须执行国家的税收法律和政策。由此,下列的哪项叙述是不正确的?

A.法国的财政收入设定权基本上由中央来行使

B.这与法国具有较为深厚中央集权传统有关

C.法国地方政府不得享有任何税收立法权

D.法国财政收入权基本集中于中央

22.关于日本的财政收支划分,下列说法中哪个是不正确的?

A.日本财政划分为三级:中央财政、都道府县财政和市町村财政

B.在日本,中央政府提供全国绝大部分公共物品和服务

C.日本在财政收入划分上采取税权分割法,中央与地方均享有财政收入的设定权、征收权和享用权

D.日本通过《地方税法》对地方的税收立法权予以限制

23.关于俄罗斯财政收入划分制度,下列哪个说法是不正确的?

A.俄罗斯税收分三级:联邦税、地区税和地方税

B.地方税中,较重要的税种由联邦立法规定最高税率,地区规定具体税率

C.地区税和地方税的大部分税种由地区自主决定

D.俄罗斯的三级财政分别享有一定的财政收入权

24.从世界各国财政收支划分法的情况可以总结出一些共同点,其中不少是值得我们借鉴的。下列哪个说法是正确的?

A.发达国家大多采取同样的财政收支划分模式

B.通过宪法或宪法性规定将财政收支划分的基本制度确定下来是各国共同的做法

C.只有实现事权与财权的恰当结合才能充分实现各级政府的基本职能

D.我国目前财政收支划分的基本制度是通过法律确定的,应将之上升到宪法的高 度

25.我国财政收支划分法的历史演进包括四个阶段:分税制阶段;分成阶段;包干阶段;统收统支阶段。关于其演进顺序,下列哪项是正确的?

A.      B.      C.      D.

二、多项选择题

1.财政收支划分的主体包括下列哪些?

A.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          B. 地方各级政府之间

C. 政府各组成部门之间              D. 不同地区之间

2.现代国家大多是由多层次政府组成的,不同层次的政府担负着不同的职能,为完成其职能,各级政府也必须具备一定的财政收入。那么现代财政管理体制所要解决的核心问题是什么?

A.如何确定各层次政府的职能          B. 如何获取更多的财政收入

C.    如何确定各层次政府的财政收入范围  D. 中央政府如何加强对地方政府的控制

3.下列关于集权型财政收支划分模式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集权型模式适合于规模非常小的国家

B.新中国成立初期,我国政治经济高度集中统一,即实行集权型的财政收支划分模式

C.集权型模式可以集中力量解决社会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便于统筹规划,树立中央政府的权威

D.    集权型模式不利于根据各地的不同特点采取不同的财政政策,容易造成决策失误和管理效益低下

4.下列关于分权型财政收支划分模式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分权型模式的特点是地方政府具有相对独立的财政收支立法权和管理权

B.    分权型模式适合于地方政府独立性较强的联邦制国家或地方自治较完善的分权制国家

C.    分权型模式有利于解决公共产品的“外部效应”问题,对于某些需要巨大资金的项目和具有较大规模效应的项目,有利于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D.    分权型模式的缺点是不利于国家的集中统一和综合国力的提高

5.关于财政收支划分法,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 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都制定了《财政收支划分法》

B.我国台湾地区制定了较完备的“财政收支划分法”

C.我国有关于财政收支划分的法律规范,但还没有一部《财政收支划分法》

D.我国目前只有国务院《关于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决定》对财政收支划分做了一些规定

6.关于财政收支划分法的地位,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 财政收支划分法是财政收支法的基础性部门法

B. 财政收支法是财政法的核心内容

C. 财政收支划分涉及到各级政府在整个国家政权体系中的地位

D. 很多国家以基本法的形式来规定财政收支划分的相关制度,如日本、韩国等

7.财政收支划分法的体系是把财政收支划分法律规范分类组合为不同的部门法而组成的有机联系的统一体。财政收支划分法的体系包括哪些?

A.财政级次划分法                   B. 财政收入划分法   

C. 财政支出划分法                   D. 财政转移支付法

8.财政收支划分法的基本原则是指贯穿于财政收支划分法的始终,对财政收支划分法的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和法律监督整个过程具有指导意义的基本准则。下列哪些是财政收支划分法的基本原则?

A. 在财政收支权的划分上应兼顾中央和地方的利益,在保证中央财政收支权的前提下,适度下放给地方一定财政收支权

B. 划分财政收支权时必须以各级政府的事权为基础,根据事权的大小来划分财政收支权

C. 在效率与公平的问题上,要遵循“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原则

D.一级政权,一级财政

9.下列哪些是我国《预算法》规定的财政级次?

A.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                  B.设区的市、自治州财政

C.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财政      D.乡、民族乡、镇财政

10.《预算法》是我国的一部重要法律。《预算法》对下列哪些重要事项做了规定?

A.规定了预算支出的基本形式

B.规定了中央预算支出和地方预算支出的划分方法和原则

C.规定了财政收入的主要形式

D.规定了哪些财政收入属于中央,哪些财政收入属于地方

11.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分别履行不同的职责。一般来讲,下列哪些职责是属于中央政府的?

A.提供国防安全以及全国性的维持社会秩序服务

B.实现全国范围内资源的有效配置,弥补市场缺陷

C.实现公平、合理的收入分配

D.实现全国经济的稳定和增长

12.下列哪些支出是法律规定的预算支出的基本形式?

A.国家管理费用支出                B. 补贴支出   

C.    科学、文化发展支出              D. 体育事业发展支出

13.关于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职责,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财政的收入分配职能应当由中央政府承担

B.稳定经济职能应当由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共同承担

C.财政的资源配置职能应当由地方政府承担

D.公共物品根据其受益范围分别由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来承担

14.财政收入权是各级政府在财政收入方面所享有的权力的总称,具体包括以下哪些内容?

A.财政收入设定权                  B. 财政收入征收权   

C.    财政收入返还权                  D. 财政收入享用权

15.我国财政收入的主要形式包括哪些?

A.税收收入              B.依照规定应当上缴的国有资产收益

C.专项收入              D.其他收入

16.下列哪些税收收入属于地方固定收入?

A.地方企业上交利润    B. 房产税    C. 证券交易税    D. 中央企业上交利润

17.我国国务院《关于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决定》规定了下列哪些收入属于中央与地方共享收入?

A.证券交易税收入    B.资源税收入     C.土地增值税收入     D.关税收入

18.在美国,下列哪些支出全部由联邦财政承担?

A.邮政服务       B. 社会保障        C. 医疗保险        D. 失业救济

19.对新中国财政收支划分法的历史演进,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新中国成立初期,政务院发布《关于统一国家财政经济工作的决定》,确立了统收统支的财政收支划分模式

B.     1953——1979年,我国实行以财政收入分成为核心的财政收支划分制度,财政收支权在中央和地方之间进行了适当的划分

C.     财政收支实行包干的具体方法包括收入递增包干、总额分成、总额分成加增长分成、上解额递增包干、定额上解、定额补助等

D.     我国第一步和第二步利改税发生在财政包干阶段

20.关于我国财政收支划分法的现状,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财政收支划分法的基本内容已经有法可依,但立法层次低

B.政府之间的事权划分不清,财政支出范围混乱

C.我国分税制财政体制主要是划分了中央和省一级的财权,对省以下则不够明确

D.我国财政收入权尤其是税收立法权是高度集中于中央的

三、名词解释

1.财政管理体制

2.财政级次划分法

3.财政收入划分法

4.税额分割法

5.税率分割法

6.税种分割法

7.税权分割法

四、简答

1.简述财政收支划分法的适度分权原则。

2.简述财政收支划分法的事权与财权相结合原则。

3.简述财政收支划分法的兼顾公平与效率原则。

4.我国1994年分税制改革的原则和主要内容是什么?

5.我国实行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是什么?

6.我国中央与地方事权和财政支出的划分是如何确定的?

五、论述

1.请结合财政收支划分法的基本原则,谈谈我国财政收支划分的现状。

2.我国财政收支划分法尚不完善,这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

3.要完善我国财政收支划分法,应该考虑哪些方面的因素?


第四章习题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  A

2.  B

3.  D

4.  C

5.  D

6.  C

7.  C

8.  B

9.  C

10C

11B

12A

13B

14C

15A

16B

17C

18A

19D

20A

21C

22B

23C

24C

25C

二、多项选择题

1AB

2AC

3ABCD

4ABD

5BC

6ABCD

7ABC

8AB

9ABCD

10AC

11ABCD

12ABCD

13AD

14ABD

15ABCD

16AB

17AB

18ABC

19ACD

20BCD

三、名词解释

1.财政管理体制是指国家在中央和地方以及地方各级政府之间划分财政收支范围和财政管理职责与权限的基本制度,包括财政收支划分、财政转移支付和财政管理等基本内容。

2.财政级次划分法是指调整一国在进行财政级次划分的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财政级次划分法解决的是财政收支划分的前提性和基础性问题。

3.财政收入划分法是指调整各个财政级次的政府之间在各种财政收入的划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4.税额分割法是税收收入权划分的基本方法之一,指先统一征税,然后再将税额按照一定比例再中央与地方政府之间予以分割。

5.税率分割法是税收收入权划分的基本方法之一,指各级财政对于同一税基分别采用各自税率予以征税的方法,具体包括三种方法,一是由各级财政根据其各自分享的税率分别征收;二是先由上级财政按照其分享的税率予以征税,再由下级财政按照上级财政所征收的税额的一定比率予以征收;三是上级财政在征税时对下级财政所享有的税率一并征收,然后再按下级财政所分享的比例划归下级财政。

6.税种分割法是税收收入权划分的基本方法之一,指在税收立法权基本上集中于中央的前提下,把各税种按照其自身的特点在中央与地方财政之间予以分割的方法。

7.税权分割法是税收收入权划分的基本方法之一,指税收立法权在中央与地方之间予以适当划分,由中央与地方分别立法,分别设定本级财政税收收入的种类和范围,并分别征收和使用。

四、简答

1.适度分权原则是指在财政收支权的划分上应兼顾中央和地方的利益,在保证中央财政收支权的前提下,适度下放给地方一定财政收支权。

现代国家一般为中央和地方多级政府,每级政府分别承担不同的提供公共物品职能的要求。有些公共物品适合于中央政府提供,则相应的财政收支权就应当集中于中央,有些公共物品适合于地方政府提供,则相应的财政收支权就应当下放给地方。适度分权原则可以调动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是现代各国财政收支划分法所遵循的基本原则。

适度分权的具体标准要根据各级政府提供公共物品效率的高低,以及国家的政治体制和经济发展整体战略的要求而定,不同国家可能分权的程度并不一样。就我国情况而言,我国目前的状况是财政收支权高度集中于中央,因此,适度下放财政收支权是我国财政收支划分制度改革的主要方向。

2.事权是指各级政府基于其自身的地位和职能所享有的提供公共物品、管理公共事务的权力。财权是指各级政府所享有的组织财政收入、安排财政支出的权力。事权与财权相结合原则是指在划分财政收支权时必须以各级政府的事权为基础,根据事权的大小来划分财政收支权。

事权与财权相结合的原则是权力与义务相统一、权责相统一等法律基本原则的具体化。事权是享有财权的基础,财权是履行事权的保障。只有把事权与财权相结合、相统一,才能保证各级政府最大效率地完成其各自的职能,最大限度地提高财政收支的效益。在我国的财政收支划分制度改革中,迫切需要贯彻事权与财权相结合的原则。

3.兼顾效率与公平原则是指在财政收支划分时不能一味强调效率,也不能一味强调公平,而应妥善处理二者之间的比例关系,达到效率与公平的完美结合。

效率与公平是一对矛盾,二者之间是对立统一的关系。在财政收支划分的问题上,效率与公平问题更加突出,它是财政配置资源、分配收入和稳定经济等基本职能在财政收支划分问题上的具体体现。一般来讲,效率问题多由地方政府来承担,而公平问题则主要依靠中央政府来承担。当效率与公平相冲突时,要全面权衡二者之间的利弊关系,依具体情况而定孰者优先,结果的最优是对二者进行取舍的最终标准。一概遵循“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是不妥当的。

目前,我国在财政收支划分问题上效率原则体现得较多,而公平原则体现得不够,在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道路上,应该向公平适当倾斜,以达到效率与公平的最优配置状态。

4.我国1994年分税制改革的原则和主要内容是:按照中央与地方政府的事权划分,合理确定各级财政的支出范围;根据事权与财权相结合原则,将税种统一划分为中央税、地方税和中央地方共享税,并建立中央税收和地方税收体系,分设中央与地方两套税务机构分别征管;科学核定地方收支数额,逐步实行比较规范的中央财政对地方的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制度;建立和健全分级预算制度,硬化各级预算约束。

5.我国实行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是:(1)正确处理中央与地方的分配关系,调动两个积极性,促进国家财政收入合理增长。既要考虑地方利益,调动地方积极性,又要适当增加中央财力,增强中央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2)合理调节地区之间财力分配。既要有利于经济发达地区继续保持较快的发展势头,又要扶持经济不发达地区的发展和老工业基地的改造。(3)坚持统一政策与分级管理相结合的原则。中央税、共享税以及地方税的立法权都要集中在中央,税收实行分级征管。(4)坚持整体设计与逐步推进相结合的原则。分税制改革既要借鉴国外经验,又要从我国的实际出发。

6.国务院1993年底颁布的《关于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决定》对中央与地方事权和财政支出的划分作了明确区分。根据这一决定,中央财政主要承担国家安全、外交和中央国家机关运转所需经费,调整国民经济结构、协调地区发展、实施宏观调控所必需的支出以及由中央直接管理的事业发展支出。具体包括国防、外交,中央级行政管理等等。 地方财政主要承担本地区政权机关运转所需支出以及本地区经济、事业发展所需支出。具体包括地方行政管理费、地方文化、教育、卫生各项事业费等等。

五、论述

1.财政收支划分法的基本原则包括适度分权原则、事权与财权相结合原则、兼顾效率与公平原则。

适度分权原则是指在财政收支权的划分上应兼顾中央和地方的利益,在保证中央财政收支权的前提下,适度下放给地方一定财政收支权。我国地域辽阔,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差异大,各地所需公共物品也有很大差别,因此,各地需要根据本地要求来提供相应的公共物品,也就需要享有相应的财政收支权。但我国财政收支权长期集中于中央,地方只有很有限的财政收支权,因此,适度下放财政收支权是我国财政收支划分制度改革的主要方向。

事权与财权相结合原则是指在划分财政收支权时必须以各级政府的事权为基础,根据事权的大小来划分财政收支权。我国目前的现状是事权与财权没有很好地结合在一起,主要表现在地方的财权与其承担的事权相比相对较少,使得地方很难充分行使其职责。在我国的财政收支划分制度改革中,迫切需要贯彻事权与财权相结合的原则。

兼顾效率与公平原则是指在财政收支划分时不能一味强调效率或公平的某一方面,应妥善处理二者之间的比例关系,达到效率与公平的完美结合。目前,我国在财政收支划分问题上效率原则体现得较多,而公平原则体现得不够,以后应该向公平适当倾斜,以达到效率与公平的最优配置状态。

2.我国财政收支划分法的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立法层次低、立法体系不健全。我国的财政收支划分制度基本上是由国务院的“规定”或“决定”来规范的,立法层次很低,这又引发法律规定缺乏权威性、制度的稳定性较差等问题。我国财政收支划分法是通过国务院规范性文件规范的,而不是通过行政法规规范;财政收支划分的基本内容也有很大一部分无法可依。

2政府间事权划分不清,财政支出范围混乱。我国现行的分税制财政体制,主要是划分了中央和省一级的财权,但对事权界定不够明晰,实际中政府职能不清、职责不分的现象十分普遍。省以下的财政体制改革也有待完善。

3财政收入权划分不合理。在财政收入权划分上,我国实行高度集中模式,财政收入权特别是其中最重要的税收立法权高度集中于中央,地方只享有极其有限的税收立法权。分税制实施后我国地方税制更加薄弱。

3.完善我国财政收支划分法应当考虑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进一步明确中央与地方政府的事权划分。首先,按“政企分开”、“职能转换”的原则界定政府的经济事权。政府应集中力量从事个人、社会组织无力承担或与公共服务、宏观调控密切相关的经济活动。其次,将事权在各级政府间合理划分,并以法律形式固定下来。再次,可设定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共管事项,并可以由中央政府有偿委托地方政府单独办理。

2)合理划分中央与地方的财政收入权。进一步扩大地方的财政收入规模,赋予地方一定的税收立法权,包括税种的开征权、停征权和调整权等。对于地方的税收立法权,中央应当享有一定的监督权。

3)制定《财政收支划分法》并完善相关法律制度。在明确中央与地方的事权划分和合理划分中央与地方的财政收入权以后,就需要用法律的形式予以明确规定,以保证事权和财权划分的权威性和稳定性。完善的财政收支划分法体系还需要有与之配套的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如《实施细则》和《实施办法》,还要有与之配合的其他相关法律制度,如《预算法》、《转移支付法》等。

 


第五章 财政融资法习题

 

一、单项选择题

1.财政融资是以政府职能为基础,运用财政收支和信用融资来配置资源,实现财政政策目标。下列关于财政融资的说法哪个是不正确的?

A.财政融资追求的是社会效益,而不是资产安全

B.财政融资的发展需要发达的社会信用体系支持

C.财政融资与信贷融资、证券融资之间有着内在的关联性

D.财政融资、信贷融资与证券融资都对经济发展具有重要作用,是长期共存的

2.一般而言,中期国债是指多长时间以内还本付息的国债?

A.1年以上10年以下                B. 2年以上10年以下

C. 1年以上15年以下                D. 2年以上15年以下

3.我国《国债托管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了国债托管客户的权利与义务。下列哪一项不是国债托管客户的权利?

A.享受托管人提供的各项托管服务

B.对进入已托管的国债拥有唯一的所有权、处置权和收益权

C.有权随时卖空国债

D.有权随时根据规定的程序查询所托管国债的情况

4.国债托管人包括中央公司及其认可的成员单位。中央公司成员单位的设立是经过哪个部门批准的?

A.中国人民银行         B. 财政部        C. 国务院        D. 中国银监会

5.下列哪类机构不能充当国债托管人?

A.证券公司                                    B.政策性银行

C.可以从事有价证券经营业务的信托投资公司      D.商业银行

6.中央公司负责建立国债托管系统的帐务管理体系,保证帐务体系的正常运作,并应定期与客户对账。对于对账结果,中央公司应于何时上报哪个部门?

A.每月10日前,中国人民银行         B. 每月15日前,中国人民银行

C. 每月10日前,财政部               D. 每月15日前,财政部

7.关于商业银行柜台记账式国债交易,下列说法哪个是正确的?

A.中国人民银行于2001年制定了《商业银行柜台记账式国债交易管理办法》

B.投资人应以真实的身份开立账户

C.投资人买卖债券时,可以口头或书面向承办银行发出指令

D.柜台交易债券的报价单位和交易单位都是元

8.国债一级自营商须具备一定的条件并经过审核确认。下列哪个机构不是国债一级自营商的审核机构?

A.财政部         B. 中国人民银行        C. 中国银监会      D. 中国证监会

9.申请成为国债一级自营商的金融机构必须在申请的前几年中无违法和违章经营记录?

A.5年          B.3年         C.2年         D.1年

10.国债一级自营商必须连续参加每期国债发行承购包销团,并且每期承销量不得低于该期承销团总承销量的多少比例?

A.0.1%          B.1%          C.5%          D.10%

11.关于举借外债,下列哪个说法是不正确的?

A.国家根据外债类型、偿还责任和债务人性质,对举借外债实行分类管理

B.财政部代表国家在境外发行债券由财政部报国务院审批,并纳入国家借用外债计划

C.外国政府贷款由国家统一对外举借,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和国际商业贷款则不受此限

D.国家对国有商业银行举借中长期国际商业贷款实际余额管理

12.外债资金应当按照规定使用。下列关于外债资金使用的叙述,哪一个是不正确的?

A.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和外国政府贷款等中长期国外优惠贷款重点用于基础性和公益性建设项目,并向中西部地区倾斜

B.     中长期国际商业贷款重点用于引进先进技术和设备,以及产业结构和外债结构 调整

C.     境内企业所借中长期外债资金,应当严格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不得挪作他用, 如果确实要变更用途的,要履行比原程序更为严格的程序报批

D.     境内企业所借短期外债资金不得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等中长期用途

13.外债监管部门负责对外债和对外担保实施监管。关于外债监管部门的职责和职权,下列哪一个说法是不正确的?

A.外债监管部门在履行监管职责时,有权要求债务人和相关单位提供有关资料

B.外债监管部门在履行监管职责时,有权检查有关账目和资产

C.外债管理部门应当掌握外债动态,建立和完善全口径外债监测预警机制

D.国家外汇管理局负责外债的统计监测,不定期公布外债统计数据

14.新中国的第一张彩票,是在哪一年发行的?

A.1979年           B.1987年          C.1988年          D.1992年

15.福利彩票的销售总额即为福利彩票资金,它由奖金、社会福利资金和发行成本费组成,其中奖金、社会福利资金的比例最低限和发行成本费的比例最高限分别是多少?

A.50%,30%,20%                   B. 60%,30%,10%

C.    60%,25%,15%                   D. 50%,35%,15%

16.某甲购买福利彩票中了1000元奖金,某甲购买福利彩票的存根将在其所在省的彩票中心保存多长时间?

A.奖金数额不大,可以不必保存            B. 保存1年以上

C.    保存2年以上                          D. 保存半年以上

17.下列哪一项构成日本财政投融资运作资金的主体部分?

A.产业投资特别会计   B. 简易保险金   C. 政府担保借款   D. 政府保证债券

18.下列哪个机构是日本财政投融资的核心机构?

A.资金运用部                      B.日本开发银行   

C.日本输出入银行                  D.公营企业金融公库

19.关于法国的国债法律制度,下列哪个说法是正确的?

A.法国禁止通过发行国债来弥补财政赤字

B.法国国债采取高度集中的管理模式,财政部代表国家对国债进行管理

C.1985年法国财税改革将国债由定期发行改为不定期发行

D.1985年后法国政府开始大幅度加强对资本市场的法规限制

20.在美国,以万分之一为基点,以贴现率的方式提出拍卖投保,指的是下列哪一种国债的发行?

A.国库券        B. 息票国债       C. 中期国债       D. 长期国债

二、多项选择题

1.在我国,财政融资主要包括下列哪些内容?

A.融通的各类保险基金                 B. 邮政储蓄存款

C. 政府担保债务                       D. 发行政府债券

2.国债可以按照不同的标准划分为不同的类型。下列关于国债分类的说法中哪些是正确的?

A.按照国债发行的区域,可以将国债分为国内债务与国外债务

B.将国债分为短期国债、中期国债、长期国债的目的是依据债券期限的长短对财政收入和支出的影响差异,来确定合理的期限结构

C.    按照债券是否可以流通,将国债划分为可流通国债与不可流通国债,其目的是利用两者对货币流通的不同影响,确定合理的上市债券的比例

D.    现代国家中的国债,一般均为自由国债

3.下列哪些国债类型是以同样的标准划分的结果?

A.保值国债        B. 折实国债        C. 强制国债        D. 爱国国债

4.由于现代国家大量发行公债而出现所谓的债务国家,这可能会带来下列哪些问题?

A.可能会带来财政僵化,灵活性降低

B.公债往往成为实现某种政策目标的工具

C.公债具有“隐蔽的权力性格”

D.国家的支出主要依赖发行公债

5.关于国债的法律性质,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在强制国债的情况下,国债的购买不以自愿、平等、合意为前提

B.在自由国债的情况下,国债购买者的意志不受国家的强制,国债买卖属于平等下的利益交换

C.    国债的发行受到严格的法律控制

D.    国债的发行应当受公法基本原则的约束

6.下列对国债托管人权利义务的叙述,哪些是正确的?

A.有权扣押伪造、变造的国债券

B. 应将自有国债和其他财产与为客户代理托管的国债分别开设账户,予以分别管理,不得擅自挪用客户的国债

C.切实保护客户的国债的安全,对客户国债托管账户记录的真实性与准确性负责

D.对客户送交托管的实物国债券的真实性进行鉴别,对送达实物国债保管库的实物国债券的真实性负责

7.关于实物国债保管库代理人的权利义务,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有权拒绝保管伪造、变造国债券

B.根据客户的指令对库存国债进行业务处理,不得挪用或出借所保管的国债

C.应建立严格的国债券出入库制度,按实物券种类分别登记入账,确保“账实相符”

D.按中央公司要求定期提交库存国债汇总表和明细表

8.在商业银行柜台债券交易中,关于承办银行,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银行可以买卖双边报价、自营方式与投资人进行债券买卖

B.银行可在规定的债券买卖价差幅度内,自主确定柜台交易的买价和卖价

C.银行应向中国人民银行和财政部报告柜台交易情况

D.未经财政部核准,银行不得停止柜台交易

9.在商业银行柜台债券交易中,关于交易价格,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承办银行不可自行根据市场情况调整债券买卖价格

B.承办银行买入、卖出的双边报价价差幅度不得超过规定的价差幅度

C.买卖价差幅度由中国人民银行确定

D.柜台交易营业时间内,承办银行应在其开办柜台交易的营业网点挂出全行统一的债券买卖价格及供投资人参考的到期受益率,并同时向社会公布

10.关于商业银行柜台债券交易的查询和监督,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投资人可向承办银行查询其债券买卖发生额

B.投资人也可以通过中央结算公司核对债券托管余额

C.投资人有疑问的,可以向中国人民银行的当地分支机构反映

D.中国人民银行负责对柜台债券交易的检查和监督

11.下列哪些不是国债一级自营商享有的权利?

A.企业发行股票时,优先由取得国债一级自营商资格的证券经营机构承销

B.直接参加每期直接由财政部组织的全国性国债承购包销团

C.自动取得直接与中国人民银行进行国债公开市场操作的资格

D.享有在每期国债发行前通过正常程序与财政部商议发行条件的权利

12.下列哪些外债属于国际商业贷款?

A.国际融资租赁            B.中国政府向外国政府举借的官方信贷

C.非居民外币存款          D.补偿贸易中用现汇偿还的债务

13.关于境内机构对外担保,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境内机构不得为非经营性质的境外机构提供担保

B.未经外汇管理部门批准,任何政府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不得对外担保

C.境内机构对外签订担保合同后,应当依据规定到外汇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

D.国际商业贷款担保合同须经登记后方能生效

14.外债债务人可以通过借入低成本外债、偿还高成本外债的方法,降低外债成本,优化债务机构。债务人采取这种方式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A.前提是不扩大原有外债规模         B. 经过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核准

C.    经过财政部核准                   D. 涉及主权外债的,才需经财政部核准

15.目前我国允许发行的彩票包括以下哪些种类?

A.政府发行的彩票    B.私人发行的彩票    C.公益性彩票    D.营利性彩票

16.下列关于福利彩票的叙述,哪些是正确的?

A.福利彩票不记名,不挂失             B.福利彩票不返还本金

C.福利彩票不计付利息                 D.福利彩票仅能有限流通

17.下列关于足球彩票资金的叙述,哪些是正确的?

A.足球彩票资金按照30%、50%、20%的比例分配公益金、奖金和发行成本费

B.每期足球彩票资金中,奖金总额的1%作为奖金调节基金

C.逾期未兑奖者,视为弃奖,其奖金存入公益金

D.奖金调节基金是用于支付各种不可预见情况下的奖金支出风险、调节浮动奖奖金以及设立特别奖

18.关于各国发行公债的下列说法中,哪一个是不正确的?

A.日本《财政法》原则要求实行财政收支平衡,不打赤字,不得发行公债。但经国会批准,可以发行建设公债

B.法国国债中的长期国债均采用固定利率

C.美国联邦债券由财政部发行,称为公债

D.美国目前所发行的国债,绝大部分是不可提前赎回的国债

三、名词解释

1.国债

2.固定利率国债

3.市场利率国债

4.保值国债

5.国债托管

6.商业银行柜台债券交易

7.国债一级自营商

8.外债

9.主权外债

10.彩票

11.福利彩票

四、简答

1.财政融资的法律特征有哪些?

2.成为国债一级自营商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3.简述彩票的法律特征。

4.简述日本投融资计划的法律化。

五、论述

我国财政融资法的现状及其完善。


第五章习题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  B

2.  A

3.  C

4.  A

5.  B

6.  C

7.  B

8.  C

9.  C

10B

11C

12C

13D

14B

15A

16C

17B

18A

19B

20A

二、多项选择题

1ABCD

2ABCD

3CD

4ABC

5ABCD

6ABCD

7ACD

8AB

9BD

10ABCD

11AC

12ACD

13ACD

14ABD

15AC

16ABC

17AD

18BCD

三、名词解释

1国债是国家公债的简称,是指财政部代表中央政府发行的以人民币支付的国家公债,是国家为维持其存在和满足其履行公共职能的需要,在有偿条件下,筹集财政资金时形成的国家债务。

2.固定利率国债是指在发行国债时已经确定了利率标准的国债,无论到期发生何种情况,这种国债的利率都不能改变。

3.市场利率国债是指在发行国债时不确定利率标准,待国债上市流通时,随市场供求而变动,还本付息时也依市场利率确定其利率水平的国债。

4.保值国债是指在国债发行时已经确定利率基数,但为避免物价上涨损害债权人的利益,国债利率还将随市场的物价水平的上涨而上浮的国债。

5.国债托管是指国债投资人基于对国债托管机构的信任,将其所拥有的国债委托托管人进行债权管理、实物券面保管与权益监护的行为。

6.商业银行柜台债券交易是指商业银行通过其营业网点与投资人进行债券买卖,并办理托管与结算的行为。

7国债一级自营商是指具备一定资格条件并经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共同审核确认的银行、证券公司和其它非银行金融机构,它可直接向财政部承销和投标国债,并开展分销、零售业务。

8.外债是指境内机构对非居民承担的以外币表示的债务。

9.主权外债指由国务院授权机构代表国家举借的、以国家信用保证对外偿还的外债。

10.彩票是由国家政府制发并定价、消费者自愿认购的、具有投机性和价值不确定性的权利凭证。

11.福利彩票是指为筹集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资金发行的,印有号码、图形或文字,供人们自愿购买并按照特定规则取得中奖权利的凭证。

四、简答

1.财政融资具有如下法律特征:

1)有偿性。财政融资是政府采取有偿的手段来运作,都是要求偿还或给予投资者回报的。

2)政策性。财政融资以国家为主体,按照政府特定的政策目标进行资金投放,明显地负载着政府的特定政策目标和意图。

3)安全性。财政融资是有偿的,其运作往往有政府参与其中,甚至有政府的履行担保,对于投资者来说,这种投资是相对安全的。

4)补充性。在现代税收国家,国家的财政收入仍然以税收为主,财政融资处于补充的地位。

2申请成为国债一级自营商的金融机构需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法定最低限额以上的实收货币资本。

2)有能力且自愿履行规定的各项义务。

3)在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经营范围内依法开展业务活动,在前二年中无违法和违章经营的记录,具有良好的信誉。

4)在申请成为国债一级自营商之前,有参与国债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业务一年以上的良好经营业绩。

3.彩票是由国家政府制发并定价、消费者自愿认购的、具有投机性和价值不确定性的权利凭证。彩票具有如下的法律特质:

1)彩票是政府定价发行。

2)彩票是一种完全性的权利凭证,即权利的行使与凭证紧密结合,不可分离。

3)购买者自愿认购彩票。

4)程序的法定性。

5)彩票的买卖行为是一种射幸行为,即是以投机取巧为目的,而取得给付,最终给付多少取决于偶然事故的发生与否。

4.二战后,日本政府开始编制“财政投融资计划”。“财政投融资计划”虽然无须获得国会的批准,但作为“财政投融资计划”的主要组成部分都必须经过国会的审议和表决。

1)作为“财政投融资计划”最主要组成部分资金运用部的预算,是国会的审议对象。

2)纳入“财政投融资计划”投资对象的机构被称之为“财政投融资对象”机构,对其资金运用都必须由管理该机构的部提出预算申请,获得国会批准以后成立。

3)产业投资资金基本上都来源于一般预算会计,一般预算本来就是国会的审议范围,而产业投资特别会计的收入和支出也必须获得国会的批准。

4)作为“财政投融资计划”第四项资金来源的债券发行额度等也都有明确规定。

五、论述

我国的财政融资活动长期处于计划经济体制,很不成熟,对于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如何进行有效地运作,也缺乏有效的经验。总的来讲,可以从三个方面探讨我国财政融资法的现状及完善。

1)财政融资立法方面。我国财政融资立法比较迟缓,对于国债、彩票等财政融资方式只有部门规章予以规范,而且也很不完全。这种法律上的缺失,带来了诸多问题。我们应制定财政融资的相应法律法规,对财政融资主体、财政融资的运作机构、财政融资的性质、运作范围、运作方式、财务管理、监管等方面作出严格的法律规范。

2)三种融资协调配合方面。在我国,融资体制目前还没有形成财政融资、信贷融资、证券融资三种融资的协调配合,信贷融资的比重大,财政融资特别是证券融资的规模较小。应当大力发展资本市场,增加和扩大证券融资比例,使三种融资在规模上匹配、在功能上互补。

3)融资渠道方面。在我国,目前由财政部门管理的投融资运作资金基本上是依靠财政预算的转化资金,缺乏市场性融资手段;对于应纳入财政投融资资金范围的资金部分也没有管理到位。应增加财政融资渠道,从市场上寻找融资手段,引入新的融资工具,吸纳民间资金,如适时吸收邮政储蓄、社会保险基金等。


第六章 财政转移支付法习题

 

一、单项选择题

1.对转移支付可以从广义和狭义上来理解。下面关于狭义的转移支付,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A.狭义的转移支付是指财政补贴

B.狭义的转移支付是指各级政府之间财政资金的互相转移

C.狭义的转移支付是指同级政府之间一部分预算收入的相互转移

D.狭义的转移支付是指相邻两级政府间的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的财力转移

2.政府进行转移支付的理论基础和前提是什么?

A.各级政府之间的财力不均衡             B.不同地区之间政府的财力不均衡

C.市场经济决定的收入分配结果不公平     D.事权应当与财权相统一

3.关于转移支付,下列哪个说法是正确的?

A.上下级政府之间的转移支付均是无偿的,同级政府之间的资金转移大多数也是无偿的

B.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转移支付过多,会影响上级本身的支出能力,也使上级宏观调控政策不能得到很好的落实

C.    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转移支付过少,就难以保障下级支出能力的实现,同时也不  能体现财政分配的公正性

D.    转移支付的方式、方法、数量、操作程序都具有公开性

4.在政府间转移支付模式方面,下列四个国家中有一个国家与其他三个国家是不一样的。这是哪个国家?

A.美国         B. 日本         C. 加拿大         D. 德国

5.关于财政转移支付的纵横交错模式,下列哪个说法是正确的?

A.对于政府间的转移支付,由中央统一立法

B.我国即长期实行这种转移支付模式

C.纵向的转移支付侧重于解决财政经济落后地区公共开支不足的问题

D.横向的转移支付侧重于实现国家的宏观调控政策目标

6.关于财政转移支付的单一纵向模式,下列哪个说法是不正确的?

A.在上级政府所集中的财政收入中,各地区的贡献是不一样的

B.上级政府将集中起来的部分财政收入分配给各地区时,各地区得到的是不一样的

C.各地区通过转移支付得到的财政收入与其贡献大小密切相联

D.目前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的政府间转移支付采取这种方式进行

7. 我国《过渡期财政转移支付办法》规定,过渡期财政转移支付的重点是帮助财政困难地区缓解财政运行中的突出矛盾,同时,转移支付还向下列哪类地区适当倾斜?

A.边境地区       B. 少数民族地区       C. 西部地区       D. 革命老区

8.美国历史最长、最普遍的转移支付形式是哪种?

A.专项补助                       B.有限额配套拨款     

C.无条件拨款                     D.无限额配套拨款

9.目前,美国最大的联邦拨款资助项目是联邦政府转移给州和地方政府用于什么项目的拨款?

A.教育培训项目     B. 交通项目     C. 低收入者的医疗保健     D. 失业救济

10.关于加拿大的财政均等化补助,下列哪个说法是不正确的?

A.财政收入均等化补助是由宪法强制规定的

B.加拿大实行财政均等化补助的历史比较悠久

C.    其目的是缓解各省之间提供公共服务及税收能力差异,使全体加拿大公民能够获得大致符合国家标准的社会服务

D.    凡省人均财政收入能力已经达到或超过标准财政收入能力的省不能享受此补助

11.德国是一个联邦制国家,政府分为联邦、州和地区三级。各级政府的职责和财政支出的范围规定在下列哪个法律中?

A.财政平衡法      B. 宪法     C. 各级政府组织法     D. 规定于各单行法规

12.在德国纵向转移支付中,下列哪种是协调联邦政府、州政府和地区政府之间平衡的主要形式?

A.税收协调

B.联邦对州某些项目给予资助

C.联邦政府对一些特殊地区的特殊需求给予资助

D.联邦对州的补助拨款

13.在德国,如果一个州的居民平均税收额相当于全国居民平均税收额的多少时,这个州既不转移支付也得不到转移支付?

A.100%     B. 98%——102%    C. 95%——102%     D. 95%——105%

14.在日本,中央征收后直接返还给所在地地方政府的资金,如地方道路税收入,被称为什么?

A.地方让与税      B. 地方交付税      C. 国库负担金      D. 国库补助金

15.关于日本的国库支出金,下列哪个说法是不正确的?

A.国库支出金是日本最大的转移支付项目

B.国库支出金是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特定项目进行的补助

C.    国库支出金是分别直接对都道府县和市町村政府分配,一般是用于地方的一般行政支出或者用于地方的建设性支出

D.    对国库支出金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是地方政府

16.在韩国下列转移支付形式中,哪一种属于一般性的转移支付?

A.一般地方交付税    B. 地方让与金    C. 国库补助金    D. 道政府财政补贴

17.1998年起韩国开始在汉城和五个主要城市实行的转移支付形式是下列哪一种?

A.起动金补助      B. 特别补助      C. 调节分配补助      D. 国库分摊金

18.下列哪一项不是我国财政转移支付中专项拨款的用途?

A.特大自然灾害救济费

B.特大防汛抗旱经费

C.向那些由地方政府代替中央政府执行的一些国家职能提供经费

D.不发达地区的发展资金

19.关于我国财政转移支付额度的确定,下列哪个说法是正确的?

A.应由因素法向基数法转变             B. 应由基数法向因素法转变

C.    应由因素法向比例法转变             D. 应由比例法向基数法转变

20.我国现行的政府间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主要依据是哪一类法律规范?

A.政府规章      B.行政法规       C.法律       D.宪法

二、多项选择题

1.下列哪些属于政府对居民的转移支付?

A.国家实施的物价补贴                   B.房租补贴

C.农产品价格维持保护性补贴             D.对国债利息收入免税

2.关于资金转移,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资金转移均为无偿的

B.这种方式的优点是转移支付关系明确,数量清楚

C.这种方式可以直接提高接受方的财政收入能力,有利于调动其积极性

D.这种方式不构成转移支付的主要手段

3.对美国公司的所得,联邦和州都可以按照一定比例取得各自的税收。这在财政转移支付中属于哪种类型?

A.税收分享       B. 税基分享       C. 分成分享       D. 税收空间的转移

4.由于多级政府的存在,转移支付可能发生在不同的环节。下列关于转移支付环节的说法中,哪些是正确的?

A.一国内存在的政府级次越多,相应的转移支付的环节也就越多

B.横向转移支付包括一个对一个,也包括一个对多个

C.    一般情况下,上级政府只对下管的一级政府整体负责,至于下级政府的下级则可以不必考虑

D.    就制度形式而言,中央对省级的转移支付制度最为重要

5.关于财政转移支付,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中央集权制国家转移支付的规模相对较大

B.联邦分权制国家转移支付的规模相对较大

C.从各国经验来看,一般有一个专门机构负责财政转移支付

D.有些国家由财政部兼管转移支付,有些国家则组建专门的机构负责转移支付

6.下列哪些项目是日本自上而下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组成部分?

A.地方让与税制度                   B.地方交付税制度 

C.调节分配补助制度                 D.国库支出金制度

7.加拿大的固定项目补助是联邦政府对省负责的哪些公共服务提供资金?

A.大学和技术学院                          B.体育设施

C.对个人提供医生和医院的服务              D.失业者的最低生活保障

8.德国联邦政府规定的税种划分中,共享税是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下列关于共享税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联邦和州政府的税收收入中,绝大部分都是来自共享税

B.共享税中各级政府的分成比例由法律确定

C.经联邦参议院批准,可以对联邦和州之间的比例进行适当调整

D.流转税的具体分配比例由联邦和州定期商定

9.韩国的国库补助金主要包括下列哪些项目?

A.国库负担金      B.国库分摊金      C.起动金补助      D.特别补助

10.下列哪些国家的财政转移支付事项直接由宪法予以规定?

A.日本        B.韩国        C.加拿大        D.澳大利亚

三、名词解释

1.转移支付

2.资金转移

3.税收空间的转移

4.财政均等化补助

5.国库支出金

6.税收返还

四、简答

1.转移支付具有哪些特点?

2.简述财政转移支付的目标。

3.简述政府间转移支付可以采取的两种模式。

4.简述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中的支付方式。

5.简述加拿大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

6.简述我国财政转移支付法的主要不足。

五、论述

1.从国外财政转移支付的成功做法中,我们可以吸取借鉴哪些经验?

2.试论我国财政转移支付法的现状及完善。


第六章习题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D

2.C

3.D

4.D

5.A

6.C

7.B

8.A

9.C

10.B

11.B

12.A

13.C

14.A

15.D

16.A

17.C

18.C

19.B

20.A

二、多项选择题

1.ABC

2.AB

3.AB

4.ABCD

5.ACD

6.ABD

7.AC

8.ABCD

9.BCD

10.CD

三、名词解释

1.对转移支付可以有广义和狭义两种理解。广义上的理解是指政府为实现其特定的政策目标,通过一定的渠道或形式,将一部分社会资源无偿地从一个(几个)群体转移给另一个(几个)群体。狭义上的转移支付指相邻两级政府间的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的财力转移。

2.资金转移是世界各国普遍应用的财政转移支付方式,指政府将其财政资金的一部分,以补助、拨款或上缴的形式无偿转移给另一个政府。

3.税收空间的转移是一种间接的财政转移支付方式,指一级政府以降低税率的形式,将一定的税收空间转让给另一级政府,使其有可能在不提高居民税收负担的情况下,提高自己的税率或开征新的税种。

4.是加拿大联邦政府对省进行转移支付的一种形式,其主要内容是:先核定省的标准人均财政收入能力,凡是人均财政收入能力低于这一标准的省可享受补助,即补足到标准财政收入能力;凡人均财政收入能力已经达到和超过标准财政收入能力的省则不能享受此项补助。目的是缓解各省之间提供公共服务及税收能力差异,使全体加拿大公民都能获得大致符合国家标准的社会服务。

5.国库支出金是日本最大的转移支付项目,它是中央政府为了实现社会经济的政策目的,而对地方政府进行的财政资金专项转移。包括国库负担金、国库委托金和国库补助金三类。

6.税收返还制度是我国1994年分税制改革的关键性内容之一。其核心是在建立新的分税制财政体制的同时,确保各有关地方政府既得利益。另方面,这种形式通过“存量不动,增量调节”的办法,提高中央财政在增值税与消费税增量上的比重。

四、简答

1.转移支付具有如下特点:

1)具有政策工具性。国家往往为了实现政策目标,运用转移支付手段介入社会、经济生活。

2)具有法定性。转移支付是一种政府行为,涉及政府收入的分配,必须以法治为保障,依法行政。

3)财政资金移转具有无偿性。

4)具有事权与财权移转的对称性。

5)移转内容具有公开性。

2.财政转移支付的实施是为了解决“公平”问题,具体而言,财政转移支付的目标是多重而统一的。

1)弥补财政缺口,解决各级政府间财政的纵向不平衡。

2)保证最低限度的公共服务标准,解决地方政府间的横向不均衡。

3)解决地方政府提供公共产品的外溢性问题,提高公共服务效率,保证地区间经济差距的缩小。

3.政府间转移支付的模式有两种:一是单一纵向模式,它指上级政府通过特定的财政体制把各地区所创造的财力数量不等地集中起来,再根据各地区财政收支平衡状况和实施宏观调控政策的需要,将集中起来的部分财政收入以不等的数量分配给各地区,以此实现各地区间财力配置的相对均衡。这是一种单一的自上而下的纵向财政平衡模式。二是纵横交错模式,即对于政府间的转移支付,中央不仅统一立法,并且直接通过特定手段进行纵向的转移支付,但又同时负责组织各地区之间直接的财政转移支付。这是一种纵向为主、纵横交错的财政平衡模式。

4.财政转移支付的支付方式归纳起来可分为资金转移、税收分享和税收空间转移三种方式。

资金转移是某政府将其财政资金的一部分,以补助、拨款或上缴的形式无偿转移给另一个政府。

税收分享是一级政府将其征收的某种税收,按照一定的标准与另一级政府分享,又分税基分享和分成分享。税基分享是指对同一税基,多级政府可以各按一定的税率计征;分成分享是先由一级政府组织征收某一分享税后,再按已确定的比例在各级政府间进行分配。

税收空间的转移,是一种间接的支付方式,是指一级政府以降低税率的形式,将一定的税收空间转让给另一级政府,使其有可能在不提高居民税收负担的情况下,提高自己的税率或开征新的税种。

5加拿大联邦对省的转移支付,包括四种形式,即财政均等化补助,教育卫生项目固定补助,社会援助计划和其他转移支付。

财政均等化补助是先核定省的标准人均财政收入能力,凡是人均财政收入能力低于这一标准的省可享受补助,即补足到标准财政收入能力;凡人均财政收入能力已经达到和超过标准财政收入能力的省则不能享受此项补助。其目的是缓解各省之间提供公共服务及税收能力差异。

固定项目补助是联邦政府对省负责的两项主要公共服务提供资金:健康与高等教育。

社会援助计划主要援助对象是残疾人、单身母亲、老年人、儿童和失业者。

其他转移支付主要有地区财政支援,基础设施维护,财产税替代,健康福利补助,交通运输补助,官方语言教育补助,司法补助等。这些项目补助数额较少。

6.我国财政转移支付法的主要不足包括以下方面:

1)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事权、财权不清晰,事权、财权不对应,资金分配办法不规范,这造成一部分财政支出的不合理,责任不明确,且带有相当大的主观随意性,从而使转移支付制度缺乏科学性。

2)现行财政转移支付形式不规范,转移支付调控力度小,均等化功能弱。

3)省一级政府对地、市、县级地方政府的转移支付缺乏规范的制度建设。 

4现行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缺乏法律权威性。

五、论述

1尽管各国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存在着一定的差异,但具有许多共同的成功做法值得我国借鉴:   

1)转移支付的基本目标是实现全国各地公共服务水平的均等化,确保国家最低的就学、就医、就业、公共交通等的公共服务标准的实现。

2)明确划分各级政府的事权是建立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基础。各国对各级政府的职责都作了明确的法律规定,且大多是由法律的形式予以规定,有些国家还是通过宪法予以规定。

3)中央政府拥有较大财力是进行财政转移支付基本条件。无论是实行联邦制的国家,还是实行单一制的国家,都是在中央政府掌握较大财力的基础上,再根据政府间财力纵向差异和各地方政府间横向差距确定对地方政府的转移支付数额。

4)多种形式的财政转移支付配合使用。从各国转移支付的多种形式来看,最基本的形式有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拨款两种。一般性转移支付是不制定具体使用用途;专项拨款则具有特定的用途和目的。

5)财政转移支付的分配都有统一的计算公式和客观标准,这减少了转移支付资金分配的随意性,增加了转移支付制度的透明度。

6)财政转移支付都有明确的法律依据,注重法治化。各个国家财政转移支付最大的共性就是都有明确的法律依据。

2.我国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是在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主要包括四种形式:一是过渡期财政转移支付,其核心是地区收支均衡模式;二是税收返还;三是专项补助,主要用于特大自然灾害救济费,特大防汛抗旱经费以及不发达地区的发展资金等;四是原体制补助和上交,这是原体制的产物。这是一种过渡性的制度,不能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主要存在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事权、财权不清晰,转移支付形式不规范,转移支付调控力度小,制度建设不完善,缺乏法律权威性等问题。

为了完善我国财政转移支付法律制度,必须考虑完善以下因素:

1)完善分税制财政体制,从法律上明确划分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事权、财权范围,明确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调节目标

2)在财政转移支付额度确定上用“因素法”替代“基数法”,即选取一些不易受到人为控制的、能反映各地收入能力和支出需要的客观性因素,以此确定各地的转移支付额。

    (3)简化与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形式,重新归并现有的四种政府间的财政转移支付形式,建立以一般性转移支付为重点,以专项转移支付相配合,以特殊性转移支付作补充的复合型财政转移支付形式。

4)建立规范的省对地市县的转移支付制度和其他配套制度,使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在我国形成统一的有机体系

5)完善政府间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中的机构设置。中央政府组建专门机构来行使转移支付职能。

6)加强财政立法,在已有相关立法的基础上制定《财政转移支付法》,以法律形式明确财政转移支付的各项基本制度,尤其是财政转移支付的监督制约制度。

 


第七章 政府采购法习题

 

一、单项选择题

1.我国政府采购的试点工作是从哪一年开始进行的?

A.1985年        B.1988年        C. 1992年         D. 1996年

2.我国《政府采购法》的通过日期和实施日期分别是哪一年?

A.1999年,1999年                B.2002年,2003年

C. 2002年,2002年                D. 1999年,2000年

3.采购人使用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进行的政府采购,贷款方、资金提供方与中方达成的协议对采购的具体条件另有规定,且与《政府采购法》相冲突的,对此种情况的适用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A.必须适用《政府采购法》的规定       B. 必须适用协议的规定

C. 可以适用协议的规定                 D. 对此法律无明确规定

4.采购人的范围不包括下面哪一项?

A.各级国家机关     B.医院     C.各民主党派     D.某大型国有独资公司

5.属于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政府采购项目,一般必须通过政府采购中心代理,如单位有特殊要求,要自行采购,必须经过哪级机关批准?

A.设区的市、州以上人民政府

B.省级以上人民政府

C.设区的市、州以上人民政府所设的集中采购机构

D.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所设的集中采购机构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的条件之一是应当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前几年内,无经营活动重大违法记录?

A.2年            B. 3年            C. 4年            D. 5年

7.政府采购应采取的主要方式是什么?

A.公开招标方式    B.邀请招标方式    C.竞争性谈判方式    D.询价方式

8.是否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政府采购的标准是什么?

A.采购的商品种类        B.一定的数额标准

C.进行采购的主体        D.是否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由采购主体自行决定

9.在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但因为特殊情况需要采取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的,需要经过哪个部门批准?

A.省级以上人民政府

B.省级以上人民政府采购监管部门

C.设区的市、州以上人民政府

D.设区的市、州以上人民政府采购监管部门

10.货物和服务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的,自招标文件发出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时间要求是多长?

A.不得少于30日            B. 不得少于20日

C.    不得少于10日            D. 不得少于30日,但不超过60日

11.在招标采购中,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会导致什么后果?

A.导致废标,应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重新采购

B.导致废标,应采取询价方式重新采购

C.导致废标,应重新组织招标

D.不会导致废标

12.在邀请招标采购方式中,采购人邀请投标的供应商的数量应当符合什么要求?

A.不得少于2家                    B.不得少于3家

C.不得少于4家                    D.不得少于5家

13.《政府采购法》规定了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的一定期限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还规定政府采购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的一定期限内,采购人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这两个期限分别是多少?

A.20日,5个工作日                   B. 30日,5个工作日

C.    20日,7个工作日                   D. 30日,7个工作日

1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政府采购项目每项采购活动的采购文件应当妥善保存,采购文件的保存期限为从采购活动结束之日起至少多少年?

A.5年         B. 10年        C. 15年        D. 20年

15.关于质疑,下列哪个说法是不正确的?

A.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侵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B.质疑可以书面提出,也可以口头提出

C.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D.采购人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16.我国政府采购法规定,中标、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成交结果的,或者中标、成交供应商放弃中标、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这个规定属于对政府采购合同什么合同责任的规定?

A.缔约上的过失责任

B.后合同义务违反的赔偿责任

C.附随义务违反的赔偿责任

D.违约责任

17.对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前泄漏标底的,下列哪一项不是其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A.尚不构成犯罪的,处以罚款              B. 给予警告

C.    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D.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8.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中,采用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应当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下列哪一项不是其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A.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一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B.列入不良记录名单

C.1至3年内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D.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

19.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的下列哪项行为不影响中标、成交的效力?

A.与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                   B.向采购人行贿的

C.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D.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的

20.采购人违反规定销毁应当保存的采购文件的,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可以对其处以多少罚款?

A.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                B. 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

C. 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                D. 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

二、多项选择题

1.下列采购活动不适用《政府采购法》的有哪些?

A.军队进行的军事采购       B.政府在“非典”期间紧急采购医药物品

C.香港政府采购办公用品     D.涉及国家安全和秘密的采购

2.我国政府采购实行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相结合。关于集中采购,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集中采购的范围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布的集中采购目录确定

B.属于中央预算的政府采购项目,其集中采购目录由国务院确定并公布

C.属于地方预算的政府采购项目,其集中采购目录可以由省级人民政府授权的机构确定并公布

D.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实行集中采购

3.我国《政府采购法》规定,采购项目的资金应当为财政性资金。对此下面哪些叙述是正确的?

A.财政性资金既包括财政预算资金,也包括预算外资金

B.只有全部用财政性资金进行采购的,才适用《政府采购法》

C.采购人的采购项目只要含有财政性资金,就必须适用《政府采购法》

D.采购人的采购项目即使全部动用财政性资金,也未必一定就适用《政府采购法》

4.我国《政府采购法》规定,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政府采购法》明确提出了哪些具体目标?

A.保护国家安全                         B. 保护环境

C. 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         D.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5.我国《政府采购法》规定,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法律同时还规定了哪些例外情况?

A.需要采购的货物、工程或服务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的

B.需要采购的货物、工程或服务在中国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的

C.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进行采购的

D.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的

6.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认为下列哪些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其回避?

A.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人员

B.招标采购中评标委员会的组成人员

C.竞争性谈判采购中谈判小组的组成人员

D.询价采购中询价小组的组成人员

7.下列属于政府采购当事人的有哪些?

A.进行政府采购的团体组织             B.供应商

C.采购代理机构                       D.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8.《政府采购法》对集中采购机构进行政府采购活动提出了什么要求?

A.采购价格低于市场平均价格           B.采购效率更高

C.采购质量优良                       D.服务良好

9.采购代理机构的资格认定由哪些部门进行?

A.国务院有关部门                      B.省级人民政府

C.省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D.设区的市、州人民政府

10.我国政府采购的实践中,实际运用比较多的采购方式是哪些?

A.公开招标        B.邀请招标       C.竞争性谈判       D.询价

11.在公开招标方式中,出现下列哪些情况时,应予废标?

A.对招标文件作实质相应的供应商只有3家

B.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

C.投标人的报价均超出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

D.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

12.符合下列哪些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

A.具有特殊性,只能从有限范围的供应商处采购的

B.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

C.不能事先计算处价格总额的

D.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13.在竞争性谈判方式中,谈判小组的组成应当符合下列哪些条件?

A.谈判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专家共同组成

B.谈判小组的人数应当是5人以上

C.谈判小组的人数应当是单数

D.谈判小组中,专家的人数应当占成员总数的一半以上

14.关于询价采购方式,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询价方式适用于采购货物规格、标准统一、货源充足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采购项目

B.询价小组对采购项目的价格构成和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作出规定

C.被询价的供应商报价后,其价格就不可更改

D.采购人确定供应商后,应将结果通知所有被询价的未成交的供应商

15.下列哪些政府采购合同的形式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

A.订立采购合同书                       B.通过往来信件确定合同内容

C.通过电子邮件确定合同内容             D.通过传真订立合同

16.关于政府采购合同的转包、分包和再分包,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我国法律不允许对政府采购合同进行转包

B.允许对政府采购合同进行分包

C.对政府采购合同的再分包规定了严格的限定条件

D.转包与分包的区别在于是否将合同的全部或主体、关键性工作转让给他人

17.政府采购合同在履行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服务的,法律允许采购人与供应商签订补充合同,但对其也作了一定的限定。这些限定主要有哪些?

A.不能改变原合同的其他条款

B.补充合同的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20%

C.补充合同的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

D.需经过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批准

18.对政府采购合同的变更、中止或终止,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A.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经协商,可以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B.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C.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

D.在前项情况下,双方均不承担赔偿责任

19.采购人应当采取公开招标方式,但擅自采用其他方式进行采购的,应当承担何种法律后果?

A.责令限期改正

B.给予警告

C.可以对其并处罚款

D.    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机关给予处分,并予通报

20.供应商的下列哪些行为会导致其被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A.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的

B.对监管部门提供虚假情况的

C.在招标采购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D.在采购中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三、名词解释

1.采购

2.政府采购

3.政府采购当事人

4.供应商

5.联合体共同投标

6.废标

7.合同顺从

四、简答

1.政府采购与一般民事采购相比,有哪些特殊性?

2.简述政府采购的基本原则。

3.简述参加政府采购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

4.简述我国目前集中采购机构的不足。

5.在何种情况下,可以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政府采购?

五、论述

1.谈谈你对政府采购的社会经济政策目标的理解。

2.试述政府采购合同的性质。


第七章习题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D

2B

3C

4D

5B

6B

7A

8B

9D

10B

11C

12B

13D

14C

15B

16A

17B

18A

19D

20B

二、多项选择题

1ABCD

2ABCD

3AD

4BCD

5ABC

6BCD

7ABC

8ABCD

9AB

10CD

11BCD

12BC

13AC

14ABCD

15ABCD

16ABD

17AC

18BC

19ABCD

20ABCD

三、名词解释

1采购是指以合同方式有偿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包括购买、租赁、委托、雇用等。

2.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3政府采购当事人是指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各类主体,包括采购人、供应商和采购代理机构等,不包括政府采购的监督管理部门。

4.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和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5联合体共同投标,是指由两个以上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共同组成非法人的联合体,以该联合体的名义即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参加投标的组织方式。

6指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在这些情况下,招标作废。

7.指在政府采购中,政府常用它们所拥有的市场力量、在采购活动中的优越地位来支持社会的、政治的或环境的目标,这种对合同的利用被称作合同顺从。

四、简答

1.政府采购与一般民事采购的不同之处在于:

1)采购的权利来源。一般民事采购主体基于意思自治,为自己利益计算而自主决定是否采购。政府采购者的权利则是建立在法律、法规或规章之上。

2)政府采购受财政收入的影响,在采购之前需要作出采购部门预算,由财政局汇总报人大批准。

3)外界压力。政府采购受纳税人、特定的供应商的影响。

4)社会经济政策的贯彻。政府采购往往是政府用来实现各种社会经济政策的有力工具。

5)缺乏保密性。政府采购程序中的所有信息都要向纳税人和供应商公布。

6采购方式和程序的法定性。

2.政府采购的原则包括以下四个:

1公开透明原则。

2)公平竞争原则。

3)公正原则。

4)诚实信用原则。

3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目前,我国集中采购机构存在的问题是:(1)尚未理顺管理体制。许多地方的政府采购中心挂靠财政监督管理部门,与政府采购法要求不符。(2)集中采购机构数量少,工作量大,影响政府采购的效率。(3)大部分集中采购机构属于综合性采购机构,货物、工程、服务均进行采购。由于专业限制,在工程、货物与服务方面难以适应。

5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2)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3)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五、论述

1.政府采购不仅仅满足政府对货物、工程和服务的需求,近些年来,政府采购越来越作为实现政府社会经济政策目标的重要工具而被加以频繁运用。总结不同国家运用政府采购工具所要达到的非经济目标,至少包括以下几方面:(1)实现传统的外交目标,比如保护国家安全;(2)在经济的特定部门,刺激国家经济活动;(3)保护民族工业,抵御外国竞争;(4)提高产业部门的竞争性;(5)弥补全国范围内的地区差异;(6)提高环境质量;(7)保障人权;(8)保障全国性的社会水准。

现在,许多国家已经习惯于用政府采购作为一种工具来促进妇女或劣势种族群体等劣势群体的发展,以作为政府在这些问题上的其他措施的补充。这种政府对采购合同利用,以支持社会的、政治的或环境的目标被称作“合同顺从”。合同顺从有时是通过对某些情况下的供应商作出要求,有时则是直接运用采购时的优先政策,如优先采购国货,或者扶持落后或衰弱地区,许多国家还采用政策,促进劣势族裔和社会族群的发展。

我国《政府采购法》对政府采购的社会经济目标也有规定,即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

在看到政府采购社会经济目标的同时,我们也应当注意到国际社会对采购市场对国际竞争开放的日益关注。政府采购原则的多样化,在国际准则要求与国内政策倾向之间,在经济目标与非经济目标之间,存在潜在的冲突。

2围绕政府采购合同的性质,一直存在不同的观点。观点一认为,政府采购合同是一种公法性质的行政合同。其理由是,政府采购合同具有不同于普通民事合同的特殊规则和法律效果。在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当终止合同有利于公众的利益时,政府有权终止合同。观点二认为,政府采购本身是一种市场交易行为,在采购合同订立过程中,不涉及行政权力的行使,购销双方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因此,政府采购合同一般应作为民事合同。观点三认为,政府采购合同应该是一种“混合契约”,它代表了游离在民事合同和行政行为之间的行政合同的一种典型形态,而且是更加接近于民事合同的一种形态,也是很值得研究的一类行政合同。

从我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来看,基本接受的是第二种观点,即认为政府采购合同是一种民事合同,适用合同法的规定。但政府采购合同与一般的民事合同还是有不同的。政府采购合同在追求交换价值目标的同时,还有更多的目标追求,它受到预算和政治上的约束。

在我国,政府采购合同为有名合同。法律上其实是给予政府采购合同新的类型,属于一种特别合同。但《政府采购法》又将其纳入《合同法》框架之下,成为一般民事合同项下的特别合同,只是这种特别合同受到更多公共利益因素的影响。民事合同接受更多公共利益的检验,已经成为现代合同法发展的趋势。现代政府将民事合同用作为达到行政管理的目的,是政府行政管理方向性的改变。

   


第八章 财政投资法习题

 

一、单项选择题

1.下列哪一项投资种类的划分标准与其他三个是不一样的?

A.政府投资         B. 财政投资       C. 信贷投资       D. 自有资金投资

2.在财政投资的分类中,固定资产投资与流动资产投资是按照什么标准划分的?

A.按照投资项目的性质               B. 按照投资对象的经济用途

C. 按照投资与再生产的关系           D. 按照投资的管理权限层次

3.除科研、学校、行政单位等没有存款能力的建设项目外,我国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全部由财政拨款改为银行贷款是在哪一年?

A.1984年        B.1985年        C. 1986年        D. 1988年

4.下列哪一个项目属于补偿性投资?

A.挖潜改造投资                      B.基本建设投资   

C.增拨流动资金                      D.支援农村生产支出

5.下列哪一项不是财政投资结构的组成部分?

A.财政投资来源结构                B.财政投资规模结构

C.财政投资部门结构                D.财政投资区域结构

6.关于财政投资和财政投资法,下列说法中哪个是不正确的?

A.财政投资属于财政支出中的购买性支出

B.财政投资在性质上是非市场性再分配活动

C.财政投资法在法的价值上,更偏重于效率

D.财政投资法与财政转移支付法一起组成了财政支出法

7.政府投资的主要领域是基础设施、基础产业,高新技术产业以及科教卫生等非生产性领域,对于这些领域的描述,下列哪个是不正确的?

A.具有投资规模大,建设周期长的特点    B. 投资风险小,但一般资金回收慢

C. 具有公共性                          D. 具有非竞争性

8.下列哪个不是由政府直接投资,向公众免费提供使用的投资领域?

A.城市道路         B. 过街天桥          C. 邮政          D. 上下水道

9.在我国,作为政府投资的代理人,执行长期性投融资政策的机构是下列哪个?

A.财政部       B. 中国人民银行      C. 国家开发银行      D. 中国建设银行

10.我国《关于实行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的暂行规定》是在哪一年颁布的?

A.1992年        B. 1995年        C. 1996年        D. 1998年

11.下列关于投资项目资本金,哪一个说法是不正确的?

A.各种财政投资项目,包括经营性投资和公益性投资,都实行资本金制度

B.投资者可以按照其出资比例享有所有者权益,也可以转让其出资,但不得以任何方式抽回

C.投资项目资本金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

D.投资项目的资本金一次认缴,逐年到位

12.下列哪个项目不属于纳入预算管理的基本建设资金?

A.三峡工程建设资金                 B.希望工程资金

C.铁路建设基金                     D. 养路费

13.国家预算内用于更新改造的资金中,用于土建工程的资金量要受到以下什么限制?

A.不得超过资金总额的15%         B.不得超过资金总额的20%

C.不得超过资金总额的25%         D.不得超过资金总额的30%

14.关于财政投资的计划管理,下列说法中哪个是不正确的?

A.所有与投资活动相关的基本建设,都要纳入各级基本建设计划

B.对投资进行管理的方法通过下达不同的投资计划指标来进行

C.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量指标是指导性的

D.政府投资活动也以指导性管理为主

15.国家开发银行是在哪一年在什么基础上成立的?

A.1992年,在五大专业投资公司基础上成立

B.1994年,在五大专业投资公司基础上成立

C.1992年,在六大专业投资公司基础上成立

D.1994年,在六大专业投资公司基础上成立

16.财政投资项目合同中的监理合同应当遵循《合同法》关于哪种合同的规定?

A.建设工程合同       B. 委托合同      C. 承包合同      D. 买卖合同

17.财政投资项目建设程序一般包括:设计;进行可行性研究;组织施工;提出项目建议书;竣工验收,交付使用。下列哪个是这些程序的正确顺序?

A.      B.      C.      D.

18.下列哪部法律不是美国政府颁布的?

A.地区再开发法                   B. 城市计划法   

C. 加速公共工程法                 D. 人力训练与发展法

19.下列哪项不是德国财政投资项目监督管理制度的内容?

A.项目管理单位专业化

B.    国会的会计总署对公共工程投资项目资金的使用及执行情况,通过公布报告和提出建议等形式行使监督权

C.    项目运作市场化

D.    实行独立的第三方设计审核制度

20.国际上发达国家对财政投资项目的管理一般采用什么方式?

A.委托管理方式             B. 成立专门机构负责的方式

C.    分散管理方式             D. 各国均不一样

二、多项选择题

1.关于财政投资,下列说法中哪些是正确的?

A.财政投资的主体是中央政府

B.财政投资的资金来源仅包括财政预算内资金

C.财政投资的经济性质是购买性支出

D.财政投资的范围主要是基础性项目和公益性项目

2.下列属于基础性项目投资的有哪些?

A.交通运输等基础设施投资        B.农林水产业等基础产业

C.高新技术产业                  D.文教、卫生领域的投资

3.预算内建设资金的来源主要有哪些?

A.税收收入      B.国有经济收入      C.债务收入      D.罚没收入

4.下列哪些依法可以成为我国的投资主体?

A.政府       B.企业和事业单位       C.个人        D.外国投资者

5.关于我国财政投资主体的叙述,下列哪些是正确的?

A.我国现行的财政投资主体包括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

B.中央政府在财政投资中占主导地位

C.企业和个人可以通过参股等形式参与投资

D.政府也可以通过提供政策贴息、补助等方式扶持企业对基础性项目进行投资

6.关于财政投融资的特点,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具有无偿性                     B. 具有政策性和目的性

C. 实施机构具有专门性             D. 具有灵活性

7.根据《关于实行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的暂行规定》的规定,满足下列哪些条件的项目应当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

A.国有单位项目      B. 经营性项目      C. 基本建设项目     D. 大中型项目

8.下列可以通过拨款形式进行财政投资的项目有哪些?

A.国防科研项目                   B.各级各类学校

C.邮电通信工程                   D.国家机关办公楼建设

9.按照《招标投标法》的规定,下列项目中哪些必须采用招标的方式进行?

A.大型基础设施                  B.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的项目

C.部分使用国家融资的项目        D.使用国际组织贷款或援助资金的项目

10.在投资财政项目合同管理中,哪些合同是管理的重点?

A.工程勘探合同      B.设计合同      C.施工合同      D.监理合同

11.按照有关规定,哪些投资工程必须实行建设工程监理?

A.国家重点建设工程                  B.公用事业工程

C.成片开发建设的住宅小区工程        D.利用外国政府贷款的工程

12.凡使用和管理财政预算内和预算外用于基本建设项目投资资金的部门、地方和单位,都必须按年编制和报送财政性基本建设资金使用效益分析报告,该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哪些?

A.财政性基本建设资金来源及投向分析

B.财政性基本建设资金投资领域固定资产存量变化情况分析

C.财政性基本建设投资与宏观经济效益关系分析

D.典型建设项目的财务效益及宏观经济效益分析

13.关于美国财政投资体制,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州和地方政府是公共基础设施的主要承担者

B.美国政府财政投资在社会总投资中占很大的比重

C.联邦政府在环保和军事基础设施方面发挥主导作用

D.美国政府对教育投资非常重视,州和地方的财政支出中,教育支出占1/3以上

14.对于经营性基础设施项目,可以采取下列哪些手段来进行市场化运作?

A.政府和民间合作投资、民间经营模式        B. 建设经营转让模式

C.    建设转让经营模式                        D. 购买建设经营模式

15.要完善我国的财政投资法,下列哪些是我们应当努力的方向?

A.规定国家财政支出与收入增长挂钩

B.将财政投资从一般经营性和竞争性领域中退出

C.拓宽投资方式和融资渠道

D.推行零基预算、部门预算管理

三、名词解释

1.投资

2.财政投资

3.流动资产投资

4.补偿性投资

5.积累性投资

6.财政投资关系

7.财政投资规模

8.财政投资结构

9.投资主体

10.投资体制

11.建设——经营——转让方式(BOT)

12.项目法人责任制

13.财政投资监督

四、简答

1.简述财政投资法的特征。

2.简述财政投资法中为政府职能服务的原则。

3.简述投资规模适度原则。

4.简述优化投资结构、促进经济结构和区域经济合理均衡原则。

5.简述推行责任制、提高投资效益原则。

6.成为财政投资主体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7.简述我国的财政投资项目资本金制度。

8.简述我国的财政投资监督制度。

9.简述我国财政投资法的不足。

五、论述

1.谈谈对国外财政投资法的借鉴。

2.试论我国财政投资法的完善。


第八章习题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A

2C

3B

4A

5B

6B

7B

8C

9C

10C

11A

12B

13B

14D

15D

16B

17B

18B

19B

20A

二、多项选择题

1ACD

2ABC

3ABCD

4ABCD

5ABCD

6BCD

7ABCD

8ABD

9ABCD

10ABC

11ACD

12ABCD

13ACD

14ABCD

15BCD

三、名词解释

1.投资是指经济主体为了获取某种预期的经济利益,而投入货币或其他资源,并进而转化为实物资产或金融资产的活动。

2.财政投资又叫政府投资,是指国家为了实现其职能,满足社会公共需要,由政府通过投入财政资金,以建造固定资产等实物资产的行为和过程。

3.流动资产投资是财政投资的一种,指投入资金用于增加流动资产,以满足生产经营过程中的资金周转需要。

4.补偿性投资是指用于补偿生产资料耗费的简单再生产投资,又叫重置投资,如挖潜改造投资。

5.积累性投资是指以扩大再生产为目的、主要用于增加固定资产的投资,如基本建设支出。

6.财政投资关系是国家在对财政投资主体直接投资进行调控、监督过程中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属于宏观控关系的范畴。

7.财政投资规模是指一定时期内用于财政投资的资金数量,包括年度投资规模和在建投资规模。

8.财政投资结构是指一定时期财政投资总量中各部分的构成及其数量比例关系,包括财政投资来源结构、财政投资性质结构、财政投资部门结构和财政投资区域结构。

9.投资主体,是指依法享有独立投资决策权,具备筹资能力,并能对投资承担责任和风险的法人或自然人。目前我国投资主体包括政府、企业(事业单位)、个人、外国投资者。

10.投资体制是指国家有关投资主体之间的职责划分的基本制度。

11.指政府将一些基础设施项目通过招商转让给私人公司或财团,由其组建一个项目经营性公司进行建设经营,并在双方协定的一定时期内通过经营该项目偿还债务,收回投资,协议期满将项目产权转让给政府。这是政府通过转让特许经营权,吸引私人和外国投资者直接投资基础设施的一种新兴和有效投资方式。

12.项目法人责任制是指由项目法人对项目的策划、资金筹措、建设实施、生产经营、偿还债务和资产的保值增值,实行全过程负责的一种项目组织管理制度。

13.财政投资监督是指国家机关和社会组织依法对投资主体执行国家投资法律法规和政策情况进行的监督、检查活动。

四、简答

1.财政投资法具有如下特征:

1)主体的特定性。从资金投入的角度分析,政府是财政投资的主体;从投资调控的角度分析,财政投资的调控主体是中央政府或由其授权的调控部门。

2)目标的宏观性和公共性。政府投资的目的是追求经济社会的长远的、综合的宏观经济效益,有别于非政府投资主要考虑获取微观的直接经济利益。

3)方法的综合性。财政投资法必须运用计划和市场等多种调整手段进行综合性调节。

2.财政投资属于财政分配范畴,是通过财政投资职能的运用来为实现政府的经济和社会职能服务。一是要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制定和实施财政投资战略的着眼点要放在关系全局的基础设施、支柱产业和公益性项目上,对投资效益的评价应着重于社会综合效益、宏观效益和长期效益。二是要有利于对市场经济调控。在发挥企业投资作用的同时,要积极运用财政投资的导向、协调和纠正功能,加大对经济发展的“瓶颈”产业、基础薄弱部门和落后地区的投资,促进市场经济的良性发展。

3.财政投资规模是指一定时期内用于财政投资的资金数量,包括年度投资规模和在建投资规模。财政投资规模是否适度,是影响社会经济稳定、影响政府职能实现的重要因素。

财政投资的规模与增长速度必须要与我国国力相适应,要考虑我国实行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经济处于发展阶段的基本国情。投资规模过小,不利于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必要的物质技术基础;投资规模过大,超过财政承受能力,必然影响积累和消费的比例关系。因此,要根据国民收入、财政收入、积累资金等数量制约关系,按照量力而行和投资总供给与总需求基本平衡的要求,合理确定财政投资规模,既要根治投资膨胀,又要防止投资不足。

4.财政投资结构是指一定时期财政投资总量中各部分的构成及其数量比例关系,包括财政投资来源结构、财政投资性质结构、财政投资部门结构和财政投资区域结构。

我国优化投资结构,要坚持关键产业重点投资、基础部门超前发展和存量调整与增量调整配套等原则。要根据各部门、各地区的资源和市场条件、发展战略、区域分工、开发状况,合理安排财政投资的布局和结构,正确处理经济发达地区与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关系、地区之间经济分工协作与区内综合发展的关系,引导投资方向与社会经济发展的整体目标和长期目标相一致,防止盲目建设、重复建设。对经济薄弱环节和中西部地区实行投资倾斜政策,实现各经济部门和经济地区的协调发展。

5.财政投资数额大、时间长,事关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必须讲究投资责任和投资效益。要在财政投资的决策、设计、施工、经营等全过程,明确相关主体的职责和义务,广泛推行各种形式的责任制,加强对投资主体的考核和监督,消除官僚主义和贪污腐败。财政投资要发挥作用,必须注重投资效益,不同性质和领域的投资项目对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要求会有所侧重,但应当在适当兼顾的基础上提高其综合效益。要实行科学、民主决策,加强预算管理,大力推行项目“成本——效益”分析法,强化项目评估,严格政府采购制度。财政投资项目从论证决策、勘探设计、计划安排,到组织建设、竣工验收等环节,都要围绕工期短、投资省、见效快这个目标进行,财政投资的效益提高了,政府职能才能有效实现,整个社会资源也才能得到有效配套。

6.财政投资主体是政府及其授权和运营组织,这些组织成为投资主体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有:

1)在经济社会发展中能够依法独立作出投资决策,包括投资方向、投资规模、投资形式等。

2)有足够的资金来源进行投资。

3)对投资所形成的资产享有所有权和法人财产权,并能依法自主或委托他人经营。

4)能够承担投资风险和相应的法律责任。

7.项目资本金制度是投资主体责任制得以实现的经济基础,资本金是投资者分享投资利润的法律依据,也是企业破产时投资者以资抵债、承担投资风险的最高限额。

各种经营性投资项目实行资本金制度,投资项目必须首先落实资本金才能进行建设。公益性投资项目不实行资本金制度。投资项目资本金是在投资项目总投资中由投资者认缴的出资额。投资项目资本金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实行资本金制度的投资项目,在可行性研究报告中要就资本金筹措情况作出详细说明,包括出资方、出资方式、资本金来源及数额、资本金认缴进度等有关内容。投资项目资本金只能用于项目建设,不得挪作它用,更不得抽回。

8.财政投资监督是指国家机关和社会组织依法对投资主体执行国家投资法律法规和政策情况进行的监督、检查活动,主要包括如下:

1)立法机关监督,即各级人大对投资活动进行的审查监督。

2)行政机关监督。包括各级计划部门、财政部门、人民银行、建设部门、审计部门、监察部门以及各行业主管部门进行的监督等。

3)司法机关监督。各级司法机关通过解决投资纠纷,追究投资违法犯罪行为的法律责任,以保护投资各方权益,维护投资秩序。

4)社会组织监督。工程监理机构、工程咨询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组织,通过提供相应的技术、经济、法律、会计等服务,依法对投资活动的合法性、效益性进行监督。

9.我国财政投资法的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缺乏财政投资基本法。我国至今尚没有制定一部有关财政投资的综合性基本法律,甚至连一部综合性的行政法规都没有,调整财政投资关系的法律规定分散在相关的部门法律法规中,导致财政投资法制系统性、科学性不强,法律的协调性不够。二是立法层次不高。我国有关财政投资活动的主要规定是由国家部委制定的规章,权威性不强,法律规范冲突难以避免。三是存在立法空白。有一些财政投资关系特别是有关投资权限、投资规模、投资范围等财政投资体制问题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较多采用的是政策调整方式,法制化程度不高。

五、论述

1.在经济全球化的形势下,按照WTO规则的要求,学习、借鉴国外财政投资法律制度及其实践做法,对于建立和完善我国财政投资法律制度具有重要意义。从国外的经验来看,有以下方面是值得我们借鉴的:

1)投资主体多元化。积极倡导民间资本进入公共基础设施领域,公共基础设施投融资和经营活动由政府垄断逐步向国内外企业、个人和社会机构开放,有效地解决了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短缺和运营低效率的问题。

2)融资渠道多样化,包括政府财政资金、政府向外国金融机构和外国政府的借款、外国直接投资、民间私人投资和社会资金等。

3)加强落后地区开发和投资,促进地区经济均衡发展和经济结构优化。

4)按照市场机制的要求,建立财政投资项目运营模式。各国财政投资实践证明,应当建立政府主导,民间、外商多元投资主体和经营主体共同参与的高效市场化运营模式。

5)具有先进的财政投资项目管理方式和完善的财政投资服务体系。国际上发达国家对财政投资项目的管理一般采取委托管理方式,政府自己不再承担项目管理的具体工作,有效地发挥了项目管理中介机构的专业化、市场化服务优势。

6)项目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很高。

2.完善我国财政投资法,其要点包括以下方面:

1)制定财政投资法。制定财政投资基本法,将财政投资领域中的基本法律问题作出规定。

2)完善财政投资体制法。改革财政投资体制,明确和科学划分各级政府投资的职责、规模、范围、结构和布局,切实将财政投资的范围从一般经营性和竞争性领域中退出;拓宽投资方式和融资渠道,完善财政投融资体制,制定财政投融资法律法规;建立科学、民主的投资决策制度。

3)完善财政投资调控和监督法。建立财政投资的计划、财税、金融、产业、区域等调控法,注意相关调控法律之间的协调和衔接;完善财政投资资金的预算管理,推行零基预算、部门预算管理;深化监督制度改革和立法,改变目前财政投资软约束的状况,重视规范社会组织参与财政投资活动的立法。

4)完善财政投资项目管理法。改革财政投资资金的拨付管理制度,健全项目资金使用的财务监督制度;完善项目法人责任制和项目资本金制度,建立投资约束机制和风险防范机制;规范和细化项目招投标和政府采购制度,提高财政投资的公正性、效益性;普遍推行合同管理制度,规范合同订立和履行行为;完善投资效益分析制度,建立财政投资项目后评价制度;简化和严格项目建设程序制度。

5)完善财政投资责任法。建立和完善行政、民事、刑事、宪法等多种财政投资法律责任制度,健全统一、公正、透明、有效的救济程序制度,提高财政投资法的权威性和实施效果。

 


第三编 财政管理

第九章 预算法习题

一、单项选择题

1.预算制度不是从来就有的,是历史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最早的国家预算制度是新兴资产阶级同封建贵族作斗争的结果。下列哪个国家于17世纪编制了第一个国家预算?

A. 法国          B.英国          C.德国          D.美国

2.美国的一个城市在1908年推出了历史上第一份现代预算,这个城市是下面哪一个?

A.华盛顿        B.芝加哥        C.纽约        D.亚特兰大

3.颁布《1921年预算和会计法》,从此确立了国家预算制度的是哪个国家?

A.德国         B.法国          C.英国          D.美国

4.根据不同的标准划分,国家预算可以分为不同的种类。如果以国家编制形式差别为依据,国家预算可以分为哪些种类?

A.单式预算和复式预算             B.中央预算和地方预算

C.项目预算和非项目预算           D.经济预算和绩效预算

5.按照国家预算内容上的差别为依据,国家预算可分为哪些种类?

A.单式预算和复式预算             B.中央预算和地方预算

C.增量预算和零基预算             D.经济预算和绩效预算

6.以预算的级次为标准,可以把预算分为哪些种类?

A.单式预算和复式预算             B.中央预算和地方预算

C.增量预算和零基预算             D.经济预算和绩效预算

7.下列哪一部法规是我国建国后的第一个预算法规?

A.《国家预算管理条例》            B.《预算法》

C.《预算规则》                    D.《预算决算暂行条例》

8.以下哪一部法律是德国制定的预算法?

A.《联邦预算法典》                B.《国会预算法案》

C.《预算决算草案条例》            D.《1921年预算和会计法》

9.我国是哪一年开始实行中央和地方分税制度的?

A1993        B1990        C1994        D1992

10.我国第一部《预算法》是哪一年颁布的?

A1991        B1992        C1993        D1994

11.一般来说每个国家都有自己的预算年度,即在一定的时间界度内,全面反映该年度的财政收支活动。但是各国预算年度的起止日期并不一样。我国预算年度起止期限是从何时到何时?

A.每年11日起至同年1231日止

B.每年41日起至次年331日止

C.每年61日起至次年531日止

D.每年101日起至次年930日止

12.美国的预算年度起止期限是从何时到何时?

A.每年11日起至同年1231日止

B.每年41日起至次年331日止

C.每年61日起至次年531日止

D.每年101日起至次年930日止

13.预算编制要求实行量入为出、收支平衡原则,关于这一原则要求,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A.《预算法》要求中央政府公共预算不列赤字

B.中央预算中必需的建设投资的部分资金,可以通过举借国内和国外债务等方式筹措,但是借债应当有合理的规模和结构

C.地方各级预算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可列赤字

D.除法律和国务院另有规定外,地方政府不得发行地方政府债券

14.各级政府预算应当按照本级政府预算支出额的一定比例设置预备费,用于当年预算执行中的自然灾害救灾开支及其他难以预见的特殊开支,根据我国相关的预算法律规定,这个比例是多少?

A1%至2              B1%至3

C2%4               D3%至5

15.国务院财政部门应当在每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举行的多长时间之前,将中央预算草案的主要内容提交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进行初步审查?

A1个月         B2个月        C3个月        D6个月

16.预算收入应当统筹安排使用,如果确实需要设立专用基金项目的,由下列哪个部门批准?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C.国务院                        D.财政部

17.我国从哪一年起由单式预算编制改为复式预算编制?

A1989        B1990        C1991        D1992

18.预算草案需要经过特定的机构批准生效,才能成为正式的国家预算,并具有法律约束力,而且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变更。根据我国《预算法》的规定,下列哪个机构负责审查和批准中央预算?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C.国务院                         D.财政部

19.地方各级政府预算由下列哪个机关审查和批准?

A.上级人民政府          B.本级人民政府        C.上级人民代表大会

D.本级人民代表大会         E.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

20.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对下一级政府依《预算法》有关规定报送备案的预算,认为有同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或者有其他不适当之处,需要撤销批准预算决议的,应当提请哪个机关审议决定?

A.上一级人民政府            B.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

C.本级人民代表大会          D.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1.预算法规定,中央预算的调整方案必须提请下列哪个机构审查和批准?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C.国务院                      D.财政部

22.各级政府一般都有预算预备费,对该预算预备费的动用方案,由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提出,但必须要报经批准决定,这个决定机关是下列哪一个?

A.上级政府        B.本级政府         C.上级人民代表大会

D.本级人民代表大会         E.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3.从哪一年开始,拥有法人财产权的企业及其主管部门集中的资金不再列作预算外收入?

A1991         B1993         C1994         D1996

24.从哪一年开始,电力建设基金、铁路建设基金等主要建设性基金(收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

A1996         B1997         C1998         D1999

25.国务院颁布的《关于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的决定》,明确规定了预算外资金管理的职能部门,这个部门是下列哪一个?

A.权力部门        B.行政部门        C.财政部门        D.审计部门

二、多项选择题

1.实质意义上的预算法是调整预算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财政法的主要组成部分。预算法调整的预算关系包括哪些?

A.国家在组织预算资金收入和支出过程中产生的社会关系

B.国家在进行预算资金使用过程中产生的社会关系

C.国家在管理预算资金过程中产生的社会关系

D.国家在监督预算资金过程中产生的社会关系

2.下列哪些属于国家预算关系?

A.各级国家机关之间以及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因预算管理职权划分所产生的预算管理体制关系

B.在国家预算的编制、审议、批准、执行和监督过程中发生的预算程序关系

C.国家在组织预算资金收入、支出和进行预算资金使用和管理过程中产生的预算分配关系

D.国家与地方政府预算主体人事任免关系

3.以下哪些法律是美国制定的?

A.《联邦预算法典》      B.《国会预算法案》      C.《预算决算草案条例》

D.《1921年预算和会计法》        E.《平衡预算法案》

4.国家预算原则是国家选择预算形式和体系应遵循的指导思想,是制定政府财政收支计划的根本准则。目前大多数国家采用的预算原则包括以下几项?

A.公开性原则        B.可靠性原则        C.完整性原则

D.统一性原则        E.年度性原则

5.预算管理体制的建立和调整,是根据预算管理的原则,围绕如何确定预算管理职权,如何划分中央和地方的收支范围进行的,目的是使中央和地方的财政分配关系明晰,加强预算管理与宏观调控,保障经济和社会的健康发展。我国先后实行过不同类型的预算管理体制,下列哪些属于我国实行过的预算管理体制?

A.统收统支体制                   B.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体制

C.划分收支、分级包干体制         D.中央和地方分税制体制

6.目前世界各国主要采用两种预算年度,请问是哪两种?

A.历年制预算年度                  B.半年制预算年度

C.跨年制预算年度                  D.多年制预算年度

7.预算管理职权,也称预算权,简言之,就是确定和支配国家预算的权力。下列哪些属于预算管理职权的法律特征?

A.预算权的主体只能是国家权力机关、国家行政机关和列入部门的预算的其他国家机关

B.预算权是一种纯粹的行政权,它具有很强的行政性

C.预算权的确定具有严格的法律规定性,不能由当事人约定

D.预算权与预算年度紧密相联系,具有严格的周期性

8.预算权的主体是特定的,下列哪些是享有预算管理职权的主体?

A.社会团体        B.公民个人        C.列入部门预算的国家机关

D.国家权力机关    E.国家行政机关

9.下列哪些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预算管理职权?

A.审查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及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B.组织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

C.批准中央预算和中央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D.改变或者撤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预算、决算的不适当的决议

10.下列哪些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预算管理职权?

A.审查和批准中央预算的调整方案

B.审查和批准中央预算

C.撤销国务院制定的同宪法、法律相抵触的关于预算、决算的行政法规定、决定和命令

D.撤销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关于预算、决算的地方性法规和决议

11.下列哪些属于国务院的预算管理职权?

A.编制中央预算、决算草案

B.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作关于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

C.审查和批准中央预算的调整方案

D.改变或者撤销中央各部门和地方政府关于预算、决算的不适当的决定、命令

E.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中中央和地方预算的执行情况

12.下列哪些属于国务院财政部门的预算管理职权?

A.决定中央预算预备费的动用

B.具体编制中央预算、决算草案

C.具体组织中央和地方预算的执行

D.监督中央各部门和地方政府的预算执行

E.定期向国务院报告中央和地方预算的执行情况

13.下列哪些属于地方各级政府的预算管理职权?

A.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编制本级预算、决算草案,并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作关于本级总预算草案的报告

B.审查本级总预算草案及本级总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C.组织本级政府总预算的执行

D.撤销本级政府关于预算、决算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E.改变或者撤销本级各部门和下级政府关于预算、决算的不适当的决定、命令

14.关于预算,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A.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对中央和地方预算、决算进行监督,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对本级和下级政府预算、决算进行监督

B.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预算的调整方案必须提请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查和批准

C.各级政府应当在每一预算年度内至少三次向本级人大或者人大常委会作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D.各级政府财政部门负责监督检查本级各部门及其各单位预算的执行,并向本级政府和上一级政府财政部门报告预算执行情况

15.关于预算外资金,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预算外资金不属于财政性资金范围

B.预算外资金要依法设置

C.预算外资金也应该纳入国家预算

D.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各级政府、各部门和各单位应加强对预算外资金的管理和监督

16.国务院于1996年颁布了《关于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的决定》,标志着我国对预算外资金管理进入了规范化的阶段。根据该决定,下列哪些不再作为预算外资金管理?

A.国有企业提取的各项基金

B.地方财政部门按国家规定收取的作为地方财政固定收入,并已经纳入地方财政预算的各项税费附加

C.乡自筹和乡统筹资金

D.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通过市场获得的并不体现政府职能的经营服务收入

17.政府公共预算收入包括哪些?

A.增值税               B.企业个人所得税          C.关税

D.行政性收费           E.行政罚没收入

18.下列哪些属于政府公共预算支出?

A.国家政权建设支出            B.国家公益性基本建设支出

C.社会福利事业费支出          D.政策性补贴支出

E.对外援助支出

三、名词解释

1.预算

2.复式预算

3.预算法

4.预算管理体制

5.预算权

6.预算编制

7.预算外资金

8.决算

9.政府公共预算

10.预算调整

四、简答

1.什么是预算管理体制?我国先后采用过哪些预算管理体制?

2.简要叙述国家预算原则

3.预算管理职权,即预算权,是确定和支配国家预算的一种权力。请简要叙述预算管理职权的法律特征?

4.我国《预算法》规定的法定收支范围是什么?

5.依据《预算法》的规定,简要叙述预算编制的方法和程序?

6.什么是预算调整?预算调整的程序是怎样的?

7.我国《预算法》专章规定了对中央和地方预算、决算进行监督的内容。请简要叙述该预算监督程序。

五、论述

1.预算管理职权包括中央预算管理职权和地方预算管理职权。依据我国《预算法》的规定,请叙述享有中央预算管理职权的机构及其各自具体权限。

2.预算编制是各级政府、各部门、各预算单位制订筹集和分配预算资金年度预算的预算活动。预算编制应当遵守国家编制预算的原则,按照编制程序进行。试结合我国《预算法》相关规定,谈谈预算编制的原则要求。

3.预算外资金的管理非常复杂,容易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为加强对预算外资金的管理,我国曾颁布了一系列的规定。依据这些规定,请概述预算外资金管理规则的主要内容。

4.国家预算通过生效以后,就具有法律上的执行力,非经法定程序,不得改变。但是现实中对预算的随意变动仍很普遍。为控制随意变动预算,你有什么样的意见或建议?


第九章习题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B

2C

3D

4A

5C

6B

7D

8A

9C

10D

11A

12D

13C

14B

15A

16C

17D

18A

19D

20D

21B

22B

23C

24A

25C

二、多项选择题

1ABCD

2ABC

3BDE

4ABCDE

5ABCD

6AC

7ACD

8CDE

9ACD

10ABCD

11ABDE

12BCE

13ACE

14BC

15BD

16ABD

17ABCDE

18ABCDE

三、名词解释

1.预算是经法定程序批准的国家各级人民政府和实行预算管理的各部门、各单位一定期间的财政或财务收支计划。预算可分为国家预算和单位预算。

2.复式预算是将国家财政收支按其性质分别通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表格来反映的预算制度。我国自1992年开始实行复式预算。

3.预算法可分为实质上的预算法和形式上的预算法。实质上的预算法是指调整预算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财政法的主要组成部分。形式上的预算法,指预算法律规范借以表现的外在形式。

4.预算管理体制是指通过确定中央和地方政府之间预算管理职权、划分预算收支范围的方式处理国家财政分配关系的一项财政法律制度。又称为狭义上的财政体制。

5.预算权又称预算管理职权,是指确定和支配国家预算的权力和对于国家预算的编制、审查、批准、执行、调整、监督权力的总称。

6.预算编制是指各级政府、各部门、各预算单位制订筹集和分配预算资金年度预算的预算活动,是预算法必须规范的主要内容。预算编制应当遵守国家编制预算的原则,按照编制程序进行。

7.预算外资金是指地方财政部门和由预算拨款的行政事业单位根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财政规章制度规定,自行提取、自行收取、自行安排使用的不纳入国家预算的一种财政性资金。

8.决算是指对年度预算收支执行结果的会计报告,是预算执行的总结,是国家管理预算活动的最后一道程序。决算必须按照规定编制决算草案,提请国家权力机关审查和批准后方可生效。

9.政府公共预算是指国家以社会管理者身份取得的收入和用于维持政府活动,保障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发展各项社会公益事业支出的预算。

10.预算调整是指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中央预算和经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本级预算,在执行中因特殊情况需要增加支出或者减少收入,使原批准的收支平衡的预算的总支出超过总收入,或者使原批准的预算中举借债务的数额增加的部分变更。

四、简答

1 预算管理体制是指通过确定中央和地方政府之间预算管理职权、划分预算收支范围的方式处理国家财政分配关系的一项财政法律制度,它又称为狭义的财政体制。预算管理体制的建立和调整,是根据预算管理的原则,围绕如何确定预算管理职权,如何划分中央与地方的收支范围进行的,目的是使中央与地方的财政分配关系明晰,加强预算管理与宏观调控,保障经济和社会的健康发展。

我国先后实行过的预算管理体制主要包括:(1)“统收统支体制”;(2)“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体制”;(3)“划分收支、分级包干体制”;(4)“中央和地方分税制体制”。我国现行的预算管理体制是分税制预算体制。我国自1994年起开始实行中央和地方分税制,目的是为了理顺中央与地方的财政分配关系,增强中央的宏观调控能力,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

2.国家预算的原则是指国家选择预算形式和体系应遵循的指导思想,是制定政府财政收支计划的根本准则。目前世界各国普遍采用的原则包括:

1)公开性原则,是指全部预算收支必须经过权力机关审查批准,并以一定形式向社会公布,使政府的预算收支活动置于社会监督之下。

2)可靠性原则,是指国家预算收支数字必须真实、准确,符合实际,国家预算的编制、审批、执行都应以各级政府的情况报告为依据。

3)完整性原则,是指该列入国家预算的一切财政收支都要反映在预算中,不得造假账,预算外另列预算。国家允许的预算外收支,也应在预算中有所反映。

4)统一性原则,是指各级预算收支要按照统一的口径、程序来计算和编制,任何机构的收支都要以总额列入预算。

5)年度性原则,是指政府必须按照法定预算年度编制国家预算,既要全面反映该年度的财政收支活动,又不能将不属于本年度财政收支的内容列入本年度的国家预算之中。

3 预算管理职权,即预算权,是指确定和支配国家预算的权力和对于国家预算的编制、审查、批准、执行、调整、监督权力的总称。预算管理职权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预算权发生于国家预算收支管理领域,体现国家的财政分配关系,是国家财政权的主要组成部分。

2)预算权的主体只能是国家权力机关、国家行政机关和列入部门的预算的其他国家机关 。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任何公民或非预算单位都不得享有预算权。

3)预算权是一种经济权力,而不是一种纯粹的行政权,它具有经济内容。

4)预算权的确定具有严格的法律规定性,不能由当事人约定。

5)预算权与预算年度紧密相联系,具有严格的周期性。如我国预算年度自公历11日起,至1231日止。

6)预算权所体现的利益归于国家、归于全体人民。

4.预算收支范围,是国家财力在中央与地方之间进行分配的具体形式。预算由预算收入和预算支出组成。

根据我国《预算法》的规定,预算收入包括:(1)税收收入;(2)依照规定应当上缴的国有资产收益;(3)专项收入;(4)其他收入。预算支出包括:(1)经济建设支出;(2)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等事业发展支出;(3)国家管理费用支出;(4)国防支出;(5)各项补贴支出;(6)其他支出。

以上是我国《预算法》规定的法定预算收支范围,不得随意改变。预算收入应当统筹安排使用;确需设立专用基金项目的,须经国务院批准。上级政府不得在预算之外调用下级政府预算的资金。下级政府不得挤占或者截留属于上级政府预算的资金。

5 我国预算编制的方法和程序如下:

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时间编制预算草案。国务院应当及时下达关于编制下一年的预算草案的指示。编制预算草案的具体事项,由国务院财政部门部署。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时间,将本级总预算草案报国务院审核汇总。

国务院财政部门应当在每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举行的1个月前,将中央预算草案的主要内容提交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进行初步审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政府部门应当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举行的1个月前,将本级预算草案主要内容提交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有关的专门委员会或者根据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的决定提交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关的工作委员会进行初步审查。

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政府财政部门应当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举行的1个月前,将本级预算草案的主要内容提交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进行初步审查。

6 预算调整,是指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中央预算和经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本级预算,在执行中因特殊情况需要增加支出或者减少收入,使原批准的收支平衡的预算的总支出超过总收入,或者使原批准的预算中举借债务的数额增加的部分变更。

预算调整必须依法进行。根据我国《预算法》的规定,中央预算的调整方案必须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查和批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预算的调整方案必须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查和批准;乡、民族乡、镇政府预算的调整方案必须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和批准。未经批准,不得调整预算。未经批准调整预算,各级政府不得作出任何使原来批准的收支平衡的预算的总支出超过总收入或者使原批准的预算中举借债务的数额增加的决定。对违反上述规定作出的决定,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或者上级政府应当责令其改变或者撤销。

7 根据我国《预算法》的规定,我国预算监督程序如下: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对中央和地方预算、决算进行监督。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对本级和下级政府预算、决算进行监督。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对本级预算、决算进行监督。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县级以上人大常委会有权就预算、决算中的重大事项或者特定问题组织调查,有关的政府、部门、单位和个人应当如实反映情况和提供必要的材料。各级人大和县级以上各级人大常委会举行会议时,人大代表或者常委会组成人员,依照法律规定程序就预算、决算中的有关问题提出询问或者质询,受询问或受质询的有关的政府或者财政部门必须及时给予答复。

各级政府应当在每一预算年度内至少两次向本级人大或者人大常委会作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各级政府监督下级政府的预算执行;下级政府应当定期向上一级政府报告预算执行的情况。各级政府财政部门负责监督检查本级各部门及其所属各单位预算的执行;并向本级政府和上一级政府财政部门报告预算执行情况。各级政府审计部门对本级各部门、各单位和下级政府的预算执行、决算实行审计监督。

五、论述

1.预算管理职权,即预算权,是指确定和支配国家预算的权力和对于国家预算的编制、审查、批准、执行、调整、监督权力的总称。享有中央预算管理职权的主体包括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国务院、国务院财政部门及中央各部门、各单位。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预算管理职权包括:审查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及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批准中央预算和中央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改变或者撤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预算、决算的不适当的决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分的预算管理职权包括:监督中央和地方预算的执行;审查和批准中央预算的调整方案;审查和批准中央决算;撤销国务院制定的同宪法、法律相抵触的关于预算、决算的行政法规定、决定和命令;撤销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关于预算、决算的地方性法规和决议。

国务院的预算管理职权包括:编制中央预算、决算草案;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作关于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将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报送备案的预算汇总后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组织由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决定中央预算预备费的动用;编制中央预算调整方案;监督中央各部门和地方政府的预算执行;改变或者撤销中央各部门和地方政府关于预算、决算的不适当的决定、命令;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中中央和地方预算的执行情况。

国务院财政部门的预算管理职权包括:具体编制中央预算、决算草案;具体组织中央和地方预算的执行;提出中央预算预备费动用方案;具体编制中央预算的调整方案;定期向国务院报告中央和地方预算的执行情。

中央各部门的预算管理职权包括:编制部门预算、决算草案;组织和监督本部门预算的执行;定期向国务院财政部门报告预算的执行情况。

中央各单位的预算管理职权包括:编制本单位预算、决算草案;按照国家规定上缴预算收入,安排预算支出,并接受国家有关部门的监督。

2 预算编制是各级政府、各部门、各预算单位制订筹集和分配预算资金年度预算的预算活动。预算编制应当遵守国家编制预算的原则,按照编制程序进行。具体原则包括:

1)必须按照复式预算方法编制。《预算法》明确规定中央预算和地方各级政府预算复式预算编制。

2)实行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预算法》要求中央政府公共预算不列赤字。地方各级预算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

3)应与国民生产总值的增长率相适应。按照规定必须列入预算的收入,不得隐瞒、少列,也不得将上年的非正常收入作为编制预算的收入的依据。中央预算和地方各级政府预算,应当参考上一年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收支预则进行编制。

4)应当贯彻厉行节约、勤俭建国的方针,不得铺张浪费。

5)应当统筹兼顾、确保重点、妥善安排。应在保证政府公共支出合理需要的前提下,妥善安排其他各类预算支出。

6)应当按规定设置预算周转金。各级政府预算的上年结余,可以在下年用于上年结转项目的支出;有余额的,可以补充预算周转金;再有余额的,可以用于下年度必需的预算支出。

3.预算外资金管理规则的主要内容包括:

1)重新界定预算外资金范围。预算外资金是指地方财政部门和由预算拨款的行政事业单位根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财政规章制度规定,自行提取、自行收取、自行安排使用的不纳入国家预算的一种财政性资金。

2)将部分预算外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管理。从1996年起,将13项凭借政府权力取得的、在一定程度上具有“准”税收性质的政府基金或收费(约1500亿元)纳入财政预算管理,按规定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也不能用于平衡预算。   

3)严格控制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规模。各部门、各单位必须按规定的审批权限设立收费(基金)项目,不得越权收费和建立基金,否则,按乱收费行为处理。   

4)建立预算外资金收支预决算制度。各部门和各单位要按规定编制预算外资金收支计划和决算,报财政部门审批。财政部门要在银行设立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5)严格规定预算外资金的使用范围。对于专用于公共工程和公共事业的基金和收费以及其他专项资金、用于工资、奖金、补贴、津贴和福利等方面的支出、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支出、用于购买专项控购商品方面的支出等,都有具体的规定。

4 国家预算通过生效以后,即具有法律上的执行力,非经法定程序,不得改变。为了增强预算的法律效力,结合我国的具体情况,应当规范预算调整的实体标准和法定程序,并严格其他预算变动的形式和审批。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明确预算调整在预算执行中的特殊性。预算法中应当特别强调,预算审批通过以后,除非发生关系国民经济发展和国防安全的特别重要的理由,一般情况下不允许调整。

2)严格预算调整的审批程序。预算调整方案应当在本级人大常委会全体会议1个月前提交预算委员会进行初步审查,形成初步审查决议。人大常委会全体会议半个月前必须将预算调整方案及预算委员会的初步审查决议发给各位委员。人大常委会审批由全体委员的23以上的多数投票通过。审批通过的预算调整方案还需由本级政府行政首长签署命令予以公布方为有效。

3)取消县级以下政府追加预算的权力,如果发生重大自然灾害而无法通过本级预算自求平衡时,可以通过上级政府转移支付的途径予以解决。

4)规范预算变更的审批标准和程序。预算变更虽然不需要权力机关的审批,但在政府机关内部也应该确立明确的标准和程序。

5)调整预算年度起讫时间消除预算效力真空。我国预算年度实行历年制,与我国权力机关审批预算的时间无法衔接,以至于造成预算效力的断档和真空,因此必须予以改革。

 


第十章  国库管理法习题

一、单项选择题

1.国库作为一国的“金库”,在财政上具有重要的意义。下列哪一项是国库的首要职能?

A.提供有关国家预算收支执行情况的准确及时的信息资料

B.为国家宏观调控措施提供决策依据

C.监督国家预算资金正常运作和规范使用

D.确保库款足额、安全和有效使用

2.我国国库体制经历了一系列的历史变革。下列哪一项是我国现行的国库体制?

A.独立国库制      B.委托国库制      C.银行存款制       D.综合国库制

3.下列哪一部法律第一次在法律上确立了我国的国库体制为央行经理国库制度?

A.《中央金库条例》                    B.《国家金库条例》

C.《中国人民银行法》                  D.《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办法》

4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是与分散的国库支付制度相对的财政资金支出管理制度,是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在国库支出方面规定的制度。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在国外一般又被称为什么?

A.统一国库支付制度                  B.国库单一帐户制度

C.财政统一支付制度                  D.综合国库支付制度

5.国库支付制度是国库管理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我国现行的国库支付制度是哪一种?

A.国库集中支付制度                  B.国库单一帐户制度

C.集中与分散支付相结合的制度        D.国库分散支付制度

6.我国台湾地区自哪一年开始研究国库制度?

A1958         B1960        C1966        D1977

7.我国台湾地区自哪一年开始全面实施国库制度?

A1958         B1960        C1966        D1977

8.巴西为了抵御金融风波,根据有关法令的规定,于1986年成立了哪个机构以控制公共开支,管理国库帐户?

A.国库秘书处      B.财政部        C.国库管理局      D.公共财政司

9.我国中央银行经理国库制度始创于哪一年?

A1908       B1911        C1913        D1928

10.南京国民政府统治时期,成立了经理国库的机构,该机构是下列哪一个?

A.国库司       B.中央银行       C.官钱局        D.财政部

11.我国1985年颁布的《金库条例》明确规定哪个机构经理国库?

A.财政部      B.国家税务局      C.中国人民银行      D.中国银行

12.下列哪一项措施被OECD国家称之为“财政革命”?

A.预算外资金管理改革             B.国库支付制度改革

C.委托国库制的确立               D.独立国库制的确立

13.财政部于哪一年颁布了《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方案》,揭开了对国库制度整体变革的序幕?

A1985        B1998        C2001        D2002

14.根据《国家金库条例实施细则》和《专业银行办理国库经收业务的管理办法》的规定,国家金库简称为什么?

A.金库          B.国库          C.银库          D.国金库

15.下列国家中,采用独立国库制度的国家是哪一个?

A.英国          B.韩国          C.法国          D.德国

16.我国国库分为中央国库和地方国库,其中中央总库设在何处?

A.财政部                      B.中国人民银行总行

C.中国银行总行                D.中国人民银行分行

17.关于法国国库管理制度,下列哪一项是错误的?

A.法国的国家金库设在法国中央银行(法兰西银行)

B.法国税务总署承担管理国库金库工作

C.法国财政系统实行的是垂直管理制度

D.法国公共资金使用的独立审计由法国最高司法机关审计法庭进行

18.关于巴西国库管理制度,下列哪一项是错误的?

A.巴西中央银行是财政部的下属机构

B.巴西证券委员会不是财政部下属机构,具有独立性

C.巴西银行为国库的代理行

D.巴西国库秘书处负责执行国家预算

19.巴西负责制定国家预算的机构是下列哪一个?

A.中央银行     B.证券委员会     C.计划预算秘书处     D.国库秘书处

20.委托国库制是目前大多数国家采用的国库制度,委托国库制又称为什么?

A.银行代理制    B.银行存款制    C.独立存款制     D.集中国库制

21.为了方便预算缴款和领款,人民银行支行下属的办事处、分理处和农业银行支行下属的农村营业所也办理国家库款的收纳工作,于是这些银行网点从经收国家库款来说,被称为“国库经收处”,关于国库经收处,下列哪个说法是错误的?

A.缴到国库经收处的库款不算“入库”

B.国库经收处只管库款收纳,不管收入的分成留解

C.国库经收处的国家库款只收不退

D.国库经收处就是支国库

二、多项选择题

1.国库制度经历长时间的发展,目前已经形成三种基本的国库制度。这三种现代国库制度是哪三种?

A.独立国库制    B.委托国库制    C.综合国库制    D.银行存款制

2.银行存款制是政府不自行设立国库机构,也不委托银行代理国库业务,而是政府财政部门在银行开立帐户办理收支业务,将预算收入存入银行,银行按存款办法办理,实行存款有息,结算付费。下列哪些国家和地区采用银行存款制?

A.中国      B.美国的州和地方财政      C.中国香港      D.蒙古

3.从不同的角度划分,国库管理包括不同的内容。如果从国库业务管理的主要内容来划分,其主要包括下列几项?

A.收入退库的管理                   B.款项报解的管理

C.支出拨付的管理                   D.发行国债的管理

4.从国库工作所涉及到的动态环节来划分,国库管理的内容包括以下几项?

A.机构与人员组织的管理             B.国库资金的管理

C.国库统计分析工作的管理           D.收入入库的管理

E.国库规章制度的管理

5.国库集中支付制度Treasury Single Account System),是市场经济国家普遍采用的一种财政资金收付管理制度。这种支付制度的主要特点有哪些?

A.所有的财政收支都通过国库单一账户进出

B账户由财政部门管理,其他机构不能开设有财政业务的银行账户

C中间环节不能支付,只有在最终付款时,资金由单一账户直接拨付给供货商

D单一账户的本质是国库对政府资金最终付款的控制

6.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与分散支付制度各有自己的优缺点,关于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与分散制度,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在资金使用上效率低下,尤其是建设项目资金浪费严重

B.采用国库分散支付制度,由于大量资金沉淀在各部门和单位,财政部门在资金调度不开时还要增发短期国债,资金成本大大增加

C.国库分散支付制度所有的财政收支都通过国库单一帐户进出,因此减少了多个转帐环节,效率更高

D.国库分散支付制度由于财政资金分散于预算单位在商业银行开设的各种账户中,脱离了财政监督,各种克扣、截留、挪用资金的现象无法控制

E.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下,帐户由财政部门管理,其他机构不能开设有财政业务的银行帐户

7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是对从预算分配到资金拨付、资金使用、银行结算,直到资金达到商品和劳务供应者账户全过程的监控制度。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类型包括哪些?

A.集中性支付    B.劳务性支付    C.工资性支付     D.零星支付

8.法国财政部对国库实行垂直领导,并负责国库的日常业务与监督。法国财政部内设的几个管理国库金库工作的机构包括哪些?

A.公共财务司        B.审计总署         C.国库司

D.公共会计司        E.税务总署

9.法国财政部内设的公共会计司负责的业务包括以下哪几项?

A监管中央税、地方税的税款,汇总、分析和支拨财政资金

B.具体负责国库方面法令、政策的制定

C.负责公共会计账户的设置和审计

D管理国内金融市场,发行内外债,管理国内债务和政府借款

E.负责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预算执行,并实行国库监督

10.法国国库款包括以下哪几项?

A.中央税     B.地方税     C.各种公用事业收费    D.财政向银行的借款

11.下列哪些机构是与巴西国库业务相关的机构?

A.国库秘书处    B.巴西中央银行    C.国库经收行    D.巴西银行

12.日本国库设在大藏省,具体业务由大藏省理财局下设的国库课负责。根据《大藏省组织令》的规定,下列哪些属于国库课的职责?

A办理国债的发行、偿还及付息

B参与国库制度、通货制度有关的调查、规划及法案起草

C.从事国库资金的管理、出纳及运营业务

D管理国家资金、国家有价证券

E监督日本银行的国库资金及国债交易

13.关于国库,下列说法正确的有哪些?

A.国库仅仅是作为政府资金托管者而存在,否则没有存在意义

B.国库担负执行国家预算的任务

C.国库能为国家对经济进行宏观调控提供可靠数据

D.国库是国家财政资金的总出纳机关

14.关于我国国库制度的历史沿革,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最早于1906年清政府就开始实行国库体制

B1908年晚清政府将户部银行改称大清银行,经理国库业务

C.南京国民政府统治时期,于1928年成立中央银行,经理国库

D1950年原政务院颁布了《国家金库条例》

E.国务院于1985年颁布《金库条例》,规定由中国人民银行经理国库

15.下列法规性文件于1996年颁布的有哪几部?

A.《中央金库条例》             B.《金库条例》

C.《国家金库条例实施细则》     D.《专业银行办理国库经收业务的管理办法》

16.委托国库制是国家政府不独立设置国库机构,委托银行代理国库业务,负责财政收支的出纳、保管和划拨等工作。下列哪些国家采用委托国库制度?

A.英国         B.日本        C.法国        D.韩国        E.德国

三、名词解释

1.国库

2.国库管理

3.独立国库制

4.委托国库制

5.银行存款制

6.国库集中支付制度

四、简答

1请简要叙述国库的主要权限。

2.简述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涵义及其特点。

3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是对从预算分配到资金拨付、资金使用、银行结算,直到资金达到商品和劳务供应者账户全过程的监控制度。请简要叙述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运作程序。

4.简述国库的职能。

5.简述独立国库制、委托国库制和银行存款制的涵义和特点。

6.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类型及各自应用范围是什么?

7.简述国库管理的目标。

8.国库管理体制决定了国库采用什么组织形式来实现国库的职责与权限。我国国库管理体制比较特殊,请简要叙述国库工作的组织架构。

五、论述

1.国库管理一般指国家经理国库业务的机关,为了确保预算工作顺利进行,保证预算资金的及时入库、退库的真实可靠、支出的合理调拨,并及时提供高质量的财政收支信息,为财政金融宏观决策与调控提供准确的依据。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是国库管理上的一项重大革命,结合我国实际,试论述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何重大意义?

2.我国目前的国库管理体制,是实行垂直领导的管理体制。各级国库直接对上级国库负责。上级国库可以对下级国库直接布置检查工作,下级国库应当定期向上级国库报告工作情况。试述这种垂直领导的国库管理体制的必然性及其意义。

3.在国库支付制度上,我国目前实行的是分散支付制度,而一些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一般采用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结合这些发达国家的经验,谈谈我国分散支付制度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你的建议。


第十章习题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D

2B

3C

4B

5D

6A

7D

8A

9A

10B

11C

12B

13C

14B

15C

16B

17A

18B

19C

20A

21D

二、多项选择题

1ABD

2BCD

3ABCD

4ABCE

5ABCD

6BDE

7ACD

8CDE

9ACE

10ABCD

11ABCD

12ABCDE

13BCD

14BCE

15CD

16ABDE

三、名词解释

1.国库是指政府将所有的财政性资金集中在指定的代理银行开设的账户,进行归口管理,所有财政性资金的收支都通过这一账户进行集中收缴、拨付和清算的运作模式。

2.国库管理是指国家经理国库业务的机关,为了确保预算工作的顺利进行,保证预算资金的及时入库、退库的真实可靠、支出的合理调拨,及时提供高质量的财政收支信息,为财政金融宏观决策与调控提供准确的依据,对国家金库及其业务活动进行组织、领导、协调、监督、检查的全过程。

3.独立国库制是政府财政机关自行设立国库机构,专司政府预算收支的出纳、保管和划拨等事项。即将国家财政收入的收纳、划分、报解和支出的划拨以及财政资金的保管事务,一律由财政机关专职机构总揽起来,个别国家把这一机构划归国会直接领导。

4.委托国库制是国家政府不独立设置国库机构,委托银行代理国库业务,负责财政收支的出纳、保管和划拨等工作。即将财政收入的收纳、划分、报解和财政支出的拨付等业务一律委托银行经理,财政不设国库机构,只是通过各级财政总预算会计,同银行的国库发生存款和信息的业务联系,以掌握财政资金的收、支和库存动态。

5.银行存款制是政府不自行设立国库机构,也不委托银行代理国库业务,而是政府财政部门在银行开立账户办理收支业务,将预算收入存入银行,银行按存款办法办理,实行存款有息,结算付费。即收入的收纳、划分、报解,资金的融通调拨,支出的拨付都由财政机关设置的会计体系负责,其资金一律按存款方式存入中央银行。

6.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是市场经济国家普遍采用的一种财政资金收付管理制度,即将政府所有的财政性资金集中在国库或国库指定的代理行开设账户,所有的财政支出均通过这一单一账户进行拨付。

四、简答

1. 国库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财经制度,严格依照国库制度和预算管理的法律、法规办事。国库的主要权限包括:

1)有权编制或参与编制国家预算,对国家预算的科学性和合理性有质询的权力;

2)有权监督预算资金的正常运作和规范使用;

3)有权对预算资金的使用效率进行后续审计;

4)有权拒绝有关国库资金的一切不合法的申请;

5)有权对违反国库资金运行程序和制度的相关责任人进行惩罚;

6)对于擅自变更上级财政机关规定的分成留解比例的,不按照国家统一规定的退库范围、项目和审批程序办理退库的,违反财政制度规定的,不符合规定的缴退库凭证或填写不准确、不完整的凭证等等,有权拒绝受理或执行。

2.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是与分散的国库支付制度相对的财政资金支出管理制度,是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在国库支出方面规定的制度,在国外一般被称作“国库单一账户制度”,即将政府所有的财政性资金集中在国库或国库指定的代理行开设账户,所有的财政支出均通过这一单一账户进行拨付。同时,为准确核算、反映各支出部门的预算执行情况,财政部门在单一账户下按支出部门、资金性质等设立国库分类账户。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主要特点包括:

(1)  所有的财政收支都通过国库单一账户进出;

(2)  账户由财政部门管理,其他机构不能开设有财政业务的银行账户;

(3)  中间环节不能支付,只有在最终付款时,资金由单一账户直接拨付给供货商;

(4)单一账户的本质是国库对政府资金最终付款的控制。

3.国库集中支付的运作程序,就是依据批准的部门支出预算和支出安排,将国库资金实际拨付给商品或劳务提供者的过程。具体可归纳为以下几个阶段:

1)承付款项。即由支出部门签订购买商品或劳务合同。由于这一阶段是引发国库支出的直接根源,因此,它在整个国库集中支付运作中是最重要的一个环节。

2)审查核算。即支出部门审核供应商提供的商品或劳务是否与合同相符。

3)支付申请。即经审核无误后,由支出部门向同级财政部门提交支付申请,并附相关的支付数据、承付情况及辅助凭证。

4)签发支付命令。即财政部门审核支出部门提交的支付申请,并签发支付命令。

5)实际支付结算。即国库代理部门依据财政部门开出的支付命令,通过银行结算系统,将资金由国库单一账户实际支付给商品或劳务供应者的结算过程。

4. 国库的首要职责是确保库款足额、安全和有效率地使用。足额就是要准确及时地收纳国家预算收入。国家的一切财政收入应当按照与财税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国库制度规定的缴款办法,办理缴库。安全就是要制定相关的库款收纳、支出程序和相关的管理制度,明确每一工作岗位的具体责任及其权限,以免给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机。有效使用,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指在办理预算资金的拨付中,国库应严格按支出权限和支出程序认真审查,对于违反国家财政制度的,国库应当予以拒付,以切实保证国库资金的合理使用;二是在预算资金使用后,国库应运用科学的评价指标体系进行资金使用的效率审计,以切实保证国库资金的使用效果。

在确保国库资金足额、安全和有效使用的基础上,国库还有责任提供有关国家预算收支执行情况的准确及时的信息资料。

5独立国库制是政府财政机关自行设立国库机构,专司政府预算收支的出纳、保管和划拨等事项。独立国库制的优点为严格执行财务管理上的分权制衡原则,国家财力高度集中,不但融通方便,且可以严格控制和监督各项预算收支,使得各有关部门无法营私舞弊。但由于自设国库费用大,且使财政资金在国库闲置,故采用该制度的国家很少。

委托国库制是国家政府不独立设置国库机构,委托银行代理国库业务,负责财政收支的出纳、保管和划拨等工作。委托国库制的最大优点是可以利用银行的设备及人力,节省费用开支。其最大的缺点是国库管理难度较大,国库业务常常得不到重视,效率较低下。这些在我国表现得较为明显。

银行存款制是政府不自行设立国库机构,也不委托银行代理国库业务,而是政府财政部门在银行开立账户办理收支业务,将预算收入存入银行,银行按存款办法办理,实行存款有息,结算付费。美国的州和地方财政、我国香港地区都采用这种制度。

6国库集中支付大致可分为以下三种类型:

1)集中性支付。这种形式主要用于支付部门经常性或临时性的大宗商品或劳务。具体支付过程为:支出部门根据财政部门的预算批复,向财政部门提出购买商品或劳务申请;根据各支出部门商品或劳务的需求情况,由政府采购中心或支出部门与供应商签订商品或劳务供应合同。

2)工资性支付。这类支付主要用于公务员的个人工资性的支出,包括工资和国家规定对个人的补贴。其由各支出部门每月向财政部门报送所有公务员的工资和补贴情况,经财政部门审核后,直接通过国库单一账户支付给公务员在商业银行的个人信用卡或金融账号上。

3)零星支付。这类支付主要用于各支出部门日常的、零星的费用支付。其一般应控制在预算总支出的一定比例之内。

7.所谓国库管理,是指国家经理国库业务的机关,为了确保预算工作的顺利进行,保证预算资金的及时入库、退库的真实可靠、支出的合理调拨,及时提供高质量的财政收支信息,为财政金融宏观决策与调控提供准确的依据,对国家金库及其业务活动进行组织、领导、协调、监督、检查的全过程。

国库管理的目标,就是创造一个及时、准确可靠地执行国家预算的环境,为财政、金融的宏观决策提供依据和必要的财力保证。最初的国库管理目标只限于收入支拨、退库和会计核算管理等。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国库职能越来越多样化,国库管理的目标亦发生了相应的发展和变化,国库管理的最终目标在于对财政收支实施全面而有效的法律控制,以达到财政资源的优化配置。具体包括:保证收入的及时缴纳和支出的合理拨付,确保国家预算管理和监督职能的充分发挥,及时提供准确、可靠和完整的预算资金管理与执行的相关信息,保证国债的发行和兑付的顺利进行,正确处理好国库与财政、税务、中央银行、商业银行等部门的关系等等。

8.根据《金库条例》,我国国库机构按照国家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财政管理体制设立,原则上一级财政设立一级国库。国库分中央国库和地方国库。各级国库既是中央国库的分支机构,又是地方国库。因此,国库相应设总库、分库、中心支库、支库,国库的分库、中心支库、支库,均按照行政区划名称定名。

中央国库业务由中国人民银行经理,地方国库业务由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经理。中央总库,设在人民银行总行,由人民银行总行经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经理分库;省辖市、自治州和成立一级财政的地区,由市、地(州)分支行经理中心支库;县(市)支行(城市区办事处)经理支库。未设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的地区,由中国人民银行会同当地财政部门委托金融机构办理。支行以下经收处的业务,由商业银行的基层机构代理。

为了具体办理国库业务,中国人民银行各级机构都设立了专门的工作机构,总库设司,分库设处,中心支库设科,支库可根据业务量大小确定是否设股,但至少应有专人负责。要求人员稳定,编制单列。支库以下经收处的业务工作,受支库领导。

五、论述

1.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是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在国库支出方面规定的制度,是市场经济国家普遍采用的一种财政资金收付管理制度。采用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具有以下好处:

1)有利于堵塞支出漏洞,促进反腐倡廉。国库制度从制度上和财务收支的运作程序上对财政资金使用做出了明确、系统的规定,政府将各单位的支出过程都置于国库支付系统的监控之下,可以对资金的使用情况实施有效地监督,在很大程度上可以遏制财政支出中的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也有利于从源头上、制度上防止腐败。

2)有利于提高财政部门调度资金的能力,节约财政资金。实行集中支付制度,一方面财政部门能够利用资金存放的时间差,灵活调度未支出的余款,节约利息支出;另一方面,所有财政资金都集中在国库单一账户,减少了结算的中间环节,提高了资金运转效率。

3)有利于增强政府宏观调控能力。实行规范的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可以使各级政府及其财政金融部门能够随时、准确地掌握财政资金全貌。为财政部门和中央银行制定相应的财政货币政府、实现统一的宏观经济管理目标提供依据。

4)有利于削减财政赤字,减轻国家债务负担。建立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财政部门能够准确把握财政资金的整体状况,为政府预测国库支出状况提供依据,为平衡财政收支提供可靠保障,利于国家减少财政赤字的规模。而且,国家将国库资金管理与政府债务政策紧密结合,合理确定国债发行的时间、数量、种类等,减少政府融资成本。同时,由于未支出的财政资金集中存放在国库单一账号中,可以减少短期国债发行量和利息支出,减轻财政负担。

2.我国的国库业务实行的是垂直领导的管理体制。各级国库的工作,直接对上级国库负责。上级国库可以对下级国库直接布置检查工作,下级国库应定期向上级国库报告工作情况。中央国库的业务应按国家法律、法规和财政部的有关规定执行,并接受财政部的指导和监督。地方国库业务应执行国家统一的规定,并接受上级国库和省级财政部门的指导和监督。应该说,这种垂直领导的管理体制的正确实施和有效运用,对于保障国库职能作用的充分发挥,加强国库内部的管理机制,具有重要的意义。

首先,垂直领导是现行国库组织体制的必然要求。我国实行委托国库制,人民银行经理国库,组织管理国库工作,四级国库分别设在人民银行总行,省、地分行和支行。这种特定的组织体制,跨越了银行的行政管理体制。国库业务如不实行垂直领导,势必造成管理上的脱节,尤其是中心支库对代理支库、支库(代理支库)对经收处就无法管理和领导。

其次,垂直领导还是国库圆满完成特定职能任务的必然要求。国库业务上实行垂直领导,下级国库直接对上级国库负责,任何违反国家规定的事项,国库有权拒绝执行,从而可保证国库充分行使自己的职权。

最后,垂直领导也是国库业务特点的必然要求。国库业务融政策性、科学性、原则性为一体,要按政策规定划分收入,分成报解,严格审查监督支拨退库;对人员有较高的要求;国库还有相对独立的核算体系。此外,国库资金核算与银行信贷资金的核算严格分开,不允许各环节混淆、占压和转移。这些特点都要求在管理上实行垂直领导,以便于保持国库人员的稳定,便于上级对下级布置检查工作,便于对国库资金进行严格管理。

3我国目前实行的是分散支付制度,即是将预算确定的各部门和单位年度支出总额,按期拨付到各部门或单位在银行开立的账户,由其自主使用。实践证明,此种支付制度已不能适应现实需要,主要存在以下三个问题:(1)支出过程脱离财政监督,容易滋生腐败。(2)资金分散支付和储存,使用效率不高。(3)财政资金运行的信息反映滞后。面对以上问题,借鉴其他国家成功的做法,我国也应当采用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具体可以采用以下做法:

1)设立国库单一账户,将政府各部门所有的现金都集中到中央银行或委托其他商业银行设立的“国库存款账户”,这有利于财政部门对资金加强统一调度和管理,从根本上改变目前财政资金支出的监督制约机制,加强预算约束,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

2)建立中央银行对国库资金的宏观调控机制。我国实行国库单一账户制度以后,国库存款将成为中央银行用来调控社会货币供应量的基础货币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掌握国库单一账户上的国库资金运作状况,对于制定合理的货币政策,实施科学的宏观经济调控具有重要的意义。

3)合理设置具体国库业务的集中支付机构。国库集中支付是财政的重要职能,为了使预算支出在支付环节上实行规范管理,并使管理行之有效,有必要设立财政部门领导的专门机构。

4)尽快出台适应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的国库法律规范。1985年国务院发布的《金库条例》已不能适应“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需要,新出台的国库法律规范必须涵盖国库管理的全过程,明确财、税、库之间的权利、义务和责任。此外,还要重新修正《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等相关财政、金融法律法规。


第十一章 国有资产管理法习题

一、单项选择题

1.国有资产概念从广义和狭义上有不同的理解,狭义上的国有资产是指什么?

A.资源性国有资产              B.经营性国有资产

C.非资源性国有资产            D.非经营性国有资产

2.按照不同的标准,可以对国有资产有不同的分类。按照国有资产的基本属性划分,可以把国有资产划分为哪两种?

A.经营性国有资产和非经营性国有资产

B.垄断性国有资产和非垄断性国有资产

C.资源性国有资产和非资源性国有资产

D.营利性国有资产和非营利性国有资产

3.按照国有资产投入经营的状况划分,国有资产分为哪两种?

A.经营性国有资产和非经营性国有资产

B.垄断性国有资产和非垄断性国有资产

C.资源性国有资产和非资源性国有资产

D.营利性国有资产和非营利性国有资产

4.按照国有资产的实际占有者划分,正确的分类是下列哪一个?

A.经营性国有资产和非经营性国有资产

B.垄断性国有资产和非垄断性国有资产

C.资源性国有资产和非资源性国有资产

D.企业国有资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和其他单位国有资产

5.在西方发达国家,国有资产所占比例较小,主要集中在什么行业?

A.经济效益好的行业               B.社会公益性行业

C.自然资源行业                   D.发展前景看好的行业

6.关于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下列哪一种说法是错误的?

A.它由行政事业单位占有和使用       B.它具有增值性

C.它能够以货币计量                 D.它包括行政事业单位接受馈赠的资产

7.国务院于哪一年成立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

A1988          B1990          C1992          D1994

8.国务院最初成立的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归口哪个部门管理?

A.中国人民银行    B.中国银行         C.财政部         D.商务部

9.中共十六大报告根据以往经验教训,提出了新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所颁布的《暂行条例》也具有多方面的创新,以下哪一项是首次提出?

A.首次提出政资分离,即按照国家社会经济管理职能与国有资产所有者职能分离

B.首次提出政企分离,即国家所有权和企业经营权分离

C.首次明确了地方政府对国有资产的所有权制度

D.首次提出国家所有、分级管理的原则

10.首次明确澄清了划分政府的社会公共职能与出资人职能的问题是下列哪个文件?

A.《国有资产法》草案         B.《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

C.《国有资产产权界定办法》   D.《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办法》

11.政府作为国有资产所有者代表,承担国有资产管理职能,该职能主要集中在哪个部门?

A.中央银行      B.财政部      C.国有资产管理部门      D.商务部

12.根据《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下列哪一种企业不属于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管辖范围?

A.国有企业的国有资产            B.国有控股企业中的国有资产

C.国有参股企业中的国有资产      D.金融性国有资产

13.下列哪一个部门属于金融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

A.中国人民银行                  B.财政部

C.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D.经贸委

14.《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将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性质定性为什么?

A.行政部门      B.直属特设机构      C.事业单位      D.企业单位

15.依据我国宪法规定,国有资产的所有者代表是下列哪一个?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C.中国人民银行                  D.国务院

16.我国国有资产的终极所有者是下列哪一个?

A.人民政府    B.国务院    C.国有资产管理部门    D.全体人民

17.奥地利的工业控股公司作为该国国有企业管理部门,由哪个部门管理?

A.国库部        B.工业部        C.财政部        D.国资部

18.意大利的工业复兴公司,即伊里控股公司,作为该国国有企业管理机构,由下列哪个部门管理?

A.国库部        B.工业部        C.财政部        D.国资部

19.新加坡国家企业最高管理机关主要职能是根据公司经营绩效更换董事,并不参与公司日常决策。该管理机关是下列哪一个?

A.国库部    B.董事任命委员会     C.财政部    D.工业部    E.国资部

20.计划经济体制下,我国国有资产长期由国务院多个部门共同行使所有权,其中人事权归哪个部门管理?

A.中央企业工委      B.经贸委      C.人事部      D.财政部

21.按照我国目前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负责国家基本建设投资项目审批的是哪个部门?

A.商务部        B.财政部        C.计划委        D.经贸委

22.东欧国家在转轨过程中,为了加强对私有化和股份制改造的管理,纷纷建立了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其中匈牙利于1990年成立的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称为什么?

A.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B.国家财产局

C.所有制改造部              D.联邦国防综合体私有化委员会

23.波兰在转轨过程中,于1990年成立的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是下列哪一个?

A.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B.国家财产局

C.所有制改造部              D.联邦国防综合体私有化委员会

24.依据中共十六大报告,下列哪一项资产由地方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

A.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大型国有企业        B.关系国家安全的基础设施

C.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自然资源        D.资产巨大的国有控股企业

二、多项选择题

1.关于国有资产的概念,学者有不同的观点,但是国有资产具有一些基本特征。下列哪些是国有资产的特征?

A.国有资产经营主体唯一性               B.国有资产的所有者具有唯一性

C.国有资产所有权界定法定性             D.国有资产表现形态单一性

E.国有资产表现形态多样性

2.日本国有资产是从财产来源的角度来界定国家财产的,根据日本《国有财产法》的规定,日本国有财产包括哪些?

A.国家所有的物权                B.国家所有的准物权

C.国家所有的债权                D.国家所有的无形财产权利

3.我国台湾地区也是从财产来源的角度来界定“国有财产”的,根据台湾地区“国有财产法”的规定,下列哪些属于“国有财产”?

A.国家基于权力取得之财产         B.国家经营之所有财产

C.国家接受捐赠所取得之财产       D.国家基于预算所取得之财产

4.下列哪些属于资源性国有资产的特点?

A.所有权的垄断性         B.范围的相对性           C.增值性   

D.有价性                 E.资产性

5.下列哪些是经营性国有资产的特征?

A.资产性           B.它作为生产要素用于生产经营      C.具有增值性

D.它以市场配置为主            E.经营方式多样性

6.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的特征包括哪些?

A它用于国家公务和社会公益事业            B它一般由行政事业单位占用

C.它主要由企业占有、使用                   D它具有非增值性

E它主要由行政配置

7.下列哪些属于企业国有资产的特点?

A.它用于国家公务和社会公益事业             B.经营方式多样性

C.增值性                                   D.运动性

8.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是指由行政事业单位占有使用、在法律上确认为国家所有的资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特点有哪些?

A.非经营性                              B.使用目的的服务性

C.资金补偿和扩充的非直接性              D.占有使用的无偿性

9.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基本内容包括哪些?

A国有资产管理机构的性质、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

B国有资产管理机构与国家经济调控机构关系的处理、协调

C.中央和地方国有资产管理机构权责划分及相互关系

D国有资产所有权权能的实现方式,即国家实施国有资本运作,对国有企业监督管理的制度

10.中共十六大报告根据以往经验教训,提出了新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所颁布的《暂行条例》也具有多方面的创新,具体包括下列哪些内容?

A.提出要在中央政府和省、市(地)两级政府设立国有资产管理机构

B.明确了国有资产监督机构的法律地位,禁止政府直接干预企业生产经营

C.明确国有资产管理局归口财政部管理

D.开始了“分级管理”与“分级所有”之争

11.国有资产法律制度包括多方面的内容,对这些法律制度可以进行规类。下列哪些属于国有资产权属法律制度?

A.国有资产投资规划法律制度         B.国有资产清产核资制度

C.国有资产产权界定制度             D.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制度

E.国有资产权属纠纷处理制度

12.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是指中央和地方政府中根据法律或者授权,集中实现国有资产所有者职能,对国有资产进行统一和综合管理的部门,它的法律特征包括哪些?

A.集中性        B.唯一性        C.统一性        D.综合性

13.为了加强对私有化和股份制改造的管理,俄罗斯先后成立了下列哪些机构,以便领导私有化工作?

A.国有资产国家管理委员会          B.国家财产局

C.所有制改造部                    D.联邦国防综合体私有化委员会

14.根据《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下列哪些属于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管理范围?

A.金融性国有资产                 B.国有企业的国有资产

C.国有控股企业中的国有资产       D.国有参股企业中的国有资产

15.国有资产专项管理部门按其在国有资产管理体系中的职能分工,可划分为哪些种类?

A.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        B.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

C.资源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          D.金融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

16.各个国家由于国情不同,往往采用不同的国有企业管理体制,下列哪些国家是利用国家控股公司管理国有企业的?

A.德国       B.意大利       C.奥地利       D.日本       E.瑞典

17.下列哪些国家是政府部门直接管理国有企业?

A.意大利     B.新加坡       C.日本         D.德国       E.法国

18.如果把国有资产划分为三大块,可以分为下列哪些?

A.经营性国有资产                  B.行政事业国有资产

C.自然资源                        D.金融性国有资产

三、名词解释

1.国有资产

2.经营性国有资产

3.非经营性国有资产

4.资源性国有资产

5.企业国有资产

6.国有资产管理体制

7.国有资产管理部门

四、简答

1.简述国有资产的概念及特征。

2.简要叙述资源性国有资产的涵义和特征。

3.经营性国有资产的涵义及特征是什么?

4.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的涵义及特征是什么?

5.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主要特征是什么?

6.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是一个专门管理国有资产的机构,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并结合实际,简要叙述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职责。

7.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负责对本部门所属单位占用的国有资产进行管理,其具体职责是什么?

五、论述

1.各国历来重视对国有资产的保护和管理,发达国家关于国有资产的立法也比较完善。我国目前已经出台了一系列的国有资产方面的法律法规,但是在法律的供给上,仍显严重不足。只有形成一套完善的齐全的法律体系,国有资产才能得到更好的管理和保护,请谈一谈你心目中的国有资产管理法体系。

2国有资产专项管理部门,是指中央和地方政府根据法律规定或者授权,对与其社会经济管理职能相关的专项或特种国有资产进行管理的部门。试述国有资产专项管理部门的特征以及我国几个主要的国有资产专项管理部门职责。

3.通过对国外先进的国有资产管理制度比较分析,结合我国实际,从中能给予我们什么样的启示,哪些做法值得我们借鉴。


第十一章习题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B

2.C

3.A

4.D

5.B

6.B

7.A

8.C

9.C

10.B

11.C

12.D

13.A

14.B

15.D

16.D

17.C

18.A

19.B

20.A

21.C

22.B

23.C

24.D

二、多项选择题

1.BCE

2.ABCD

3.ACD

4.ABDE

5.BCDE

6.ABDE

7.BCD

8.ABCD

9.ABCD

10.AB

11.BCDE

12.ABCD

13.AD

14.BCD

15.ACD

16.BCE

17.CDE

18.ABC

三、名词解释

1.国有资产是指国家基于国家权力的行使而依法取得和认定的,或者国家以各种形式对企业投资及投资收益形成的,以及国家拨款、接受赠与等形成的各种财产和财产性权利。

2.经营性国有资产是指投入企业生产经营或者按企业要求经营使用的国有资产。我国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乃至整个经济体制改革,在一定意义上就是围绕着经营性国有资产展开的。

3.非经营性国有资产是指不投入生产经营,而由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用于国家公务和社会公益事业的国有资产,以及尚未启用的国有资产。

4.资源性国有资产是指在人们现有的知识、科技条件下通过开发能够带来一定经济价值的国有资源。资源性国有资产具有所有权垄断性、资产性和有价性扽特点。

5.企业国有资产是指国家作为出资者在企业中依法拥有的资产。换言之,企业国有资产是指在产品生产、流通和经营服务等领域的企业,以营利为主要目的,依法经营或使用,属于国家所有的一切财产。

6.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是国家关于国有资产管理的机构设置、职责划分以及国有资产管理的方式、制度和方法的总称。

7.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是指中央和地方政府中根据法律或者授权,集中实现国有资产所有者职能,对国有资产进行统一和综合管理的部门。它在国有资产管理体系中处于中心地位。

四、简答

1对国有资产的概念,学者持不同的观点。参照《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的思路,基于国情并借鉴已有的立法例,可以认为,国有资产是指国家基于国家权力的行使而依法取得和认定的,或者国家以各种形式对企业投资及投资收益形成的,以及国家拨款、接受赠与等形成的各种财产和财产性权利。国有资产具有下述特征:

1)所有者具有惟一性。对全民所有的财产可以在法律层面上充当所有者的只能是国家。

2)所有权界定具有法定性。国有资产的各种来源方式为国有资产所特有,其所有权界定必须有法定依据。

3)表现形态具有多样性。国有资产表现为多种形态的经济资源,其既可以是财产也可以是财产权利,既可以是人造财产也可以是自然资源,既可以是有形财产也可以是无形财产。

2.资源性国有资产,是指在人们现有的知识、科技条件下通过开发能够带来一定经济价值的国有资源。资源性国有资产的特点包括:

1)所有权的垄断性。国有资源属于国家专有,任何主体都不拥有所有权。

2)范围的相对性。国有资源的范围是可以变动的。

3)资产性。国有资源一经得到开发利用就可以产生收益,因此国有资源具有资产性。

4)有价性。由供求关系所决定,稀缺自然资源价值较高;自然资源的质量影响产品的质量,从而使产品的价格发生变化;自然资源所处的地理位置影响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等生产成本,从而使产品的价格发生变化。因此,国有资源可以以价值来衡量。

3.经营性国有资产,是指投入企业生产经营或者按企业要求经营使用的国有资产。经营性国有资产主要有下列特征:

1)它作为生产要素用于生产经营。即经营性国有资产直接进入社会再生产过程,在生产和流通等经济领域构成商品生产和交换所必要的因素和条件。

2)增值性。即经营性国有资产直接以营利为目的投入经营或使用,在资本运动中总是作为一定资本形态而存续,要求其占用者追求保值增值。

3)它主要由企业占有、使用。经营性国有资产只能由企业作为主要占有、使用者;此外,事业单位在一定条件下也可以成为经营性国有资产的占有、使用者。

4)以市场配置为主。经营性国有资产的配置机制,以市场机制为主、计划机制为辅。

5)经营方式多样性。经营性国有资产由于分布范围广泛和各行业、地区、企业之间存在差别,只可能分别采用相应的经营方式。实践中已形成直接经营、委托经营、承包经营、租赁经营、股份经营等多种经营方式。

4.非经营性国有资产,是指不投入生产经营,而由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用于国家公务和社会公益事业的国有资产,以及尚未启用的国有资产。非经营性国有资产主要特征有:

1)它用于国家公务和社会公益事业。非经营性国有资产不投人商品生产经营。

2)非增值性。非经营性国有资产不作为资本来使用,也就是使用中不要求增值;但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的使用应当追求社会效益。

3)它一般由服务于社会公众而不具有以营利目的为特征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用。

4)它主要由行政配置。即非经营性国有资产主要通过财政拨款和行政划拨的方式进行配置。

5.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是指中央和地方政府中根据法律或者授权,集中实现国有资产所有者职能,对国有资产进行统一和综合管理的部门。其主要特征有:

1)集中性。即本部门是在国有资产所有者职能与社会经济管理者职能分开的总格局中集中实现国有资产所有者职能的部门。

2)惟一性。即本部门在政府各部门中是惟一集中实现国有资产所有者职能的部门。

3)统一性。即国有资产无论是经营性资产还是非经营性资产,无论存在于什么行业或部门,无论由谁投入或占用,都归本部门统一管理。

4)综合性。即本部门对国有资产实行全方位、全过程的管理。

6.国资委的职责主要包括:

1)依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对所出资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维护所有者权益;

2)指导推进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改革和重组;

3)依照规定向所出资企业派出监事会;

4)依照法定程序对所出资企业的企业负责人进行任免、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对其进行奖惩;

5)通过统计、稽核等方式对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

6)履行出资人的其他职责和承办本级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7.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即占有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的各种行政事业性单位的主管部门,各自对本部门所属单位占用的国有资产进行管理,并且向同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负责和报告工作。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主要职责是:

1)在保证完成行政事业性单位职能和任务的前提下,有效、合理、节约使用国有资产,作为本部门国有资产管理的目标;

2)贯彻执行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法规和政策;

3)制定和组织实施本部门国有资产管理办法;

4)组织本部门国有资产的清查、登记、统计汇总和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5)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本部门国有资产的调拨、转让、报损和报废;

6)对本部门的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用于经营进行审核,并对本部门的经营性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进行监督。

五、论述

1国有资产管理法的体系,即国有资产法中所有法律规范的有机构成和组合框架。由于在调整对象上,国有资产包括以企业为主的经营性资产、以行政事业单位为主的非经营性资产以及资源性资产三大类,相应的法律制度需分类立法;在具体的运作中,国有资产管理法需要对国有资产的授权营运、经营管理、收益处分以及对国有资产的清产核资、产权界定、产权登记、资产评估等各环节予以监督、管理和规范,此为基础性立法。国家为调整上述各对象和环节而制定的一系列法律规范,构成了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制度体系。一般而言,下述法律制度较为重要:

第一、国有资产经营法,即规范国有资产经营的法律制度。主要包括:国有企业法律制度、国有股权管理制度、海外投资企业的管理法律制度。

第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法律制度。其中主要包括行政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以及对外投资的管理法律制度,非经营性资产转换为经营性资产的管理,转换的主要方式,转换的审批程序等法律制度。

第三、资源性国有资产管理法律制度。主要包括土地资源管理法律制度、水资源管理法律制度、矿产资源管理法律制度、海洋资源管理法律制度等。

第四、国有资产权属管理法律制度。其中主要包括国有资产清产核资制度、国有资产产权界定制度、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制度、国有资产评估制度、国有资产统计报告制度、国有资产权属纠纷处理制度、国有资产流失防止制度等。

第五、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法律制度。其中主要包括国有资产投资规划法律制度、基本建设法律制度、固定资产更新改造法律制度、非竞争性领域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法律制度、竞争性领域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法律制度等。

第六、国有资产转让管理法律制度。其中主要包括国有资产产权交易市场管理制度、国有资产转让合同管理制度、国有资产重组制度、国有股转让制、国有资产租赁制度等。

第七、国有无形资产管理法律制度。主要包括专利、商标、著作权、专有技术等知识产权以及其他权利形态的无形资产等。

第八、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法律制度。主要包括国有资产内部监管制度与国有资产外部监管制度。

2国有资产专项管理部门,是指中央和地方政府根据法律规定或者授权,对与其社会经济管理职能相关的专项或特种国有资产进行管理的部门。其主要特征有:

1)它的管理对象只限于与其特定社会经济管理职能相关的专项或特种国有资产,或者是作为其社会经济管理职能之客体的国有资产。

2)它的管理目标从属于其社会经济管理职能的特定目标。

3)它的管理方式一般重实物管理并兼顾价值管理。

4)它在国有资产管理体系中较之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处于辅助地位。

国有资产专项管理部门分为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资源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金融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等类型。

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主要职责是:在保证完成行政事业性单位职能和任务的前提下,有效、合理、节约使用国有资产;贯彻执行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法规和政策;制定和组织实施本部门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组织本部门国有资产的清查、登记、统计汇总和日常监督检查工作;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本部门国有资产的调拨、转让、报损和报废;对本部门的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用于经营进行审核,并对本部门的经营性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进行监督。

资源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主要职责是:合理开发、有效利用、有偿使用自然资源,使可再生资源得到再生条件和不可再生资源得到替代开发,从而形成良性循环;制定或参与制定和执行有关国有自然资源的法规和政策;制定和组织实施关于国有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的规划;制定和执行自然资源管理和保护的标准;运用审批、许可、登记、检查等方式对国有自然资源的开发和利用实行监管;防治和制裁污染环境和破坏自然资源的行为,保护环境和自然资源。

金融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主要职责是:保持货币稳定和促进经济增长;制定和执行国家的货币政策;发行人民币,管理人民币的流通;监管国有金融资产在金融市场的流动;持有、管理、经营国家外汇储备、黄金储备;经理国库;代表国家从事国际金融活动。

3通过分析西方发达国家和东欧转轨国家的国有资产管理法律制度,可以发现有一些值得我们借鉴的成功做法:

1)合理安排国有资产的行业布局,加速国有经济从竞争领域的退出。在很多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可能从来就不是个大问题,原因在于,其国有资产占全社会的比重非常小,如瑞典、新西兰。但我国国有资产在社会总资产中所占的比重非常大,应继续调整国有经济的布局和结构,改革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加速国有资本从竞争性领域的退出。

2)健全国有资产相关立法与制度。首先,需要根据新的发展,修改《公司法》。其次,要尽快抓紧制订《国有资产法》这一基本法律规范,用于规范国有资产管理所涉及的各个环节。在国资经营机构制度设计方面,必须明确国资经营机构特殊的法人地位,除了一些必要的特殊投资之外,不可进行其他任何的投资活动,也不可去进行任何形式的债务融资。

3)完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和国有企业的组织结构。国资委需要有合理的组织结构,以保证高质、高效地完成任务。从国外的经验看,出资人通过董事会实现其股东权力,几乎是世界各国管理国有资产惟一有效的方法。与之对应,国有企业董事会治理结构则应该充分借鉴国外的非国有公司模式,采用双重委员会的结构——由执行董事组成的管理委员会,由非执行董事组成的监事会。


第十二章 财政监督法习题

一、单项选择题

1.下列哪一项是财政监督的客体?

A.国有企业的经营行为               B.财政主体的财政活动

C.财政主体的人事安排               D.财政主体的民事行为

2.下列哪个机关是财政司法监督主体?

A.各级人民政府       B.权力机关        C.人民法院        D.财政机关

3.财政监督不能任意进行,必须具有一定的依据。财政监督的依据是下列哪一个?

A.财政法律规范                 B.领导人的意志   

C.上一级机关的指示             D.多数人的意见

4.下列哪一个机关属于立法监督主体?

A.政府机关       B.人民法院      C.人民检察院       D.权力机关

5.行政监督也是财政监督的一种,下列哪一个机关是行政监督的主体?

A.各级人民政府      B.人民法院      C.人民检察院      D.权力机关

6.财政监督必须遵循的基本依据是什么?

A.部门规章       B.行政法规       C.宪法和法律       D.地方法规

7.关于财政监督法的表现形式,下列哪一种说法是错误的?

A.所有与财政监督有关的法律规范都可以归入财政监督法的范畴

B.有关财政监督的法律规范散见于各类法律法规中

C.我国目前已经具有一部专门的财政监督法

D.财政监督法的表现形式具有多样性

8.财政监督法的地位是指财政监督法在整个财政法体系中的位置及其重要性。关于财政监督法的地位,下列哪一种说法是错误的?

A.财政监督法有自己独立的调整对象

B.财政监督法不具有独立性

C.财政监督法是隶属于财政管理法的部门法

D.财政监督法是财政法体系中的二级部门法

9.财政监督法具有自己独特的基本原则,关于财政监督法的基本原则,下列哪一种说法是不正确的?

A.财政监督法基本原则贯穿于财政监督法律制度和财政监督法制运作的整个过程中

B.财政监督法基本原则对财政立法和执法具有指导作用

C.分工协作原则是财政监督法基本原则之一

D.财政法的基本原则不是财政监督法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

10.世界各国进行审计监督的审计机关在结构和性质上会有所不同,如有的国家设置隶属于议会的审计法院,该审计法院是属于议会的辅助机构。这个国家是下面哪一个?

A.巴西         B.意大利        C.阿根廷        D.荷兰

11.有的国家设置审计院,审计院属于行政机关,隶属于政府。审计院具有很大的独立性。请问这个国家是下列哪一个?

A.意大利       B.法国          C.巴西          D.德国

12.我国的《审计法》是从什么时间开始实施的?

A1994831                B199511

C1995101                D199611

13.地方各级审计机关以哪一个机关为主要领导机关? 

A.上级人民政府                   B.本级人民政府   

C.上级审计机关                   D.本级权力机关

14.审计机关如何确定审计管辖范围?

A.根据被审计单位的领导与被领导关系

B.根据被审计单位的财政、财务隶属关系

C.根据被审计单位的人事任免关系

D.根据被审计单位的规模大小以及所在区域

15.如果不能依据前项确定审计管辖范围的,如何确定审计管辖范围?

A.根据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关系           B.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确定

C.报上一级审计机关批准确定           D.根据被审计单位的规模

16.对于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国有资产投资主体投资的企业事业单位,由哪个审计机关进行审计监督?

A.该企业事业单位所在地的审计机关

B.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关确定的审计机关

C对主要投资主体有审计管辖权的审计机关

D.上一级审计机关指派的审计机关

17各级审计机关应当按照确定的审计管辖范围进行审计监督和专项审计调查。审计机关之间对审计管辖范围有争议的,如何处理?

A.由本级人民政府确定           B.由上一级人民政府确定

C.由国务院确定                 D.由其共同的上级审计机关确定

18.关于审计机关上下级之间业务关系,下列哪个说法是错误的?

A上级审计机关可以将其审计管辖范围内的部分审计事项,授权下级审计机关进行审计

B上级审计机关对下级审计机关审计管辖范围内的重大审计事项,可以直接进行审计

C.下级审计机关对其审计管辖范围内的重大审计事项,可以报请上级审计机关进行审计

D.下级审计机关对上级审计机关审计管辖范围内的重大审计事项,可以直接进行审计

19审计组对审计事项实施审计后,应当向审计机关提出审计报告。被审计单位应当自接到审计报告之日起几日内,将其书面意见送交审计组或者审计机关?

A.5           B10          C15          D30

20审计机关应当自收到审计报告之日起几日内,将审计意见书和审计决定送达被审计单位和有关单位?

A.10          B15          C20          D30

21.审计决定自何时开始生效?

A.自审计决定送达之日起生效        B.自审计决定批准后开始生效

C.自审计决定做出之日起生效        D.自审计决定通知之日起生效

22.审计机关应当自审计决定生效之日起几个月内,检查审计决定的执行情况?

A1个月         B2个月        C3个月        D6个月

23世界上许多国家都设置专门的审计法院来对财政活动予以监督。法国的审计法院成立时间比较早,请问该审计法院是哪一年成立的?

A1799        B1807        C1830        D1864

二、多项选择题

1.下列哪些主体具有财政监督权?

A.各级权力机关            B.各级人民政府          C.各级财政机关

D.各级审计机关            E.各政党

2.财政主体是指具有财政收支权和管理权的主体,这些主体包括下列哪些?

A.各类银行                B.各级人民政府          C.各级财政机关

D.各级审计机关            E.各级税务机关

3.财政活动主要包括哪些?

A.财政收入活动                      B.财政立法活动

C.财政支出活动                      D.财政管理活动

4.根据各财政监督主体行使权力的方式和效果的不同,可以把财政监督分为哪些种类?

A.事前监督                 B.立法监督                C.行政监督

D.司法监督                E.社会监督

5.按照财政法调整对象划分,可以把财政监督关系分为哪些种类?

A.财政收支划分监督关系                B.财政融资监督关系

C.政府采购监督关系                    D.预算监督关系

E.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关系

6.以下哪些属于财政监督法的基本原则?

A.依法监督原则          B.公正原则         C.严格监督原则

D.效率原则              E.分工协作原则

7.世界各国均设有相应的审计机构进行审计监督,但具体方式不太一样,有的国家设置审计法院,属于司法机关,独立于议会和政府,以下哪些国家是这么做的?

A.意大利        B.巴西        C.法国         D.德国

8.审计监督的客体包括哪些?

A.国务院各部门的财政收支        B.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的财政收支

C.国有金融机构财务收支          D.国有企业事业组织的财务收支

9.地方审计机关需要对下列哪个机关负责并报告工作?

A.上级人民政府                  B.本级人民政府

C.本级财政部门                  D.上一级审计机关

10.下列哪些属于审计监督事项范围?

A政府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以及预算外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B中央银行的财务收支,国有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损益

C国有企业的资产、负债、损益

D国家建设项目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

E政府部门管理的和社会团体受政府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财务收支

11.审计机关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监督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A.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按照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本级预算向本级各部门批复预算的情况、本级预算执行中调整情况和预算收支变化情况

B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按照批准的年度预算和用款计划、预算级次和程序,拨付本级预算支出资金情况

C本级各部门执行年度支出预算和财政制度、财务制度以及相关的经济建设和事业发展情况,有预算收入上缴任务的部门和单位预算收入上缴情况

D各级国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预算收入的收纳情况和预算支出的拨付情况

E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专项管理的预算资金收支情况

12.权力机关监督的对象主要是国家和地方的重大财政活动,具体包括哪些?

A中央预算和决算                       B地方预算和决算

C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的财政立法活动     D财政部门主要领导的任免

13.根据权力机关监督方式的性质和特点,在财政监督法上,可以把权力机关的监督分为哪些种类?

A.个案监督            B.法律监督           C.会议监督

D.人事监督           E.工作监督

14.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全国人大可以决定下列哪些人选?

A.国务院副总理        B.国务委员           C.各部部长

D.审计长              E.各委员会主任

15.财政主体内部监督是上级财政主体对下级财政主体的财政收支和管理活动进行的监督,其形式包括哪些?

A.财政立法监督         B.财政执法监督         C.财政监察

D.财政复议             E.财政审计

16.下列哪些机关有权进行司法机关财政监督?

A.公安局               B.财政局                C.人民检察院

D.监察局               E.人民法院

17.我国《审计法》对审计人员作出了一系列要求,下列哪些属于对审计人员的要求或审计人员的义务?

A审计人员应当具备与其从事的审计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B审计人员办理审计事项,与被审计单位或者审计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C审计人员对其在执行职务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和被审计单位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的义务

D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拒绝、阻碍审计人员依法执行职务,不得打击报复审计人员

三、名词解释

1.财政监督

2.财政监督法

3.审计

4.财政主体内部监督

5.财政执法监督

6.财政监察

7.财政复议

四、简答

1.简述财政监督的法律特征。

2.财政监督法的体系是指由财政监督法律规范分类组合为不同的法律部门而形成的一个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请简要叙述财政监督法的体系。

3.审计监督事项包括哪些范围?

4.审计机关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包括哪些主要内容?

5.请简要叙述审计机关的权限。

6.财政主体内部监督的几种主要形式及其内容是什么?

五、论述

1.法律一般都有自己特定的调整对象,财政监督法也不例外,试论财政监督法的调整对象是什么,这些调整对象又是如何划分的?

2.法律原则是贯穿于法制运作的整个过程,对立法、执法、司法等活动具有指导作用的基本准则。请概述财政监督法的基本原则。

3.审计是一项重要的经济监督手段,审计活动涉及到对一个单位的财务状况进行审查,并提出监督意见,所以审计活动要依法进行。现代法律对程序性价值越来越重视,我国《审计法》对审计活动的程序也进行了比较详细的规定,请依据《审计法》的规定,叙述一个完整的审计活动所经历的几个阶段及其内容。

4.权力机关监督,是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据宪法和法律所赋予的财政监督权限所进行的财政监督。权力机关监督包括多项监督内容,工作监督就是其中的一种。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请叙述权力机关这种财政工作监督的几种主要方式和内容。


第十二章习题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B

2C

3A

4D

5A

6C

7C

8B

9D

10A

11D

12B

13C

14B

15A

16C

17D

18D

19B

20D

21A

22C

23B

二、多项选择题

1ABCDE

2BCE

3ACD

4BCDE

5ABCDE

6ABDE

7AC

8ABCD

9BD

10ABCDE

11ABCDE

12ABCD

13BDE

14ABCDE

15BCD

16CE

17ABC

三、名词解释

1广义的财政监督,是指国家在财政资金的筹集、分配和使用过程中,通过审核、检查、制裁等形式,依法对国民经济活动和各项业务实行的检察和督促。狭义的财政监督,是指财政机关在财政管理过程中,依法对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执行财税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情况以及对涉及财政收支、会计资料和国有资本金管理等事项,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活动。

2.财政监督法是调整财政监督主体在对财政主体的财政活动进行监督的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这里的财政监督法是从部门法意义上来讲的。

3.审计是指审计机关依法独立检查被审计单位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以及其他与财政收支、财务收支有关的资料和资产,监督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真实、合法和效益的行为。

4.财政主体内部监督是指上级财政主体依据财政法律、法规,对下级财政主体的财政收支和管理活动所进行的监督。财政主体内部监督的形式主要包括财政执法监督、财政监察和财政复议等。

5.财政执法监督是指财政监督职能部门,依据财政法律、法规,对财政收支等执法活动所进行的检查和监督。财政执法监督的方式包括事前监督、日常监督和事后监督。

6.财政监察是指具有财政监察权的财政主体,对国家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贯彻与执行财政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过程中,是否有违法乱纪情况的监督。

7.财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财政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财政机关提出财政复议申请,财政机关受理财政复议申请、作出财政复议决定的活动。

四、简答

1财政监督具有以下特征:

1)财政监督的主体是具有财政监督权的主体。在我国,具有财政监督权的主体主要包括各级权力机关、各级人民政府、各级财政机关、各级审计机关、各级专门监督机关、各政党和各社会监督主体。

2)财政监督的客体是财政主体的财政活动。财政主体主要包括各级人民政府、财政机关和税务机关等。财政活动主要包括财政收入活动、财政支出活动和财政管理活动。

3)财政监督的依据是财政法律规范。财政法律规范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中有关调整财政关系的法律规范。

2财政监督法的体系是指由财政监督法律规范分类组合为不同的法律部门而形成的一个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财政监督法的体系是由财政监督法的调整对象——财政监督关系的体系和结构所决定的。

按照财政监督主体所享有的财政监督权性质的不同,可以把财政监督法分为立法财政监督法、行政财政监督法、司法财政监督法和社会财政监督法。根据财政监督主体和被监督的财政主体之间的级别关系,可以把财政监督法分为纵向财政监督法和横向财政监督法。根据财政法调整对象划分,可以把财政监督法分为财政收支划分监督法、财政融资监督法、转移支付监督法、政府采购监督法、财政投资监督法、预算监督法、国库管理监督法、国有资产管理监督法和税收监督法等。

3审计是一种重要的经济监督手段,审计监督属于财政监督中的行政监督和专业监督。审计监督事项的范围包括:

1)政府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以及预算外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2)中央银行的财务收支,国有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损益;

3)国家的事业组织的财务收支;国有企业的资产、负债、损益;与国计民生有重大关系的国有企业、接受财政补贴较多或者亏损数额较大的国有企业,以及国务院和本级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其他国有企业以及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企业;

4)国家建设项目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政府部门管理的和社会团体受政府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以及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

5)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审计机关进行审计的事项。

4审计机关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监督的主要内容包括:

1)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按照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本级预算向本级各部门批复预算的情况、本级预算执行中调整情况和预算收支变化情况;

2)预算收入征收部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其他有关规定征收预算收入情况;

3)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按照批准的年度预算和用款计划、预算级次和程序,拨付本级预算支出资金情况;

4)国务院财政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财政管理体制,拨付补助下级人民政府预算支出资金和办理结算情况;

5)本级各部门执行年度支出预算和财政制度、财务制度以及相关的经济建设和事业发展情况,有预算收入上缴任务的部门和单位预算收入上缴情况;

6)各级国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预算收入的收纳情况和预算支出的拨付情况;

7)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专项管理的预算资金收支情况;

8)法律、法规规定的预算执行中的其他事项。

5审计机关的权限主要包括:

(1)资料报送权。审计机关有权要求被审计单位按照规定报送预算或者财务收支计划、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财务报告,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以及其他与财政收支或者财务收支有关的资料,被审计单位不得拒绝、拖延、谎报。

(2)检查权和调查权。审计机关进行审计时,有权检查被审计单位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以及其他与财政收支或者财务收支有关的资料和资产,被审计单位不得拒绝。

(3)制止权和建议权。审计机关对被审计单位正在进行的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行为,有权予以制止。

(4)通报权和公布权。审计机关可以向政府有关部门通报或者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

6.财政主体内部监督,是指上级财政主体依据财政法律、法规,对下级财政主体的财政收支和管理活动所进行的监督。财政主体内部监督的形式主要包括财政执法监督、财政监察和财政复议等。

财政执法监督,是指财政监督职能部门,依据财政法律、法规,对财政收支等执法活动所进行的检查和监督。财政执法监督的方式包括事前监督、日常监督和事后监督。事前监督,是指检查单位财政预算、财务计划的编制、审批等事项是否符合财政法律、法规的规定。日常监督,是指检查财政预算、财务收支活动是否符合财政法律法规的规定。事后监督,是指在财政活动完成以后,检查财政预算、决算、财务收支计划执行情况和预期的经济效益。

财政监察,是指具有财政监察权的财政主体,对国家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贯彻与执行财政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过程中,是否有违法乱纪情况的监督。

财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财政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财政机关提出财政复议申请,财政机关受理财政复议申请、作出财政复议决定的活动。财政复议既是保障财政行为相对人合法权益的制度,也是对财政主体的财政执法行为予以监督的制度。

五、论述

1财政监督法的调整对象是财政监督主体在对财政主体的财政活动进行监督的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简称财政监督关系。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对财政监督关系进行不同的分类。

根据财政监督主体所享有的财政监督权性质的不同,可以把财政监督关系分为立法财政监督关系、行政财政监督关系、司法财政监督关系和社会财政监督关系。立法财政监督关系,是指立法机关即权力机关对财政主体的财政活动进行监督的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行政财政监督关系,是指行政机关包括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和专门监督机关对财政主体的财政活动进行监督的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司法财政监督关系,是指司法机关包括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对财政主体的财政活动进行监督的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社会财政监督关系,是指社会监督主体包括政协、各政党、各社会团体和公民等对财政主体的财政活动进行监督的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

根据财政监督主体和被监督的财政主体之间的级别关系,可以把财政监督关系分为纵向财政监督关系和横向财政监督关系。前者是指上级财政监督主体对下级财政主体的财政活动进行监督的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后者是指同级财政监督主体对同级财政主体的财政活动进行监督的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

按照财政法调整对象划分,可以把财政监督关系分为财政收支划分监督关系、财政融资监督关系、转移支付监督关系、政府采购监督关系、财政投资监督关系、预算监督关系、国库管理监督关系、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关系和税收监督关系等。

2.财政监督法的基本原则,是指贯穿于财政监督法律制度和财政监督法制运作的整个过程,对财政监督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和法制监督具有指导作用的基本准则。财政监督法的基本原则包括依法监督原则、效率原则、公正原则和分工协作原则。

(1)依法监督原则是指财政监督要由具有法定监督权的主体,根据法定权限、依照法定程序予以监督。依法监督原则是在财政监督中需要首先遵循的基本原则。

(2)效率原则包括两层含义,一是财政活动的效率,二是财政监督本身的效率。效率是财政活动所要遵循的一个基本原则,财政监督作为一种对财政活动的督促和保障手段,当然应该促成财政活动效率的实现。如果财政监督影响了财政活动的效率,那么这种财政监督就是需要改进的或者其存在的必要性就需要质疑。

(3)财政监督法作为一种对财政活动予以检查、督促和补救的法律制度,其存在的主要价值在于公正。在财政监督领域强调公正就必须做到实事求是、公平和公开。公正是确保财政监督能够获得客观、真实的监督结果的基本准则,也是确保财政监督能够获得广大被监督对象和广大社会大众所信服的基本准则。

(4)分工协作原则是指各财政监督主体要按照法定权限予以科学分工,在监督过程中要密切配合、互相协作,从而确保财政监督能够顺利和高效的运转。

财政监督法的四项基本原则是密切配合、相互统一的。依法监督是财政监督法所首先需要遵循的基本原则;效率是财政监督法所要遵循的经济原则,也是确保财政监督具有可操作性和实用性的基本原则;公正是财政监督法所要遵循的伦理原则,也是确保财政监督具有科学性、合理性和可信服性的基本原则;分工协作是财政监督法在实际操作中所应遵循的工作原则,也是确保财政监督能够高效、顺利运作的基本原则。可见,缺少了以上任何一个基本原则,财政监督都不可能顺利进行,财政监督法也不可能顺利运作。

3.审计,是指审计机关依法独立检查被审计单位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以及其他与财政收支、财务收支有关的资料和资产,监督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真实、合法和效益的行为。审计程序一般包括以下几个阶段:

1)送达审计通知书。审计机关根据审计项目计划确定的审计事项组成审计组,并应当在实施审计3日前,向被审计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

2)审计和取证。审计人员通过审查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查阅与审计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检查现金、实物、有价证券,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等方式进行审计,并取得证明材料。

3)提出审计报告。审计组对审计事项实施审计后,应当向审计机关提出审计报告。审计报告报送审计机关前,应当征求被审计单位的意见。

4)出具审计意见书和审计决定并送达。审计组提出的审计报告,经审计机关专门机构或者人员复核后,由审计机关审定并按照规定出具审计意见书。对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行为,审计机关认为应当由有关主管机关处理、处罚的,应当作出审计建议书,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意见。

5)执行检查。审计机关应当自审计决定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检查审计决定的执行情况。被审计单位未按规定期限和要求执行审计决定的,审计机关应当责令执行;仍不执行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4.工作监督是指权力机关对财政主体的日常财政执法活动所进行的监督。根据《宪法》、《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预算法》的规定,权力机关的财政工作监督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方式:

1)审查政府工作报告。全国人大听取和审查国务院的工作报告,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听取和审查本级人民政府的工作报告;乡、民族乡、镇人大听取和审查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的工作报告。

2)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和决算。

3)监督政府办理人大代表的建议、意见和议案。人大代表作为人民的代表可以通过提建议、意见、批评和议案的方式来行使自己的权利。办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是有关机关、组织的法定职责,有关机关、组织必须认真研究办理,并负责答复。

4)提出财政事务质询案。全国人大代表在全国人大开会期间,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常委会开会期间,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提出对国务院或者国务院各部、各委员会的质询案。受质询的机关必须负责答复。

5)组织财政执法检查。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可以组织人大代表进行财政执法活动的执法检查,根据检查的情况,可以通过质询、询问或者提意见、建议和批评等方式来监督财政主体的财政执法活动。

6)进行特定问题调查。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常委会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组织关于财政问题的调查委员会,并且根据调查委员会的报告,作出相应的决议。调查委员会进行调查的时候,一切有关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公民都有义务向它提供必要的材料。


第四编 税法总论

第十三章 税法概述习题

    一、单项选择题

1.关于税法的概念,学界有多种表述,但通常都认为税法的调整对象是下列哪一个?

A.税收          B.纳税人          C.税收关系          D.征税机关

2.在我国,税法的非正式渊源不能作为税收执法和司法的直接依据,但也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下列哪一项不属于税法的非正式渊源?

A.判例          B.税收通告          C.习惯          D.法律解释

3.下列现行税法中属于实体法的是哪一个?

A.增值税暂行条例                  B.税务行政复议规则

C.税收征收管理法                  D.税务行政处罚实施办法

4.下列哪一项不属于我国税法的基本原则?

A.税收法定原则    B.税收公平原则    C.税制简化原则    D.税收效率原则

5.税收公平的一般含义是指什么?

A.仅指水平公平                   B.仅指垂直公平

C.就是平均主义                   D.水平公平和垂直公平相结合

6.税收中性原则首先是由下列哪位学者倡导的?

A.亚当.斯密        B.瓦格纳        C.金子宏        D.北野弘久

7.下列渊源中可以构成税法正式渊源的是哪一项?

A.判例          B.习惯          C.宪法          D.税收通告

8.关于税种与税种法之间的关系,下列哪个说法是正确的?

A.一法一税        B.一法多税        C.无任何关系        D.多税一法

9.从实体法和程序法划分的意义上来说,税法属于哪一类法?

A.单纯意义上的实体法                              B.单纯意义上的程序法

C.实体性法律规范和程序性法律规范的统一体          D.以上说法都不对

10.关于税法的性质,下列哪一项说法最准确?

A.公法                                   B.私法

C.私法为主,有公法化趋势                 D.公法为主,有私法化趋势

11.对我国现行税法体系的描述,下列哪一项最贴切?

A.税收行政法规为主、税收法律为辅       B.税收法律为主,税收行政法规为辅

C.二者所占比例相同                     D.以上说法都不对

12.作为税法渊源的制定法中,最重要的是下列哪一项?

A.宪法                                 B.法律和有关规范性文件

C.行政法规和有关规范性文件             D.部、委规章和有关规范性文件

13.关于税法的时间效力,下列哪一项说法是正确的?

A.税法的时间效力仅指税法生效的时间

B.税法的时间效力是指税法失效的时间

C.税法的时间效力是指税法生效和失效的时间,以及是否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

D.以上说法都不对

14.下列哪一项不属于税法失效的情况?

A.客观废止        B.规定废止        C.代替废止        D.主观废止

15.税收负担能力,是指各纳税人的经济负担能力,关于其基础的描述,下列哪一项最准确?

A.仅有财产      B.仅有所得      C.仅有消费      D.所得、财产、消费都有

二、多项选择题

1.作为一种法律规范,税法和其他法律一样,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体现国家意志,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社会规范,具有一般法律规范的共同特征。但是,由于税法是以税收关系作为其调整对象的,因而又具有区别于其他法律规范的特征,下列哪几项属于税法法律规范的特征?

A.税法结构的规范性                 B.实体性规范和程序性规范的统一性

C.税法规范的技术性                 D.税法的经济性

2.在我国,作为税法渊源的制定法主要有哪几项规范性文件?

A.宪法                              B.法律和有关规范性文件

C.政法规和有关规范性文件            D.判例

3.税收法定是税法中非常重要的基本原则,或称税法的最高法律原则,税收法定原则一般由以下哪几项具体原则组成?

A.税收要素法定原则                   B.交税合法性原则

C.税收要素明确原则                   D.征税合法性原则

4.税法学范畴在税法学研究中具有重大的意义,税法学要取得大的发展就必须重视范畴研究,下列哪几项可以作为税法学的重要范畴?

A.税收权力        B.税收法律关系        C.税收权利        D.税收之债

5.自从《德国租税通则》颁布以后,税收是一种公法之债的观念逐渐为人们所接收,人们对税法的认识发生了转变。在近现代公法私法化、私法公法化的大背景下,税法也呈现出强烈的私法化趋势,其具体表现包括哪些?

A.课税依据的私法化                    B.税收法律关系的私法化

C.税法概念范畴的私法化                D.税法制度规范的私法化

6.税法的效力一般包括下列哪几项?

A.对人的效力       B.时间效力        C.空间效力        D.对物的效力

7.税收的效率一般包括下列哪几项?

A.税收行政效率      B.税收经济效率     C.税收社会效率     D.税收政治效率

8.下列社会关系可以构成税法调整对象的有哪些?

A.税收征纳关系                       B.税收权限划分关系

C.税收争讼关系                       D.国际税收权益分配关系

9.各国有关法律渊源溯及力的规定有下列哪几项?

A.从旧原则      B.从新原则      C.从旧兼从新原则      D.从新兼从旧原则

10.税法的技术性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表现在税收实体法中,二是表现在税收程序法中,下列哪几项可以体现税法的技术性?

A.优惠税率的确定                 B.税目的选择

C.税务登记制度                   D.发票制度和管辖制度

11.经济性是税法的重要特征之一,下列哪几项体现了税法的经济性职能?

A.提供公共产品     B.满足财政收入     C.调节宏观经济     D.维护社会稳定

12.对公法和私法的划分标准,学界并未达成一致,下列哪几项是关于公法和私法的划分标准的学说?

A.主体说          B.利益说          C.混合说          D.服从说

13.对于税法体系的构成,按照税收立法权限或者法律效力的不同,可以划分为几个不同的层次,下列哪几项可以归入此类的划分?

A.有关税收的宪法性规范               B.税收法律

C.税收行政法规                       D.地方性税收法规

三、名词解释

1.税法

2.居民

3.税法体系

4.税法的渊源

5.税法学范畴

6.税法的效力

7.中央税法

8.地方税法

9.税法的基本原则

四、简答

1.简述税法的特征。

2.简述税法的作用。

3.简述税法学的重要范畴。

4.简述税法的分类。

5.简述税法正式渊源。

6.简述税收效率原则。

五、论述

1.根据公法与私法划分的标准,试论税法的性质。

2.论我国税法体系的完善。

3.论税收法定原则。


第十三章习题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C

2.D

3.A

4.C

5.D

6.A

7.C

8.A

9.C

10.D

11.A

12.A

13.C

14.D

15.D

    二、多项选择题

1.ABCD

2.ABC

3.ACD

4.ABCD

5.ABCD

6.ABC

7.AB

8.ABCD

9.ABCD

10.ABCD

11.ABC

12.ABCD

13.ABCD

三、名词解释

1.税法就是调整税收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居民是指居住在本国境内享有一定权利并承担一定义务的人。居民的范围可以包括本国公民、外国公民以及具有双重国籍和无国籍的一切人员。

3.税法体系是指一个国家不同的税收法律规范有机联系而构成的统一整体。

4.税法的渊源,就是指税收法律规范的存在和表现形式。

5.税法学范畴是指概括和反映税法现象本质属性和普遍联系的基本概念。

6.税法的效力是指税法的适用范围,即税法的法律强制力所能达到的范围。

7.中央税法,是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制定的税收法律和由国务院及其有关职能部门制定的普遍有效的税收行政法规和行政规章。

8.地方税法,是指地方有权机关制定的地方性税收法规和规章。地方税法的空间效力就是指地方税法仅在本地方行政管辖区域内有效。

9.税法的基本原则,是指一国调整税收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抽象和概括,是贯穿税法的立法、执法、司法等全过程的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法律准则。

四、简答

1.税法的特征,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1)税法结构的规范性。税收要素的固定性能保证税收固定性的实现,便于税法的实施。

2)实体性规范和程序性规范的统一性。税法是实体性法律规范和程序性法律规范的统一体。

3)税法规范的技术性。税法的技术性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表现在税收实体法中,在具体税目的选择、税率的确定、特别是优惠税率的确定等方面都体现了税法规范的技术性。二是表现在税收程序法中,在税务登记制度、发票制度和管辖制度等方面都体现了税法规范的技术性。

4)税法的经济性。随着现代市场经济运行的复杂化,税收除了满足财政收入的职能外,还承担起了调节宏观经济的职能,如通过调整税目、税率,规定减免税等制度调节经济运行。

 2.我国税法的作用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1)税法是税收基本职能得以实现的法律保障。国家只有通过制定税法,运用国家政权力量,才能够在根本利益一致的基础上,解决税收职能实现过程中产生的与纳税人的利益冲突的问题。

2)税法是调整税收关系,保护各方主体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税收秩序的法律准则。

3)税法是贯彻和执行国家政策的一种重要的法律形式。

4)税法是维护国家税收主权的法律依据。税收主权是国家经济主权必不可少的重要组成部分,一般主要体现在国家间税收管辖权冲突和国际税收权分配关系等方面。

5)税法对税收法律关系主体起到教育和宣传作用。

3.税法学范畴是指概括和反映税法现象本质属性和普遍联系的基本概念。它是人们在认识税法现象过程中概括和总结出来的一些定型化的概念和术语。

在税法中,税收法律关系、税收之债、税收要素、税法主体、税收行为、税收权力、税收权利、税收义务、税收责任等可以作为税法学的重要范畴。

4.税法的分类,即税法体系的构成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按照税收立法权限或者法律效力的不同,可以划分为有关税收的宪法性规范、税收法律、税收行政法规、地方性税收法规和国际税收协定等。

2)按照税法的调整对象不同,可以划分为税收实体法、税收程序法和税收权限法

3)根据税法是否具有涉外因素,可以将税法划分为涉外税法和非涉外税法。

5.在我国,作为税法渊源的制定法主要有以下规范性文件:

1)宪法。宪法是税法最重要的法律依据,是税法的重要渊源。

2)法律和有关规范性文件。这里的法律是指狭义上的法律。

3)行政法规和有关规范性文件。

4)部、委规章和有关规范性文件。

5)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和有关规范性文件。

6)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7)条约。我国同外国缔结或我国加入并生效的条约虽然不属于我国国内法的范畴,但根据“条约必须遵守”的国际惯例,条约对各缔约国的国家机关和公民都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也属于我国的法的渊源。

8)法律解释。这里的法律解释指有权解释,不包括学理解释等无权解释。

6.税收效率原则所要求的是以最小的费用获取最大的税收收入,并利用税收的经济调控作用最大限度地促进经济的发展,或者最大限度地减轻税收对经济发展的妨碍。它包括税收行政效率和税收经济效率两个方面。

税收的行政效率可以从征税费用和纳税费用两方面来考察。征税费用是指税务部门在征税过程中所发生的各种费用。这些费用占所征税额的比重即为征税效率。征税效率的高低和税务人员本身的工作效率又是密切相关的。而且对不同的税种,其征税效率也会存在很大的差异。纳税费用是纳税人依法办理纳税事务所发生的费用。

税收的经济效率的主旨在于如何通过优化税制,尽可能地减少税收对社会经济的不良影响,或者最大程度地促进社会经济良性发展。

    五、论述

1.对公、私法的划分标准,有主体说、服从说、强行法说、利益说和混合说。实际上,通过单一的标准划分公私法是比较困难的,应该综合多重标准进行划分。可以结合主体说和利益说进行划分。如果参与法律关系的主体至少一方是国家或者代表国家行使公权力的机关,同时,这种法律是维护公共利益的,那么该法律就属于公法,否则就属于私法。

税法是调整税收关系的法律部门。在税收法律关系主体中,至少有一方是国家或者代表国家行使税收方面权力的机关,同时,税法的主要目的是为了维护国家税收利益的实现,而税收利益是一种公共利益,因此,税法应属于公法。

尽管税法属于公法,但与宪法、行政法、刑法等典型公法相比,仍有其特殊性。税法传统上属于行政法,但自从《德国租税通则》颁布以后,随着税收是一种公法之债的观念的产生,人们对税法的认识发生了转变。税法的调整是建立在私法调整的秩序之上的,在税法中必定会出现大量的私法上的概念和范畴;在近现代公法私法化、私法公法化的大背景下,税法也呈现出强烈的私法化趋势。具体表现为:课税依据的私法化;税收法律关系的私法化;税法概念范畴的私法化,税法制度规范私法化。

我国目前已经加入WTO,税法的私法化趋势会进一步加强,尽管这种趋势不会改变税法的公法地位,但税法中的私法理论、概念、制度和规范将会越来越普遍。

2.从我国税法体系目前存在的问题出发,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逐步完善我国税法体系:

1)建立在税法通则统率下税收实体法和税收程序法并行的税法体系。我国正处于经济体制的转轨时期,在经济体制,特别是税制尚未基本定型以前,不可能制定统一的税法典,而制定税法通则一方面可以对税制改革的实践提出最基本的法律准则;另一方面,即使现实经济生活或者经济体制发生了变化,也只需制定、修改和废除税收实体法和税收程序法,税法通则的稳定性仍可以得到保证。

2)建立以商品税法和所得税法为主体的复合税制实体税法体系。商品税因其征税面广,税源稳定,是我国第一大税种。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和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所得税的地位将逐步得到加强,并将上升为第一大税种。因此,税收立法应将所得税法列为主体税法之一。

3)完善税收程序法。应该借鉴国外的成功做法,同时总结税收征管实践中的有效经验,进一步完善税收征管法。

4)完善我国多层次、配套齐全的税法体系。加强税收立法,提高效力层次较高的税收法律在整个税法体系中所占的比例,进一步保证税法的稳定性与权威性。

3.税收法定是税法至为重要的基本原则,或称税法的最高法律原则。各国宪法一般对其加以肯定,并尤其强调征税权的行使必须限定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我国宪法目前未对税收法定原则作明确肯定。税收法定原则的内容,一般由以下三项具体原则组成:

1)税收要素法定原则。税收要素法定原则要求纳税人、征税对象、计税依据、税率、税收优惠等税收要素必须且只能由立法机关在法律中加以规定,即只能由狭义上的法律来规定税收的构成要件,并依此确定纳税主体纳税义务的有无及大小。

2)税收要素明确原则。依据税收法定原则的要求,税收要素、征税程序等不仅要由法律做出专门规定,而且还必须尽量明确,以避免出现漏洞和歧义。

3)征税合法性原则。在税收要素及与其密切相关的、涉及纳税人权利义务的程序法要素均由形式意义上的法律明确规定的前提下,征税机关必须严格依据法律的规定征收税款,无权变动法定税收要素和法定征收程序,这就是征税合法性原则。只不过,为了保障公平正义,该原则的适用在一些特殊情况下亦应受到限制。


第十四章 税收法律关系习题

  

    一、单项选择题

1.在税收法律关系中,处于最主导地位的是哪种关系?

A.税收征纳关系                B.纳税人和国家之间的关系

C.税收救济关系                D.其他税收关系

2.下列哪一项不属于税收法律关系的主体?

A.国家         B. 纳税人          C. 征税机关         D. 国务院

3.税收法律关系的性质一直是国内外税法学界争论的重要课题之一,下列哪位学者主张应区分对待税收法律关系的性质,把税收法律关系的性质从二元关系的角度予以把握?

A.德国学者:奥托·梅耶                  B.日本学者:金子宏

C.德国学者:阿尔伯特·亨泽尔            D.日本学者:北野弘久

4.税收法律关系的本质属性是什么?

A.平等性        B.不平等性        C.强制性         D.复杂性

5.下列哪一项不属于税务机关的义务?

A.提供服务的义务                  B.依法征税的义务

C.保守秘密的义务                  D.减税免税的义务

6.关于税收法律关系性质的权力关系说是谁最先提出的?

A.奥托.梅耶        B.瓦格纳        C.阿尔伯特.亨泽尔        D.北野弘久

7.税收宪法性法律关系和税收权限划分法律关系的客体是什么?

A.行为          B.税款         C.税收收益           D.税收权力

8.税收救济法律关系的客体是什么?

A.行为          B.税款         C.税收收益           D.税收权力

9.在税法中,提出只要满足税法规定的课税要素,税收债务即纳税义务就随即产生的学说是下列哪一种?

A.奥托·梅耶的权力关系说          B.阿尔伯特·亨泽尔的债务关系说

C.金子宏的二元关系说              D.北野弘久的债务关系说

10.在税法中,提出当出现了满足税法规定的课税要素时,并不立即产生纳税义务,而是通过“查定处分”这一行政行为的行使才产生纳税义务的学说是下列哪一种?

A.奥托·梅耶的权力关系说         B.阿尔伯特·亨泽尔的债务关系说

C.金子宏的二元关系说             D.北野弘久的债务关系说

11.关于“分层关系说”,下列哪一项的说法是正确的?

A.在抽象的层面,将税收法律关系的性质整体界定为公法上的债务关系;在具体的层面,把税收法律关系的性质分别界定为债务关系和权力关系,其中将税收实体法律关系界定为债务关系,将税收程序法律关系界定为权力关系

B.在抽象的层面,将税收法律关系的性质整体界定为公法上的债务关系;在具体的层面,把税收法律关系的性质分别界定为债务关系和权力关系,其中将税收实体法律关系界定为权力关系,将税收程序法律关系界定为债务关系

C.在抽象的层面,将税收法律关系的性质整体界定为私法上的债务关系;在具体的层面,把税收法律关系的性质分别界定为债务关系和权力关系,其中将税收实体法律关系界定为债务关系,将税收程序法律关系界定为权力关系

D.以上说法都不对

12.将把税收的本质看作是政府和纳税人之间的利益交换,从而将商品交换的法则引入了财政税收理论,奠定了近现代财政税收理论的基础,其影响力一直延续到今天的学说是下列哪一个?

A.公需说         B.利益说         C.牺牲说         D.保险费说

13.下列哪一项最恰当的描述了税收法律关系在整个税法的发展史中所呈现出的过程?

A.一直不平等      B.一直平等      C.由不平等到平等     D.由平等到不平等

二、多项选择题

1.从最一般的意义上,可以把所有与税收有关的法律关系都作为税收法律关系的组成部分。下列哪几项属于税收法律关系的范畴?

A.国家与纳税人之间的税收宪法性法律关系

B.征税机关和纳税主体(主要是纳税人)之间的税收征纳法律关系

C.相关国家机关之间的税收权限划分法律关系

D.国际税收权益分配法律关系

2.从严格意义上讲,只有国家才是征税主体,但是国家征税的权力总是通过立法授权具体的国家职能机关来行使。在具体的税收征纳法律关系中,行使征税权的征税主体主要包括哪些?

A.各级税务机关        B. 财政机关         C.工商机关        D.海关

3.税收法律关系的客体主要包括以下哪几项?

A.权力(权益)        B.精神产品         C.物          D.行为

4.现代税法普遍重视对纳税人权利的保护,进而实现税收法律关系的平等。纳税人不仅享有程序方面的权利,同样享有实体方面的权利。纳税人享有的权利主要包括以下哪几项?

A.税收优惠权      B.税收知情权      C.延期纳税权      D.税收救济权

5.关于税收法律关系性质的学说,古今中外学界主要有下列哪几种?

A.权利关系说      B.债务关系说      C.二元关系说      D.分层面关系说

6.导致税收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法律事实主要有哪些?

A.事实           B.行为            C.法律规定          D.主体

7.关于税收本质的学说有以下哪几种?

A.公需说        B.利益说          C.保险费说         D.税收价格论

8.目前我国的纳税主体主要包括以下哪几种?

A.纳税人      B.代扣代缴人      C.代收代缴义务人      D.负税人

9.税收法律关系的要素主要包括以下哪几项?

A.税收法律关系主体               B.税收法律关系客体

C.税收法律关系的内容             D.税收法律关系的本质

10.纳税人的义务主要包括下列哪几项?

A.依法办理税务登记的义务          B.账簿、凭证和发票方面的义务

C.按期进行纳税申报的义务          D.主动接受税务检查的义务

11.税务机关在税收活动中享有广泛的权力,下列哪几项属于税务机关依法享有的权力?

A.税务管理权      B.税务征收权      C.税务检查权      D.税务违法处罚权

三、名词解释

1.税收法律关系

2.征税主体

3.纳税人

4.扣缴义务人

5.新利益说

四、简答

1.纳税人都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2.简述税收法律关系的范围。

3.简述税收法律关系主体。

4.简述税收法律关系的客体。

五、论述

1.论税收法律关系的性质。

2.论税收法律关系平等性及其意义。


第十四章习题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A

2.D

3.B

4.A

5.D

6.A

7.D

8.A

9.B

10.A

11.A

12.B

13.C

二、多项选择题

1.ABCD

2.ABD

3.ACD

4.ABCD

5.ABCD

6.AB

7.ABCD

8.ABC

9.ABC

10.ABCD

11.ABCD

三、名词解释

1.税收法律关系是指由税法所调整而形成的,在税收活动中各税收法律关系主体之间发生的具有权利义务内容的社会关系。

2.征税主体是指参加税收法律关系,享有国家税收征管权力和履行国家税收征管职能,依法对纳税主体进行税收征收管理的国家机关。

3.纳税人是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

4.扣缴义务人是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

5.新利益说,也可称为“税收价格论”。它将税收视为是人们享受国家(政府)提供的公共产品而支付的价格费用。作为国家(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公共产品,它由社会成员私人消费和享受,国家(政府)由此而付出的费用也就必须由社会成员通过纳税来补偿。

四、简答

1.纳税人享有的权利主要包括以下几项:税收优惠权,退税请求权,陈述申辩权,税收知情权,税收秘密权,控告检举权,要求回避权,延期申报权,延期纳税权,取得凭证权,拒绝检查权,税收救济权等。

纳税人的义务主要有:依法办理税务登记的义务,账簿、凭证和发票方面的义务,按期进行纳税申报的义务,依法纳税的义务,主动接受税务检查的义务等。

2.税收法律关系是税收关系在税法上的反映。税收关系分为税收征纳关系和其他税收关系,其中,税收征纳关系居于主导地位,是税法最主要的调整对象;其他税收关系是指除税收征纳关系以外的税收关系,主要是指纳税人与国家之间的关系、相关国家机关之间的税收权限分工关系,纳税主体、征税机关和相关国家机关之间发生的税收救济关系,还包括主权国家之间发生的税收权益分配关系等税收关系。

根据上述税收关系的范围,税收法律关系包括国家与纳税人之间的税收宪法性法律关系;征税机关和纳税主体(主要是纳税人)之间的税收征纳法律关系;相关国家机关之间的税收权限划分法律关系;国际税收权益分配法律关系;税收救济法律关系等。

3.税收法律关系的主体,即税法主体,是指在税收法律关系中依法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当事人。

在税收法律关系中,最重要的主体是征税主体和纳税主体。征税主体是指参加税收法律关系,享有国家税收征管权力和履行国家税收征管职能,依法对纳税主体进行税收征收管理的国家机关。税务机关负责国家主要的税收征管,是人们普遍认为的征税主体,也是最重要的征税主体。

我国税法上的纳税主体包括两类: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是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扣缴义务人是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

4.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法律关系主体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税收法律关系的客体主要包括税收权力(权益)、物和行为。税收宪法性法律关系和税收权限划分法律关系的客体是税收权力,国际税收权益分配法律关系的客体是税收权益,税收征纳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按照一定的税率计算出来的税款,税收救济法律关系的客体是行为,即税务机关在税收征管活动中作出的相关行为。上述各种客体又可以进一步抽象为“税收利益”。

五、论述

    1.税收法律关系的性质一直是学界争论的焦点,有权力关系说、债务关系说、二元关系说、公法上的债务关系说等等。

    可以从两个层面对税收法律关系的性质予以界定。在抽象的层面,将税收法律关系的性质整体界定为公法上的债务关系,在具体的层面,也就是法技术的层面,将税收法律关系的性质分别界定为债务关系和权力关系。在抽象的层面,将税收法律关系的性质整体界定为公法上的债务关系是有深刻的理论依据的,这种界定源于对国家公共职能和税收本质的认识,有助于我们从最深层次把握税收法律关系的性质。

在具体的层面,也就是法技术的层面上,把税收法律关系的性质分别界定为债务关系和权力关系也是具有重要价值的。这一界定的价值主要体现在具体的制度构建上。将税收实体法律关系界定为债务关系,就可以将民法债法中的相关制度引入税法中,保证国家税收债权的实现,也可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利。将税收程序法律关系界定为权力关系,就可以借鉴一般行政法上的理论和制度,在我们对整体的税收法律关系性质作债务关系的界定的指导下,合理配置征税机关和纳税人的权力(利)、义务与责任,保障征税机关征管行为的有效进行,同时对其征管行为依法予以规制。这对确保国家税收债权的实现,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利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2.平等性是税收法律关系的本质属性,可以从三个方面来论述:

1)从税收的经济本质看税收法律关系的平等性。税收是现代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组成部分,因此,现代国家也通常被称为“税收国家”。税收是人们享受国家(政府)提供的公共产品而支付的价格费用,税收具有“公共产品价格”性质的必然逻辑就是“税收征纳双方之间存在着根本的平等关系”。这反映到税法领域,就是税收法律关系的平等性。

2)从法治理论看税收法律关系的平等性。在税收法律关系中,纳税人通过自己的代表决定税收的征收,政府并无决定税收征收的权力,政府只能在征得人民的同意后才能征税,这表明了税收宪法性法律关系的平等性。而在具体的税收征纳关系中,征税机关是政府的代表,纳税人是人民的一分子,税收宪法性法律关系的平等性延伸到税收征纳法律关系中,就是征税机关和纳税人关系的平等性。

3)从税法的发展史看税收法律关系的平等性。整个税法的发展史就是税收法律关系由不平等到平等发展的过程。

认识到税收法律关系的平等性,并将其贯彻到税收立法、执法、司法和守法中,具有重大的意义。它对于促进纳税人主动纳税、增强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的服务意识和为国家征税的责任感都有积极作用,也有助于公民形成正确的权利意识,从而推动我国整体的法治进程。


第十五章 税法的运行习题

   

    一、单项选择题

1.关于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与国务院之间的税收立法权限划分,下列哪项描述是正确的?

A.全国人大及其常务会制定法律、国务院也制定法律

B.全国人大及其常务会制定行政法规、国务院制定法律

C.全国人大及其常务会制定法律、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

D.以上说法都不对

2.在我国,根据《立法法》的规定,对税收基本制度方面的法律规范,其制定权和修改权属于下列哪一个机关?

A.全国人大或全国人大常委会行使           B.国务院

C.国家税务总局                           D.财政部

3.根据法律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的法律,要由谁负责公布?

A.全国人大委员会委员长    B.国家主席      C.国务院总理     D.政协主席

4.对税法漏洞的描述,下列最精确的是哪一项?

A.主要表现为不圆满性                    B.主要表现为不圆满性

C.主要表现为不圆满性和违反计划性        D.以上说法都不对

5.税收立法权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A.制定法律        B.修改法律        C.认可法律        D.废止法律

6.如果要想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法律议案,至少应有多少个代表联名?

A.15名          B.20名          C.30名          D.50名

7.税收立法过程中具有决定意义的步骤是哪一步?

A.税法议案的提出                     B.税法议案的审议   

C.税法议案的表决                     D.法律的公布

8.下列属于税法固有概念的是哪一个?

A.不动产        B.所得           C.动产           D.分配

9.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适用范围,下列说法中哪一个是正确的?

A.适用于所有纳税人的税法               B.仅适用于国内法人的税法

C.仅适用于涉外法人的税法               D.仅适用于公民个人的税法

10.下列哪一项属于公布之日起立即生效的税法?

A.《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B.《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C.《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      D.《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11.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对法律进行解释如有分歧,则对此最终有解释权或决定权的机构是哪一个?

A.最高人民法院     B.最高人民检察院     C.全国人大    D.全国人大常委会

12.我国税收立法权的模式属于哪一种?

A.集权模式      B.分权模式     C.集权和分权并存     D.以上说法都不对

13.行政法规签署公布后,应及时在国务院公报和在全国范围内发行的报纸上刊登,在国务院公报上刊登的行政法规文本为标准文本。一项行政法规在公布后的多少日内应由国务院办公厅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A.20          B.30           C.60          D.90

14.下列哪一项不属于税法适用的特征?

A.主体特定        B.职权法定        C.程序合法        D.对象法定

15.在税法解释中,从法律规范条文所使用的字、词、句的含义出发确定法律规范的真实含义的方法被称为什么?

A.目的解释        B.合宪性解释        C.文义解释        D.系统解释

16.下列对税收执法合理原则理解错误的是哪一个?

A.内容合理        B.内容适度        C.内容确定        D.内容合乎理性

17.下列哪一项不属于我国地方政府的税收立法权限范围?,

A.省级政府享有对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所得以及因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等减征个人所得税的权力

B.享有在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幅度内确定本地区娱乐业适用税率的权力

C.享有对未列举名称的其他非金属矿原矿和其他有色金属矿原矿决定开征或暂缓开征资源税的权力

D.中央税、共享税以及地方税的立法权

二、多项选择题

1.影响一国税收立法体制的因素主要有以下哪几项?

A.历史传统       B.民族习惯        C.地理环境       D.国家性质及国家结构

2.在税收立法方面,下列哪几项是由我国立法机关制定的?

A.《个人所得税法》                B.《屠宰税暂行条例》

C.《农业税条例》                  D.《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

3.下列哪几项属于我国地方享有的制定税种条例实施细则的立法权限范围?

A.城市维护建设税                  B.房产税

C.个人所得税                      D.城镇土地使用税

4.我国现阶段的税收立法主体主要有哪些?

A.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              B.国家主席

C.国务院及其职能部门              D.地方政权机关

5.根据我国《立法法》的规定,涉及下列哪些事项的只能制定法律?

A.财政税收        B.涉及基本经济制度        C.海关        D.金融和外贸

6.立法程序一般包括哪几个阶段?

A.法律案的提出    B.法律案的审议     C.法律案的表决     D.法律的公布

7.行政法规的制定程序包括哪几个阶段?

A.立项         B.起草          C.审查          D.决定与公布

8.确认案件的法律基础,即获取税法适用三段论中的大前提,通常包括哪些?

A.查找应适用的税法规范             B.检查税法规范文字的准确性

C.检查税法规范的效力               D.检查税法规范的合理性

9.根据法律规定,目前我国的税收执法主体主要包括哪些?

A.国家税务总局                                       B.海关总署

C.各地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税务分局、税务所       D.各地海关

10.税收执法程序合法的具体内容包括以下哪几项?

A.执法步骤合法    B.执法形式合法    C.执法顺序合法    D.执法时限合法

11.税收司法的原则主要包括下列哪几项?

A.税收司法独立原则                    B.税收司法公正原则

C.税收司法中立原则                    D.税收司法效率原则

12.税法解释作为法律解释的一部分,其解释方法主要包括下列哪几项?

A.文义解释法     B.系统解释法     C.目的解释法     D.合宪性解释法

13.税法适用的原则主要有哪些?

A.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则                  B.法律优位原则

C.实体从旧、程序从新原则              D.特别法优于普通法原则

14.税法漏洞的主要表现是什么?

A.法律缺陷性     B.不圆满性     C.违反计划性     D.漏洞存在必然性

15.在税法解释中,下列哪几项属于学理解释?

A.司法解释        B.历史解释        C.行政解释        D.目的解释

三、名词解释

1.税收立法

2.税收立法权

3.税收立法主体

4.税收立法程序

5.税法适用原则

6.税收执法

7.税收司法

8.税法解释

9.税法漏洞

四、简答

1.简述税法适用的特征。

2.简述税法适用原则的内容。

3.简述税法解释的特有原则。

4.简述税收立法程序的内容。

5.简述我国目前有哪些税收立法主体。

6.简述税收司法的原则。

7.简述税收执法的基本原则。

五、论述

1.试论我国税收立法权限的合理性。

2.论税法漏洞补充的合法性


第十五章习题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C

2.A

3.B                                                          

4.C

5.A

6.C

7.C

8.B

9.A

10.D

11.C

12.A

13.B

14.D

15.C

16.C

17.D

二、多项选择题

1.ABCD

2.ACD

3.ABD

4.ABCD

5.ABCD

6.ABCD

7.ABCD

8.ABC

9.AC

10.ABCD

11.AC

12.ABCD

13.ABCD

14.BC

15.BD

三、名词解释

1.税收立法是指国家机关依照其职权范围通过一定程序制定(包括修改和废止)税收法律规范的活动,即特定的国家机关就税收所进行的立法活动。

2.税收立法权,是指特定国家机关依法享有的制定、修改和废止税法的权力,即特定的国家机关依法享有的进行税收立法的权力。

3.税收立法主体,是指在税收立法活动中具有一定职权、职责的立法活动参与者,以及虽然不具有这样的职权、职责却能对税收立法起实质性作用或能对税收立法产生重要影响的实体。

4.税收立法程序指国家拥有税收立法权的机关,在制定、认可、修改、补充和废止税法的活动中,必须遵循的法定步骤和方法。

5.税法适用原则是税法适用机关在适用税法时据以判断其效力的一系列的一般性准则,其实质是使具有税法适用权的机关得以认定一项税法是否可以适用于某个具体事实或案件。

6.税收执法又称税收行政执法,是指国家税务机关及其公职人员,以及依法被授权的组织,依照法定的职权和程序,贯彻和执行税法规范的活动。

7.税收司法指国家司法机关依照法定的职权和程序,运用税法处理税务案件的专门活动。

8.税法解释是指由一定主体在具体的法律适用过程中对税收法律文本的意思所进行的理解和说明。

9.税法漏洞是指现行的税法体系存在影响法律功能,而且违反立法意图的不完全性。

四、简答

1.税法适用的特征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1)主体法定。

2)职权法定。在税法适用过程中,要求执法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严格依照法定的职权范围适用法律规范,既不能随意超出职权范围,也不能自由放弃或者拒绝行使其法定职权。

3)程序法定。

2.税法适用的原则主要包括:

1)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则。

2)法律优位原则。即宪法的效力优于法律,法律的效力优于行政法规,行政法规中授权制定的内容优于非授权制定的内容。

3)实体从旧、程序从新原则。

4)从新从轻原则。税法适用应依据行为时的法律,但是当变更后的法律对纳税人有利时,应优先适用变更后的法律。这一原则是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则的例外,也是“实体从旧”原则的例外。

5)特别法优于普通法原则。该原则适用要以法律优位原则为前提。

3.税法解释的特有原则有:

1)实质课税原则。在税法解释过程中,对于一项税法规范是否应适用于某一特定情况,除考虑该情况是否符合税法所规定的税收要素(形式税收)外,还应根据实际情况,尤其要结合经济目的和经济生活的实质,来判断该种情况是否符合税法所规定的税收要素,以决定是否征税(实质税收)。

2)诚实信用原则。它要求人们在市场活动中讲究信用,恪守诺言,诚实不欺,在不损害他人利益和社会利益的前提下追求自己的利益。诚实信用原则的适用应至少满足以下要件:税务机关作为纳税人信赖的对象,对纳税人作出了代表公的见解的意思表示;纳税人信赖此种意思表示并依此采取了行动;如果与此种意思表示相反进行征税将会使纳税人因此遭受经济上的不利;纳税人信赖此种表示并采取了行动,从而没有应该归责于纳税人的理由。

4.税收法律的立法程序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

1)法律案的提出。法律案是由有权提出议案的机关、组织和人员依据法定程序向有权立法的机关提出的关于制定、修改、补充和废止某项法律的建议。

2)法律案的审议。法律案的审议是在议案提出以后,有法案审议权的机关对法律案运用审议权,决定其是否应列入议事日程、是否需要对其加以修改的专门活动。

3)法律案的表决。法律案的表决是有法案表决权的机关,对法案表示最终的具有决定意义的态度,即是赞成还是不赞成的态度。

4)法律的公布。立法机关或特定人员在特定时间内、采用特定方式将法公布于众,以便全社会遵照执行,即为法律的公布。

5.我国现阶段的税收立法主体包括:

(1)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我国的税收立法主体首先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根据税收法定主义及法律保留的思想,享有税收立法权的税收立法主体也应该主要是一国的立法机关。

2)国家主席。国家主席作为税收立法主体,其主要的立法职权是公布法律。

3)国务院及其职能部门。现行宪法和立法法规定了国务院享有行政法规立法权和授权立法权或委托立法权。在我国的税收立法实践中,国务院事实上也是税收立法主要的参与者。国务院的各职能部门享有规章制定权。对税收事项作出规范的国务院职能部门主要指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等部门。

4)地方政权机关。拥有地方立法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家批准的较大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以及经过授权的地方各级行政机关,根据宪法、法律和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有权制定仅适用于本地区的地方性税收法规、税收规章。

6.税收司法原则主要包括:

1)税收司法独立性原则。税收司法独立是指税收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司法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2)税收司法中立性原则。税收司法中立是指法院在审判时必须处于居于裁判的地位,不偏不倚,认真听取诉讼双方的意见,然后作出公正、正确的判断,不得偏向诉讼的任何一方。

7税收执法是法律适用的一种形式,须遵法律适用的一般原则,主要有税收执法合法性原则和税收执法合理性原则。

(1)税收执法合法性原则,指行政权的存在、行使必须要依据法律,符合法律,不得与法律相抵触。具体要求包括:执法主体法定、执法内容合法、适用法律法规正确、执法程序合法、执法根据合法。

2)税收执法合理性原则。合理性原则指行政行为的内容要求合理、适度、合乎理性。合理性原则存在的主要原因是行政自由裁量权的存在。

五、论述

1.各个国家的税收立法权限体制各不相同,即使在同一个国家的不同时期,对税收立法权限划分的规定也可能有所不同。

1)我国税收立法权的横向分配。我国目前尚无法律对税收的立法权限划分作出明确规定。立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之间,即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国务院之间各自的税收立法权限界线很不清晰;最高立法机关内部,即全国人大与其常委会之间税收立法权限的划分也不清晰。从实践来看,在税收立法领域,国务院起着主导作用。

2)我国税收立法权的纵向分配。我国实行单一制,在税收立法方面,我国实行集权模式。中央税、共享税以及地方税的立法权都要集中在中央,地方政府享有十分有限的税收立法权,主要体现在对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地方税种。

2.税法漏洞,就是指现行的税法体系存在影响法律功能,而且违反立法意图的不完全性。主要表现为不圆满性和违反计划性。对税法漏洞进行补充,可以看作是法律解释的延续。

法律的正当性或说合法性,包括安定性(或说确定性)和妥当性两个方面。而对于安定性和妥当性的关系我们应该把握合理性和可行性两个方面。只有这样才可能构建综合的合法性理解。这种合法性的认识为税法的漏洞补充提供了更坚实的理论基础。在这种合法性的理解下,只要对税法漏洞的补充并不影响纳税人对“主管机关及法院所表现出来的法律状态”,以及对“财税机关在租税裁决中对所谓法律的运作”的态度,即便对个别的法律条文进行了符合法律目的的修改、补充或类推适用也是符合合法性要求的。

税法对于实质的追求以及对于量能课税的追求更加的要求我们摒弃那种严格的概念法学的对文义的解释。但是由于其侵权性质,再加上财政目的使得税法的征收具有一种扩张的掠夺性,所以对实质的强调和量能课税的强调必须加以限制,也即只能在对纳税人有利的情况下才可以进行漏洞的补充。税法的解释在于明确税法的内容。“有利于纳税人推定”仅适用于对于课税要素事实的认定。

实质课税原则是税收公平和税收效率这两个税法原则在税法适用上的特殊体现,用以弥合机械地适用税收法定原则所造成的弊端。对于实质课税原则和税收法定原则关系的认识,实际上就是我们如何看待实质课税原则和税法漏洞补充关系的基础。税法的漏洞补充是个整体的制度,就制度内部而言,合法性理论奠定了司法机关享有税法漏洞补充权的基础,而司法机关行使漏洞补充权的合法性的巩固又需要认定场合的界定和权力限制等制度设计的配合。就制度外部而言,税法漏洞补充还依靠税法的整体制度乃至整个司法制度、政治制度的支持,对于税法漏洞补充权的事后救济制度则仰赖于对司法机关的监督制约机制的完善。


第五编 税收债务法

第十六章 税收债务法原理习题

 

一、单项选择题

1.下列关于债的定义的表述,正确的是哪一个?

A.不特定当事人之间可以请求为一定给付的民事法律关系

B.特定当事人之间可以请求为一定给付的民事法律关系

C.特定当事人之间可以请求为一定给付的民事法律行为

D.不特定当事人之间可以请求为一定给付的民事法律行为

2.下列关于税收性质的表述中,错误的是哪一个?

A.税收在本质上属于一种债         B.税收属于公法上的债

C.税收属于法定之债               D.税收之债与私法之债没有什么区别

3.税收之债是单务之债,下列关于税收之债这一特点的表述中,错误的是哪一个?

A.税收债权人只享有债权而不负债务

B.税收债务人只负债务而不享有债权

C.税收债务人履行其债务以后,不能请求税收债权人为对待给付

D.税收债务人履行其债务以后,可以请求税收债权人为某种利益之返还

4.税收之债双方当事人法律权利具有不对等性。下列关于税收之债这一特征的表述,错误的是哪一个?

A.由于税收之债具有公共性和公益性,为公平、及时地实现税收债权,税法赋予了税收债权人较多的权利,致使双方当事人在“武器”上不对等

B.税收债权人或作为其代表的征税机关享有单方面的税基调整权、税收保全权、税收强制执行权以及在税收的征收和管理的过程中所享有的一系列管理的权利

C.在税收之债关系中,当双方当事人发生冲突时,法律也是优先承认税收债权人及其代表机关所做出的行为的效力

D.税收债务人所享有的大多是事前的预防权利,如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等权利

5.下列哪一个部门法不属于所得税债务法?

A.企业所得税债务法           B.个人所得税债务法

C.遗产税债务法               D.农业税债务法

6.下列哪一部门法不属于财产税债务法?

A.车船税债务法               B.契税债务法

C.印花税债务法                D.房产税债务法

7.税收要素,是指税收之债有效成立所必须具备的基本要素。下列哪项不属于税收要素?

A.税收债务人          B.税基          C.税率          D.税收处罚

8.下列关于税收债务人和扣缴义务人的说法中,错误的是哪一个?

A.前者属于纳税主体,后者不属于纳税主体

B.扣缴义务人是税法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

C.扣缴义务人并不实际负担税款,且可向税务机关按所扣缴税款收取一定比例的手续费

D.税法设定扣缴义务人的目的是为了加强税收的源泉控制,防止税款流失,简化征纳手续,方便纳税人

9.各个税种间相互区别的根本标志是什么?

A.税收债务人          B.征税对象          C.税基          D.税率

10.下列关于税率的表述,错误的是哪一个?

A.税率是应纳税额与征税对象之间的比例

B.税率是计算应纳税额的尺度,反映了征税的深度

C.在征税对象既定的情况下,税率的高低直接影响到国家财政收入的多少和纳税人税收负担的轻重,反映了国家和纳税人之间的经济利益关系

D.税率的确定应当考虑保护人民基本财产权、人民经济活动的自由和人格发展的自由,侵犯以上人民基本权利和自由之税率是不符合现代法治国理念的违宪税率

11.下列关于累进税率种类的表述,不正确的是哪一个?

A.全额累进税率    B.超额累进税率    C.全率累进税率    D.比例累进税率

12.下列哪项措施不属于税收优惠措施?

A.税收减免        B.加成征收        C.亏损结转        D.出口退税

13.下列减免税,哪一种不是根据减免税的性质和原因来划分的?

A.困难性减免税    B.补贴性减免税    C.审核性减免税    D.鼓励性减免税

14.下列关于税收债权人变更的论述中,错误的是哪一个?

A.税收债权人的变更包括课税权主体的变更、税收征管权主体的变更和税收收益权主体的变更

B.一般来讲,课税权主体变更了,税收征管权和收益权主体也会随之发生相应的变更

C.狭义的税收债权人的变更或真正的税收债权人的变更是指课税权主体发生变更,而税收征管权和收益权主体不发生变更的情形

D.在我国,税收债权人的变更主要是税收征管权和收益权主体的变更,即将某些税种由中央税下放为地方税,或把某些税种由地方税上升为中央税或中央地方共享税,或变更中央地方共享税中中央与地方各自所占的比率等

15.下列关于税收债务人变更的论述中,错误的是哪一个?

A.税法没有关于税收债务人变更的原则性规定,但可以类推适用民法关于债务人变更的原则规定

B.税收债务具有两方面的性质:一方面,税收债务为金钱之债,没有人身专属性,原则上允许承担或转让;另一方面,税收债务又为法定之债,具有高度的法定性,税收债务是依据税收债务人的经济上的负担能力而课征的,强调税收债务人的个别性,因此,不允许对税收债务人任意加以变更

C.税法根据税收债务的这种双重属性,一方面为确保财政收入的稳定和对私法上债务承担和转让秩序的尊重而在原则上允许税收债务的法定承担和转让

D.另一方面又为了确保税收债务的法定性和维护公法上的秩序而对税收债务的约定承担和转让予以部分限制

16.下列所述各种情形中,不属于税收之债内容变更的是哪一个?

A.税收债务数额的增加和减少          B.税收债务人的变化

C.税收债务履行期间的变化            D.税收债务履行地点的变化

17纳税人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书面申请减税、免税。减税、免税的申请须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减税、免税审查批准机关审批。如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各级人民政府主管部门、单位和个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擅自作出减税、免税决定,应当如何处理?下列所述处理方式中错误的是哪一个?

A.擅自作出的减税、免税决定无效   B.税务机关不得执行

C.税务机关应当向上级税务机关报告  D.税务机关应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18.纳税人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但是最长不得超过多长时间?

A.三个月          B.两个月         C.一个月         D.六个月

19.下列关于税收之债标的的论述中,正确的是哪一个?

A.税收之债的标的以金钱给付为原则,以实物给付为例外

B.税收之债的标的只能是金钱给付

C.税收之债不允许实物给付

D.税收之债以实物给付为原则

20.下列那种情形不属于税收之债消灭的原因?

A.履行        B.消灭时效        C.免除        D.税收债务人分离或合并

21.下列关于税收债务履行的表述中,正确的是哪一个?

A.税收债务人缴纳税款的行为

B.税收债务人为实现税收债权之目的而依法缴纳税款的行为

C.税收债务人依法进行纳税申报的行为

D.税务机关依法划拨纳税人资金以实现税收债权的行为

22.税收债务可以由税务代理人履行,这是各国通行的做法,但可否由第三人代为履行呢?

A.可以代为履行,因为税收之债与私法之债没有什么区别

B.可以代为履行,因为税收之债并非专属之债,没有人身专属关系,且为金钱之债,而非特定物之债

C.不可以代为履行,因为税收之债为公法之债

D.不可以代为履行,因为我国法律没有明确规定

23.下列关于税收债权人的撤销权的表述,正确的是哪一个?

A.税收债权人对于税收债务人所为的危害税收债权的行为,可直接予以撤销的权利

B.税收债权人对于税收债务人所为的恶意危害税收债权的行为,可请求法院予以撤销的权利

C.税收债权人对于税收债务人所为的恶意危害税收债权的行为,可直接予以撤销的权利

D.税收债权人对于税收债务人所为的危害税收债权的行为,可请求法院予以撤销的权利

24.下列关于税收抵押的表述中,正确的是哪一个?

A.税收债务人或第三人转移法律规定范围内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履行纳税义务的担保,在税收债务人不履行其义务时,依法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从抵押物的变卖价金中优先得到清偿

B.税收债务人或第三人转移法律规定范围内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履行纳税义务的担保,在税收债务人不履行其义务时,抵押物所有权转移至税收债权人

C.税收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法律规定范围内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履行纳税义务的担保,在税收债务人不履行其义务时,依法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从抵押物的变卖价金中优先得到清偿

D.税收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法律规定范围内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履行纳税义务的担保,在税收债务人不履行其义务时,抵押物所有权转移至税收债权人

25.下列关于混同导致税收债务消灭的论述中,正确的是哪一个?

A.混同,是指税收债权和税收债务同归一人,致使税收债权债务关系消灭的意思表示行为

B.混同作为税收之债消灭的原因只能存在于税收债权人成为税收债务人的情况下

C.混同作为税收之债消灭的原因只能存在于税收债务人成为税收债权人的情况下

D.混同作为税收之债消灭的原因既可以存在于税收债权人成为税收债务人的情况下,也可以存在于税收债务人成为税收债权人的情况下

二、多项选择题

1.税收之债的特征包括哪些?

A.税收之债是公法之债              B.税收之债是法定之债

C.税收之债是货币之债              D.税收之债是双务之债

2.税收债务法的体系包括哪些子部门法?

A.商品税债务法    B.所得税债务法    C.行为税债务法    D.财产税债务法

3.关于税收之债产生的时间,税法上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在理论上,主要有哪些学说?

A.经济效果发生时说                   B.课税处分时说

C.法律行为完成时说                   D.构成要件实现时说

4.税收要素一般包括哪些内容?

A.税收债务人       B.征税对象       C.税基、税率       D.税收特别措施

5.征税对象按其性质的不同,可以分为哪些种类?

A.商品和劳务        B.所得或收益        C.财产        D.行为

6.税率的基本形式包括哪些?

A.定额税率        B.比例税率        C.累进税率        D.临时税率

7.税收优惠措施包括哪些内容?

A.税收减免        B.税收抵免        C.加成征收        D.出口退税

8.下列关于税收减免分类的论述中,正确的包括哪些?

A.依减免税的期限可以分为临时性减免税和长期性减免税

B.根据减免税的条件和程序可以分为固定性减免税和审核性减免税

C.根据减免税的性质和原因,可以分为困难性减免税、补贴性减免税和鼓励性减免税等三种

D.根据减免税的审批机关,可以分为中央减免税和地方减免税

9.税收之债的变更包括哪些情形?

A.税收之债主体的变更                  B.税收之债的转让

C.税收之债客体的变更                  D.税收之债内容的变更

10.税收债权人的变更包括哪些基本情形?

A.课税权主体的变更                  B.税收征管权主体的变更

C.税收收益权主体的变更              D.税收监督权主体的变更

11.下列关于税收债务承担和转让的说法中,正确的包括哪些?

A.税法绝对否认税收债务承担和转让的效力

B.税法承认法定税收债务承担和转让的效力

C.税法否认约定税收债务承担和转让的效力

D.法定税收债务的承担和转让与约定的税收债务的承担和转让在税法上都是具有效力的

12.税收之债的消灭包括哪些具体情形?

A.履行          B.抵销          C.免除          D.履行不能

13.履行导致税收债务的消灭必须满足哪些要件?

A.适当的履行主体                   B.适当的履行方式

C.适当的履行期限                   D.适当的履行地点

14.纳税期限可以分为哪些种类?

A.按次征纳        B.自由申报        C.审核征纳        D.按期征纳

15.税收之债保全的基本制度包括哪些?

A.税收代位权制度                     B.税收撤销权制度

C.税收担保制度                       D.税收抵押制度

16.税收债权人的代位权成立的要件主要包括哪些?

A.税收债务人享有对第三人的权利         B.税收债务人怠于行使其权利

C.税收债务人迟延纳税                   D.有保全税收债权之必要

17.税收撤销权成立的客观要件主要包括哪些?

A.须有债务人的行为

B.债务人的行为危害债权,即使债权有不能实现之现实危险

C.税收债务人的行为必须以财产为标的

D.税收债务人有恶意

18.税收债权的约定担保可采用的形式主要包括哪些?

A.货币担保                              B.税收债务担保人的保证

C.抵押和质押                            D.留置

19.下列哪些权利不能成为税收代位权的标的?

A.基于抚养、扶养、赡养、继承关系产生的给付请求权

B.劳动报酬、退休金、养老金请求权

C.抚恤金、安置费、人寿保险请求权

D.人身伤害赔偿请求权

20.下列关于税收债务人怠于行使其权利的说法中,正确的包括哪些?

A.怠于行使其权利,是指应行使并且能够行使而不行使其权利

B.应行使,是指若不及时行使,则权利将有消灭或丧失的可能

C.能行使,是指不存在行使权利的任何障碍,税收债务人在客观上有能力行使其权利

D.不行使,是指税收债务人消极地不作为,主观上具有过错

三、名词解释

1.税收之债

2.税收债务法

3.税收债务法的体系

4.税收要素

5.税收之债的保全

6.税收债权人的代位权

7.税收债权人的撤销权

8.税收之债的变更

9.税收特别措施

10.税率

四、简答

1.简述税收之债理论提出的意义。

2.简述税收之债双方当事人法律权利的不对等性。

3.简述税收债务法的体系。

4.简述关于税收之债产生时间的两种学说。

5.简述税收债权人的变更。

6.简述税收债务人的变更。

7.简述税收之债内容的变更。

8.简述税收之债客体的变更。

9.简述税收之债的履行。

10.简述税收债权人代位权行使的要件。

五、论述

1.试述税收之债的特征。

2.试述税收要素的概念和构成。

3.试述税收之债的消灭及其方式。

4.试述税收之债的保全及其方式。

5.试述税收之债的担保及其方式。


第十六章习题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B

2.D

3.D

4.D

5.C

6.C

7.D

8.A

9.B

10.A

11D

12B

13C

14C

15D

16B

17D

18A

19A

20D

21B

22B

23D

24C

25B

二、多项选择题

1ABC

2.ABCD

3.BD

4.ABCD

5.ABCD

6.ABC

7.ABD

8.ABC

9.ACD

10.ABC

11BC

12ABC

13ABCD

14AD

15AB

16ABCD

17ABC

18ABC

19ABCD

20ABC

三、名词解释

1.税收之债,就是指作为税收债权人的国家或地方政府得请求作为税收债务人的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的法律关系。

2.税收债务法是规范税收债权债务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从广义上来讲,税收债务法相当于税法。从狭义上来讲,税收债务法相当于税收实体法。

3.税收债务法的体系是指由税收债务法律规范分类组合为不同的法律部门而形成的多层次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

4.税收之债在法律规定的构成要件实现时成立,这一构成要件就是税收要素。税收要素,是指税收之债有效成立所必须具备的基本要素,包括税收债务人、征税对象、税基、税率和税收特别措施。

5.税收之债的保全,是指法律为防止因税收债务人的财产不当减少给税收债权带来危害,允许税收债权人代税收债务人向第三人行使税收债务人的权利,或者请求法院撤销税收债务人与第三人的民事行为的法律制度。

6.税收债权人的代位权,是指当税收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所享有的权利而危及税收债权时,税收债权人为保全自己的债权,可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税收债务人对第三人所享有的权利。

7.税收债权人的撤销权,是指税收债权人对于税收债务人所为的危害税收债权的行为,可请求法院予以撤销的权利。

8.税收之债的变更,是指税收之债要素发生的变化,即税收之债的主体、客体和内容发生的变化。

9.税收特别措施包括税收优惠措施和税收重课措施。税收优惠措施包括税收减免、税收抵免、亏损结转、出口退税等,主要为税收减免,税收重课措施主要为税款的加成征收。

10.税率是应纳税额与税基之间的比例。税率主要有比例税率、累进税率和定额税率三种基本形式。

四、简答

1.把税收视为一种公法上的债,从而导致与税收相关的一系列理论问题发生了重大变革,这一变革不仅仅是理论上的,它对于税收立法、执法、司法、守法以及税收法治建设都将产生长远的影响。

在理论上,由于税收之债概念的提出,税法便可以借鉴民法债法的理论,重新审视税收实体法律关系的性质,重构税收实体法的体系。税收之债理论提供了税法学上的说理工具,也为现代税法规范结构的构建提供了新思路。由此,它赋予了税法以崭新的地位和体系。

在实践上,可以平衡纳税人与国家之间的法律地位,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利,防止征税机关权力的滥用。

2.由于税收之债具有公共性和公益性,为公平、及时地实现税收债权,税法赋予了税收债权人较多的权利。

税收债权人或作为其代表的征税机关享有单方面的税基调整权、税收保全权、税收强制执行权以及在税收的征收和管理的过程中所享有的一系列管理的权利。而这些单方面的权利在私法之债中是任何一方当事人都不曾享有的。在税收之债关系中,当双方当事人发生冲突时,法律也是优先承认税收债权人及其代表机关所做出的行为的效力,税收债务人所享有的大多是事后的救济权利,如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等权利。

3.税收债务法的体系是指由税收债务法律规范分类组合为不同的法律部门而形成的多层次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税收债务法可以分为商品税债务法、所得税债务法、财产税债务法和行为税债务法。

根据我国现行税收法律制度,商品税债务法可以分为增值税债务法、消费税债务法、营业税债务法、城乡维护建设税债务法和关税债务法;所得税债务法可以分为企业所得税债务法、个人所得税债务法、农业税债务法和社会保障税债务法;财产税债务法可以分为资源税债务法、房产税债务法、土地税债务法、契税债务法、车船税债务法和遗产税债务法;行为税法可以分为证券交易税债务法、印花税债务法、筵席税债务法和屠宰税债务法。由以上所述的多层次的、门类齐全的税收债务部门法就组成了一个有机联系的统一的税收债务法体系。

4.税收之债的产生,也称为税收之债的成立,是指税收之债关系在有关当事人之间的确立。关于税收之债产生的时间,在理论上,主要有两种学说,一是课税处分时说,一是构成要件实现时说。

课税处分时说认为税收之债经由课税处分而产生,课税要件的满足并不成立税收之债,只有经过征税机关的课税处分才成立税收之债。构成要件实现时说认为税收之债在法律所定的构成要件实现时成立,征税机关的课税处分只是具体确定税收债务的数额,仅仅具有宣示作用。

5.税收债权人的变更包括课税权主体的变更、税收征管权主体的变更和税收收益权主体的变更。一般来讲,课税权主体变更了,税收征管权和收益权主体也会随之发生相应的变更,这是狭义的税收债权人的变更或真正的税收债权人的变更。如果课税权主体没有变更,而仅仅是税收征管权和收益权主体发生了变更,这种税收债权人的变更则是广义的税收债权人的变更或非真正的税收债权人的变更。

在我国,税收债权人的变更主要是税收征管权和收益权主体的变更,在个别情况下,也有将课税权下放给地方,由地方政府决定是否开征此种税收的情况。

6.税收债务具有两方面的性质:一方面,税收债务为金钱之债,没有人身专属性,原则上允许承担或转让;另一方面,税收债务又为法定之债,具有高度的法定性,税收债务是依据税收债务人的经济上的负担能力而课征的,强调税收债务人的个别性,因此,不允许对税收债务人任意加以变更。

税法根据税收债务的这种双重属性,一方面为确保财政收入的稳定和对私法上债务承担和转让秩序的尊重而在原则上允许税收债务的法定承担和转让,另一方面又为了确保税收债务的法定性和维护公法上的秩序而对税收债务的约定承担和转让予以否定。税收债务人法定变更的情况主要是税收债务的继承。所谓税收债务的继承,是指在不改变税收债务内容的前提下,税收债务人的债务全部或部分转移给第三人承担的现象。

7.税收之债内容的变更,即税收债务数额的增加和减少或税收债务履行期间、地点的变动。根据税收法定原则的要求,在没有法律的明确依据的情况下,不允许对税收债务的内容加以变更。

我国税法中税收债务数额的变更主要是税收特别措施中的税收减免。税收债务履行期间的变更即税收征纳期间的变更,包括税收征纳期间的缩短和延长。税收征纳期间的缩短,必须有法律的明确规定;而对于税收征纳期间的延长,则法律一般赋予征税机关以自由裁量权。税收债务的履行地点涉及到征税机关的税收管辖权、地方财政收入的分配以及纳税人权利的保护等,税法在规定税收债务履行地点时所考虑的因素一般包括征收效率、纳税便利以及各地方的税收利益,因此,税法在规定税收债务履行地点变更时仍应充分考虑以上因素。

8.税收之债客体的变更,即税收之债标的的改变。税收之债的标的以金钱给付为原则,以实物给付为例外。我国税法中没有明确规定税收之债客体变更的情况,根据税收法定主义的要求,应在实务上认为,我国税法不允许税收之债客体的变更。在征收遗产及赠与税的国家和地区,税法一般均规定税收之债客体变更的情形。

9.履行,是指税收债务人为实现税收债权之目的而依法缴纳税款的行为。履行导致税收债务的消灭必须满足以下要件:适当的履行主体、履行地点、履行期限和履行方式。

履行的主体,是指为实现税收债权之目的而依法缴纳税款的人。税收之债履行的期限,又称为纳税期限,是指税法规定的税收债务人向征税机关缴纳税款的具体时间与期间。税收之债的履行地点,又称为纳税地点,是指缴纳税款的场所,即指税收债务人应向何地征税机关申报纳税并缴纳税款。履行的方式所要解决的是税收债务人缴纳税款的方法和手段。

10.税收债权人的代位权,是指当税收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所享有的权利而危及税收债权时,税收债权人为保全自己的债权,可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税收债务人对第三人所享有的权利。税收债权人的代位权成立的要件主要有:

1)税收债务人享有对第三人的权利。

2)税收债务人怠于行使其权利。

3)税收债务人迟延纳税。

4)有保全税收债权之必要。税收债权人的代位权行使的范围要以保全税收债权之必要为限度,而不能超出税收债权的范围来行使其代位权。

五、论述

1.(1)税收之债是公法之债。税收是国家实现其职能的基础与保障,具有高度的公益性。与此相对应,税法具有明显的公法色彩,税收之债是一种公法上的债。

2)税收之债是法定之债。税收之债并非当事人合意所产生之债,而是依法律的明确规定所产生,在性质上属于法定之债。

3)税收之债是货币之债。税收之债原则上以货币为给付。

4)税收之债是单务之债。税收债权人只享有债权而不负债务,税收债务人只负债务,而不享有债权。

5)税收之债双方当事人法律权利的不对等性。由于税收之债具有公共性和公益性,为公平、及时地实现税收债权,税法赋予了税收债权人较多的权利。

2.税收要素,是指税收之债有效成立所必须具备的基本要素,包括税收债务人、征税对象、税基、税率和税收特别措施。

1)税收债务人,是指税法规定的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税收债务人是税收要素中的首要要素。

2)征税对象,是指税法规定的征税的客体或对象。没有征税对象,根本无法征税,因此,征税对象也是税收要素之一。

3)税基,又称为计税依据、征税基数,是指计算应纳税额的依据。

4)税率是应纳税额与税基之间的比例。

5)税收特别措施包括税收优惠措施和税收重课措施。税收特别措施以特别规定的方式限定了税收债务人的范围、排除了某些征税对象、降低了税率甚至免除了税收债务,因此,税收特别措施对于以上各种税收要素均有不同程度的影响,对于决定税收债务人的税收债务具有重要的意义。

3.税收之债的消灭,是指税收债权债务关系在客观上不复存在。税收之债消灭的原因包括履行、抵销、免除、混同和消灭时效等几种情形。

1)履行,是指税收债务人为实现税收债权之目的而依法缴纳税款的行为。履行是税收债务消灭的最主要的原因。履行导致税收债务的消灭必须满足以下要件:适当的履行主体、履行地点、履行期限和履行方式。

2)抵销,是指二人互负债务时,各以其债权充当债务之清偿,而使其债务与对方的债务在对等额内互相消灭。

3)免除,是指税收债权人抛弃债权,从而全部或部分终止税收债权债务关系的单方行为。税收债务的免除必须严格依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作出。

4)混同,是指税收债权和税收债务同归一人,致使税收债权债务关系消灭的事实。混同作为税收之债消灭的原因只能存在于税收债权人成为税收债务人的情况下。

5)消灭时效,是指一定期间不行使权利,而使其请求权归于消灭的法律事实。

4.税收之债的保全,是指法律为防止因税收债务人的财产不当减少给税收债权带来危害,允许税收债权人代税收债务人向第三人行使税收债务人的权利,或者请求法院撤销税收债务人与第三人的民事行为的法律制度。税收之债的保全主要包括税收债权人的代位权和撤销权。

税收债权人的代位权,是指当税收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所享有的权利而危及税收债权时,税收债权人为保全自己的债权,可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税收债务人对第三人所享有的权利。税收债权人的代位权成立的要件主要有:税收债务人享有对第三人的权利;税收债务人怠于行使其权利;税收债务人迟延纳税;有保全税收债权之必要。

税收债权人的撤销权,是指税收债权人对于税收债务人所为的危害税收债权的行为,可请求法院予以撤销的权利。税收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要件因税收债务人所为行为系无偿行为还是有偿行为而不同。对于无偿行为,只需具备客观要件即可,无需考虑第三人的主观状态,而对于有偿行为则必须考虑税收债务人和第三人的主观状态。客观要件主要包括三个:①须有债务人的行为。②债务人的行为危害债权。③税收债务人的行为必须以财产为标的。

5.(1)税收之债的担保,是促使税收债务人履行其税收债务,保障税收债权得以实现的法律措施。在税收领域,税收债权的约定担保可采用的形式,主要有货币担保、税收债务担保人的保证、抵押和质押等方式。(2)货币担保又称保证金担保,是指税收债务人在纳税义务发生前向税务机关预缴一定数额的金钱,待其履行纳税义务后再领回。预缴的金钱应相当于应纳税款,如税收债务人逾期不缴,税务机关则可以其预缴的金钱抵缴税款、滞纳金和罚款。(3)税收债务担保人的保证也称纳税担保人的保证,是指税收债务人所提供的经税务机关认可的税收债务担保人与税务机关约定,当税收债务人不履行纳税义务时,税收债务担保人履行纳税义务或者承担连带责任。4抵押,是指税收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法律规定范围内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履行纳税义务的担保,在税收债务人不履行其义务时,依法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从抵押物的变卖价金中优先得到清偿。(5)质押,是指税收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税务机关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履行纳税义务的担保,当税收债务人不履行其义务时,税务机关从其占有的财产中优先得到清偿。


第十七章 商品税法习题

 

一、单项选择题

1.下列哪些属于增值税的纳税人?

A.为其所在单位修理发生故障的机器的职工

B.为出口的机械产品到销售地进行安装的某机械公司

C.加工玉器的某个人独资企业

D.进口货物的销售方

    2.下列行为哪些应缴纳增值税?

A.从事自行车维修的某甲,免费为残疾学校的学生修理自行车

B.某乙将其生产的商品交由他人代售

C.某企业出租生产设备

D.某单位转让其房地产

3.下列关于增值税税率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销售图书、报纸、杂志,适用17%的税率

B.避孕药品用具适用13%的税率

C.寄售商店代销的寄售物品按6%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D.销售自己使用过的摩托车,按4%的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4.下列哪些经营者可以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A.年应税销售额在180万元以下的商业个体经营者

B.从事家电生产的企业,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在100万元以下

C.某商品批发商,年应税销售额在180万元以下,会计核算健全,能准确核算并提供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D.全部销售古旧图书的书店年应税销售额在180万元以上

5.某塑料加工企业是小规模纳税人,2003年3月销售货物,取得销售收入15800元,则该企业当月的应税销售额是多少?

A.15800元        B.15000元        C.13504.2元        D.15192.3元

    6.某汽车生产厂将其生产的5辆小轿车作为投资,提供给某企业,没有同类产品的销售价格,其生产成本为150,000元,成本利润率为8%,适用消费税税率为5%,则其组成计税价格是多少?

A.157,894.74元                    B.162,000元

C.170,520.32元                    D.150,000元

    7.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进行经营而购入下列货物,其中哪些准予进行进项税额抵扣?

A.购进全套生产设备,计划使用年限为5年

B.购进供职工休息时使用的健身器材

C.为进行研制新产品而进口精密仪器

D.从国外进口原材料而在海关取得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8.下列增值税纳税人的经营活动哪些不适用6%征收率?

A.一般纳税人某小型水力发电单位生产电力

B.某茶叶生产厂销售其生产的各种毛茶

C.商业企业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

D.某外贸公司从日本进口图书和塑料制品

9.下列关于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认定有哪些是正确的?

A.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B.委托商场销售货物,为商场售出货物的当天

C.将委托加工货物无偿赠与他人的,为货物移送的当天

D.进口货物,为货物到岸的当天

10.下列出口货物,哪些可以免税但不予退税?

A.对外承包工程公司运出境外用于对外承包项目的货物

B.国家援外出口的货物

C.对外承接修理修配业务的企业用于对外修理修配的货物

D.出口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并持普通发票的货物

11.某家电生产企业为扩大市场,采取了一系列优惠销售方式销售其产品,对其特殊销售方式的销售额应如何认定?

A.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的,应按新货物的同期销售价格确定销售额

B.以折扣方式销售,将折扣额另开发票,可以减除折扣额

C.采取以物易物方式销售的,以其售出的货物核算购货额并计算进项税额

D.还本销售方式销售货物的,可以从销售额中减除还本支出

12.下列经营者中有哪些属于营业税的纳税人?

A.为出口货物提供保险的境内保险机构      B.受个人委托发放贷款的金融机构

C.向境外企业转让专利技术的科研单位      D.承包某企业的承租人

13.某专门从事租赁业务的企业为某家电生产企业提供融资租赁业务,从国外购入一套生产设备,共支付实际成本80,000元,租赁其为1年,收取租金60,000元,手续费8,000元,到期收回残值30,000元,则本月该企业应税营业额是多少?

A.1500元        B.20000元         C.8000元         D.15000元

14.甲、乙企业合作建房,由甲提供2000平米土地的使用权,乙则提供建房所必须的资金共计8000万元,建成房屋总面积8000平米,双方按5:5的比例取得房屋的所有权。则下列哪个说法是正确的?

A.甲企业的应税营业额为所取得的4000平米的房屋的价值

B.乙企业的应税营业额为所建成的8000平米的房屋的价值

C.甲企业的应税营业额为所出让的4000平米的土地使用权

D.乙企业的应税营业额为所取得的4000平米的土地使用权

15.甲以其自有房屋进行抵押,向A银行贷款10万元,为期三年,年贷款利率为15%。贷款到期后,甲无力偿还,以该房屋作价清偿贷款。A银行与甲协商后,确定该房屋价值12万元,甲另外支付2.5万元,则甲应税营业额是多少?

A.14.5万元        B.12万元       C.2.5万元        D.4.5万元

16.下列哪些经济活动应缴纳营业税?

A.甲以其所有的专利权投资入股

B.某知名作家转让其著作权

C.某商场出售家具并上门安装

D.甲以其所有的专利权投资入股后转让其所持有的股权

17.下列经济活动应如何确定其所属的营业税税目?

A.某设计单位承包建筑安装过程,未参与施工,应按“服务业——其他服务”项目征税

B.某餐厅为顾客在就餐的同时进行的自娱自乐形式的歌舞活动所提供的服务,按“服务业”税目征

C.甲以其所有的专利权投资入股后转让其所持有的股权,按“销售不动产”税目征税

D.邮政部门的报刊发行业务按“服务业”征税

18.下列商品中哪些应缴纳消费税?

A.商场出售的化妆品                          B.进口的小轿车

C.某卷烟厂生产并用于生产甲类卷烟的烟丝      D.收取的包装物押金

19.某企业将其生产的甲级卷烟作为福利发放给职工,没有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生产成本为5000元,利润率为10%,甲级卷烟的消费税税率为50%,则应纳多少消费税?

A.5500元           B.11000元          C.5000元           D.250元

20.张某委托某珠宝商店加工钻石镶嵌首饰,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共耗费金、钻石计7000元,加工费1500元,则应纳多少消费税?(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的消费税税率为15%

A.1050元          B.1500元          C.225元          D.1275元

21.某汽车生产厂销售汽车共收取销售收入117万元,则其应纳多少消费税?(税率为8%)

A.9.36万元        B.8万元          C.10.2万元         D.17万元

22.反倾销税的纳税人应当是哪些?

A.倾销进口产品的生产商                B.倾销进口产品的销售者

C.倾销进口产品的进口经营者            D.倾销进口产品的出口商

23.下列对进口货物的原产地的认定正确的有哪些?

A.进口机械的零部件,但不与该机械同时进口,可以主件的原产地予以确定

B.进口不在同一个地区加工的货物,以所加工零件价值最大的地区为其原产地

C.进口国与生产国不在同一个地区的,不管货物是否完全在该生产国内生产,均以出口国为原产地

D.石油应以购自国为原产地

24.应根据我国关于行邮物品的规定纳税的物品不包括下列哪些物品?

A.张某自海关入境所携带的行李物品

B.王某从美国回来,自己购买了其所有汽车的必要配件,以作为将来更新之用

C.朱某从国外邮购的一套书籍

D.从日本飞回的某国际航班上的空中小姐所携带的自用物品

25.某外贸公司出口一批商品,其成交价格为15万元,收取包装费5000元,支付给国外佣金5万元,出口税率为5%,则该批货物的完税价格是多少?

A.10万元        B.15万元        C.10.5万元        D.20万元

二、多项选择题

1.与所得税和财产税相比,商品税具有哪些独有的特征?

A.商品税为间接税,税负容易转嫁

B.多环节纳税,税源广泛

C.税收政策性强,对企业生产经营影响较大

D.实行比例税率,具有累退性,不利于税负公平

    2.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在增值税法上的地位有何不同?

A.一般纳税人可以领购增值税专用发票,而小规模纳税人无权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B.两者纳税期限不同,一般纳税人为1个月,小规模纳税人则视销售金额而有不同

C.采用抵扣法缴纳增值税款,而小规模纳税人不能采用抵扣法

D.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可由税务机关代开发票

    3.下列行为中,有哪些无需缴纳增值税?

A.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给他人        B.银行销售金银

C.融资租赁公司从事融资租赁业务                      D.邮政部门发行报刊

    4.某企业销售商品,除收取销售收入外,还取得以下价外费用,其中哪些应计入销售额计算?

A.包装费                           

B.运输装卸费

C.将承运部门的运费发票开具给购货方且纳税人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货方的代垫运费

D.包装物租金

5.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如下进项税额,其中哪些可以从销项税额中进行抵扣?

A.从农户直接购买其自产农产品的进项税额

B.从废旧物资经营单位购进废旧物资的进项税额

C.购进原材料而取得承运部门开具的运输发票上注明的运费的进项税额

D.购进原材料,但未按规定取得增值税扣税凭证

    6.下列经营活动有哪些无需缴纳增值税?

A.某外商独资企业经营困难而进口投资人无偿援助的设备

B.某企业购入新的生产设备后,转让其原使用的设备

C.某个体工商户从事木制品加工,其月收入为500元

D.某企业从事来料加工而进口所需的设备

    7.下列哪些企业或产品可以享受增值税先征后返的优惠?

A.建筑用和生产建筑材料所用的砂、土、石料        B.林业综合利用产品

C.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                  D.废旧物资回收经营企业

8.出口货物退(免)税应当具备以下哪些条件?

A.出口的货物是增值税或消费税的应税商品         B.货物已经报关离境

C.出口货物已结汇并在财务上作销售处理           D.提供必要的退税单证

9.下列经济活动有哪些应缴纳营业税?

A.某运输公司从事搬家业务

B.某建筑公司对新建的房屋进行装潢

C.孙某新建住宅后将其赠与好友乙

D.某上市公司出售其所持有的其他公司的股份

10.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向其子公司转让房屋,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则税务机关可按以下哪些方式核定其营业额?

A.按该公司当月销售的同类不动产的平均价格核定

B.按该公司最近时期销售的同类不动产的平均价格核定

C.按同类不动产的当期市场价格核定

D.按计税价格=营业成本×(1+成本利润率)÷(1-营业税税率)的公式核定计税价格

11.下列项目中,哪些可以享受免征营业税待遇?

A.法学家学会收取的会费                 B.水族博物馆所收取的门票收入

C.保险公司的个人养老金保险收入         D.海淀法院收取的民事诉讼费

12.下列关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的认定,哪些是正确的?

A.以预收款方式销售不动产的,其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为办理不动产产权转移手续的当天

B.贷款业务以贷款到期日为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

C.金融商品转让业务以金融商品所有权转移之日为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

D.实行合同完成一次性结算价款办法的工程项目,营业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为施工单位与发包单位进行工程合同价款结算的当天

13.下列各项中,哪些应在纳税人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营业税?

A.某建筑单位承包未跨省的工程项目           B.纳税人从事运输业务

C.某房地产公司销售不动产                   D.某企业转让商标权

14.下列关于消费税的发生时间,说法正确的有哪些?

A.纳税人采取预收货款结算方式的,其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为发出应税消费品的当天

B.纳税人采取预收货款结算方式的,其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为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

C.纳税人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其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为销售合同规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D.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其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为移送使用的当天

15.根据我国消费税法的规定,下列关于消费税的纳税环节的说法有哪些是正确的?

A. 消费税实行多环节征收,既在生产环节征收,也在销售环节征收

B.金银首饰消费税为零售环节征收

C.纳税环节主要为生产环节,即由生产者在从事销售行为或视同销售的行为时缴纳消费税款

D.我国的消费税实行单一环节课税

16.某外贸公司出口一批白酒,已办理退税手续后,国外以质量不合格要求退货,则该外贸公司进口该批白酒时,在税法上应如何处理?

A.经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暂不办理补税,待其转为国内销售时,再向其主管税务机关申报补缴消费税

B.应及时向其主管税务机关申报补缴已退的消费税

C.可以免税进口该白酒

D.仍应缴纳关税和消费税,待审查核实后由税务机关退还其缴纳的税款

17.下列哪些进出口货物可免征关税?

A.某外国公司进口广告品和货样作为展览之用

B.某国际组织向我国红十字会无偿赠送的医疗物资

C.进口物资专门用于救灾的

D.进出境运输工具装载的途中必需的燃料、物料和饮食用品

18.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不能按照该货物的成交价格确定时,海关可以依次使用下列哪些方法估定完税价格?

A.相同货物成交价格法                B.相似货物成交价格法

C.计算价格法                        D.倒扣价格法

19.某外贸公司进口一批小轿车,则其应纳税收应包括下列哪些税种?

A.契税          B.消费税          C.关税          D.增值税

20.根据《海关船舶吨税暂行办法》的规定,下列哪些外籍船舶可以免征吨税?

A.与我国建立外交关系国家之大使馆、公使馆、领事馆使用的船舶

B.有当地港务机关证明之避难、修理、停驶或拆毁的船舶,并不上下客货者

C.专供上下客货及存货之泊定趸船、浮桥趸船及浮船

D.中央或地方人民政府征用或租用的船舶

三、名词解释

1.流转税

2.消费型增值税

3.“免抵退”税方式

4.协定税则

5.关税的临时减免

6.销项税额

7.进项税额

8.反补贴税

9.相同货物成交价格法

10.普惠制

四、简答

1.为什么理想的增值税应选择单一税率?

2.试说明增值税与消费税的区别。

3.试说明出口退税制度与免税的区别及适用出口退税的必要性。

4.试对兼营行为和混合销售行为进行比较,说明两者在纳税方面的不同。

5.试说明海关在使用倒扣价格法所应具备的条件。

6.说明征收反倾销税所应具备的条件。

7.应如何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五、计算

1.某电器生产企业10月份发生如下经营业务:(1)购入一批原材料,货款已支付,但尚未验收入库,共支付价税25万元。(2)购入免税废旧物资5万元,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3)采取托收承付方式销售电器,共收取不含税价款15万元,货已发出,办妥托收手续。(4)采取还本销售电器,收取货款21.06万元,企业扣除还本准备金按15万元做销售处理。(5)销售货物收取包装物押金为6万元,单独记帐核算,包装物于一个月后归还。(6)本月为销售货物共支付运费9万元,其中代购货方企业垫付3万元,已将运输发票转交给对方,其余发票均已受到。(7)将本单位生产的电器作为办公设备,价值10万元。(8)因质量问题发生退货,支付退款共1.17万元。试计算该企业本月应缴纳的增值税税额。

2.某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兼营内销和出口货物,4月份发生如下经济业务:(1)经有关部门批准从境外进口原材料,支付价款30万元,运抵我国海关前支付运输费用2万元,支付保险费3000元,向海关缴纳了相关税款,并取得了完税凭证。(关税率为20%)(2)内销本企业的产品取得货款100万元(未含税)。(3)出口一批货物,离岸价格为60万元退税率为13%。(4)发货给外省市分支机构40万元用于销售,支付运费10万元,建设费用5000元,保险费用5000元。(5)购进办公用电脑3台,单价8000元,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是4080元。(6)从境外进口小轿车2辆,共支付货款及价外费用45万元。小轿车的关税税率为60%,货物关税税率为20%、消费税税率为8%。试计算本月该企业所应缴纳的增值税税金。

3.某商业企业2月份发生如下经营活动:(1)从国外购进卷烟一批,到岸价格为30万元,关税税率假定为100%,消费税税率为50%。(2)采取以旧换新方式,收回旧项链,作价2万元,换出的新项链同类产品售价3.51万元(含增值税),消费税税率为10%。(3)委托某金银加工企业对收回的旧项链进行加工,提供加工材料成本为2万元,收取加工费用5000元。对加工后金银成品,该加工企业并没有同类消费品的销价作为参考。消费税税率为10%。试计算该商业企业应缴纳的消费税。

4.某酒厂5月份销售业务如下:(1)销售粮食白酒10箱,不含增值税价格为每箱500元,代垫运费0.4元,运输部门将发票开给购货方,同时收取包装物押金585元,收取手续费0.1万元,储备费0.5万元。粮食白酒的消费税税率为25%。(2)销售黄酒1924升,销售额为0.6万元。消费税税率为每吨240元。(3)外购已税白酒1.5万元用于生产新型白酒。(4)为扩大影响举行商品展销,现场让客户品尝新产品,共耗用粮食白酒按生产成本价计5000元,无同类产品,成本利润率为10%。试计算该酒厂本月应缴纳的消费税。

5.某汽车运输公司6月份发生如下经营业务:(1)当月取得国内货运收入100万元,其中支付给其他运输企业联运支出30万元。(2)承揽一项国际运输业务,全程收费为20万元,中途将业务转给境外该国的某汽车公司,支付该公司运费5万元。交通运输业的适用税率为3%。试计算当月该汽车运输公司的应纳营业税税金。

6.某金融机构5月份发生如下经济业务:(1)进行外汇期货交易,买入价为1200万元,卖出价为1250万元。(2)以年利率3%从境外借入100万元,以4.8%的年利率贷给国内企业。(3)受其他机构委托发放贷款500万元,年利率为5%,本月收到到期收入15元。(4)贷款利息收入70万元,吸收存款利息支出30万元,罚息、加息等收入5万元。试计算本月该金融机构所应缴纳的营业税税金。

7.某公司1998年从甲国进口一台机器设备,离岸价格为1000万元,此外支付运费10万元,运输保险费20万元,购货佣金4万元。1999年,该设备发生故障运回甲国修理(出境时已向海关报明)。10月,在海关规定的期限内运输进境。经海关审定的修理费15和料件费为10万元。进口关税税率为20%。请计算两次进口所应缴纳的金额。

六、论述

1.谈谈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区别的标准及两者在增值税法上的地位的不同。

2.对增值税三种类型进行比较,并说明对我国现行增值税法进行完善的必要性。

3.试述加入WTO对我国关税制度的影响。


第十七章习题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   C

2.B

3.D

4.C

5.B

6.C

7.D

8.A

9.C

10. D

11. A

12. D

13. A

14. C

15. B

16. D

17. C

18. B

19. A

20. B

21. B

22. C

23. D

24. B

25. A

二、多项选择题

1.  ABD

2.  ACD

3.  CD

4.  ABD

5.  ABC

6.  BCD

7.  BD

8.  ABCD

9.  AB

10.ABD

11.ACD

12.CD

13.BD

14.AD

15.BCD

16.BC

17.ACD

18.ABCD

19.BCD

20.ABCD

三、名词解释

1.流转税即为商品税,由于商品税的计税依据为商品的流转额,同时商品税总是在商品的流转环节征收,从而商品税也被称为流转税,是指以商品为征税对象的税收的总称。

2.消费型增值税针对消费征税,因此被称为消费型增值税。在计算增值额时,把固定资产的购买看作是与任何别的物质要素一样的投入,其全部价值都可以从销售额中减去。这时增值税的税基就排除了任何投资,只包含消费。

3. 所谓“免、抵、退”,是指对生产企业自营出口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自产货物,免征出口环节增值税,称为“免”税;然后对内销货物计算销项税额并抵扣当期进项税额,称为“抵”税;对没有抵扣完的进项税额,再依相关公式计算应退税额,称为“退”税。

4.协定税则,是指税则中的税率不是由一国政府单方面制定的,而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通过缔结关税贸易协定订立的。协定税则根据协定方式的不同又分为双边协定税则、多边协定税则和片面协定税则三种。

5.关税的临时减免,是指在关税法规定的关税减免以外,根据具体纳税人的特殊情况依特定的程序临时实施的关税减免。

6.销项税额,是指依纳税人当期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和法定税率的乘积计算并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额。确定纳税人当期销售额是确定当期销项税额的关键。

7.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应税劳务,所负担的增值税额。其主要体现在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海关的完税凭证上。

8 进口产品存在补贴,并对已经建立的国内产业造成实质损害或者产生实质损害威胁,或者对建立国内产业造成实质阻碍的,依照规定进行调查,采取反补贴措施,终裁决定确定补贴成立,并由此对国内产业造成损害的,所征收的临时的税收即是反补贴税。

9.相同货物成交价格法,即该货物的完税价格为与其在同一时间或在大致同一时间内,出口到我国的相同货物的成交价格。

10.普遍优惠税制,也叫普惠制,是指发达国家对从发展中国家输入的产品,特别是成品和半成品,普遍给予优惠关税待遇,而不应要求发展中国家给予同等的优惠待遇的一种制度。

四、简答

1.理想的增值税除了设置零税率外,应该实行单一税率。首先,单一税率意味着任何商品的销售和进口、任何劳务的提供,都按同一税率征税,这就排除了歧视性对待措施。其次,单一税率有利于节省征管费用,降低征管难度。再次,单一税率也方便了纳税人纳税,有利于节约遵从费用。最后,单一税率可以降低逃避税的动机与机会。

2.增值税与消费税都属于商品税,都实行零税率,有利于商品出口。但两者的区别也较为明显:

1)征税环节不同。增值税实行多环节征收,而消费税则是单一环节征收,只在生产环节征收。

2)重复征税不同。增值税税不重征,消除了重复征税。传统销售税的一个最大的缺点就是重复征税。

3)征税范围不同:增值税实行普遍征收,有利于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而消费税的征税范围有限,一般只限于有限的商品上。

4)调节功能不同。增值税实行中性税收,避免税收对经济运行的扭曲。而消费税的调节功能明显。

3.我国对货物出口实行出口退税制度。适用零税率的出口退税就是指将该出口货物所承担的所有增值税款全部退还。适用零税率和免税不同,免税是免纳某环节的增值税,对该货物所含进项税额不予抵扣;而适用零税率则是除了免纳出口环节的增值税以外,还要退还该货物以前所有环节所负担的增值税款,进而实现出口增值税负为零。

适用零税率的出口退税制度是商品税法国家协调的一种方式,即各国对出口货物实行退税,而对进口货物正常征税,从而解决了国家间的重复征税问题。对出口货物实行出口退税也符合WTO的规定和宗旨。只要增值税出口退税额不超过已征增值税款,就符合WTO的规定和其促进贸易自由化的宗旨。目前,出口退税已成为我国调整产业结构和出口结构、促进外贸发展、保证国际收支平衡的重要宏观调控手段。

4.混合销售行为与兼营行为的区别在于:混合销售行为是同时涉及应税劳务和货物的销售行为,兼营行为则是既涉及应税劳务又涉及货物和非应税劳务的经营行为。

一般说来,从事货物生产、批发或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经营者的混合销售行为,一律视为销售货物,不征收营业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则视为提供应税劳务,应当征收营业税。

对于兼营行为,则要求对兼营的不同项目分别核算。纳税人兼营应税劳务与非应税劳务,应分别核算应税劳务的营业额和非应税劳务与货物的销售额,不分别核算或不能准确核算的,其应税劳务与货物或非应税劳务一并征收增值税。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应税劳务项目的,应分别核算不同税率的应税营业额,不分别核算或不能准确核算的,其应税项目应一并按高税率征税。纳税人兼营应税劳务项目与减免税项目的,应单独核算减免税项目的营业额,未单独核算或不能准确核算的,不得减免税。

5.海关在使用倒扣价格法时,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1)在被估货物进口时或大约同时销售;(2)按照进口时的状态销售;(3)在境内第一环节销售;(4)合计的货物销售总量最大;(5)向境内无特殊关系方的销售。

6.根据《反倾销条例》的规定,进口产品以倾销方式进入我国市场,并对已经建立的国内产业造成实质损害或者产生实质损害威胁,或者对建立国内产业造成实质阻碍的,依照规定进行调查,采取反倾销措施。经过反倾销调查,终裁决定确定倾销成立,并由此对国内产业造成损害的,可以征收反倾销税。征收反倾销税应具备以下条件:

1)在正常贸易过程中进口产品以低于其正常价值的出口价格进入我国市场。

2)倾销对已经建立的国内产业造成实质损害或者产生实质损害威胁,或者对建立国内产业造成实质阻碍。

7.(1)增值税专用发票只限于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和非增值税纳税人不得领购使用。纳税人当月购买专用发票而未申报纳税的,税务机关不得向其发售专用发票。(2)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应税劳务,根据增值税细则规定应当征收增值税的非应税劳务,必须向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向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应税项目,可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3)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的,不得作为扣税凭证,购买方有权拒收。(4)纳税人必须按规定时限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得提前或滞后。对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户无,要及时足额计入当期销售额计税。

五、计算

1.(1)根据我国税法的规定,工业企业购进货物,必须在购进的货物已经验收入库后,才能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对货物尚未到达企业验收入库的,其进行税额不得作为纳税人的当期进行税额抵扣。因此,此项购货业务不得作为当期进行税额抵扣处理。(2)根据我国税法的规定,生产性一般纳税人购进免税废旧物资按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扣除。(3)采取托收方式销售货物的,为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因此,该项业务可作为当期进项税额进行抵扣。(4)采取还本销售方式下,货物的销售价格是销售额,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还本支出,因此,该项业务应以21.06万元为销售额计算销项税额。(5)包装物押金单独记帐核算的,不并入销售额征税,因此,30万元是该项销项税额的销售额。(6)一般纳税人购销货物所支付的运费,按7%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抵扣。但代垫的运输费用且已将运输发票转交给对方的运输费用不得计入,因此,该项业务的应以6万元计算应抵扣的税额。(7)将本单位生产的电器作为办公设备为视同销售行为,应按同类货物的销售额计算销项税额。(8)因退货退回而退还给购买方的增值税额,应从发生销货退回当期的销项税额中扣减。

因此,本月应纳增值税税额为:

当月销项税额=21.06÷(1+17%)×17%+15×17%+10×17%+6×7%-1.17÷(1+17%)×17%=7.55万元

当月进行税额=5×10%=0.5万元

当月应纳增值税额=7.55-0.5=7.05万元

2.(1)该原材料在进口环节应缴纳的关税、增值税:

进口原材料的完税价格=30+3+0.3=33.3万元

进口原材料应缴纳的关税=33.3×20%=6.66万元

进口原材料的组成计税价格=33.3+6.66=39.96万元

进口原材料应缴纳增值税=39.96×17%=6.79万元

2)内销货物取得货款应缴纳的增值税:

100×17%=17万元

3)出口货物出口环节免征增值税:

出口货物不予抵退的进项税额=60×(17%-13%)=2.4万元

4)发货给外省市分支机构用于销售,应视同销售,计入当月销售额:

该批货物的销项税额=40×17%=6.8万元

5)根据我国税法的规定,购进固定资产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因此购入办公用电脑所支出的增值税税款不得抵扣。

6)进口小轿车在进口环节应缴纳的关税、消费税、增值税:

进口原材料应缴纳的关税=45×60%=27万元

进口环节小轿车应缴纳的消费税:

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45+27)÷(1-8%)=78.26万元

应缴纳的消费税税额=78.26×8%=6.26万元

进口环节小轿车应缴纳增值税=(45+27+6.26)×17%=13.30万元

7)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17+6.8=23.8万元

当期全部进项税额=6.79+13.3=20.09万元

当期应纳税额=23.820.093.71万元

3.(1)进口卷烟在进口环节应缴纳的消费税:

应缴纳的关税税额=30×100%=30万元

组成计税价格=(30+30)÷(1-50%)=120万元

应纳消费税税额=120×50%=60万元

2)以旧换新方式销售货物的,收回旧货物支出的费用不得扣除销售额。因此,该项业务应缴纳的消费税:

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3.51÷(1+17%)=3万元

应纳消费税税额=3×10%=0.3万元

3)委托加工所应支付的消费税: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2+0.5)÷(1-10%)=2.78万元

应纳消费税税额=2.78×10%=0.278万元

4)本月应纳消费税税额=600.30.27860.578万元

4.(1)根据我国税法的规定,自1995年6月1日起,对销售除啤酒、黄酒以外的其他酒类产品而收取的包装物押金,无论是否返还,均应换算为不含增值税的收入后并入计算当期销售额中计税。同时,销售白酒所收取的价外费用应计入销售额中,因此,该酒厂消费税应税销售额为:

不含增值税的手续费收入=1000÷(1+17%)=845.7元

不含增值税的储蓄费收入=5000÷(1+17%)=4273.5元

应税销售额=500×10+585÷(1+17%)+845.7+4273.5=10619.24元

应缴纳消费税=10619.24×25%=2654.8元

2)黄酒实行从量定额的方法计征消费税,其计税依据为销售数量。因此,黄酒应缴纳消费税税额为:

应税销售数量=1924÷962=2吨

应缴纳消费税=2×240=480元

3)根据税法的规定,外购已税生产的酒,在计税时,可以按当期生产领用数量计算准予扣除外购的应税消费品已缴纳消费税税款。因此,该企业当期允许扣除的外购白酒已纳税款为:

可扣除的消费税税款=15000×25%=3750元

4)商品展销而让客户品尝的白酒是无偿赠与行为,应视同销售而缴纳增值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组成计税价格=(5000+5000×10%)÷(1-25%)=7333.33元

应缴纳消费税=7333.33元×25%=1833.33元

5)当期应缴纳消费税=2654.84801833.3337501218.13

5.(1)国内货运应纳营业税税额=(100-30)×3%=2.1万元

2)国际运输业务的应纳营业税税额=(营业额-联运业务支出)×适用税率

                                 =(20-5)×3%=0.45万元

3)当月应纳营业税税额=2.10.452.55万元

6.(1)应纳营业税额=应纳营业额×8%=(1250-1200)×8%=4万元

  (2)转贷业务的应纳营业税额:

利息所得额=利息收入-利息支出=100×4.8%÷12-100×3%÷12=0.15万元

转贷业务的应纳营业税额=0.15×8%=0.012万元

3)委托贷款业务应代缴营业税税额:

应代缴营业税税额=应税营业额×适用税率=15×8%=1.2万元

4)贷款业务以贷款利息收入计税,实际收到的罚息、加息也应计入营业额,因此,应纳营业税税额=(70+5)×8%=6万元

5)当月应纳营业税税额=40.0121.25.212万元

7.(1)第一次进口应缴纳关税和增值税。

应纳关税:

关税完税价格=1000+1.5+20+2=1034万元

应纳关税税额=1034×20%=206.8万元

应纳增值税: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034+206.8=1240.8万元

进口应缴纳增值税税额=1240.8×17%=210.9万元

2)运往境外修理的机器设备,出境时已向海关报明并在海关规定的期限内复运进境的,应当以海关审定的修理费和料件作为完税价格。因此,第二次复运进口应缴纳进口关税:

1510)×20%=5万元

六、论述

1根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办法》的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的区别标准主要有: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和财务会计核算是否健全。《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24条规定了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1)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在100万元以下的;(2)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180万元以下的。此外,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个人、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全部销售免税货物的企业,视同小规模纳税人纳税;不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标准的小规模企业,会计核算健全,能准确核算并提供销项税额、进项税额的,可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

区分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意义主要在于二者在增值税法上的地位不同。凡是一般纳税人,应依照该办法向其企业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一般纳税人可以领购增值税专用发票,采用抵扣法缴纳增值税款;而小规模纳税人无权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其缴纳增值税款只能采用简易方法,不能采用抵扣法。能够认真履行纳税义务的小规模纳税人中的企业及企业性单位,经县(市)税务局批准,其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可由税务所代开专用发票。

2基于在计算增值额时对纳税人购买的固定资产处理方式的不同,增值税可分为三种类型:(1)消费型增值税。在计算增值额时,把固定资产的购买看作是与任何别的物质要素一样的投入,其全部价值都可以从销售额中减去。现在大多数实行增值税的国家都采取这种类型。(2)收入型增值税。在计算增值额时,只从固定资产中减去折旧部分。 (3)生产型增值税。在计算增值额时,既不能减去固定资产额,也不能减去折旧。在这种情况下,重复征税仍在一定程度上存在。

我国目前实行的生产型增值税对于增值税本身以及增值税的功能发挥方面都存在一些问题:(1)在增值税方面。对进项税额予以抵扣是增值税法特有的抵扣法所要求的,我国增值税法不容许抵扣固定资产所含进项税额使得相关的抵扣链条发生断裂,不利于增值税的征管。同时也增加征、纳税成本,加大税收征管难度。(2)在增值税的功能发挥方面。我国生产型增值税存在重复征税;不利于资本有机构成高的产业的发展,特别是高科技产业和基础产业的发展;抑制投资,影响需求;也影响我国产品出口。要解决上述问题,只能是实现增值税的转型。

3.加入WTO以后,我国的关税法也应该按照WTO的相关要求,适时作出调整。具体而言,应主要包括如下几方面:

1)逐步降低关税水平,取消不合理的减免税,缩小名义税率和实际税率的差距。我国的关税税率在经过几次大幅度调整之后,关税算术平均总水平已降至11%,但与WTO的要求相比,仍然偏高,应进一步降低。

2)优化关税税率结构,促进我国幼稚产业的良性发展。我国应该按照WTO的要求,制定有利于我国幼稚产业良性发展的关税税率结构,调整和设计关税税率结构,实现关税税率由上游产品向下游产品的合理“关税升级机制”,实现对不同行业和不同层次的产品提供不同水平的有效保护,实现国家的产业政策意图。

3)调整和规范加工贸易,完善相关关税法律制度。目前我国对加工贸易的保税政策实施范围过大,征税管理实践中存在的漏洞和弊端很大,借鉴国外的自由贸易区模式对我国的加工贸易予以规范。

4)健全特殊关税制度,扩大关税调节功能。我国的关税改革应适应国际潮流,在关税总水平大幅度下降的前提下,针对关税降低可能出现对国内产业的冲击,应该改变原有单一的关税结构,建立特殊关税制度,实现征税方式多样化。

5)以WTO《海关估价协定》为标准,进一步完善海关估价制度。我国的海关估价制度和WTO的要求相比还有一些不足,需要仔细研究协定及其附件的规定,以其为标准,进一步完善我国的海关估价制度。


第十八章 所得税法习题

 

一、     单项选择题

1.根据我国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下列哪些经营者应当缴纳企业所得税?

A.合伙企业        B.独资企业        C.个体工商户        D.股份制企业

    2.下列对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的认定,有哪些是正确的?

A.中国建设银行的各分支机构均为独立的所得税的纳税人

B.母公司与子公司应单独核算,分别缴纳所得税

C.企业集团所属的企业均可独立核算,单独纳税

D.铁道部所属的工业、供销企业应以铁道部为纳税人

    3.根据我国税法的规定,如按照税法规定所计算出的应纳税所得额与企业依照财务会计制度计算的利润总量不一致时,应当按如下的哪些做法处理?

A.应当依照财务会计制度计算所得额       B.报税务机关核定所得额

C.应当按照税法规定计算所得额           D.企业可以自由选择如何认定所得额

    4.某羊绒生产厂2001年全年销售收入为240万元,支付成本80万元,支付各种费用60万元,向希望小学捐赠5万元,支付住房公积金6万元,则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是多少?

A.100万元         B.95万元         C.97万元         D.91万元

5.某企业支出如下工资和福利费用,其中哪些应当允许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A.企业向职工实际支付的工资总量

B.允许扣除的计税工资

C.向医务室、理发室、幼儿园的人员支付的工资

D.为职工支付的社会保障性缴款

6.某中国企业向国外转让专利权,取得收入10万元,在乙国已缴纳所得税4万元,其本年度的国内总应税所得为50万元,则该企业应缴纳多少所得税?

A.19.8万元       B.18.48万元       C.18.711万元     D.16.5万元

    7.某公司经营期限届满而解散。经过清算,该企业的剩余财产共160万,盘盈资产16万,应付未付的职工工资30万元,偿还债务25万元,支出清算费用6万元,企业注册资本50万元,则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是多少?

A.21.45万元       B.20.33万元        C.16.5万元       D.34.65万元

8.某外商投资企业的投资者甲将1999年从该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利润33.5万元,再投资于该企业(经营企业不少于5年),则甲可向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多少税款?

A.6.6万元        B.13.4万元        C.4.422万元        D.16.5万元

9.某企业1996年亏损100万元,经过企业改制,1997年起逐渐实现盈利。1997年企业盈利25万元,1998年盈利20万元,1999年盈利16万元,2000年盈利8万元,2001年盈利24万元,2002年盈利50万元,则该企业2002年应缴纳多少所得税?

A.14.19万元       B.16.5万元        C.9万元        D.13.5万元

10.外国投资者从中国取得的下列利润中,哪些可以免征所得税?

A.外国投资者购买内资公司的股票取得的股息收入

B.外国银行以普通利率贷款给中国国家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

C.国际性商业银行贷款给建设某发电站建设的项目公司取得的利息收入

D.外国投资者自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利润

11.根据我国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下列固定资产项目中,哪些不可以当期计提折旧?

A.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资产             B.未使用的厂房

C.季节性停用的及其设备                 D.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

12.孙某2000年存入一笔五年期的款项40000元,年利率为2%,则到期日孙某应缴纳多少所得税?

A.1000元        B.1600元        C.800元        D.400元

13.下列利息收入中,哪些应当缴纳所得税?

A.个人教育储蓄存款利息所得        B.1999年以前储蓄存款所得的利息所得

C.购买国债取得的利息所得          D.外币储蓄所取得的利息所得

14.张某在2000年末,从单位共取得如下收入:差旅费津贴2000元,独生子女补贴200元,工资1500元,奖金2500元,购买该公司的股权取得劳动分红400元,则张某的工资薪金应缴纳多少个人所得税?

A.865元        B.825元        C.535元        D.1345元

15.王某承包某企业,承包合同规定王某不拥有劳动成果,由该企业按月支付报酬6000元,则王某当月如何缴纳所得税?

A.王某应按5%-45%的9级超额累进税率缴纳所得税,应缴纳825元

B.王某应按5%-45%的9级超额累进税率缴纳所得税,应缴纳350元

C.王某应按5%-35%的5级超额累进税率缴纳所得税,应缴纳350元

D.王某应按5%-35%的5级超额累进税率缴纳所得税,应缴纳825元

16.刘老师9月份取得工资收入3000元,缴纳住房公积金400元,向农村义务教育捐款1000元,则本月刘老师应缴纳多少所得税?

A.135元        B.157元        C.190元        D.135元

17.某作家发表文章取得报酬收入5000元,将国内的著作翻译为英文,取得报酬3500元,则该作家应缴纳多少所得税?

A.所取得的两项收入均应按稿酬所得计税,共缴纳所得税1360元

B.所取得的两项收入均应按劳务所得计税,共缴纳所得税1360元

C.所取得的两项收入均应按稿酬所得计税,共缴纳所得税952元

D.发表文章取得的报酬应按稿酬所得计税,翻译所得应按劳务所得计税,共缴纳1100元

18.根据我国税法的规定,下列哪些项目在计算所得税时允许进行费用扣除?

A.利息、股息、红利                     B.稿酬所得

C.偶然所得                             D.薪金、工资所得

19.吴某1999年转让居住7年的唯一自用住宅,扣除缴纳税款及原值后净所得5万元,取得保险赔款2500元,取得所购买股票的股息收入500元,则吴某应缴纳多少所得税?

A.11625元      B.100元      C.12375元      D.吴某无需缴纳税款

20.高某承包某食品加工企业,合同规定高某应每年上缴承包费30000元,2000年该企业实现利润85000元,则高某应缴纳多少个人所得税?

A.9370元       B.12500元        C.9140元        D.23000元

21.某工程师为某建筑公司进行一项工程设计,建筑公司支付报酬50000元,个人所得税由该建筑公司代位缴纳,则该建筑公司应代为缴纳多少所得税?

A.12105.5元       B.14658元      C.10000元      D.13157.895元

22.下列哪些外商投资企业可享受“两免三减”的税收优惠?

A.从事房地产开发的外商投资企业

B.公司章程规定其生产经营期限为8年的外商投资企业

C.从事石油、天然气等资源开采项目的外商投资企业

D.从事机械制造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23.外商投资企业所支出的项目中,哪些应当准予列支?

A.企业向关联企业支付的管理费

B.企业发生的于生产经营有关的交际应酬费

C.为其在中国境内工作的职工所缴付的境外社会保险费

D.企业直接向受益人的捐赠

24.下列关于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期限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扣缴义务人每月所扣的税款,自行申报纳税人每月应纳的税款,都应当在次月14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

B.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的税款,一律实行按年计算,分月预缴的方式计征

C.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纳的税款,按年计算,分月预缴

D.从中国境外取得的收入,为分次缴纳

25.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同一作品再版取得的所得,应视为另一次稿酬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B.某甲在报刊上连载文章,分次取得的收入,可分别缴纳所得税

C.某人将其发明的专利分别许可甲、乙、丙三人使用,所取得的收入应当合并计税

D.属于同一事项连续取得收入的,每月取得的收入均应分别缴纳所得税

26.郭某在一家股份公司中任董事,除工资外,每月还取得董事费收入2000元,对此项所得应按下列哪些税目征税?

A.工资薪金所得                        B.劳务报酬所得

C.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D.股息利息红利所得

二、多项选择题

1.下列收入哪些应当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A.购买国库券的利息所得

B.出租包装物所收取的租金

C.企业所取包装物的押金,逾期仍未返还给买方

D.企业取得的国家财政补贴

    2.某企业10月份发生如下支出,其中哪些可以在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A.已缴纳的税金共5万元               B.向某公司直接投资10万元

C.支付银行贷款利息共5000元          D.参加财产保险,共缴纳保险费4万元

    3.某企业9月份销售收入为50万元,转让其商标权,共取得收入158000元,支付成本、费用共25万元,购入小轿车一辆,则该企业应缴纳下列哪些税金?

A.增值税         B.营业税          C.所得税          D.消费税

    4.根据我国的相关规定,下列哪些企业可以享受税收减免优惠?

A.已投产3年的高新技术企业

B.某民办学校设立的校办工厂

C.民政部门举办的残疾人福利生产企业

D.安置待业人员达到规定比例的新办劳动就业服务企业

5.下列哪些企业应承担无限纳税义务?

A.在我国境内设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B. 某国有企业在巴西与当地企业合资建立的合资企业在我国境内取得特许权使用收入

C.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

D.某外国企业在我国设立的常设机构

    6.根据我国关于涉外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涉外企业的哪些经营业务收入可以分期确定?

A.以预付款的方式销售商品的           B.以分期收款方式销售的产品

C.建筑工程,持续时间超过一年的       D.加工成批商品,持续时间超过一年的

    7.某外国企业在中国未设有常设机构。1999年该企业在中国取得如下收入:购买股票,取得股息收入5万元;出租在中国境内的房产获得租金10万元;转让商标专用权,取得收入50万元。则下列关于该企业的纳税义务的说法有哪些是正确的?

A.该外国企业并非中国居民,又未设立常设机构,在中国不承担纳税义务

B.该企业虽未设立常设机构,但由于有来自中国的收入,仍应在中国纳税

C.该企业应缴纳所得税21.45万元

D.该企业应缴纳所得税13万元

8.甲企业为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经营期限15年。于1998年成立。1998、1999年由于对中国市场不熟悉,1998、1999年连续两年亏损。2000年起扭亏为盈,之后逐年盈利。则关于甲企业在中国所享有的税收优惠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自设立时起,甲即可享受免税的待遇

B.自2000年起,甲企业只可享受减半征收所得税的待遇

C.甲企业自盈利时起,享受免税优惠

D.2002年起,甲企业可享受减半征收所得税的待遇

9.下列所得,哪些应实行源泉扣缴?

A.未在我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来源于我国境内的利润、租金收入的外国企业

B.外国企业在我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取得与该机构无关的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C.储蓄存款利息所得

D.外国企业在我国境内设立的机构所取得的利润所得

10.依照税法规定,下列哪些应该承担个人所得税的无限纳税义务?

A.居住在国外的中国公民

B.S是日本人,1999年6月-10月在中国境内居住,回国15日后,1999年12月到2000年6月一直在中国境内居住

C.D是美国投资方派驻中外合资企业的代表,本年度内多次回国,累计85日

D.A是某高校的外籍教员,暑假时回国2个月

11.下列收入哪些属于个人所得税的征税范围?

A.MIKE是美国人,为履约在中国境内提供劳务,报酬在美国境内支付

B.G出租其所有的机器,在中国境内使用

C.王某承包国外的建筑工程项目,对方在中国境内支付了必要的报酬

D.H回国后,将在中国境内的房产转让取得的收入

12.我国现行的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计征方法是以下哪种?

A.综合计征        B.分项扣除        C.分项定率        D.分项征收

13.下列股票所得中,哪些项目应当缴纳所得税?

A.王某转让上市流通的股票所得

B.职工个人以股份形式取得的拥有所有权的企业量化资产

C.某上市公司转让上市流通的股票所得

D.某银行行使质权而转让作为质押标的的股票

14.下列各项中,不采用源泉扣缴缴纳所得税的是哪些项目?

A.劳务报酬所得                       B.工资薪金所得

C.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D.中国居民自境外取得的应纳税所得

15.下列各项中,哪些可以免交个人所得税?

A.市级人民政府颁发的“优秀教师奖”的奖金

B.购买财政部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C.中国科学院资深院士每年取得的1万元津贴

D.发给见义勇为者的奖金。

16.下列外籍个人所取得的收入中,哪些项目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

A.联合国组织直接派往我国工作的专家

B.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

C.应聘在中国境内的国家机关中工作取得的工资

D.在中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中工作所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

17.下列收入来源地的认定,哪些是正确的?

A.劳务报酬所得,以报酬支付地为所得来源地

B.特许权使用费,以特许权的使用地为所得来源地

C.动产转让所得,以实现转让的地点为所得来源地

D.工资薪金所得,以纳税人住所地为所得来源地

18.下列企业所缴纳的税金,哪些应计入管理费中而不再作销售税金单独予以扣除?

A.房产税        B.车船使用税        C.印花税        D.增值税

19.下列哪些企业应当认定为关联企业?

A.在资金方面存在直接或间接的拥有或控制的企业

B.在经营方面存在直接或间接的拥有或控制的企业

C.在购销方面存在直接或间接的拥有或控制的企业

D.直接或间接的为第三人所拥有或控制

20.2000年,某中外合作经营企业除取得销售收入外,还发生以下经济活动,其中哪些应计入收入?

A.企业接受货币捐赠50万元

B.采取产品分成方式分配利润

C.企业溢价发行股票取得的溢价款

D.生产性的外商投资企业在筹办期内取得的非生产性经营收入

三、名词解释

1.应税所得

2.来源地税收管辖权

3.资产的税务处理

4.税收抵免

5.双率制

6.常设机构

7.预提所得税

8.源泉扣缴

 9.综合所得税制度

 10.税收指数化

四、简答

1.简要说明各国关于确定法人居民纳税人的标准,并加以简要的评价。

2.试说明国际税法上的常设机构概念。

3.试对所得税与商品税进行比较。

4.根据我国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内资企业成为所得税的纳税人应具备哪些条件?

5.结合我国外资企业所得税的规定,说明外资企业应税所得额计算原则上。

6.试述应税所得的特征,并说明个人所得税法所规定的应税所得的范围。

五、计算

1.某企业主要从事塑料制品加工,1999年度的生产经营状况如下:

1)取得产品销售收入总额共580万元

2)取得国债利息收入4万元

3)从其联营企业分回2001年税后利润36万元,联营企业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当年享受定期减半征收的优惠政策。

4)支出产品的广告费用10万元,管理费用50万元,财务费用30万元

5)产品销售成本为340万元

6)实发工资总额为102万,已按实发工资总额和规定的比例计提了职工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职工的教育经费。该企业在册职工为90人,已知该企业人均计税工资标准为800元。

7)由于发生意外事故经税务机关核定库存原材料损失43万元,取得保险赔款24万元。

8)发生如下营业外支出:其中缴纳交通违章罚款共0.8万元,税收滞纳金为1.5万元,固定资产清理损失3.7万元。

9)缴纳税金共90万元。

请计算本年度该企业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额。

2.某企业2002年取得国内销售收入400万元,扣除各种费用和成本支出后的利润总额为250万元,经检查,涉及利润表的有关业务事项有:

1)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设备一台,租赁期为3年,一次性支付租金30万元,已计入其他业务支出。

2)企业将本单位的产品用于投资,评估价格为58.5万元(含增值税),该商品的帐面价值为35万元。

3)全年共发生业务招待费共25万元,广告费用10万元,已全部计入营业费用。

4)无形资产支出160万元,按8年进行了摊销。

5)为其他企业的贷款进行担保而支出5万元,已进行了扣除。

6)其在A国设立的分支机构取得经营收入为50万元,按40%的税率缴纳了所得税;在B国的分支机构取得生产经营所得为80万元,按30%的税率缴纳了所得税。

试计算该企业本年度应缴纳的所得税税额。

3.某甲2002年取得如下收入:

1)承包本单位的销售部门,分两次取得承包收入,上半年分得25000元,下半年为20000元,另外每月取得基本工资1000元。

2)转让已居住4年的私有住房,取得收入250000万元,购入原值为180000万元,发生合理费用为15000元。

3)取得中彩收入30000元,向希望工程10000元,

4)因房屋失窃,获得保险公司的赔款35000元

5)取得1997年11月存入的五年期储蓄存款本金20000元和利息,年利率为4.5%。

试计算某甲2002年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

4.某作家在2001年取得如下收入:

1)出版自创小说,获得报酬16000元,该书加印后。获得稿酬12000元。

2)该小说在国外出版,获得报酬15000元,缴纳了个人所得税2000元。

3)该小说获得全国颁发的文学创作奖5000元。

4)翻译某小说取得收入5400元。

5)私有住房出租1年,取得年租金18000元,税金已缴(营业税3%,另外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试计算该作家2001年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

六、论述

1.试述单一税收管辖权在国际税法上的意义。

2.试对分类所得税制与综合所得税制进行比较,并说明当前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完善的必要。

3.试述当前我国外商投资企业在所得税法上所享有的税收优惠,并分析其对我国投资环境的影响和完善的必要。


第十八章习题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  D

2.  B

3.  C

4.  C

5.  B

6.  C

7.  A

8.  A

9.  B

10.  D

11.  A

12.  C

13.  D

14.  C

15.  A

16.  A

17.  D

18.  B

19.  B

20.  C

21.  D

22.  D

23.  B

24.  C

25.  A

26.  B

二、多项选择题

1.BCD  

2.ACD

3.ABCD

4.CD

5.ACD

6.BC

7.BD

8.CD

9.ABC

10.AC

11.ABCD

12.BCD

13.BC

14.CD

15.BCD

16.AB

17.BC

18.ABC

19.ABCD

20.ABD

三、名词解释

1.应税所得是自然人或法人在一定期间内,由于劳动、经营、投资或把财产提供他人使用而获得的继续性收入,扣除为取得收入所需费用后的余额。

2.所得来源地管辖权,亦称地域管辖权,主要是征税国,即所得来源国对非居民所行使的税收管辖权。对非居民的征税,仅限于源自征税国境内的所得,对非居民来自征税国以外的所得则无权征税。

3.资产的税务处理,是指企业的资产,包括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递延资产和流动资产等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所进行的计价、折旧提取以及摊销等方面的处理。

4.税收抵免是指行使居民税收管辖权的国家,对其居民公司来自境外的所得征收所得税时,允许居民公司将其已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额从其应向本国缴纳的所得税额中扣除。主要有直接抵免和间接抵免,全额抵免和限额抵免。

5.双率制(或分率制),是指对公司已分配的利润和保留利润按不同的税率课征的一种公司税制。双率制又可分为双率古典制和双率归属制。双率古典制指不存在归属性税收抵免而分率课征的税制。双率归属制指存在归属性税收抵免而分率课征的税制。

6.常设机构是指一个企业进行其全部或部分经营活动的固定场所。主要包括管理机构、分支机构、办事处、工厂、车间、作业场所、矿场等。是否设有“常设机构”,通常是各国认定非居民(或非公民)是否有来源于本国境内的经营所得的重要判断标准。

7.预提所得税是对不在居住国境内注册并未设立机构、场所的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不在居住国境内居住的个人,但有来源于居住国境内的所得,采取收入来源地管辖权,按国际惯例,对收入所得预先提取一部分所得税。

8.源泉扣缴,是指各项应税所得有支付单位的,由支付单位在向纳税人支付款项时,依法代扣代缴其应当缴纳的所得税税款。

9.综合所得税制,亦称一般所得税制,是对纳税人全年各种不同来源的所得综合起来,依法宽免或扣除后,依法计征的一种所得税制度。它是由纳税人将一定时期的各类所得汇总申报,采用累进税率计算征收。

10.税收指数化是指根据通货膨胀的情况相应调整费用扣除额和税率表中的应税所得额级距,再按适用税率计税,从而有效防止因通货膨胀所导致的税率攀升。

四、简答

1对于法人,各国确定居民身份的标准可归纳为以下几种:

   1)注册地标准。这个标准比较确定和较易识别,但较难反映一个法人的真实活动所在地。注册地标准侧重法律意义上的税收管辖权,突出法治思想。

   2)总机构标准。总机构所在地标准接近控制和管理中心标准,但是同时考虑到一般注册公司所在地与总机构所在地的一致。

   3)控制和管理中心标准。控制和管理中心标准侧重经济活动中心,重视收入获得的决定性经济来源,为许多国家所采用,但是由于实际适用中标准较多,就难免产生一些不一致的地方,产生不确定的弊病。

   4要经营活动地标准。

   5)控股权标准,这是以一个公司拥有控制表决权的股份的股东的居民身份为依据。

2.在确定是否存在常设机构方面,有3种标准:一是营业场所标准。在《OECD范本》中,常设机构是指一个企业进行全部或部分营业的固定场所。二是代理人标准。如果一个非居民在一国税收管辖权范围内有一个非独立地位代理人,该非独立地位代理人有权以非居民的名义签订合同,对于这个非独立地位代理人为企业进行的任何活动,应认为该非居民企业在该国设有常设机构。三是活动标准。如果一个人虽没有代理非居民签订合同的权利,但经常在一国税收管辖权范围内为非居民提供货物或商品的库存,并代理该非居民经常从该库存中交付货物或商品,对于这个人的活动,应认为该非居民在一国税收管辖权范围内有常设机构。

3.(1)商品税的纳税环节涉及商品流通的各个环节,税源广泛,在商品的生产流通环节均可能征收商品税。而所得税以纳税人在一定期间内的纯所得(净收入)为征税对象,征税范围相对较窄。

2)商品税是间接税,税负容易转嫁,商品税最终将由消费者承担。而所得税无法由纳税人转嫁出去由他人负担,因此属于直接税。

3)商品税一般采用比例税率,具有累退性。而所得税通常适用累进税率,能够更好的使纳税人的税收负担与其纳税能力相适应,体现税收公平主义原则的要求。

4)两者的政策效应不同。所得税能够通过累进税率,对纳税人的收入进行重新的分配,从而起到调节收入、调节利润的作用。而商品税一般与企业的生产经营无关,对企业安排其经济活动不会产生较大的影响。

5)两者的征收方式有所不同。所得税一般实行源泉征收,由支付者代为扣缴所得税。而商品税则有多种征收方式。

4.(1)内资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应位于我国境内,即依照我国法律,在中国境内成立并在中国境内从事经济活动。

    2)内资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应当是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以盈利为目的的企业或者组织。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不是内资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

3)内资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必须是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企业或者组织,即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在银行开设结算账户;独立建立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表;独立计算盈亏。

5.根据我国对外资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外资企业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应体现以下原则:

1)权责发生制原则。

2)独立纳税实体原则。

3)法定原则。

6.从各国对所得税的征税范围来看,应税所得一般应具备以下特征:

1)应税所得是具有合法来源性质的所得。

2)应税所得以连续性的所得为主。

3)应税所得以净所得为主。

4)应税所得应为货币所得。

我国个人所得税法明确规定了个人所得税的应税所得,即(1)工资、薪金所得。(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3)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4)劳务报酬所得。(5)稿酬所得。(6)特许权使用费所得。(7)利息、股息、红利所得。(8)财产租赁所得。(9)财产转让所得。(10)偶然所得。(11)其他所得。

五、计算

 1.(1)国债利息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2)从联营企业取得的利润应纳税所得额为:

36÷(1-15%/2)=39.918万元

3)计税工资标准=800×90×12=86.4万元

工资费用超标准=102-86.4=15.6万元

工会经费、福利费、教育经费超标准=102×(2%+14%+1.5%)-86.4×(2%+14%+1.5%)=2.73万元

4)应扣除的材料损失=43×(1+17%)-24=26.31万元

5)交通违章罚款、税收滞纳金都属于应税所得额中不得扣除的项目。

6)固定资产清理损失为允许税前扣除,不必作纳税调整。

7)全年应纳税所得额=580-10-50-30-340-3.7+39.918+15.6+2.73-26.31-90=88.238万元

8)全年应纳税额=88.238×33%=29.12万元

2.(1)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设备一台,租赁期为2年,一次性支付租金30万元,应分两年计入费用,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0万元。

2)企业将本单位的产品用于投资,应视同销售,财产转让所得=58.5÷(1+17%)-30=20万元,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3)广告费用扣除有误。按税法规定,当年税前扣除的广告费用不能超过销售收入的2%。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0-400×2%=2万元

业务招待费用扣除有误。按税法规定,经营收入不超过1500万的部分,扣除额不得超过收入的5%,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25-400×5%=5万元

4)无形资产的摊销不符合规定,应按不短于10年进行摊销,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60÷8-160÷10=4万元

5)为其他企业的贷款进行担保而支出的费用不得在税前扣除,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5万元。

6)该企业为我国的居民纳税人,其境外所得仍应在中国纳税。

该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250+10+20+2+5+4+5+50+80=426万元

该年度应纳所得税额=426×33%=140.58万元

A国应缴纳所得税=50×40%=20万元

B国应缴纳所得税=80×30%=24万元

A国的扣除限额=50×33%=16.5万元

B国的扣除限额=80×33%=26.4万元

汇算清缴所得税税额=140.58-16.5-24=100.08万元

3.(1)承包收入应纳税额:

上半年所得应纳税所得额=(25000+1000×6)-800×6=26200元

上半年所得应预缴税额=26200×20%-1250=3990元

全年累计应纳税所得额=(25000+20000+1000×12)-800×12=43400元

全年承包收入应补缴税额=43400×35%-6750-3990=4450元

2)转让房产应纳税额=(250000-180000-15000)×20%=11000元

3)捐赠额未超过应纳税所得额的30%的部分,可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所以扣除限额为30000×30%=9000元,中彩收入的应纳税额=(30000-9000)×20%=4200元

4)保险赔款可免交税款。

5)1999年11月以前的利息免征所得税,因此,利息所得应纳税额:

年利息=20000×4.5%=900元

1999年11月后的利息所得=900×3=2700元

应纳税额=2700×20%=540元

6)全年应纳税总额=4550+11000+4200+540=20290元

4.(1)出版所得应纳税额=16000×(1-20%)×20%×(1-30%)=1792元

加印所得应纳税额=12000×(1-20%)×20%×(1-30%)=1344元

2)在国外出版的收入按我国税法计算的抵扣限额:

抵扣限额=15000×(1-20%)×20%×(1-30%)=1680元

该收入实际缴纳的税款少于抵扣限额,只能在限额内抵扣1680元,应调增税额2000-1680=320元

3)国家颁发的创作奖免征个人所得税。

4)翻译收入所得应按劳务所得征税。

应纳税额=5000×(1-20%)×20%=800元

5)财产租赁所得应按月计算,月应纳税所得额=18000÷12-18000÷12×3%×(1+3%+7%)-800=205元

年应纳税额=205×20%×12=492元

6)全年应纳税额=1792+1344+320+800+492=4748元

五、论述

1.总的说来,各国出于本国税收利益的考虑,往往同时行使居民管辖权和收入来源地管辖权。为了避免国际双重征税,适应国际经济一体化的要求,应在世界范围内倡导单一的收入来源地税收管辖权。

1)实行单一收入来源地税收管辖权具有法理依据。实行单一收入来源地税收管辖权更符合效率原则。适用单一收入来源地税收管辖权也可以满足对跨国纳税人之间的税负横向公平与纵向公平的要求。从国家之间税收权益分配看,两种税收管辖权并行造成国际竞争中的实质不公平,要改变这种不公平的状况,惟有在全球范围内统一实行单一的收入来源地税收管辖权。

2)实行单一收入来源地税收管辖权在实践上具有可行性。从国际税法的发展趋势看,各国统一实行收入来源地税收管辖权是可行的。到1997年底,世界绝大多数国家都已通过国内立法、签订双边或多边避免国际双重征税协定等方式,对居民税收管辖权从放弃居民税收管辖权、纳税主体的范围、纳税客体以及纳税时间等各个方面加以一定的限制。在国际上,许多国家的税收立法实践呈现放弃居民税收管辖权,倡导实行单一的收入来源地税收管辖权的趋势。

2.综合所得税制,亦称一般所得税制,是对纳税人全年各种不同来源的所得综合起来,依法宽免或扣除后,依法计征的一种所得税制度。分类所得税制,亦称个别所得税制,是指把所得依其来源的不同分为若干类别,对不同类别的所得分别计税的所得税制度。

两者的区别主要在于:(1)征收方式不同:综合所得税制是由纳税人将一定时期的各类所得汇总申报,采用累进税率计算征收。分类所得税则对不同性质的所得项目适用不同税率,分别计算,分别征收或缴纳。(2)立法基础不同:综合所得税制以人的总体负担能力为视角。而分类所得税制则认为性质不同的所得所应承受的税收负担应有所区别,以体现税负公平。(3)两者利弊有所不同:综合所得税制征税成本较高,税收逃避现象较为严重。分类所得税则可以控制税源,节省税收成本。但分类所得税制不仅存在所得来源日益复杂并因而会加大税收成本的问题,而且存在着有时不符合量能课税原则的问题。

当前我国实行的是分类所得税制,但随着我国所得来源的增加,对所得完全加以区分并分别计征将加大税收成本,因此,必须改革个人所得税的分类所得税制度模式,实现向分类综合所得税制的转化。分类综合所得税制综合了分类所得税制和综合所得税制的优点。在我国,鉴于个体工商户实为自然人的状况,在应税所得中没有单独设立生产、经营所得的必要,而应将之分散在其他应税所得中。并将工资、薪金收入,承包、转包收入,财产租赁收入,财产转让收入等合并为综合收入,在作合理的费用扣除后,适用累进税率,其余收入适用比例税率。这样就可以充分发挥分类综合所得税制的优点。

3.根据我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关于涉外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的规定,我国涉外企业所享有的税收优惠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对涉外企业所得税适用的优惠税率。对在特定区域内的外商投资企业或在特定区域设立机构场所的外国企业以及从事特定生产项目的企业实行优惠税率。

2)涉外企业所得税的减免。对涉外企业所得税的减免主要包括对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的“两减三减半”优惠、对从事基础性建设的外商投资企业的减免税优惠、投资额较大且从事服务性行业的外商投资企业的减免税优惠、特定区域内设立的金融机构的减免性优惠、以及对高新技术企业、先进技术企业和出口企业的减免性优惠等等。

3)预提所得税的减免。对某些属于预提所得税征税范围的所得,给予免税。

    4)地方所得税的减免。对鼓励外商投资特定行业、项目,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免征、减征地方所得税。

    5)再投资退税优惠。外商投资企业的外国投资者,将从企业取得的利润直接再投资于该企业,经营期不少于5年的,可以享受一定的免税优惠。

    6)所得弥补亏损的优惠。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从事生产、经营的机构、场所发生年度亏损,可以用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弥补。

从我国税法的规定来看,外商投资企业享有全面的税收优惠,这在吸引国外直接投资方面发挥了较大的作用,但有待进一步规范。我国对企业实行繁多复杂的税收优惠措施,这在实际上造成了各种不同类型企业之间的不公平竞争,必须对各种税收优惠加以进一步调整和统一。一方面,加强对投资引入的指导,借鉴国际上的通行做法,区分对涉外企业采取的鼓励、允许、限制和禁止的不同情况,实行有选择的特定优惠原则,在尽可能的范围内对涉外企业实行税收国民待遇。另一方面,在统一税制的前提下,适当兼顾地区发展的某些需要。


第十九章 财产税法习题

 

一、单项选择题

1.对资源税的开采,应遵循以下哪种原则?

A.分别征收,个别调节               B.普遍征收,个别调节

C.个别征收,级差调节               D.普遍征收,级差调节

    2.大庆油田7月份生产原油50万吨,销售30万吨,使用税额每吨9元,则该油田应缴纳多少资源税?

A.450万元        B.720万元        C.270万元        D.180万元

    3.某煤矿8月份开采煤炭6万吨,移送自用2万吨,其余未销售,生产选煤、洗煤共4万吨,税额未2元,则该煤矿应缴纳多少资源税?

A.12万元         B.4万元          C.8万元          D.20万元

    4.某纳税人10月份自产液体盐4万吨,同时外购已税液体盐5万吨,均用于加工固体盐。共生产固体盐6万吨用于销售,取得销售收入800万元。固体盐税额未每吨20元,液体盐税额为每吨3元。则该纳税人应缴纳多少资源税?

A.135万元        B.117万元        C.105万元        D.120万元

5.下列哪些移送自用的资源应缴纳资源税?

A.移送加工固体盐的液体盐               B.开采原油过程中用于加热的原油

C.移送本单位自用的煤炭制品             D.移送入矿生产精矿的铜矿石原矿

    6.独立矿山收购未税矿产品,应当适用以下哪种税额标准?

A.本单位应税产品税额标准

B.未税矿产品生产企业的税额标准

C.由独立矿山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确定所应适用的税额标准

D.可自行选择适用的税额标准

    7.某机关有5层的办公用楼一栋,房产价值2000万元。2002年,将其中一层出租,取得租金50万元,该地区的房产价值减除幅度为20%,则该单位应纳多少房产税?

A.应纳19.2万元                             B.应纳6万元

C.该单位属于免税单位,无需缴纳房产税        D.2万元

8.王某2000年6月1日其将其自有房屋对外出租,每月租金为2000元,则王某该年度应缴纳多少房产税?

A.1176元        B.560元        C.1680元        D.480元

9.某企业将其自有的房产投资联营,作价2500万元,投资期限为15年,每年固定分红50万元,不承担投资风险,当地的扣除比例为30%,则该企业应缴纳多少房产税?

A.9万元         B.6万元       C.0.6万元         D.2万元

10.某大型企业2001年起将其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该房产原值2000万,该企业还建有老年社会福利院、学校、商店的房产各400万,600万,100万,并有盈利性医疗机构的自用房产300万元,该地区的扣除比例为25%,则该企业当年应纳多少房产税?

A.21.6万元        B.27万元        C.18.9万元        D.29.7万元

11.甲、乙、丙三人在某大城市共同拥有一块2000平米的土地的使用权,甲实际使用3/5,乙实际使用1/5,丙实际使用1/5,已知该地区的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税额为每平米5元,则甲、乙、丙三人应如何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A.甲、乙、丙共同承担该税款

B.甲缴纳全部的税款

C.甲、乙、丙平均分担税款

D.甲、乙、丙分别按其所占用的土地缴纳,即甲缴纳6000元,乙、丙分别缴纳2000元

12.下列哪些房产可免交城镇土地使用税?

A.城市郊区的土地

B.某政府机构使用某企业的办公楼进行办公,支付租金30万元

C.建立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以外的工矿企业

D.纳税单位无偿使用免税单位的土地

13.寺庙、教堂应缴纳下列哪些税种?

A.城镇土地使用税     B.企业所得税     C.房产税     D.耕地占用税

14.当前我国耕地占用税的征收应适用以下哪些法律法规?

A.国务院关于耕地占用税的专门规定     B.《税收征管法》

C.农业税收征管法规                    D.财政部关于耕地占用税的专门规定

15.下列哪些情况下,土地使用权人应缴纳土地增值税?

A.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转让本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土地承包权

B.抵押的土地使用权,尚在抵押期间内

C.土地使用权人将其使用的土地赠与好友

D.继承国有土地使用权

16.某房地产开发公司转让一栋商品房,取得销售收入600万元,为取得土地使用权,该公司支出80万元,房地产开发成本30万元,房地产开发费用10万元,缴纳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共40万元,则该房地产开发公司应缴纳多少土地增值税?

A.177.6万元      B.156.3万元      C.124.3万元      D.183.4万元

17.按照土地增值税法的规定,纳税人提供扣除项目金额不实的,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应按照以下哪些做法确定?

A.根据同类土地的市场价格扣除       B.房地产原值扣除一定的比例后确定

C.由税务机关核定该土地的价值       D.应按照房地产评估价格扣除

18.下列哪些车船应缴纳车船使用税?

A.在公海上航行的中国船舶           B.外资企业所有并使用的小轿车

C.国家机关所有并使用的车船         D.在中国港口行驶的外国船舶

19.河北某企业所有的汽车在北京行使的,其车船使用税应在以下哪些地点缴纳?

A.应在其企业所在地缴纳

B.企业所在地未缴纳的,其行驶地的税务机关有权查补税款

C.企业所在地和行驶地的税务机关均有权征收

D.应在行驶地缴纳税款

20.某煤炭生产企业共有载货汽车4辆,载重量30吨,大客车3辆,根据当地的规定,货车年纳税额每吨30元,大客车年纳税额每辆200元,新购置汽车1辆,但暂不使用,则该企业每年应缴纳多少车船使用税?

A.4400元        B.3600元       C.4200元        D.600元

21.下列哪些应缴纳车船牌照使用税?

A.外籍人员所使用的车船            B.国家机关所使用的车船

C.某企业使用的车船                D.各种消防车船

22.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在计算缴纳土地增值税时应如何处理?

A.应就超过扣除额部分的金额计算土地增值税

B.应按全部增值额计算土地增值税

C.应按扣除项目金额计算土地增值税

D.应按出售金额计算土地增值税

23.郭某购买一辆摩托车,支付货款1.5万元,支付价外费用共1000元,支付增值税税款2720元,则郭某应缴纳多少车船购置税?

A.1872元        B.1500元        C.1792元        D.1600元

24.甲、乙两人互换房地产权,结合市场价格,双方商定甲的房屋价格为30万元,乙的房屋价格为25万元,该地区的契税税率为4%,则下列关于契税缴纳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乙应以5万元为计税依据,缴纳契税2000元

B.双方均无须缴纳契税

C.甲应以5万元为计税依据,缴纳契税2000元

D.甲、乙均应以5万元为计税依据,缴纳契税2000元

25.某单位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将占用该土地的厂房转让给某单位,则根据我国契税法的规定,该转让行为在契税法上应如何处理?

A.应由转让方单位在转让时缴纳契税

B.应由受让方单位缴纳契税

C.应由转让方单位补缴土地使用权的契税,受让方单位缴纳厂房转让的契税

D.应由双方共同负担契税

二、多项选择题

1.根据我国税法的规定,对财产进行征税时,财产价值的确定应根据以下哪些方法或原则?

A.根据财产的市场价值确定                   B.资本估价法

C.年度估价法                               D.地点或土地估价法

    2.下列哪些企业应当缴纳资源税?

A.开采铁矿石的某军事单位                B.收购未税矿产品的个体工商户

C.中外合作开采石油、天然气的企业        D.开采人造石油的企业

    3.下列关于资源税的扣缴义务人履行扣缴义务的规定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资源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扣缴义务人接受应税资源的当天

B.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资源税的地点为其机构所在地

C.主管税务机关应按照规定提取并向扣缴义务人支付手续费

D.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资源税时,要建立代扣代缴税款账簿,序时登记资源税代扣、代缴税款报告表

    4.下列关于资源税的说法,哪些是不正确的?

A.进口应税资源的单位和个人是资源税的纳税人

B.应税资源在生产、批发、销售的各环节均应缴纳资源税

C.资源税以生产额为课税数量,与销售额无关

D.开采应税资源自用的,以自用数量为课税数量

5.下列哪些税种属于地方税?

A.增值税        B.营业税      C.财产税        D.地方企业所得税

    6.房产税的征收范围包括下列哪些项目?

A.农村居民自有的房屋                B.生活小区的围墙

C.企业职工宿舍                      D.工厂的厂房

    7.下列关于房产税纳税人的认定,哪些是正确的?

A.无租使用免税单位的房产,应由使用人缴纳房产税

B.房产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房产税

C.以分期付款方式购买适用商品房,且购销双方均未取得房屋产权证书期间,应由房屋的实际使用人为房产的纳税人。

D.房产出租的,由承租人缴纳房产税

8.下列对房产税的计税依据的认定,哪些是正确的?

A.以房产投资联营,投资者参与投资利润分红的,应以房产原值作为计税依据

B.配备中央空调设备的新建房屋,无论财务上对该设备如何处理,该中央空调均应计入房产原值作为计税依据

C.纳税人对原有房屋进行改建的,应相应增加房屋的原值

D.融资租赁的房屋,应以每月交付的租赁费为计税依据

9.下列哪些项目,无需缴纳房产税?

A.某军队出租的其自有房产           B.学校所有的自用房产

C.公园内的饮食部                   D.因大修而停用半年以上的房产

10.高校后勤实体可以免征的税种包括以下哪些项目?

A.房产税        B.企业所得税        C.土地使用税        D.增值税

11.外商投资企业应缴纳如下哪些税种?

A.资源税      B.房产税      C.城镇土地使用税     D.车船使用牌照税

12.下列哪些土地必须经过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税务局确定后才能减免土地使用税?

A.个人所有的居住房屋及院落用地。

B.某政府机构职工家属的宿舍用地

C.民政部门举办的安置残疾人占一定比例的福利工厂用地

D.企业占用后,其占地未作他用的

13.某县新建一所学校,占用耕地5亩,则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该学校可免交耕地占用税

B.该学校可免交城镇土地使用税

C.该学校不能免交房产税

D.该学校免交耕地占用税,须报市人民政府批准,报省财政厅备案

14.某企业出租其自有厂房,收取租金50万元,则该企业应缴纳下列哪些税款?

A.房产税6万元                   B.企业所得税

C.土地增值税                     D.城镇土地使用税

15.下列房地产开发公司转让房地产缴纳的税金中,允许作为税金扣除的是哪些税款?

A.营业税        B.印花税        C.城市维护建设税        D.企业所得税

16.以下哪些车船经财政部批准可以免交车船使用税?

A.在企业内部行驶、不领取行驶执照,也不上公路行驶的车辆

B.主要用于农业生产的拖拉机

C.残疾人专用的车辆

D.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自用的车船

17.下列关于车船使用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应税车船自购买之时起,其车船使用税的纳税义务即发生

B.纳税人新购置车船使用的,从购置使用的当月起,发生车船使用税的纳税义务

C.已报废的车船,当年不发生车船使用税的纳税义务

D.纳税人使用应税车船,从使用之日起,发生车船使用税的纳税义务

18. 张某参加有奖竞猜获得摩托车一辆,则关于张某纳税义务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张某应缴纳车船购置税

B.张某无偿取得车辆,因此无需缴纳车船购置税

C.张某缴纳车船购置税,应以市场上同类商品的市场价格确定其计税依据

D.张某缴纳车船购置税,由主管税务机关参照法定的最低计税价格核定其计税依据

19.下列经济行为既是契税的征税对象,也同时是土地增值税的征税对象?

A.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             B.土地使用权的转让

C.房屋买卖                       D.非公益性的房屋赠与

20.下列哪些房屋权属变更无需缴纳契税?

A.企业分立后,新设方承受被解散方的土地

B.以实物交换房屋

C.企业破产,以企业的房屋所有权抵偿债务的

D.以自有房产投资设立独资经营企业

21.某房产开发公司受让了一块土地使用权,进行开发、建设后将建成的商品楼出售。根据该规定,该公司应缴纳下列哪些税收?

A.增值税        B.营业税        C.土地增值税        D.企业所得税

三、名词解释

1.综合财产税

2.静态财产税

3.资源税

4.重置成本价

5.车船使用牌照税

6.房产税

7.城镇土地使用税

8.耕地占用税

9.车船使用税

四、简答

1.试比较房产税和契税的异同。

2.结合我国土地增值税法的规定,说明确定我国土地增值税征税范围的标准。

3.试对土地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和契税进行比较。

4.结合我国契税法的规定,说明在企业改革过程中所涉及的契税的处理。

五、计算

1.某省一独立核算的煤炭开采企业,有一分支机构在外省。1999年发生如下业务:

1)开采煤炭共500万吨,其中省外分支机构开采80吨,当年销售350吨,其中省外分支机构销售60万吨,已知原煤每吨单位税额为0.5元。

2)将开采的70吨用于冬季取暖,将80吨原煤用于加工洗煤40吨。

3)在开采煤炭的过程中,同时生产天然气500千平方米,全部用于销售,取得销售收入10万元。

试计算该企业1999年度应缴纳的资源税。

2.某公司实际占用土地面积共计12万平米,其中生产经营用地7万平米,非独立核算的销售部占地0.5万平米,职工子弟学校占地1万平米,幼儿园占地0.5万平米,职工宿舍占地3万平米,房产原值4600万元,1999年起出租其价值600万元的生产场地2年,签订合同时收取租金10万元,其余在租期内收取,共计40万元。房产税计算余值时的扣除比例25%,城镇土地使用税每平米单位税额为3元城镇,试计算该公司应缴纳的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3.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从事房地产开发项目,以市场价格出售一栋民用住宅楼,取得销售收入1200万元,其中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了300万元,房地产开发成本为400万元,其他扣除额为250万元。同时出售一栋商用写字楼,取得收入2000万元,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了500万元,房地产开发成本为700万元,缴纳各项税金150万元。请计算该公司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

4.某运输公司拥有下列车辆:(1)从事运输用的净吨位为3吨的拖拉机6辆。(2)两辆机动车挂车,净吨位为3吨。(3)载人汽车3辆,小轿车5辆。(4)客货两用汽车3辆,载货净吨位3吨。根据规定,机动车载货汽车每净吨位50元,载人汽车每辆税额150元,小轿车每辆税额为60元。请计算该年度应缴纳的车船使用税。

六、论述

试比较所得税和财产税的异同,并分析财产税的利弊。


第十九章习题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D

2.C

3.B

4.C

5.D

6.A

7.A

8.B

9.B

10.C

11.D

12.C

13.D

14.B

15.C

16.A

17.D

18.B

19.A

20.C

21.A

22.B

23.D

24.A

25.C

二、多项选择题

1.BCD

2.AB

3.CD

4.ABC

5.BCD

6.CD

7.ABC

8.AC

9.BD

10.ABC

11.AD

12.ABCD

13.ABD

14.AB

15.AC

16.ABCD

17.BCD

18.ACD

19.BC

20.ACD

21.BCD

三、名词解释

1.综合财产税即是一般财产税,是对个人所有的一切财产实行综合课征,课征时要考虑到生存权保障的免税,以及负债与费用的扣除等。一般财产税主要包括选择性一般财产税和净值税。

2.静态财产税是对一定时期内的静态财产,按其数量或价值进行课征。所得或收入是经济资源的流量,而财产是经济资源的存量,所以有学者认为只有静态财产税才是实质上的财产税。

3.资源税是对在我国境内开采应税矿产品以及生产盐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因自然资源和开采条件差异而形成的级差收入征收的一种税。

4.重置成本价是指按照当前的建筑技术、工艺水平、建筑材料价格、人工和运输费用等调节,重新建造同类结构、式样、质量标准的房屋所需要的成本和费用。

5.车船使用牌照税是对在开征车船使用牌照税之地区行驶车、船者征收的一种税,当前只有涉外企业和外籍人员缴纳车船使用牌照税。

6.房产税是以房产为征税对象,以房产的价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房产所有人或经营人课征的一种税。房产税属于财产税,是地方税种之一,由地方税务局征收。

7.城镇土地使用税是以城镇土地为征税对象,对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

8.耕地占用税是对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收。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耕地占用税条例规定缴纳耕地占用税。

9.车船使用税是对在我国境内拥有并且使用车船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

四、简答

1.房产税和契税都是以不动产为征税对象,都属于地方税种。两者区别在于:

1)征税对象不同。房产税是以房产为征税对象,一般不包括土地。契税则是以所有权发生转移变动的不动产为征税对象。

2)纳税人不同。房产税的纳税人是房产产权所有人或经营管理人。契税的纳税人是房产所有权发生转移变动的产权承受人。

3)计税依据不同。房产税以房产的计税价值或房产的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而契税则是以房产产权转移的成交价格为计税依据。

4)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不同。房产税自房屋建成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而契税则于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天或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天发生纳税义务。

2.土地增值税是对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就其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征收的一种税。根据我国土地增值税法的相关规定,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可以通过以下标准来确定:

1)土地增值税是对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和附着物的行为征税。转让的土地,应属于国家所有。

2)土地增值税是对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和附着物的转让行为征税。

3)土地增值税是对转让房地产产权取得收入的行为征税。未取得收入的,不属于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3.土地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和契税均是财产税,均是以不动产为其征税对象,都在土地或房产的所在地征税,均属于地方税种。但四者存在诸多的区别:

1)土地增值税和契税是以土地使用权或房屋产权的转让行为征税,属于动态的财产税;而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则是以拥有或使用土地或房屋的行为征税,属于静态的财产税。

2)土地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是以土地的原使用权人或房产的原所有人为纳税人,而契税则是以土地或房产的购买人为纳税人。

3)外商投资企业或外籍人员不是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的纳税人,但可以是土地增值税和房产税的纳税人。

4)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按年征收,分期缴纳,而契税和土地增值税则是于签订房屋产权转移合同后发生纳税义务,一般为按次缴纳。

4.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企业改制、改组、兼并、分立逐渐成为市场调整的手段之一。与此相适应,契税法也对此做了相应的规定:

1)企业公司制改造的契税处理:企业公司制改造,改建后的公司承受原企业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2)企业股权重组的契税处理:在股权转让中,单位、个人承受企业股权,企业上地、房屋权属不发生转移,不征收契税。
   3)企业合并的契税处理:合并后的企业承受原合并各方的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4)企业分立的契税处理:派生方、新设方承受原企业土地、房屋权属,不征收契税。

5)企业出售的契税处理:国有、集体企业出售,被出售企业法人予以注销,并且买受人妥善安置原企业30%以上职工的,对其承受所购企业的土地、房屋权属,减半征收契税;全部安置原企业职工的,免征契税。
   6)企业关闭、破产的契税处理:企业依关闭、破产后,债权人承受关闭、破产企业上地、房屋权属以抵偿债务的,免征契税。
   7)其他企业改革的契税处理。

五、计算

1.(1)资源税的计税依据为销售数量和自用数量,而非开采数量。纳税人跨省开采资源产品,其下属生产单位与核算单位不在同一省的,对其开采的矿产品一律在开采地纳税。因此,该企业应缴纳的资源税税额=(350-60)×0.5=145元。

2)移送自用的资源应按销售数量缴纳资源税,因此,用于取暖的煤炭的纳税额=(70+80)×0.5=75元

3)对煤矿生产的天然气暂不征税,因此这部分天然气可免交资源税。

2.1)应缴纳的城镇土地使用税:

应缴纳税额=(12-1-0.5)×3元=31.5万元

2)应缴纳的房产税:

应纳税额=(4600-600)×(1-25%)×1.2%+600×(1-25%)×1.2%÷2+10×12%=36+2.7+1.2=39.9万元

 3.(1)根据土地增值税条例的规定,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的住宅出售的,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

民用住宅的扣除项目金额=350+450+250=1050万元

增值率=(1200-1050)÷1050=14.3%<20%

因此,出售民用住宅可免征土地增值税。

2)商用写字楼的扣除金额=500+700+150=1350万元

增值率=(2000-1350)÷1350=48.1%>20%

因此,出售商用写字楼应缴纳土地增值税

3)土地增值税条例规定, 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允许按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和房地产开发成本之和,加计20%的扣除。

因此,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税额:

加计扣除额=(500+700)×20%=240万元

合计扣除额=240+1350=1590万元

增值额=2000-1590=410万元

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税额=410×40%-1590×5%=84.5万元

4.(1)对拖拉机主要从事运输业务的,按拖拉车所挂拖车的净吨位计算,税额按机动车载货车税额的5折计征车船使用税。因此,拖拉机应缴纳车船使用税:

50×50%×3×6=450元

2)机动挂车按机动车载货车税额的7折计征车船使用税。因此,机动挂车应缴纳车船使用税:50×70%×3×2=210元

3)载人汽车应缴纳车船使用税:150×3=450元

小轿车应缴纳车船使用税:60×5=300元

4)对客货两用汽车,载人部分按载人汽车税额减办征收,载货部分按机动载货汽车税额征收。

载人部分应缴纳车船使用税:150×50%×3=225元

载货部分应缴纳车船使用税: 50×3×3=450元

该客货两用汽车共应缴纳车船使用税:225+450=675元

5)该年度合计应缴纳车船使用税:450+210+450+300+675=2085元

六、论述

所得税是以纳税人在一定时间内的纯所得额为征税对象,财产税则是对使用、消费过程中的财产征收,两者都是直接税,税负都不能转嫁,。财产税在功能上与所得税也相辅相成。两者区别在于:

1)征税对象不同:财产以占有的财产或财产的增值额为征税对象,而所得税则是以纳税人在一定期间内的纯所得额为征税对象。

2)财产税为对物税,是以物为对象课征的税。而所得税则是对人税,是以所得的取得者自然人和法人为实际纳税人。

3)所得税一般适用累进税率,而财产税则一般适用比例税率或定额税率。

4)所得税一般为源泉征收,而财产税则以纳税人的直接申报为主。

5)在当前的税制体系下,所得税占有主导地位,而财产税则成为辅助性的税收体系,一般是作为地方税种。

与其他的税种相比,财产税优点在于:(1)财产税能够用来反映地区或当地的市场变化和财产类型之间的变化。2)对不同种类的财产运用不同的税率,在财产税上是可以做到的。3)财产税在城镇开发,特别是那些欠发达国家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4)财产税的主要目的是为地方政府的财政支出需要提供至少一部分的收入。财产税的缺陷在于:(1)财产并不是在任何情况下都代表所有者的支付能力。2)对财产征税不利于储蓄。3)存在管理上的困难。4)弹性弱,不能随需要而变动。 (5)对财产估价困难。 (6)在商品经济尚不发达的时期,课征财产税在一定程度上有碍于资本的形成.


第二十 行为税法习题

 

一、单项选择题

1.某企业举办筵席,其中菜肴支出600元,酒支出300元,其他水果、面点、香烟等共支出150元,已知该地区的筵席税税率为15%,则该企业应缴纳多少筵席税?

A.135元        B.157.5元        C.90元        D.无需缴纳筵席税

    2.筵席税以下列哪一项作为起征点?

A.300-600元     B.200-400元     C.300-500元     D.200-500元

    3.屠宰下列哪些牲畜应缴纳屠宰税?

A.乳畜         B.捕获而宰杀的野猪         C.菜牛         D.幼畜

    4.下列哪一税种可以委托区、乡人民政府甚至基础村民委员会代为征收?

A.农业税         B.筵席税         C.印花税         D.屠宰税

5.某牛羊饲养场春节期间屠宰10头牛,其中1头为因伤而屠宰,每头实现销售收入6000元,该地区的屠宰税税率为20%,则该饲养场应缴纳多少屠宰税?

A.1080元        B.1200元         C.120元         D.1000元

    6.张某将其房产抵押给银行,向银行借款12万元,则该抵押合同张某应缴纳多少印花税?

A.12元         B.36元          C.6元          D.5元

    7.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融资租赁业务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应如何处理?

A.按租赁合同计税                B.按借款合同计税

C.按购销合同计税                D.按仓储合同计税

8.某企业2001年5月,记载资金的帐簿,“实收资本”,“资本公积”两个科目共计900万元,其他营业帐簿9本,则该企业应缴纳多少印花税?

A.450元         B.45元         C.495元        D.405元

9.甲、乙签订加工承揽合同,甲提供20万元的原材料,乙提供15万元的辅助材料,收取加工费8万元,则乙公司应缴纳多少印花税?

A.11.5万元        B.4万元       C.14万元        D.21.5万元

10.某粮食收购站与村民委员会订立的农副产品收购合同,在印花税法上应如何处理?

A.由收购站负责贴花               B.由村民委员会负责贴花

C.由购销双方负责贴花             D.免交印花税

11.同一凭证记载两个或以上不同税率经济事项的,分别记载金额的,其印花税应如何确定?

A.按税率高的计税印花                B.分别计算税额加总贴花

C.由税务机关确定适用的税率          D.无需缴纳印花税

12.签订合同时无法确定金额的,关于印花税的缴纳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可暂不贴花,待金额确定后一并缴纳

B.应估计大概金额贴花,待金额确定后补缴差额或由税务机关退还多缴的部分

C.应先定额贴花5元,待结算实际金额时补贴印花税票

D.采取汇缴的办法缴纳

13.下列哪些印花税的缴纳可采用汇贴方式?

A.1份凭证超过500元                 B.频繁贴花

C.1份凭证超过1000元                D.每月缴纳印花税超过确定金额的

14.已贴印花税票的财产租赁合同,其实际履行金额超过合同规定金额,则应按如下哪些做法处理?

A.不再补缴印花税                 B.再加贴花5元

C.就增加部分补贴印花税票         D.应按实际履行的全部金额重新贴花

15.下列哪些银行帐簿无需缴纳印花税?

A.记载资金的帐簿                B.各种日记帐

C.各种明细帐                    D.有价单证登记簿

二、多项选择题

1.下列税种哪些不是由纳税人自行申报缴纳?

A.筵席税                        B.增值税

C.企业所得税                    D.个人所得税中的利息收入

    2.下列哪些行为应缴纳筵席税?

A.在某饭店设宴的某机关

B.企业内部的食堂聚餐

C.大年夜张某全家在某大饭店聚餐

D.某社会团体召开研讨会而准备的工作餐

    3.下列关于屠宰税的计税依据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屠宰税实行从价计征,应适用比例税率

B.屠宰税可以从量定额计征,以屠宰应税牲畜的头数为计税依据

C.屠宰税实行从量计征,应采用定额税率

D.屠宰税可以从价定率计征,以应税牲畜的实际销售收入为计税依据

    4.屠宰下列哪些牲畜可以免交屠宰税?

A.某部队自养自食的牲畜

B.失去运输能力而屠宰的运输畜

C.少数民族在宗教节日屠宰应税牲畜

D.农民在春节期间屠宰自食自养的应税牲畜

5.下列关于屠宰税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屠宰应税牲畜可在销售收入实现后才纳税

B.屠宰应税牲畜必须先纳税,然后才能出售

C.机关屠宰牲畜无需缴纳屠宰税

D.外商投资企业屠宰应税牲畜同样应缴纳屠宰税

    6.下列哪些行为应缴纳印花税?

A.政府颁发的产权证书             B.订立人寿保险合同的行为

C.设立并使用营业帐簿的行为       D.一般的法律咨询

    7.下列关于印花税的计税依据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总包工程实行分包、转包的,分包、转包的合同不需要贴花

B.应税合同如到期未履行,则可以不缴纳印花税

C.采取以货换货方式进行商品交易签订的合同,应按合同所载的购、销合计金额计税贴花

D.股票转让书据,应依书立时证券市场当日实际成交价格计算的金额缴纳印花税

8.对将已贴用的印花税票揭下重用的纳税人,税务机关可进行处罚,其处罚的数额可以是以下那些?

A.重用印花税票金额的1倍到5倍       B.重用印花税票金额的5倍

C.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             D.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

9.下列各项中哪些可以免交印花税?

A.政府贴息贷款合同              B.将财产赠与社会福利机构订立的书据

C.农牧业保险合同                D.技术咨询合同

10.下列哪些属于印花税的缴纳方法?

A.源泉扣缴办法                 B.汇贴或汇缴办法

C.委托代征办法                 D.自行贴花办法

11.根据我国税法的规定,下列哪些税种的税率包括定额税率?

A.资源税        B.印花税        C.所得税        D.屠宰税

12.下列哪些是印花税的纳税人?

A.立合同人      B.立据人       C.领受人         D.使用人

13.某商业银行2000年对外签订如下贷款合同,其中哪些应缴纳印花税?

A.签订同业拆借合同                   B.参加银团贷款而签订的贷款合同

C.与某高校学生签订无息助学贷款合同   D.融资租赁合同

14.张某出租其自有房屋,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则其应负担以下哪些税收?

A.房产税        B.契税        C.印花税        D.土地增值税

15.计算下列哪些税金时可以扣除已缴的印花税税额?

A.增值税        B.企业所得税        C.消费税        D.土地增值税

16.目前,下列哪些税种适用于外商投资企业?

A.增值税        B.资源税        C.印花税        D.土地使用税

17.某单位发生如下无偿赠与行为,其中哪些行为应发生相关的纳税义务?

A.该单位将其持有的股票赠与其子公司所书立的股权转让书据,可免交印花税

B.直接向某老年服务机构捐赠5万元,该捐赠的财产部分可免交所得税

C.将其所拥有的房屋赠与其高级管理人员,应缴纳契税

D.将其所拥有的房屋赠与其高级管理人员,无需缴纳土地增值税

三、名词解释

1.行为税

2.印花税

3.筵席税

4.屠宰税

5.三自纳税

四、简答

1.试对行为税和财产税进行比较,说明两者的异同。

2.简述印花税的征税范围。

3.简述印花税的缴纳办法。

五、计算

1.某企业于2001年成立,领取了营业执照、房产权证明、土地使用证各一件,资本金帐簿记载其注册资金为1200万元,并设有8本营业帐簿,并分别设立了副本。当年发生如下经济业务:(1)接受捐赠,其实收资本增加150万元。(2)向某汽车运输公司租入2辆载重汽车,租期为5个月,租金为7.2万元。同时签订了运输合同,约定运输费用为5万元,其中包含装卸费用8000元。(3)取得商标专用权,领取了商标注册证。(4)与乙公司签订委托加工合同,由本单位提供7万元的原材料,并支付加工费1.5万元。(5)以融资租赁的方式租入一套机器设备,租赁期为15个月,每月租赁费用为5万元,租赁期满该企业取得该套机器设备。请计算该企业本年度应缴纳的印花税税额。

2.某饭店10月份发生如下经济业务:

1)购入生猪10头、菜牛5头,本月屠宰后为本店所用。

2)承办了5次筵席,其中10日举办的筵席总金额为480元,15日为780元,16日为1500元,20日为2050元,22日为2500元。

本地区的屠宰税税率为每头生猪为150元,每头菜牛为200元,筵席税的起征点为500元,税率为25%,请计算本饭店应缴纳的屠宰税和代缴的筵席税。


第二十章习题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B

2.D

3.C

4.D

5.A

6.C

7.B

8.C

9.A

10.D

11.B

12.C

13.A

14.C

15.D

二、多项选择题

1.AD

2.ABC

3.ABCD

4.ACD

5.BD

6.AC

7.CD

8.BC

9.ABC

10.BCD

11.ABD

12.ABCD

13.BD

14.AC

15.BD

16.ABC

17.CD

三、名词解释

1.行为税也称特定行为税或特定目的行为税,是指政府为实现一定目的,对某些特定行为所征收的税收。

2.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使用、领受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具有征税范围广、税率低、税负轻、缴纳办法特殊的特点。

3.筵席税是对在我国境内的饭店、酒店、招待所以及其他饮食营业场所举办筵席的单位和个人,就其筵席支付金额按次从价计征的一种税。

4.屠宰税是对屠宰生猪、菜牛、羊等几种法定牲畜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属于地方税种。

5. “三自纳税”方法是印花税的纳税方法,即纳税人在书立、领受应税凭证时,按照凭证的种类和适用税率自行计算应纳税额,自行购买印花税票,自行粘贴印花税票并按照规定加以注销的缴纳方法。

四、简答

1.财产税与行为税的不同:

1)两者的政策性不同。行为税的征收目的主要是为了贯彻国家一定的经济社会政策。而财产税主要在于保证财政收入的实现。

2)两者的征收目的不同。行为税的征收意图在于调节和限制某些行为、贯彻体现国家的经济政策、实行政府的宏观经济调控目标及其他特定的社会经济目标。财产税则通过对财产征税,在一定程度上改变社会财富分配不均的现象,有效促进社会财富的公平分配。

3)两者的稳定性不同。行为税有着较强的时效性。而财产税则较为稳定。

4)两者的税源不同。行为税税源分散,税收收入小且不稳定。而财产税税源比较充足,税收收入稳定可靠。

2印花税的征税范围具体包括:

1)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

2)产权转移书据。

3)营业账簿。

4)权利许可证照。

5)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它凭证。

3.印花税的缴纳办法有三种,即自行贴花办法、汇贴或汇缴办法、委托代征办法。

1)自行贴花办法:“三自”纳税方式,纳税人在书立、领受应税凭证时,按照凭证的种类和适用税率自行计算应纳税额,自行购买印花税票,自行粘贴印花税票并按照规定加以注销的缴纳方法。

2)汇贴或汇缴办法:一份凭证应纳税额超过500元的,应向当地税务机关申请填写缴款书或者完税证,将其中一联粘贴在凭证上或者由税务机关在凭证上加注完税标记代替贴花。

3)委托代征办法:税务机关委托经由发放或办理应税凭证的单位代为征收印花税。

五、计算

1.(1)领取营业执照、房产权证明、土地使用证应贴花:

      3×5=15元

2)8本营业帐簿应贴花:8×5=40元

3)记载资金的营业帐簿,应以资本进帐簿记载的金额为计税依据。对增加的实收资本,应就其增加部分贴花,因此,资本金帐簿应缴纳印花税:

1200+150)×0.05%=0.675万元=6750元

4)财产租赁合同应按租金计征印花税。

72000×0.1%=72元

货物运输合同应按运输费用扣除装卸费金额的万分之五贴花:

50000-8000)×0.05%=26元

5)领取商标注册证应贴花:

1×5=5元

6)委托加工合同应按加工费和提供的材料费金额合计计算印花税税额:

70000+15000)×0.05%=42.5元

7)融资租赁合同属于借款合同,不属于财产租赁合同,因此,该租赁合同应纳印花税税额:

50000×15×0.05%=375元

8)本年度该企业应缴纳印花税税额总计:

15+40+6750+72+26+5+42.5+375=7325.5元

2.(1)应缴纳的屠宰税税额:

10×150+5×200=2500元

2)10日举办的筵席其总金额低于起征点,可免予纳税。因此,该饭店应代扣代缴筵席税税额:

780+1500+2050+2500)×25%=1707.5元


第六编 税收程序法

第二十一章 税收程序法原理习题

一、            单项选择题

1.税收程序是税收征纳主体实施征纳行为及其所遵循的方式、步骤、时限和顺序的相互关系的总和。税收程序是税法的一个重要的法学概念,人们尽可以从不同的角度、不同的侧面来理解、解释和适用这一概念,但必须准确地把握这一概念的基本特征。下列关于税收程序的表述中哪种说法未能准确地把握这一概念的基本特征?

A.税收程序是征纳主体实施征纳行为的运行程序

B.税收程序是征纳主体为了实现税收实体债务请求权而实施的征纳行为

C.税收程序在运行时,其征纳行为的实质内容和表现形式是统一的

D.税收程序的构成要素仅包括主体(征税机关、纳税人等)和结果(征税决定)要素

    2.税收程序依照不同的标准可以划分为不同类型,下面哪种关于税收类型的说法是正确的?

A.按照税收程序主体所进行的程序行为来分类可以把税收程序划分为征税程序和纳税程序

B.    按照征纳主体遵循税收程序是否具有一定的自由选择权为标准可以把税收程序划分为抽象税收程序和具体税收程序

C.    按照征税行为的性质可以把税收程序划分为内部税收程序和外部税收程序

D.    按照实施税收行为时形成的法律关系的特点可以把税收程序划分为有应履行纳税义务的纳税人税收强制性程序和税收任意性程序

3.税收程序和税收诉讼程序是两个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法律概念。下面各种说法中,哪种说法是错误的?

A.税收程序和税收诉讼程序的区别之一是主体不同,前者主要是征税机关行使征税行为时的程序,后者是法院审查征税等事项时的程序

B.税收程序在时间上长于税收诉讼程序,它贯穿于税收征纳的全过程,税收诉讼程序仅仅是税收救济这个阶段上的特定司法机关的事后救济程序

C.税收程序因为主要是税收机关应当遵循的行使征纳权的步骤、方式等,所以与税收诉讼程序毫不相关

D.税收程序和税收诉讼程序的联系在于,对征税机关的征税行为的运行程序和所作出的征税决定是否违法,纳税人可以诉请法院通过行政诉讼程序进行审查,作出判决;税收程序和税收诉讼程序的相关性得以保护税收活动的实质公平和正义

4.税收程序法和税收实体法相对,具有一定的法律地位。下列说法中哪种关于税收程序法地位的说法有失偏颇?

A.税收程序法并不是一般法律意义上的法律部门

B.税收程序法的价值表现在保证税收实体法的良好实施

C.税收程序法的意义仅仅在于保障税收债务的实现,因此不具有独立价值

D.税收程序法的意义还在于,通过程序,控制和规范国家征税权力,是纳税人权益的“税收保障法”

5.下列哪一项关于税收程序结果公平的说法是错误的?

A.税收程序结果公正要求税收征纳活动所制作的决定应当符合实体正义的要求

B.税收程序结果公正是税收活动的一种理想结果

C.税收结果公正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即认定应税事实准确和适用法律正确

D.追求税收结果公正反映了税收程序的内在价值

6. 比例原则是公法的通用原则之一,也是税收程序法和税收实体法同时应当遵循的基本。下面四种说法中对于比例原则的描述哪一项是错误的?

A.税收征纳活动中,只要征税机关的行为属于裁量行为就应当适用比例原则

B.比例原则没有体现处税务机关的自由裁量权,仅仅体现了法院对税务机关针对纳税人的决定的审查权

C.比例原则是税收程序的基本原则,要求税务机关在国家和纳税人利益的平衡上进行自由衡量,最后得到对双方都较为合理的结果,防止过分错误的决定

D.比例原则的意义在于为法院审查税务机关的税收征收行为是否合法提供了依据

7.《税收征管法》第8条第一款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权向税务机关了解国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与纳税程序有关的情况。”这一款体现了税收程序中哪项程序制度?

A.听证制度        B.回避制度        C.信息公开        D.说明理由

8.公平正义和效率时税收征纳活动要实现的目标,税收活动在追求实质公平的同时也要注意税收征纳的效率。下列哪项税收程序制度体现了对效率的追求?

A.听证制度        B.期间制度        C.信息公开制度        D.送达制度

二、多项选择题

1.税收程序的构成要素不仅仅包括主体要素(征税机关和纳税人)和结果要素(税务机关的征税决定)。下列哪几种要素也属于税收程序的范围?

A.税收征纳的方式,即完成某一征纳行为的方法及其行为结果

B.税收征纳的步骤,即完成某一征纳行为所要经历的阶段

C.税收征纳行为的时限,即完成征纳行为的期限范围

D.税收征纳行为的顺序,即完成征纳行为应当遵循的先后次序

2.税收程序法是税收活动中发生的程序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和税收实体法相对。下列表述中关于税收程序法的说法正确的是哪些?

A.税收程序法制定的主体具有特定性, 在国家层次是国家权力机关及由其授权的行政机关和国家税收主管部门,在地方层次是各级地方权利机关

B.税收程序法是调整税收程序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C.税收程序法和税收实体法相对应,它们的关系是税收程序法从属于税收实体法,税收程序法的价值表现在保障税收实体法的良好实施,即税收程序法并不具有独立的价值

D.现行税收程序法很大部分通过行政法等其他法律形式表现出来

3.税收程序的外在价值体现了税收程序作为实现税收实体法的工具性意义。税收程序以一种独立的方式确保税收实体正义得到实现。下列说法中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税收程序的基本价值表现在实现税收实体法,在形成税收公正的实体结果方面税收程序具有不可替代性

B.税收程序确保税务机关的征税具有法律意义上的合法性和权威性

C.税收程序的工具价值表现了税收程序保证税收实体法实施上的不可选择性

D.税收程序能够确保实体公正目标用较好的方式和手段实现

4.税收程序的价值体现分为税收程序的外在价值、税收程序的内在价值和税收程序的效率价值。下列说法中哪些关于这三者的关系的说法是不正确的?

A.税收程序的外在价值、内在价值以及税收程序的效率价值之间是直接冲突的。因此,在税收征纳活动不可能对这三种价值进行调和

B.税收程序的外在价值和内在价值之间的冲突和矛盾可以通过遵循兼顾、程序和实体不相分离以及权衡原则来化解

C.税收程序外在价值和内在价值所追寻的公正和程序的效率价值之间的冲突可以通过遵循兼顾、公正优先以及程序繁简分立原则来化解

D.税收程序外在价值和内在价值之间的冲突,税收公正和效率之间的冲突决定了税收各个价值之间不可能找到一个相对一致的状态,因此税收法律不可能实现该三种价值的和谐相处

5.税收程序法的基本原则确立应当考虑多方面因素,在确立我国税收程序法原则体系时,应当注意哪些问题?

A.税收程序法原则必须以程序价值和目标为“源头”

B.税收程序法具有独立于税收实体法的不同价值,所以税收程序法原则可以和税收实体法基本原则相背离

C.确立税收程序法原则必须重视纳税主体的参与,在税收程序法原则中纳税人应当具有独立的程序主体地位

D.税收程序法原则的确立还应当考虑到世界范围内税收程序法发展的趋势,寻找到程序法原则本土化和国际化的平衡

6.比例原则是税收程序的一项基本原则,只要征税机关行使征税权行为属于裁量行为就应当遵循比例原则。下列哪些行为属于裁量行为应当遵循比例原则的规范?

A.税务机关对征税原因事实的有无及其证据证明力如何认定

B.税务机关裁量减免税的行为和税收检查行为

C.税收处罚行为

D.税收强制行为

7.税收程序中的公开原则要求税务机关行使征税权时,应当将和征税权行使有关的事项向纳税人和社会公开。下列关于税收公开原则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征税公开在本质上通过法律程序实现对征税权的制约,对征税公开原则的强调和重视是现代税收程序法发展的必然趋势

B.税务机关要求税务机关只要涉及到征税权的行使,就应当将相关情况完全告知纳税人和社会

C.税收程序中的公开原则可以实现纳税人的知情权,促进他们参与到税收征纳活动中来,提高征税行为的可接受性,并可以有效的预防和控制征税权力的滥用

D.税收公开贯穿于征税活动的全过程,包括事前、事中和事后

8.依照参与原则,征税相对人取得参加到税收征纳活动的权利。参与原则的内容,集中体现在纳税相对人在税收程序中享有下列哪些权利?

A.税收相对人可以参加税收程序作为当事人

B.征税相对人享有听证和陈述申辩权利

C.征税相对人享有申请救济权

D.征税相对人享有知情权

9. 税收程序的开始按照方式可以划分为征税机关依职权开始的税收程序和根据纳税主体申请的税收程序。其中征税机关依职权开始的税收程序有哪些?

A.在税收确定程序中,税法规定的征税机关有权核定应纳税额的法定情形

B.逾期纳税时加收滞纳金程序、实施税收保全措施和税收强制执行措施程序

C.税收检查程序

D.税收处罚程序、法定减免税和退税程序

10.税收程序制度分为通则性税收程序制度和专门税收程序制度。下列选项中那些属于专门税收程序?

A.管辖、税收程序开始和证据

B.听取意见、听证、信息公开

C.税收管理程序制度、税收确定程序制度

D.税款征收程序制度、税收检查程序制度和税收处罚程序制度

11.回避制度要求在税收征纳活动中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征税人员不参加办理该税款征纳活动。回避程序的提出方式有哪两种?

A.征税人员发现自己和该项税收征纳活动存在利害关系自行要求回避

B.司法机关在诉讼程序中发现征税人员与案件有利害关系要求征税人员回避

C.税收征纳活动的对方当事人申请征税人员回避

D.税务局长要求某些人员不参与某一税收征纳活动

三、名词解释

1.税收程序

2.税收程序的外在价值

3.税收程序的内在价值

4.税收程序法的原则

5.参与原则

6.说明理由程序制度

7.  税收文书送达

四、简答

1.税收程序具有的基本特征有哪些?

2.依照不同的标准划分,税收程序有不同的类型,这些类型有哪些?

3.简述税收程序法的原则的作用。

五、论述

1.请结合法律价值理论谈谈对税收程序内在价值的理解。

2.谈谈你对税收程序原则体系的看法。


第二十一章习题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  D

2.  A

3.  C

4.  C

5.  D

6.  B

7.  C

8.  B

二、多项选择题

1.    ABCD

2.    ABD

3.    ABCD

4.    AD

5.    ACD

6.    ABCD

7.    ACD

8.    ABC

9.    ABCD

10. CD

11. AC

三、名词解释

1.税收程序是指税收征纳主体实施征纳行为及其所遵循的方式、步骤、时限和顺序的相互关系的总和。

2.税收程序的外在价值是指,税收程序对于通过该程序而产生的公正结果所具有的有效性,即它是在实现特定的实体目的上的价值。

3. 税收程序的内在价值是指,税收程序作为一个过程所具有的、不依赖于具体结果如何存在,并可以作为评价该程序所应当体现的那些优秀品质。

4. 税收程序法的原则是指贯穿于税收程序法的制定和实施过程中,为税收程序法律关系主体必须遵循的基本行为准则。

5. 参与原则是指受征税权力运行影响的人有权参与征税权力的运作过程,并对征税决定的形成发挥有效作用。

6. 说明理由是行政正义的一个基本要素,是指,征税机关在作出影响纳税人权利义务的决定时,应当向其说明作出该决定的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

7. 税收文书送达是指在税收征纳程序活动中,由征税机关按照法定的程序、期限和方式,将税收文书送达程序参加人的一项法律制度。

四、简答

1.税收程序是指税收征纳主体实施征纳行为及其所遵循的方式、步骤、时限和顺序的相互关系的总和。税收程序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基本特征:

1)税收程序是征纳主体实施征纳行为的运行程序。

2)税收程序是征纳主体为了实现税收实体债务请求权而实施的征纳行为。

3)税收程序在运行时,其征纳行为的是指内容和表现形式是统一的。

4)税收程序的构成要素除了主体(征税机关、纳税人等)和结果(征税决定)要素外,还包括方式、步骤、时限和顺序等时空要素。

5)税收程序的运行结果是作出征税决定。

6)税收程序是一种法律程序。

2.税收程序按照不同的标准可以划分为不同的类型,这些类型具体表现为:

1)根据税收主体及其所进行的程序行为来划分,税收程序可以划分为征税程序和纳税程序。

2)根据税收程序适用的范围来划分,税收程序可以划分为内部程序和外部程序。

3)根据征税行为的性质来划分,税收程序可以划分为抽象税收程序和具体税收程序。

4)根据征纳主体遵守税收程序是否具有一定的自由选择权来划分,税收程序划分为强制性税收程序和任意性税收程序。

5)根据实施税收行为时形成的法律关系的特点来划分,税收程序可以划分为税收立法程序、税收征纳程序和税收行政救济程序。

6)根据税收程序的范围和适用对象来划分,税收程序可以划分为普通税收程序和专门税收程序。

7)根据税收程序的性质和功能来划分,税收程序可以划分为管理性税收程序和权力制约性税收程序。

8)根据税收程序的对象和性质来划分,税收程序可以划分为税收征纳程序和税收法制监督程序。

3. 税收程序法原则是指,贯穿于税收程序法的制定和实施过程中,为税收程序法律关系主体必须遵循的基本行为准则。税收程序法原则对税收程序立法和税收程序法的实施具有重要的作用,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对税收立法有指导作用。

2)为税收程序立法的解释和统一适用提供依据。

3)为征纳双方提供行为准则。

4)为法院的审判活动提供了审判准则。

五、论述

1.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理解税收程序内在价值:

1)法律程序价值的基本理论。法律程序价值是法律程序运行中所要实现的价值目标,也是人们评价和判断某一法律程序是否正当、合理的价值准则。包括法律程序的外在价值、法律程序的内在价值以及和独立的效率价值。前者基于程序法和实体法之间的关系;后者则是基于对程序本身的考察得出的关于法律的价值评判。法律程序内在价值是法律价值的重要体现。

2)税收程序的内在价值。税收程序内在价值,是指税收程序作为一个过程所具有的、不依赖于结果如何而存在,并可以作为评价该程序应当体现的那些优秀品质。税收程序内在价值体现了税收程序独立于税收实体法的独立的意义,税收程序内在价值体现了税收上的“最低限度的公正标准”,是实现税收正义的必要条件。税收程序内在价值基本形态表现为:参与、公平、中立、公开、程序自治、程序理性、人格尊严等。

 2.税收程序原则体系是由税收程序原则组成的有机统一体。税收程序原则是指,贯穿于税收程序法的制定和实施过程中,为税收程序法律关系主体必须遵循的基本行为准则。税收程序原则具有多方面的重要意义和作用。税收程序原则体系包括税收程序和税收实体法都应当遵循的原则和税收程序所独有的原则。

税收程序法和税收实体法都应当遵循的原则包括依法征税原则、征税公平原则、征税效率原则、比例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其中依法征税原则是税收法定主义作为税收基本和首要原则在税收程序法上的体现;征税公平原则在税收程序领域中得到遵循实现了按照纳税人个体纳税能力征税的量能纳税原则;征税效率原则在程序中也相当重要,程序的设计在保证公平的基础上也要保证税收征纳能在较少的成本范围内得到较快的实施;比例原则要求税务机关的征税行为具有合法性、必要性和和比例性,体现了现代行政程序运行的基本要求;诚实信用原则体现了征税机关对纳税人的尊重和法律的安定性,是税收程序运行中应当重视的原则之一。

税收程序同时具有自身在程序上的原则体系,包括公开原则、参与原则、尊重纳税人权利原则等。税收公开可以实现纳税人的知情权,促进对税收征纳活动的参与,预防和控制征税权力的滥用。参与原则包括征税相对人参与到作出具体征税决定的过程中来,也包括在制定征税规则中公民作为纳税人的参与。尊重纳税人合法权益原则是现代法律尊重人权在税收程序领域中的体现,也是现代税法发展的普遍趋势。


第二十二章 税收征管法律制度习题

 

一、单项选择题

1.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所属的跨地区的非独立经济核算的分支机构,除由总机构申报办理税务登记之外,应当自分支机构设立之日起多久内,向哪一地方的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A.15日;总机构所在地            B.15日;分支机构所在地

C.30日;总机构所在地            D.30日;分支机构所在地

    2.注销税务登记制度使具有特殊法律情形的纳税人丧失主体地位,并从此不需要负担纳税义务。下列四项中哪一项不是发生注销税务登记的情形?

A.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情形

B.纳税人因住所、经营地点变动而涉及改变税务登记机关

C.纳税人改变企业形式、核算方式、单位名称和法定代表人

D.纳税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其他机关予以撤销登记

3.纳税人在下列哪种情形下需要在发生该事由后三十日内到税务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A.纳税人发生解散

B.纳税人因住所、经营地点变动而涉及改变税务登记机关

C.纳税人因为经营不善进入破产程序

D.纳税人被工商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其他机关予以撤销登记的

4.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外出经营,在同一地累计超过多少天时,应当在营业地办理税务登记手续?

A.15天        B.60天        C.30天        D.180天

5.停业、复业登记是实行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的纳税人,在营业执照核准的经营期限内需要停业或者复业时,依法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的一种登记手续。关于开业,复业登记的陈述下列哪项是错误的?

A.经核准停业在60日以上的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应当相应调整已经核定的税额

B.纳税人在停业期间发生纳税义务的,应当及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依法补缴应纳税款

C.纳税人停业期满不能及时恢复生产、经营的,应当在停业期满前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延长停业登记,经核准后才能延期

D.如果纳税人停业期满没有按期复业,又不延长停业的,税务机关将其视为已经恢复营业,实施正常的税收征收管理

6.税务登记制度是税收征收管理的一项基本制度,下列哪一制度是2001年《税收征管法》中新增加的税务登记制度?

A.开业税务登记                B.停业、复业税务登记

C.变更登记                     D.扣缴税款登记

7.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或者发生纳税义务之日起多少天之内,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的凭证记账和进行核算?

A.10日         B.15日         C.20日         D.30日

8.扣缴义务人按照所代扣代缴的税种,应当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扣缴义务发生之日起多久,分别设置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账簿?

A.7日          B.15日         C.10日        D.20日

 9.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完税凭证、发票、出口凭证等涉税资料的保存期限是多久?

A.5年          B.10年         C.15年        D.12年

 10.目前国家积极推广的使用的税控装置主要有税控收款机、税控计价器和税控加油机。税务机关为了加强对娱乐城的税收监控和发票管理,应当监督它使用哪种税控装置?

A.税控收款机                   B.税控计价器

C.税控加油器                   D.不需要任何税控装置

11.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应当自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多久,出口货物的发货人除海关特准的以外应当在货物运抵海关监管区后、装货的多久以前以前,向海关申报。进口货物的收货人超过上述规定期限向海关申报的,由海关征收滞报金?

A.14小时,24小时                B.14日,24日

C.14日,24小时                  D.14小时,24日

12.发票是在商品购销、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我国的发票主管机关是下列哪一个?

A.财政部      B.税务机关       C.中国人民银行       D.海关

13.国有金融、邮电、铁路、民用航空、公路和水上运输等单位的哪些类型的发票,经过国家税务总局或者国家税务总局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批准,可以由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自行管理?

A.上述单位的专业发票

B.上述单位承包、租赁给非国有单位和个人经营的专业发票

C.上述单位使用的非专业发票

D.上述单位采取国有民营形式所用的专业发票

14.临时到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外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需要临时使用发票应当凭哪一税务机关的证明,向哪一税务机关申请领购经营地发票

A.经营地税务机关、经营地税务机关

B.其所在地税务机关、其所在地税务机关

C.其所在税务机关、经营地税务机关

D.经营地税务机关、其所在地税务机关

15.法律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领购主体有一定限制,只有哪种人可以合法领购和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A.未取得税务登记证的纳税义务人

B.根据增值税有关规定确认的小规模纳税人

C.特殊情形下的非增值税纳税人

D.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16.发票应当得到相关单位和个人的保存。下列关于发票保存的说法哪些是错误的?

A.开具发票的有关单位和个人是保存发票的义务人

B.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无权擅自销毁发票

C.已经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记簿,应当保存十年以上

D.经过发票的保存期,税务机关查验以后该单位和各人可以销毁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记簿

17.我国那种税种属于典型的通过赋课确定方式来确定纳税款额

A.农业税         B.营业税         C.增值税          D.消费税

18.我国那种税种属于典型的无需专门程序的确定方式来确定纳税款额?

A.农业税         B.印花税         C.营业税          D.消费税

19.《税收征管法》第36条规定,企业或者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从事生产、经营的机构、场所与其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应当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或者支付价款、费用;不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或者支付价款、费用,而减少其应纳税的收入或者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进行合理调整。由此看来,我国对关联企业进行税款调整的原则是下列哪一项?

A.独立成交原则    B.总利润原则   C.税款核定原则   D.税务机关自由裁量

20.《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53条规定,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与其关联企业之间业务往来的定价原则和计算方法,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与纳税人预先约定有关定价事项,监督纳税人执行。该规定体现了哪种调整关联企业税款的方式?

A.可比非受控价格法   B.预约定价税制法   C.成本加成法    D.利润分割法

21.对于关联企业的税款的调整方法有多种,下列四种中哪种属于事前调整方法?

A.可比非受控价格法   B.成本加成法    C.预约定价税制法   D.利润分割法

22.纳税人会计核算真实准确完整,财务会计制度健全,能够正确计算应纳税额,能够依法纳税的,适用哪种税收征收制度?

A.查定征收        B.查验征收        C.定期定额征收        D.查账征收

23.生产经营规模小,财务会计制度不健全,账册不齐全的小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适用哪种税收征收制度?

A.查定征收        B.查验征收       C.定期定额征收        D.查账征收

24.税款的追征和补征都是税款征收的特殊形态。下列说法中关于税款的追征错误的是哪一项?

A.税款发生追征基于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计算错误等事务,未缴或者少缴税款

B.税务机关在3年内可以追征税款和滞纳金

C.纳税人或者扣缴义务人因为计算错误等失误,未缴或者少缴、未收或者少收税款,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税务机关在5年以内可以追征

D.对偷税、抗税、骗税的,税务机关追征其未缴纳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所骗取的税款的期限是10

25.退税期限规定了税务机关在纳税人超纳和误纳情形下退还税款的时间范围。税务机关发现纳税人多缴税款,给予退还的和纳税人发现多缴税款,要求退还的期限分别是多少?

A.20天、10天      B.10天、20      C.7天、15     D.15天、7

26.下列税种中哪种不适用退税制度?

A.所得税        B.营业税         C.增值税         D.印花税

27.关于完税凭证,下列说法中哪一个是错误的?

A.国家对完税凭证实行严格管理,完税凭证的式样及管理办法,由国家税务总局制定

B.就纳税人而言,持有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凭证就表明已经依法履行了纳税义务

C.税务机关收到税款后,应当向纳税人开具完税凭证,税务机关不可以委托银行开具完税凭证

D.税务机关而言,完税凭证是将税款缴送国库的依据,也是退税、要求补缴和追征税款的重要依据

28.同一送达事项的受送达人众多或采用以上送达方式都无法送达,税务机关可以采取公告送达。税务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满多少天,视为送达?

A.7天           B.15          C.20          D.30天

29.责令限期缴纳税款属于税收保全措施之一,是一种提前征收税款的制度。下列哪项说法揭示了我国责令先期缴纳税款应当具备的条件?

A.税务机关有根据认为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有逃避纳税义务行为

B.纳税人不同意缴纳保证金

C.纳税人要求在纳税期限届满之前缴纳税款

D.该企业具有欠税的历史

30.税务机关在执行税收保全措施时,哪一行为符合法律规定?

A.在执行扣押、查封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时,当数额较小时可以由一名以上税务人员执行,并不用通知被执行人

B.扣押和查封商品、货物或其他财产时,不需要开付收据,但是要列出清单

C.在实施扣押、查封时,对有产权证件的动产或者不动产,税务机关可以责令当事人将产权证件交税务机关保管,同时可以向有关机关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机关在扣押、查封期间不再办理该动产或者不动产的过户手续

D.对查封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税务机关可以指令被执行人负责保管,保管责任由税务机关承担

31.《税收征管法》规定了税务机关执行税收保全措施的范围,即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住房和用品,不在税收保全措施的范围之内。根据《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下列财产中哪一种不在税收保全措施禁止的范围之内?

A.纳税人拥有的机动车辆、金银饰品、古玩字画

B.单价5000元以上的其他生活用品

C.个人及其所扶养的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住房和用品

D.纳税人拥有的豪华住宅或者一处以上的住房

32.关于税收保全措施,下列哪种说法是错误的?

A.税务机关发现采取税收保全措施不当应当及时解除税收保全措施

B.税务机关的不当税收保全措施给纳税人带来的间接损失也可以要求税务机关承担赔偿诉讼下的法律责任

C.税务机关滥用职权违法采取税收保全措施,使纳税人的合法利益遭受损失的,税务机关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纳税人受到的损失应当是直接损失

D.纳税人在限期内已缴纳税款,税务机关也应当立即解除税收保全措施

33.纳税人在税务机关采取要求冻结相当税款的存款和扣押、查封相当税款的财产的税收保全措施后,按照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缴纳税款的,税务机关自收到税款或者银行转回的完税凭证之日起解除税收保全的期限是多长?

A.3日内         B.5日内         C.1日内        D.7日内

34.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金。滞纳金的比率是多少?

A.万分之五        B.万分之二         C.千分之二        D.千分之五

35.税收优先权制度也被称为“税收债权的一般优先权”。下列关于税收优先权的理解错误的是哪一项?

A.税收优先于无担保债权,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B.纳税人欠缴的税款发生在纳税人以其财产设定抵押、质押或者纳税人的财产被留置之前的,税收应先于抵押权、质权、留置权

C.纳税人欠缴税款,同时又被行政机关决定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的,税收优先于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D.国税的税收债权优先于地税的税收债权

36.我国税法确定税收债权和有担保债权优先顺序的时间界限是什么?

A.“税款发生时”                      B.“缴纳期限”     

C.“纳税义务产生时”                  D.“纳税人发生欠税行为时”

37.《税收征管法》第49条规定,欠缴税款数额较大的纳税人在处分其不动产或者大额资产之前,应当向税务机关报告。根据《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所谓“欠缴税款数额较大”是指哪种情况?

A.欠缴税款1万元以上            B.欠缴税款10万元以上

C.欠缴税款5万元以上            D.欠缴税款15万元以上

38.下列关于承包人和承租人的纳税义务的叙述中,哪一项是错误的?

A.承包人或者承租人有独立的生产经营权,在财务上独立核算,并定期向发包人或者出租人上缴承包费或者租金的,承包人或者承租人应当就其生产、经营收入和所得纳税,并接受税务管理

B.发包人或者出租人应当自发包或者出租之日起30日内将承包人或者承租人的有关情况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

C.发包人或者出租人不报告的,发包人或者出租人与承包人或者承租人承担纳税连带责任

D.将有关承包或者承租的义务报告给主管税务机关是承包人或者承租人的义务,期限是15天

39.税务机关在行使存款账户、储蓄存款查询权时,还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来进行。下列税务机关的行为中哪些为法律禁止的不当行为?

A.税务机关行使存款账户、储蓄存款查询前取得有关部门的批准

B.税务机关的办税人员都有权查询

C.查询应当持有全国统一格式的检查存款账户许可证明

D.税务机关查询所获得的资料,不得用于税收以外的用途;应该为被检查人保密

40.税务机关采取税收保全措施的期限一般是多长?

A.6个月        B.3个月         C.30        D.60天

41.关于纳税人接受税务机关税务检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哪个说法是错误的?

A.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接受税务机关依法进行的税务检查

B.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对税务机关依法询问的相关问题和情况,应该如实反映;不得拒绝、隐瞒

C.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提供相关的资料

D.纳税人可以以侵犯商业秘密为理由拒绝税务机关按照法律程序进行的税务检查

42.下列关于海关稽查权的四种说法中,哪种说法是错误的?

A.海关有权查阅、复制被稽查人的账簿、单证等有关资料

B.海关有权进入被稽查人的生产经营场所、货物存放场所,检查与进出口活动有关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货物

C.海关进行稽查时,发现被稽查人有可能转移、隐匿、篡改、毁弃账簿、单证等有关资料的,经稽查组长批准,可以暂时封存其账簿、单证等有关资料

D.海关进行稽查时,发现被稽查人的进出口货物有违反海关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嫌疑的,经海关关长批准,可以封存有关进出口货物

43.被稽查人对海关稽查报告提出异议和海关对稽查报告做出书面意见的期限分别是多长?

A.7日、30日      B.30日、7      C.15日、15     D.30日、30日

44.被稽查人同海关发生纳税争议的,应当按照下列哪种法律解决?

A.税收征管法     B.有关税种的税收法律     C.行政法    D.海关法

45.注册税务师的注册管理机构是哪一个?

A.国家税务总局

B.财政部及其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注册税务师管理机构

C.国家税务总局及其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注册税务师管理机构

D.财政部

46.取得《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证书》者,如果不申请执业,法律是如何规定其应当办理的登记手续的?

A.因为不申请执业,所以不需要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B.应当在取得证书后3个月内到所在地的省级注册税务师管理机构申请办理延期注册登记手续,逾期不办理的,则视为自动放弃注册权

C.应当在取得证书后3个月内到所在地的省级注册税务师管理机构申请办理非执业注册登记手续

D.经省级注册税务师管理机构批准,可以延期到6个月以后才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47.注册税务师从事税务代理时,下列哪种行为违反了法律赋予注册税务师的义务?

A.注册税务师承办税务代理业务,发现与委托人存在某种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税务代理业务公正执行,因此主动向所在的税务师事务所说明情况并请求回避

B.注册税务师在从事代理业务期间和停止代理业务以后,始终为委托人严格保守因代理业务而得知的秘密

C.注册税务师发现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行为,拒绝为其提供代理

D.注册税务师对被代理人偷税、骗取减税、免税和退税的行为,严肃地指出其错误,但并未及时报告税务机关

48.取得《注册税务师执业注册证书》的注册税务师,其注册有效期为多少年?

A.1         B.2          C.3          D.5年

49.关于注册税务师,下列哪个说法是正确的?

A.在我国,注册税务师必须加入税务师事务所才能从事税务代理,也可以同时加入两个以上的税务师事务所

B.在我国,从事税务代理的注册税务师可以不加入任何一家税务师事务所

C.在我国,从事税务代理的注册税务师必须也只能加入一家税务师事务所

D.在我国,从事税务代理的注册税务师可以加入一家税务师事务所,也可以同时加入两家不存在竞争关系的税务师事务所

50.下列哪一项不属于申请设立有限责任税务师事务所的发起人应当具备的条件?

A.取得《注册税务师执业注册证书》

B.具有5年以上在有限责任税务师事务所从事税务代理业务的经验

C.为有限责任税务师事务所的出资人

D.不在其他单位从事获取工资等劳动报酬的工作

51.下列哪一项不属于申请设立有限责任税务师事务所的出资人应当具备的条件?

A.取得《注册税务师执业注册证书》

B.在有限责任税务师事务所执业3年以上

C.不在其他单位从事获取工资等劳动报酬工作

D.审批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52.对于设立有限责任税务师事务所的申请,负责审核并作出批准与否的决定的是什么机构?

A.省级注册税务师管理机构          B.各省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C.各省级人事部门                  D.国家税务总局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

53.下列关于合伙制税务师事务所的说法,哪项是错误的?

A.合伙税务师事务所的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

B.合伙税务师事务所的债务, 债务人可以选择要求由事务所清偿全部债务,也可以选择要求合伙人中的一人或数人负责清偿

C.合伙税务师事务所设立合伙人管理委员会的,管理委员会负责人即为负责人

D.合伙税务师事务所实行独立核算

54.申请设立合伙税务师事务所,下面哪一项不属于应当具备的条件?

A.有两名以上符合规定条件,并依法承担无限责任的合伙人

B.有一定数量的专职从业人员,其中至少有3名以上取得《注册税务师执业注册证书》者

C.经营资金为30万元以上

D.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设施

55.下列关于税务代理关系的说法错误的是哪一项?

A.所谓税务代理法律关系,是指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税务代理人依法在税务代理中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

B.税务师事务所应派人对委托人的基本情况及委托事项进行了解, 税务师事务所经过了解,对符合条件的,可以接受委托

C.税务代理执业人员不得以个人名义直接接受委托。税务代理执业人员承办税务代理业务由税务师事务所委派

D.税务代理委托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并提交税务师管理机构备案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并受法律保护

56.下列情形哪一项不是税务代理人在委托期限内可单方终止代理行为的理由?

A.被代理人死亡或解体

B.被代理人自行实施或授意税务代理人实施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经劝告仍不停止其违法活动的

C.被代理人提供虚假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会计报表,造成代理错误或被代理人自己实施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

D.注册税务师承办税务代理业务,发现与委托人存在某种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税务代理业务公正执行, 经税务师事务所同意解除委托关系的

二、多项选择题

1.税收征管法可以划分为形式意义上的税收征管法和实质意义上的税收征管法。下列哪些属于实质意义上的税收征管法?

A.《税收征管法》

B.国务院、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税收征管方面的行政法规和规章

C.《海关法》、《海关稽查条例》中的关于税收征管的法律规范

D.《个人所得税法》中关于各人应当缴纳税收的实体规范

2.根据《税收征管法》第15条规定,下列那些主体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报起三十日内审核并发给税务登记证件?

A.企业               B.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

C.个体工商户         D.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

3.纳税人按照规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的,或者其税务登记的内容与工商登记内容无关的,办理税务登记的,应当持有下列哪些证件?

A.工商变更登记表及其工商执照(注册登记执照)

B.变更税务登记申请书

C.纳税人变更税务登记内容的决议

D.纳税人变更税务登记内容的相关证明   

4.纳税人在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前,应当向税务机关完成下列哪些行为?

A.提供清缴欠税的纳税担保

B.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罚款

C.向税务机关缴纳一定的纳税保证金

D.缴销发票、税务登记证件和其他税务证件

5.纳税人应当履行税务登记义务,法律规定了不履行该义务的责任,包括哪些内容?

A.纳税人不办理税务登记,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

B.逾期不改正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

C.逾期不改正的,由税务机关吊销其营业执照

D.由税务机关对该行为进行罚款

6.下列关于税务登记制度的诸项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纳税人开业时,首先应当办理工商登记注册,再凭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营业执到管辖税务登记机关办理税务登记,领取税务登记证件

B.纳税人在生产、经营活动期间,发生登记内容变化时,应先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再凭工商登记变更表、营业执照等有关证件到税务机关办理相应的变更税务登记

C.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及其他情形,依法应终止纳税义务时,应先行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再凭税务机关开具的清税证明及其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工商注销登记

D.开业登记上的工商部门和税务机关之间的衔接问题的解决办法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将办理登记注册、核发营业执照的情况,定期向税务机关通报

7.税务登记证件是纳税人依法履行税务登记手续后由税务机关核发的书面证明,具有重要的法律意义。下列哪些关于税务登记证件的说法是正确的?

A.税务登记证件是税收征纳法律关系成立的书面证明

B.税务登记证件是一种税务许可证,是国家税务机关颁发给符合法定条件的纳税人,允许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法律文书,在涉税事务方面具有专用性

C.税务登记证件是办理涉税事项的权利证明

D.纳税人申请办理延期申报、延期缴纳税款以及停业歇业也必须凭证办理

8.生产经营规模小又确无建账能力的纳税人,可以采取哪些措施达到法律关于账簿设置方面的要求?

A.聘请经批准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专业机构代为建账和办理账务

B.取得税务机关的同意免于建账

C.聘请经税务机关认可的财会人员代为建账和办理

D.自行决定不建账

9.A公司为一家生产经营规模小的私营企业,确无建账能力。该公司聘请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专业机构和经税务机关认可的财会人员都存在困难,该A公司应当怎样建账和办理财务?

A.经过县级以上税务机关批准       B.建立收支凭证粘贴簿、进货销货登记簿

C.使用税控装置                   D.经过市级以上税务机关的批准

10.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符合哪些条件时,其计算机输出的完整的书面会计记录,可以视同会计账簿?

A.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会计制度健全,能够通过计算机正确完整计算其收入和所得或者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B.有完善的计算机系统

C.计算机系统的操作人员的具备良好技术

D.该项计算机输出的书面会计记录完整

11.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件起15日内,将下列哪些法律文件交送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A.财务、会计制度

B.开业登记副本

C.财务、会计处理办法

D.计算机系统的会计核算软件、使用说明书等有关资料

12.税务会计是税务机关针对企业进行的关于税款的监督和管理,下列关于税务会计和企业会计关系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实践中,税务机关一般不对纳税人的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进行管理,但是税务会计是税务机关管理的事务之一

B.企业会计和税务会计是两个相互区别的会计制度,任何情况下,税务会计不能独立于企业会计,即企业会计优先于税务会计

C.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与国务院或者国务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有关税收的规定相抵触的,依照国务院或者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有关税收的规定计算纳税

D.当企业会计和税务会计存在冲突和不一致时,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制度和方法来确定税基

13.在法定情形下,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可以延期办理纳税申报。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申请延期办理纳税申报应当具有下列哪些条件?

A.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确有困难,需要延期

B.在规定的期限内向税务机关提出书面延期申请

 C.经税务机关核准

 D.当发生法定情形(不可抗力)时,纳税人不需要向税务机关申请延期纳税申报

14.根据《税收征管法》第26条、《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303136条的相关规定,纳税申报的方式有哪些

A.直接申报        B.邮寄申报       C.数据电文申报        D.书面申报

 15.根据国务院批转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方案》,实践中我国纳税申报制度在“报”、“缴”程序衔接上的具体做法有哪些?

A.先缴后报,即在法定的纳税申报期内,由纳税人自行计算、自行填写缴款书并向银行缴纳税款,然后持纳税申报表、缴款书报查联和有关资料,向税务机关办理申报

B.预储报缴。即在实行银行税务一体化管理的地方,由纳税人先在银行开设税款预储账户,按期提前储入当期应缴税款,并在法定的申报纳税期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和有关资料,然后由税务机关通知银行划款入库

C.支票报缴。即在法定的纳税申报期内,纳税人持纳税申报表和有关资料以及应付税款等额支票,报送税务机关,税务机关集中报缴数字清单、支票,统一交由国库办理清算

 D.现金报缴。对于未在银行开立账户的纳税人,可按现行办法在办理纳税申报的同时以现金结算税款,提倡并逐步推行使用信用卡

16.进口货物的收货人自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超过3个月未向海关申报的,该海关可以采取哪些措施

A.海关提取该进口货物,并依法变卖处理

B.税务机关首先扣除运输、装卸、储存等费用和税款

C.扣除以后尚有余款的,自货物依法变卖之日起5年内,经收货人申请予以发还

D.逾期无人申请或者不予发还的,上缴国库

17.发票的印制有严格的限制,关于发票印制的区域限制,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值税专用发票由省级以上税务主管部门指定的企业印制

B.省级区划内的单位和个人使用的所有发票,应当在本省级区划范围以内印制

C.省级区划内的单位和个人使用的发票,确有必要到外省、自治区、直辖市印制的,应由当地省级税务机关征得印制地税务机关同意,由印制地省级税务机关指定的印制发票的企业印制

D.禁止在境外印制发票

18.由于发票在经济生活及税收征管中作用重大,因此对发票印制国家实行严格的防伪制度。发票的防伪的有效手段包括哪些?

A.发票准印证制度             B.发票防伪专用品制度

C.套印监制章制度             D.不定期换版制度

19.对临时到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外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申请使用临时发票的,税务机关下列哪些做法是错误的?

A.经营地税务机关要求申请人提供保证人或者根据所领购发票的票面限额及数量交纳不超过5万元的保证金

B.经营地税务机关要求申请人限期缴销发票

C.按期缴销发票的,该税务机关解除保证人的担保义务或者退还保证金

D.未按期缴销发票的,由保证人或者以保证金承担法律责任。税务机关收取保证金时,只需记录备案,不需要开具收据

20.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开具发票,但下列诸项的行为中,哪些符合法律规定?

A.开具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需开红字发票的,必须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

B.领购单位和个人在其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外开具,应当开具其所在地的发票

C.在紧急情况下把本单位的发票临时借给友好单位使用

D.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建立发票使用登记制度,设置发票登记簿,并定期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发票使用情况

21.发票的相关法律不仅仅对开具发票行为进行了规范,同时也对收取发票方的行为进行了规定。下面陈述中哪些体现了对收取方的行为限制?

A.特殊情形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B.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时,均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但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C.任何单位接受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

D.发票取得人有保存发票的义务

22.税款的确定方式有哪些?

A.申报确定方式                B.赋课确定方式

C.无需专门程序的确定方式      D.专门程序确定的方式

23.纳税申报是税款确定的基本方式,正确理解纳税申报对加强税收民主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下列说法中哪些是错误的理解?

A.修正申报是税务机关发现申报的税款额度过少,要求纳税人增加的制度

B.修正申报和更正请求是纳税申报的两种有效的补充制度

C.更正请求是指当申报税款额度过小时,纳税人以申报的方式请求征税机关将已确定的计税依据或税款额度作不利于自己的变更

D.我国税收法律规定了纳税申报制度,缺乏修正申报和更正请求等补充制度

24.税务机关有权采用下列哪些方式核定纳税人应纳税款额度?

A.参照当地同类行业或者类似行业中经营规模和收入水平相近的纳税人的收入额和利润率核定

B.按照营业收入或者成本加合理的费用和利润核定

C.按照耗用的原材料、燃料、动力等推算或者测算核定

D.按照其他合理的方法核定

25.根据《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暂行办法》的规定,应纳税额的核定可以采取哪些方式?

A.参照当地同类行业或者类似行业中经营规模和收入水平相近的纳税人的收入额和利润率核定

B.按照营业收入或者成本加合理的费用和利润核定

C.定额征收

D.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

26.《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将具有下列哪些关系的公司、企业和经济组织界定为关联企业?

A.在资金、经营、购销等方面,存在直接或者间接的拥有或者控制关系

B.直接或者间接地同为第三者所拥有或者控制

C.签订购销合同的双方公司

D.在利益上具有相关联的其他关系

27.根据《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55条的规定,纳税人有法定情形的,税务机关可以按照哪些方法调整计税收入额或者所得额?

A.按独立企业之间进行相同或类似业务活动的价格进行调整(即可比非受控价格  法)

B.按再销售给无关联关系的第三者的价格所应取得的收入和利润水平进行调整(即再销售价格法)

C.按成本加合理费用和利润进行调整(又称成本加成法)

D.可比利润法,利润分割法,净利润法等

28.“三自”纳税适用于哪些情形?

A.财务会计制度健全,经济核算制度完备,可以提供计税的确切依据

B.纳税态度好,严格遵守税收法规

C.有专职办税人员

D.办税基础较好的大中型国有企业、集体企业以及其他企业

29.延期纳税制度是法律规定的对具有特殊困难的纳税人的一种体恤制度,下列说法中关于延期纳税中哪些是错误的?

A.纳税人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

B.在规定的缴纳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

C.获得市级以上的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批准

D.税务机关可以给有特殊困难的企业延长6个月以内延期缴纳税款的权利

30.我国《税收征管法》第31条规定,纳税人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经过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但是延长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该条中的特殊困难指的是哪些情形?

A.因不可抗力,导致纳税人发生较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收到较大影响

B.作为纳税人的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发生变化

C.当期货币资金在扣除应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后,不足以缴纳税款

D.作为纳税人的单位变更营业等

31.结合《税收征管法》和《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的规定,下列关于税款补征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税款的补征是基于税务机关责任,包括税务机关适用税收法律、行政法规不当或者执法行为违法

B.税款之所以要补征是因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现实的未缴或少缴税款

C.税务机关在5年内可以要求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补缴税款

D.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因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所以税务机关应当加收滞纳金

32.我国《税收征管法》规定了退税制度,具体的内容包括哪些?

A.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发现后应当立即退还,并加算多缴纳税款的银行同期利息

B.纳税人超过应纳税缴纳的税款款,税务机关发现后应当立即退还,但不加算多缴纳税款的银行同期利息

C.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3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利息,税务机关及时查实后应当立即退还

D.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3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但不得要求加算多缴纳税款的银行同期利息

33.税收减免是税收支出的一种。税收减免的直接结果是减少了政府的税收收入,而直接赋予纳税人以利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各级人民政府主管部门、单位和个人违反哪些法律文件作出的减税、免税决定无效,税务机关不得执行,并向上级税务机关报告

A.部门规章        B.地方性规章        C.法律         D.行政法规

34.完税凭证的填写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A先生填写完税凭证的下列行为中哪些不符合法律的规定?

A.专票专用

B.自行销毁需要作废的完税凭证

C.在一张税票上填写了营业税和所得税两个税种

D.一次填写复写式及涂炭票证

35.征税机关根据税款入库权将征收的税款依法缴入国库是税款征收的最后环节。下列税务机关的哪些行为是法律规定的合法行为?

A.将各种税收的税款、滞纳金、罚款,按照国家规定的预算科目和预算级次及时缴入国库

B.国家税务局负责中央税和中央的征收,地方税务局负责地方税和中央、地方共享税的征收

C.审计机关、财政机关对税务机关的税收违法行为作出的决定,税务机关应当执行

D.税务机关应当自收到审计机关、财政机关的决定、意见书之日起30日内将执行情况书面回复审计机关、财政机关

36.下列四项哪些是税收保全的具体形式?

A.责令限期缴纳税款             B.责成提供纳税担保

C.采取税收保全措施             D.扣缴抵缴税款

37.税收保全措施是税收保全制度的具体措施之一。税收保全措施的采用应当具备法律要求的一系列要件。这些要件包括哪些?

A.税务机关已经责令纳税人限期缴纳税款,即税务机关有根据认为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有逃避纳税义务行为

B.纳税人在限期内又有明显的转移、隐匿其应纳税的商品、货物以及其他财产或者应纳税的收入的迹象

C.纳税人不能提供纳税担保

D.该税收保全措施的执行获得了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的批准

38.我国《税收征管法》第38条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纳税担保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所担保的税款,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经县级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可以采取哪些强制执行措施?

A.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从其存款中扣缴税款

B.再次责成提供纳税担保

C.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税款

D.仅仅缴纳滞纳税款,不能同时执行滞纳金

39.《税收征管法》规定了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住房和用品,不在税收保全措施的范围之内,根据《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的解释,“家属”指哪些人?

A.纳税人的配偶                  B.纳税人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

C.纳税人的直系亲属              D.无生活来源并由纳税人扶养的其他亲属

40.直接强制执行和加收滞纳金构成了税收强制执行制度。税务机关适用直接强制执行应当符合法律规定的一系列条件,下列哪些是税收强制执行的要件?

A.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

B.纳税担保人也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所担保的税款

C.由税务机关发出限期缴纳税款通知书,责令缴纳或者解缴税款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15

D.纳税人在限期内仍未缴纳的,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

41.下列关于欠缴税款公告制度的理解那些是正确的?

A.税务机关应当对纳税人欠缴税款的情况定期予以公告

B.法律要求市级以上各级税务机关应当将纳税人的欠税情况,在办税场所或者广播、电视、报纸、期刊、网络等新闻媒体上定期公告

C.在我国,欠缴税款公告制度和税收优先权制度密切相关

D.欠缴税款公告制度有打击纳税人缴纳税款的嫌疑,不利于培养纳税人的纳税意识和维护交易安全

42.为防止纳税人欠、逃税,税法对企业的合并和分立进行了特殊规范。下列说法中哪些是正确的?

A.纳税人有合并、分立情形的,应当向税务机关报告,并依法缴清税款

B.纳税人合并时未缴清税款的,应当由合并后的纳税人继续履行未履行的纳税义务

C.纳税人分立时未缴清税款的,分立后的纳税人对未履行的纳税义务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D.纳税人分立时未缴清税款的,分立后的纳税人可以根据分立合同中的有关约定来承担纳税义务

43.清税离境制度是各国和地区常用的税款征收保障制度,我国也规定了这项制度。下列说法中哪些符合我国法律的规定?

A.清税离境制度针对的是欠税的纳税人或者法定代表人

B.欠税的纳税人或者法定代表人未结清税款、滞纳金,又不提供担保的,税务机关可以直接阻止其出境

C.欠税的纳税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应当在出境前向税务机关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或者提供担保

D.欠税的纳税人或者法定代表人未结清税款、滞纳金,又不提供担保的,税务机关可以通知出境管理机关阻止其出境

44.税务机关对下列四项中哪些企业可以先核定其应纳税额,责令缴纳;不缴纳的,税务机关可以扣押其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

A.个体工商户

B.未按照规定办理税务登记的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

C.到外县(市)从事生产、经营而未向营业地税务机关报验登记的纳税人

D.临时从事经营的纳税人

45.税务机关有查账权的同时也负担有返还资料的义务。下列说法中哪些是错误的?

A.税务机关在必要时,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可以将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以前会计年度的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和其他有关资料调回税务机关检查,但是税务机关必须向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开付清单,并在6个月内完整退还

B.税务机关在必要时,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可以将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以前会计年度的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和其他有关资料调回税务机关检查,但是税务机关必须向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开付清单,并在3个月内完整退还

C.有特殊情况的,经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税务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可以将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当年的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和有关资料调回检查,但是税务机关必须在3个月内退还

D.有特殊情况的,经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税务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可以将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当年的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和有关资料调回检查,但是税务机关必须在30日内退还

46.税务人员在进行税务检查时,与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直接责任人有下列哪些关系之一的,应该回避?

A.夫妻关系                       B.直系血亲关系

C.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D.近姻亲关系

47.根据《税务稽查工作规程》,税务稽查的程序具体包括哪些?

A.选案        B.稽查的实施         C.审理         D.执行

48.税务机关在实施稽查前应当向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发出书面稽查通知,告知稽查时间,需要准备的资料等。税务机关的这项告知义务的例外情况包括哪些?

A.公民举报有税收违法行为      B.稽查机关有根据认为纳税人有税收违法行为

C.来不及通知                  D.预先通知有碍稽查

49.税务稽查审理工作应当对哪些内容进行审查?

A.违法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数据是否准确、资料是否齐全

B.适用税收法律、法规、规章是否得当

C.是否符合法定程序

D.拟定的处理意见是否得当

50.海关稽查对象有哪些?

A.从事对外贸易、对外加工贸易的企业            B.经营保税业务的企业

C.使用或者经营减免税进口货物的企业、单位      D.从事报关业务的企业

51.关于海关在海关稽查中的义务,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A.海关进行稽查时,在实施稽查的一周前,口头或者书面通知被稽查企业、单位

B.海关进行稽查时,应当组成稽查组,稽查组的组成人员不得少于2

C.海关进行稽查时,特殊情形下经过稽查组长的批准可以不事先通知

D.海关和海关工作人员执行海关稽查职务时,应当保守被稽查人的商业秘密

52.取得《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证书》后,申请执业注册的,应具备下列哪些条件?

A.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

B.取得《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证书》或《注册税务师非执业注册证书》

C.年龄在70周岁以下,专职从事税务代理业务工作2年以上

D.经所在税务师事务所考核同意

53.取得《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证书》者在申请执业注册时,应向所在地的省级注册税务师管理机构递交下列哪些材料?

A.注册税务执业注册申请表

B.《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证书》或《注册税务师非执业注册证书》

C.税务师事务所出具的连续2年专职从事税务代理业务及具备独立执业能力的证明

D.注册税务非执业注册申请表和《注册税务师执业注册证书》

54.省级注册税务师管理机构对经审核不符合注册条件的申请者,不予执业注册。有下列哪些情况的,将被认为不符合注册条件?

A.弄虚作假,骗取《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证书》或《注册税务师非执业注册证书》  

B.受刑事处罚,自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未满3年的

C.在税务代理活动中有违法行为,自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未满2年的

D.被开除公职,自开除之日起未满3年的

55.取得《注册税务师执业注册证书》者有下列哪些情况的,由省级注册税务师管理机构查实并报经国家税务总局批准后,注销其注册税务师执业注册登记,收回《注册税务师执业注册证书》?

A.年检不合格或拒绝在规定期限内进行年检的

B.同时在两个以上税务师事务所执业的

C.因犯罪而受刑事处罚的

D.在税务代理活动中有违法行为的

56.我国现有的税务师事务所包括下列哪些类型?

A.有限责任制        B.合伙制        C.个人独资       D.股份合作制

57.设立有限责任税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哪些条件?

A.3名以上的发起人, 且每位合伙人具有3年以上在有限责任税务师事务所从事税务代理业务的经验

B.10名以上专职从业人员,其中有5名以上取得《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证书》者

C.注册资本30万元以上

D.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设施

58.下列关于税务代理法律关系的确立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税务代理法律关系的确立, 应当以委托人自愿委托和税务师事务所自愿受理为前提

B.税务代理委托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时起即具有法律效力,并受法律保护

C.在我国,税务代理人是指注册税务师和税务师事务所

D.税务代理委托协议中的当事人一方必须是税务师事务所,税务代理执业人员不得以个人名义直接接受委托

59.税务代理法律关系可以因下列哪些原因而终止?

A.税务代理委托协议约定的代理期限届满

B.税务代理委托协议约定的代理事项完成

C.税务代理人未按委托代理协议书的规定办理代理业务, 被代理人单方终止税务代理关系

D.被代理人自行实施或授意税务代理人实施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经劝告仍不停止其违法活动的,税务代理人单方终止代理关系

三、名词解释

1.税务登记

2.注销税务登记

3.税务会计

4.税控装置

5.邮寄纳税申报

6.修正申报

7.无需专门程序的确定方式

8.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

9.“三自”纳税

10.完税凭证

11.一般缴款书

12.税收保全制度

13.税收强制执行制度

14.税务检查

15.海关稽查

16.税务代理

17.注册税务师

18.有限责任税务师事务所

19.合伙税务师事务所

20.税务代理法律关系

四、简答

1.简述我国税收征管法的历史沿革。

2.纳税人在一定的法律事由发生时,应当及时到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请列举发生税务变更登记的法律事由。

3.税务登记制度的良好实施有赖于有关部门和单位履行法律规定的登记协助义务,请根据我国的《税收征管法》及其《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谈谈登记协助义务。

4.请比较税务会计和财务会计制度。

5.发票检查制度是发票管理制度体系中的重要内容,请简述发票检查中被检查人的权利和义务。

6.请结合《税收征管法》和《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中的相关规定列举出核定税款的法定情形。

7.请列举《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暂行办法》规定的可以采取核定企业所得税款的情形。

8.根据《关联企业间业务往来税务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哪些情形下构成关联企业?

9.简述对关联企业之间业务往来进行税收调整的法定情形。

10.简述税务机关征收税款的各种方式。

11.结合《税收征管法》和《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请简述税务机关在税务检查中的权力和义务。

12.我国公民参加参加注册税务师资格考试的条件是什么?

13.根据《税务代理试行办法》和《注册税务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相关规定,注册税务师在从事税务代理时,依法享有哪些权利?

14.合伙制税务师事务所的负责人是如何确定的?简述合伙制税务师事务所的管理方式。

15.结合《税务代理业务规程(试行)》和《注册税务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相关规定,列举注册税务师在从事税务代理时的业务范围。

16.结合《税务代理试行办法》和《税务代理业务规程(试行)》的相关规定,谈谈在哪些法定情形下,税务代理法律关系可因单方终止代理行为而终止。

五、论述

2001年4月28日九届全国常委会第21次会议对《税收征管法》进行了第二次修订。请指出这次修订的原因、修订的主要方面和修改的意义。


第二十二章习题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       D

2.       B

3.       B

4.       D

5.       A

6.       D

7.       B

8.       C

9.       B

10.    A

11.    C

12.    B

13.    A

14.    C

15.    D

16.    C

17.    A

18.    B

19.    A

20.    B

21.    C

22.    D

23.    A

24.    D

25.    B

26.    D

27.    C

28.    D

29.    A

30.    C

31.    C

32.    B

33.    C

34.    A

35.    D

36.    A

37.  C

38.  D

39.  B

40.  A

41.  D

42.  C

43.  A

44.  D

45.  C

46.  C

47.  D

48.  C

49.  C

50.  B

51.  B

52.  D

53.  B

54.  C

55.  D

56.  D

二、多项选择题

1.ABC

2.ABCD

3.BCD

4.BD

5.AB

6.ABCD

7.ABCD

8.AC

9.ABC

    10. AD

    11.ACD

    12.AC

    13.ABCD

    14.ABC

    15.ABCD

    16.ABD

    17.CD

    18.ABCD

    19.AD

    20.AD

    21.ABC

    22.ABCD

    23.AC

    24.ABCD

    25.CD

    26.ABD

    27.ABCD

    28. ABCD

29.CD

30.AC

31.AB

32.BC

33.CD

34.BCD

35.ACD

36.ABCD

37.ABCD

38.AC

39.BCD

40.ABCD

41.AC

42.ABC

43.ACD

44.BCD

45.BD

46.ABCD

47.ABCD

48.ABD

49.ABCD

50.ABCD

51.AC

52.ABCD

53.ABC

54. ABD

55. ABD

56. AB

57. ACD

58. ABCD

59. ABCD

三、名词解释

1.税务登记,是纳税人在开业、歇业前以及生产经营期间发生较大变动时,在法定期间内就其经营情况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书面登记的一项法定手续。

2.注销税务登记是指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引起纳税人在税收征管中主体地位发生变化而依法应终止纳税义务时,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的税务登记。

3.税务会计是指以税收法规为规范,运用会计方法,对纳税人应纳税款的计算、缴纳过程进行核算、反映和监督,以保证税款正确、及时入库的一种管理制度。

4.税控装置是指由国家法定机关依照指定企业生产、安装、维修,由国家法定机关依法实施监督,采取高科技手段对反映纳税人经营经营状况的有关数据进行有效监控的计税装置。

5.邮寄纳税申报是指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规定的申报期限内,通过邮政部门向主管税务机关邮寄报送纳税申报资料或者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及有关资料的方式。

6.修正申报,是指纳税人在办理申报后,发现申报的税款额度过少,在征税机关作出更正处分之前,而提出的将税款额度予以增加的申报。

7. 无需专门程序的确定方式,是指无需纳税人的申报和征税机关的行政处分,在税收要素满足即纳税义务成立的同时,就可确定税款额度的方式。

8.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是指税务机关按照一定的标准、程序和方法,预先核定纳税人的应税所得率,由纳税人根据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或者成本费用等项目的实际发生额,按预先核定的应说所得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办法。

9.“三自”纳税是指是经税务机关批准,纳税人根据税法规定,自行计算应纳税款、自行填写缴款书、自行按期到银行缴纳税款的一种纳税方式。

10.完税凭证是指是税务机关征收税款和扣缴义务人代扣、代收税款时,依照税法规定给纳税人开具的专用凭证,是纳税人依法履行纳税义务的合法证明。

11.一般缴款书是纳税人向国库经收处缴纳教育费附加、烟酒专项收入以及税务机关自收和代征代扣税款汇总缴入国库经收处使用的凭证。

12.税收保全是指税款缴纳期限期满之前由于纳税人的行为,致使国家税款有不能实现的危险时,税法规定的一系列保证国家税款及时足额缴纳的制度的总称。

13.税收强制执行制度是指纳税人或相关主体逾期不履行税法义务,税务机关采取的促使其履行义务或实现税款入库的各种间接或直接的强制执行制度的总称。

14.税务检查,是指税务机关根据税收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规定对纳税主体履行纳税义务、扣缴税款义务的情况所进行的检验、核查活动。

15.海关稽查是指海关自进出口货物放行之日起3年内或者在保税货物、减免税进口货物的海关监管期限内,对被稽查人的会计账簿、会计凭证、报关单证以及其他有关资料和有关进出口货物进行核查,监督被稽查人进出口活动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16.税务代理是指税务代理人在法定的代理范围内,受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委托,代为办理税务事宜的各项行为的总称。

17.注册税务师是指依法取得注册税务师资格证书并注册的专业技术人员。

18.有限责任税务师事务所是由发起人出资发起设立、承办税务代理业务并负有限责任的社会中介机构。有限责任税务师事务所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出资人以其出资额对有限责任税务师事务所承担有限责任。

19.合伙税务师事务所是由2名以上符合规定条件的合伙人以书面协议形式设立,承办税务代理业务,并对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社会中介机构。合伙税务师事务所的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财产不足以清偿其债务时,各合伙人应当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20.税务代理法律关系是指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税务代理人依法在税务代理中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

四、简答

1.我国税收征管法发展的历史沿革是:

第一,不统一的分税立法阶段(1949-1986)。这一阶段的税收征管法律制度相当分散,在适用上也不统一,影响了税法功能的有效发挥。

第二,初步统一立法阶段(1986-1992)。国务院颁布的《税收征管暂行条例》对于加强税收征管,保证财政收入的实现发挥重要作用,但是,相对现实经济发展来说仍然需要进一步完善。

第三,统一立法阶段(1992年至今)。1992年颁布的《税收征管法》是我国第一部统一的税收征管法律。它的制定是我国税收征管统一、单独立法的最终完成,也是我国税收法治进一步推进的重要标志。另外,结合新的情况,1995年、2001年还对该法进行了两次修订。

2.纳税人在办理税务登记之后出现以下一些情形,应当到原税务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1)变更单位名称;(2)改变法定代表人或者业主姓名;(3)改变住所、经营地点(不涉及主管税务机关变动的);(4)改变经营性质;(5)改变企业形式、核算方式;(6)改变生产经营方式;(7)增减注册资本;(8)改变或增减开户银行账户;(9)改变生产经营期限;(10)改变财务负责人或者办税人员;(11)增设或者撤销分支机构;(12)改变其他税务登记内容。

3. 2001年新修订的《税收征管法》的进步之一是规定了工商部门和银行等金融机构在税务登记方面的协助义务,这项规定在2002年修订的《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中得到了进一步的体现。

第一,工商管理部门的登记协助义务。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将办理登记注册、核发营业执照的情况,定期向税务机关通报。

第二,金融机构的登记协助义务。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持税务登记证件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开立基本账户和其他存款账户。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应当在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的账户中登录税务登记证件号码,并在税务登记证件中登录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的账户账号。税务机关依法查询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开立账户的情况时,有关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应当予以协助。

4.(1)含义不同。税务会计是税务活动引起的资金运动进行核算和监督的一门专业会计;财务会计则是企业为记载本身的运行过程,提供可以分析企业损益信息的一种制度。

    2)目标不同。财务会计的目标是向企业的一切财务利害关系人提供公开的财务信息;而税务会计的目标则是依据税法的要求,提供企业税务活动信息。

3)法律依据不同。财务会计依据企业会计准则,讲求“客观与公允”;而税务会计依据税法(当前在我国还依据企业财务通则),讲求足额、及时纳税。

4)核算原则不同。税法在采用权责发生制的同时,也采用收付实现制;而征收当期收益的必要性与财务会计的配比原则是矛盾的。

5)计算损益内容不同。

5.发票检查是税务机关依法对印制、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执行发票管理规定情况予以监督、检查的活动。在发票检查过程中,被检查人的权利有:(1)对于无税务检查证的检查人员,有权拒绝其检查;(2)在税务机关将已开具的发票调回查验时,被检查人有权要求开具发票换票证;对税务机关调出空白发票查验的,有权要求其开具收据,并要求其在查无问题时及时退还。

被检查人在发票检查中的义务:(1)接受税务机关依法进行的检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不得拒绝、隐瞒;(2)在税务机关对从境外取得的发票等有异议时,提供境外机构或者注册会计师的确认证明;(3)持有发票或发票存根联的单位,接到税务机关发出的发票填写情况核对卡后,应如实填写并于15日内报回。

6.税务机关有权核定纳税人税款的法定情形是:

1)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不设置账簿的。

2)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但未设置账簿的。

3)擅自销毁账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

4)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账的。

5)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

6)纳税人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

7)未按照规定办理税务登记从事生产、经营以及临时从事经营的,包括到外县(市)从事生产、经营而未向营业地税务机关报验登记的。

7.可以采取核定征收方式征收企业所得税的情形有:

1)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不设账簿的或按照税收法律法规规定应设置但未设置账簿的。

2)只能准确核算收入总额,或收入总额能够查实,但其成本费用支出不能准确核算的。

3)只能准确核算成本费用支出,或成本费用支出能够查实,但其收入总额不能准确核算的。

4)收入总额及成本费用支出均不能正确核算,不能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纳税资料,难以查实的。

5)账目设置和核算虽然符合规定,但并未按规定保存有关账簿、凭证及有关纳税资料的。

6)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

8.关联关系包括:

1)相互间直接或间接持有其中一方的股份总和达到25%或以上的;

2)直接或间接同为第三者拥有或控制股份达到25%或以上的;

3)企业与另一企业之间借贷资金占企业自有资金50%或以上,或企业借贷资金总额的10%是由另一企业担保的;

4)企业的董事或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一半以上或有一名常务董事是由另一企业委派的;

5)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必须由另一企业提供的特许权利才能正常进行的;

6)企业生产经营购进的原材料,零配件等是由另一企业所控制或供应的;

7)企业生产的产品或商品的销售是由另一企业所控制的;

8)对企业生产经营、交易具有实际控制的其他利益上相关联的关系,包括家属、亲属关系等。

9.对关联企业间业务往来进行税收调整的法定情形有:

1)购销业务未按照独立企业之间业务往来作价;

2)融通资金所支付或者收取的利息超过或者低于没有关联关系的企业之间所能同意的数额,或者利率超过或者低于同类业务的正常利率;

3)提供劳务,未按照独立企业之间业务往来收取或者支付劳务费用;

4)转让财产、提供财产使用权等业务往来,未按照独立企业之间业务往来作价或者收取、支付费用;

5)未按照独立企业之间业务往来作价的其他情形。

10.在实践中,具体采用的税款征收方式有:查账征收、查定征收、查验征收、定期定额征收、代收代缴、代扣代缴、委托征收以及其他方式。

1)查账征收,这种征收方式要求纳税人会计核算真实准确完整,财务会计制度健全,能够正确计算应纳税额,能够依法纳税;

2)查定征收,这种征收方式适用于生产经营规模小,财务会计制度不健全,账册不齐全的小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3)查验征收,这种征收方式适用于财务会计制度不健全,生产经营不固定的纳税人;

4)定期定额征收,这种征收方式主要适用于难以查清真实收入,账册不全的个体工商户;

5)代扣代缴、代收代缴方式;

6)委托征收方式;

7)其他方式,例如自计自填自缴和自报核缴等征收方式。

11.税务机关在税务检查中具有如下权力:(1)查账权。(2)场地、经营情况检查权。(3)责成提供资料权。(4)询问权。(5)单证检查权。(6)存款账户、储蓄存款查询权。(7)取证权。(8)采取税收保全措施和税收强制执行措施权。

税务机关在税务检查中的义务主要有:(1)示证检查义务。(2)资料退还义务。(3)保守秘密义务(4)回避义务。(5)行使存款账户、储蓄存款查询权时的义务。(6)采取税收保全措施时的义务。

12.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注册税务师资格考试:(1)经济类、法学类大专毕业后,或非经济类、法学类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6年;对非经济类、法学类大专毕业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8年者,可报名参加注册税务师全部科目的考试。(2)经济类、法学类大学本科毕业后,或非经济、法学类第二学士或研究生班毕业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4年。(3)经济类、法学类第二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或获非经济、法学类硕士学位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2年。(4)获得经济类、法学类硕士学位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1年。(5)获得经济类、法学类博士学位。 6)对于在全国实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评聘了经济、会计、统计、审计和法律中级专业职务或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会计、统计、审计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者,从事税务代理业务满1年,可报名参加注册税务师全部科目的考试。(7)对于按照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已取得税务师执业证书,虽在税务代理机构内从事税务代理业务工作,但不符合免试条件者,可报名参加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全部科目的考试。(8)人事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条件。

13.税务师在从事税务代理时,依法享有下列权利:

1)依法代理权。

2)免受干预权。

3)资料取得权。

4)违法委托拒绝权。

5)救济权。

14.合伙税务师事务所可以设立合伙人管理委员会,由若干主要合伙人组成。管理委员会推举一名合伙人担任负责人。管理委员会负责人即为负责人。不设立合伙人管理委员会的合伙税务师事务所,可由全体合伙人对事务所的重大问题作出决定,并推举一名合伙人担任负责人。

15.注册税务师在从事税务代理时的业务范围是:(1)办理税务登记、变更税务登记和注销税务登记手续;(2)办理除增值税专用发票外的发票领购手续;(3)办理纳税申报或扣缴税款报告;(4)办理缴纳税款和申请退税手续;(5)制作涉税文书;(6)审查纳税情况;(7)建账建制,办理账务;(8)税务咨询、受聘税务顾问;(9)税务行政复议手续;(10)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业务。

1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被代理人在代理期限内可单方终止代理行为:(1)注册税务师已死亡;(2)税务代理人被注销其资格;(3)税务代理人未按委托代理协议书的规定办理代理业务;(4)税务代理机构已破产、解体或被解散。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税务代理人在委托期限内可单方终止代理行为:(1)被代理人死亡或解体;(2)被代理人自行实施或授意税务代理人实施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经劝告仍不停止其违法活动的;(3)被代理人提供虚假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会计报表,造成代理错误或被代理人自己实施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

五、论述

2001年的第二次对税收征管法的修订是一次全面、大范围的修订。

2001修订的原因包括:税收征管工作面临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需要在法律中作出明确规定;税收征管执法的规范性不够;随着新技术的广泛运用,会计电算化的日益普及,税收征管手段需要改进并与之实现有效衔接;《税收征管法》不能很好的适应分税制财政体制的需要;《税收征管法》和其他法律存在不协调之处。

2001年对《税收征管法》的修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强化税源管理,健全基础制度,堵塞税收漏洞。第二,进一步完善税务机关的执法手段。增加税务机关的税务检查权,扩大了税收强制执行措施的范围,增加税务机关采取税收保全措施的权利。第三,进一步明确和保护纳税人的权利,加强对税务机关的执法监督。第四,对法律责任进行了必要的修改、调整和补充。第五,下调滞纳金等。

2001年《税收征管法》的修订对我们正在进行中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有着重要意义。从宏观来看,修订后的各项规定更加适应客观实际需要;从微观角度看。修订后的《税收征管法》更有利于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纳税人依法纳税,也有利于规范税务机关的征税行为。


第七 税收责任法

第二十三章 税收责任法原理习题

 

一、单项选择题

1.税收责任在形式上可分为补偿性责任和制裁性责任,下列税务机关的哪种行为属于补偿性责任?

A.税务机关违法行使职权给纳税人造成损害要赔偿损失

B.税务机关对偷税的纳税人进行罚款

C.法院对虚开增值税发票的犯罪分在判处死刑

D.税务机关取消骗取出口退税的企业进行处罚

    2.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对各种税收责任形式进行不同的划分。下列说法中哪一项是错误的?

A.责任的内容为标准,可分为财产责任和非财产责任

B.过错在责任中的地位为标准,分为过错责任和无过错责任

C.以承担责任的方式为标准,分为自然人责任和法人责任

D.以责任承担程度为标准,分为有限责任和无限责任等

3.按照行为所违反的法律规范性质的不同,税收责任分为税收行政责任、税收刑事责任、税收民事责任和税收违宪责任。哪种责任是税收的最重要的责任类型?

A.税收刑事责任    B.税收行政责任    C.税收民事责任    D.税收违宪责任

4.税收违宪责任具有本身区别于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的特点。下列关于税收违宪责任的说法哪项是错误的?

A.税收违宪责任是在税收宪法关系中因主体实施的税收行为违宪而产生的责任,而不是在具体的税收征纳关系中因税收违法而发生

B.承担税收违宪责任以税收违宪行为的发生为前提

C.税收违宪责任的承担方式也有别于一般的税收责任

D.税收违宪责任的主体不具有多样性,因为不享有公权力的普通公民和法人一般不是违宪主体

5.纳税人的下列哪种行为属于一般税收违法行为?

A.李某虚开增值税发票应当被判处有期徒刑的行为

B.张某偷税到了应当受到刑事追究程度的行为

C.刘某抗击税务机关执行税收强制执行措施致使办税人员重伤的行为

D.徐某偷税应受税务机关行政处罚的行为

6.征税主体的违法又叫税收行政违法,即征税机关和其他行使征税权的组织实施的违法征税行为。下列四种一般税收违法行为中哪种不属于征税机关的违法征税行为?

A.征税越权和征税滥用职权

B.征税不作为

C.纳税人偷逃税

D.税务机关认定事实与证据上的错误、适用法律错误,运用的程序违法等

7.违反税收管理制度的行为是纳税人的一般税收违法行为的表现方式之一。下列关于违反税收管理制度行为的说法哪个是错误的?

A.纳税主体违反有关税务登记、账薄凭证管理、发票管理、接受调查等税法规定的协力义务是违反税收管理制度行为的客观要件

B.这种妨碍了国家税收确定权和征收权的正常行使,通常不以直接发生应纳税款的减少为结果要件

C.它的具体形式为未按照规定办理税务登记、未依法设置或保管账薄、未按期办理纳税申报等

D.这种行为在日本被称为脱税行为,在台湾被称为漏税罚

8.纳税人违反税收征管法律的行为视为脱税行为。脱税行为受到法律的否定,但是下列哪种不属于这种意义上的税收违法行为?

A.纳税人偷税的行为                 B.纳税人抗税的行为

C.征收利息税的延期纳税行为         D.纳税人骗取出口退税的行为

9.税收实体违法行为和税收程序违法行为又被分别称为是指税收实质上的违法行为和形式税收违法行为。下列四项中哪种是征税机关的实质税收违法行为?

A.税收机关没有法律依据停征、开征或者少征某些税款的行为

B.纳税人抗税的行为

C.纳税人违反税务登记制度的行为

D.纳税人骗取出口退税的行为

10.税收程序违法有特定的内容。下列哪种不属于税收程序违法?

A.征税机关说明理由程序违法、听取陈述及申辩程序违法

B.征税机关少征纳税人的税款

C.征税机关税收信息公开程序违法、回避程序违法

D.征税机关告知程序违法、时效程序违法

11.我国《税收征管法》第84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的开征、停征或者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以及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的,由上级机关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行政责任。税务机关的这种行为从学理上看,属于哪种一般税收违法行为?

A.内部税收违法行为            B.抽象税收违法行为

C.具体税收违法行为            D.纳税人的税收违法行为

12.税务机关违反规定擅自改变税收征收管理范围和税款入库预算级次的行为属于哪种一般税收违法行为?

A.外部税收违法行为                    B.抽象税收违法行为

C.具体税收违法行为                    D.内部税收违法行为

13.下列哪一项税收犯罪中行为的主体必须是单位?

A.抗税罪     B.偷税罪     C.虚开增值税发票罪      D.私分罚没财物罪

14.不履行纳税义务行为可分为两类,即不履行给付义务的行为和不履行其他义务行为。下列四项中哪一种属于不履行其他义务的行为?

A.不缴纳税款                      B.少缴纳税款

C.不设置和使用账簿及凭证          D.不按期缴纳税款

15.税收行政责任形式就征税主体这方面划分为征税机关的行政责任形式和具体税务人员的行政责任形式。下列哪一项不是征税机关的行政责任形式?

A.责令待岗、取消执法资格、追偿损失

B.宣告违法的征税行为无效或予以撤销

C.赔偿因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征税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所造成的损害

D.恢复原状;赔礼道歉、承认错误

16.税收行政处罚是纳税人承担行政责任的主要形式。下列关于税收行政处罚,哪个说法是错误的?

A.税收行政处罚是其代表国家进行税收管理、履行征税职能的一种具体行政行为

B.行政处罚也是征税主体代表国家进行税收管理、履行征税职能的一种具体行政行为

C.是征税机关单方所为的一种“负担行政处分”

D.税收行政处罚法律关系中纳税人和征税机关处于平等的法律地位

17.下列关于滞纳金制度的说法中,哪一项是错误的?

A.我国《税收征管法》规定的滞纳金比率为滞纳税款的万分之五

B.我国滞纳金的比率相当于年息18.25%,因此带有严重的惩罚性

C.滞纳金制度具有一定的附随性

D.加收滞纳金制度有利于督促纳税人及时缴清税款

18.我国《税收征管法》中对罚款的上下限的规定是50%到5倍。对此下列叙述中哪一项是不正确的?

A.处罚比较严厉,当不缴或少缴税款数额越大时,最高比率为5倍的罚款在绝对货币数额上非常高

B.该法律规定给了税务机关极大的自由裁量权

C.处罚的该规定有利于保证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和监督税务机关执法

D.处罚的随意性太大,违背了税法比例原则,不利于公正执法

19.我国《税收征管法》第84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的开征、停征或者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以及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的,除依照本法规定撤销其擅自作出的决定外,补征应征未征税款,退还不应征收而征收的税款,并由上级机关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结合抽象税收违法行为的责任形式,下列哪种说法是错误的?

A.抽象税收行为决定违法的法律责任的规定不具有进步性

B.第84条规定了对违法抽象税收行为本身予以撤销

C.第84条还规定了对由此给相对人和国家造成的损害要予以补救

D.第84条极大的维护了受到损害的权利

20.关于税收刑事违法责任的形式,下列哪种理解是错误的?

A.我国税收刑罚包括主刑和附加刑两种

B.税收犯罪属于经济犯罪,所以剥夺政治权利在我国不适用

C.行为的可罚性主要是反社会及反道德性

D.自由刑是税收刑事责任的主要形式

21.下列四项中哪一种我国刑法中税收刑事违法责任形式中并没有规定,因而是需要完善的?

A.单位犯罪时实行两罚               B.税收犯罪刑事责任规定处以自由刑

C.对税收刑事违法行为的罚金数额     D.危害税收管理行为的刑事制裁

22.根据我国《刑法》和《立法法》关于溯及力的规定。可以推断我国税收法律适用的溯及力原则是下面哪一个?

A.从新原则       B.从轻原则        C.从旧兼从轻原则       D.从旧原则

23.我国税收行政处罚的追责时效为多长?

A.1         B.2         C.3         D.5

24.我国请求人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税务行政赔偿的时限为多久?

A.1         B.2         C.3         D.5

二、多项选择题

1.税收法律关系主体承担法律责任需要一定的条件,税收责任的构成要件包括哪些

A.行为人必须有税收违法行为

B.行为人必须具有责任能力

C.行为人在主观上有过错

D.违法行为产生了损害后果,并且两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2.税收行政责任和税收民事责任的区别包括哪些

A.税收行政责任的产生基于违反税收行政法律规范而产生,民事责任基于违反税收民事规范

B.税收行政责任的追究机关及追究程序具有多元性,而税收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追究机关为单一的司法机关

C.税收行政责任方式有补偿性和制裁性两种,而民事责任一般都为补偿性

D.税收行政责任的违法行为是尚未构成犯罪的一般税收违法行为

3.下列陈述哪些体现了税收刑事责任相对于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和违宪责任的区别?

A.追究税收刑事责任的根据是行为人实施了违反刑法的税收犯罪行为,而并非是简单的违法行为

B.税收刑事责任的承担主体不可能是单位

C.税收刑事责任的承担主体基本上是自然人

D.税收刑事责任具有严格的法定性,追究税收刑事责任只能由法院通过诉讼程序进行,未经法院判决有罪,不得追究任何人的刑事责任

4.下列四项关于税收法律责任的陈述中哪些属于税收民事责任?

A.纳税人不缴或少缴税款,税务机关依法要求其足额补缴税款的行为

B.纳税人因为逃税被税务机关依法处以1万元的罚款

C.征税机关及其征税人员违法侵犯纳税人权益要承担赔偿责任

D.法院判处虚开增值税发票的李某10年有期徒刑

5.下列哪些行为可能导致税收违宪责任的产生?

A.开征何种税种                              B.税收负担的确定

C.哪些人应当纳该种税,即纳税人的范围         D.对纳税人程序性义务的设定

6.税收违宪责任的承担方式也有别于一般的税收责任,下列哪些属于违宪责任的承担方式?

A.宣告无效         B.拒绝适用         C.弹劾         D.罢免

7.下列关于税收违法行为的说法中,哪些是正确的?

A.税收违法行为的主体是税收法律关系的主体。它不仅包括征税主体和纳税主体,还包括其他主体,如征税委托主体、征税协助主体、税务代理人等

B.税收违法行为是指违反刑法意义上的行为

C.税收违法行为必须是某种违反税收法律规范

D.税收违法行为可以表现为作为,也可以表现为不作为

8.税务机关要认定纳税人偷税行为成立必须具备下列哪些条件?

A.该行为有法律规定的纳税义务

B.该行为是“伪装及其它不当行为”

C.造成不缴、少缴税款或谋取不合理的税收优惠等结果

D.行为人有偷税的故意

9.一般税收违法行为的构成要件包括哪些?

A.行为人具有相关的法定义务          B.行为人有不履行法定义务的行为

C.行为人主观上一般要有过错          D.行为人的过错都是是故意形式的

10.纳税主体的违法行为根据其是否与应纳税额的确定与征收直接相关,可分为违反税款征收制度的行为和违反税收管理制度的行为两类。下列哪些行为不属于违反税款征收制度的行为?

A.偷逃税                    B.不按照法律规定进行纳税申报、税务登记

C.欠税、骗税和抗税          D.违反税收发票管理制度处置发票

11.税收程序违法包括征税主体的程序违法和纳税主体的程序违法。关于税收程序违法,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税收程序违法又被称为税收的形式违法

B.税收程序违法的原因是因为违反了税收实体法律规范

C.税收程序违法在于征纳活动没有遵循法定的方式、步骤、时限和顺序

D.规范税收程序违法对规范和监督征税权合法行使,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有重要意义

12.抽象税收行为违法是指有关机关制定税收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行为违法,包括下列哪些内容?

A.主体违法        B.程序违法        C.目的违法        D.内容违法

13.税收犯罪行为的主观故意可以通过行为人的行为来推定。下列哪些情况,可推定出有故意逃漏税的故意?

A.保持两套账簿

B.制作不实的账簿、不实的发票或文件

C.改变凭证、账簿或会计记录

D.隐匿资产或掩饰所得来源、回避制作交易记录

14.应当承担税收民事责任的行为有哪些?

A.不履行纳税义务行为            B.征税侵权行为

C.纳税人超纳税款的行为          D.纳税人偷税行为

15.按照侵权客体的不同,征税侵权行为分为两类:侵犯人身权的征税侵权行为和侵犯财产权的征税侵权行为。下列哪些属于侵犯财产权的征税侵权行为?

A.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

B.违法作出责令纳税人提供纳税担保行为

C.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死亡

D.违法拒绝颁发税务登记证、发售发票或者不予答复

16.税收行政责任形式按照主体划分为征税机关的税收行政责任和纳税人的税收行政责任。其中征税机关的行政责任由征税机关和具体的税务人员承担。下列哪些属于征税机关而非税务人员承担的责任形式?

A.责令待岗、取消执法资格

B.宣告违法的征税行为无效或予以撤销

C.赔偿因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征税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所造成的损害

D.恢复原状;赔礼道歉、承认错误

17.根据《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的规定,税务人员执法过错责任的形式有哪些?

A.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

B.责令待岗、取消执法资格、取消评选先进或优秀资格

C.扣发奖金或岗位津贴

D.追偿损失

18.根据我国《税收征管法》的规定,税收行政处罚的形式有哪些?

A.停止办理出口退税

B.没收违法所得

C.收缴发票或者停止发售发票

D.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工商营业执照

19.下列关于税收程序违法的法律后果,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税收程序违法的法律责任承担形式具有多样性

B.税收程序违法不具有独立的法律后果,而应当按照实体违法来确立

C.违反不同的税收程序应当承担不同的法律后果

D.程序违法对征税行为效力的影响只有撤销这一种责任形式,过于简单

20.抽象税收违法行为的责任和具体税收违法行为的责任相对。下列哪些说法体现了对抽象税收违法行为责任的正确理解?

A.抽象税收行为的适用对象不特定,而且为多次适用,其违法必然对纳税主体和其他相关人员的权利义务产生广泛而深刻的影响

B.抽象税收违法行为不应当受到《立法法》的调整

C.在我国,健全抽象税收行为法律责任机制成为依法治税的当务之急

D.抽象税收行为的责任在我国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

21.我国《刑法》对税收刑事违法行为的责任的规定呈现出哪几种特征?

A.规定处以徒刑等自由刑时,均规定要“并处”罚金

B.有些税收刑事违法仅仅规定单处自由刑或者罚金

C.罚金的数额一般为不缴或少缴税款的50%以上五倍以下

D.罚金的数额一般为不缴或少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

22.下列关于税收民事责任的形式的说法中,哪些是正确的?

A.以财产补偿作为主要载体

B.与责任人的精神关系不大,主要是通过赔偿、返还、恢复、精神慰藉等手段来实现

C.补偿责任的成立基础以客观损害后果为主,主观过错较为次要

D.补偿的评价标准以事实评价为主,道德因素较少介入

23.税收责任免除的条件有哪些?

A.超过时效        B.不起诉        C.自首和立功        D.决策裁量行为

24.关于我国税收责任中的自首和立功,下列说法中哪些是正确的?

A.自首和立功是税收责任免除的两种条件

B.我国法律规定了很宽松的自首和立功条件,体现了轻刑思想

C.税收刑法中的自首有利于鼓励税收违法行为人改过自新、自动投案

D.自首能促使违法纳税人重返诚实纳税之途,体现了税收法律中的诚实信用原则

25.当纳税人先行实施违反税收管理行为(即行为罚行为,如未按规定设置或保管账簿和记账凭证),并进而实施偷逃骗税行为(偷逃税罚行为)时,下列哪些理解是正确的?

A.按照法理,应当由处罚较重的偷逃税罚吸收处罚较轻的行为罚,从一重处断

B.行为人为同一偷逃税目的而实施,在法律意义上应认定为一个违法行为,受单一处罚即可

C.我国对偷逃税行为的处罚系根据偷逃税款的倍数计算罚款,处罚相当严厉

D.我国的相关处理方法违反了税收程序当中的比例原则

26.税收违法行为的责任承担具有一定的顺序,下列哪些陈述所列的顺序是正确的?

A.法院在判处罚金时,征税机关已经给予当事人罚款的,应当折抵相应罚金

B.已经给予行政拘留的,不应当依法折抵相应刑期

C.首先由征税机关追究补偿性的追征不缴或少缴税款责任,然后追究制裁性的罚款、罚金、没收财产等责任形式

D.首先追究制裁性的罚款、罚金、没收财产等责任形式,然后由征税机关追究补偿性的追征不缴或者少缴税款等责任

三、名词解释

1.税收违宪责任

2.税收违法行为

3.税收责任的免除

四、简答

1.简述税收责任的概念和特征。

2.简述一般税收违法行为的种类。

3.简述税收犯罪的犯罪构成要件。

4.简述税收违宪行为的含义和类型。

五、论述

请谈谈你对税收民事责任的理解(含义、特征、地位,与其他形式责任的相互关系)。


第二十三章习题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       A

2.       C

3.       B

4.       D

5.       D

6.       C

7.       D

8.       C

9.       A

10.    B

11.    B

12.    D

13.    D

14.    C

15.    A

16.    D

17.    B

18.    C

19.    A

20.    B

21.    D

22.    C

23.    D

24.    B

二、多项选择题

1.       ABCD

2.       ABC

3.       ACD

4.       AC

5.       ABCD

6.       ABCD

7.       ACD

8.       ABCD

9.       ABC

10.    BD

11.    ACD

12.    ABCD

13.    ABCD

14.    ABC

15.    BD

16.    BCD

17.    ABCD

18.    ABC

19.    ACD

20.    AC

21.    AD

22.    ABCD

23.    ABCD

24.    ACD

25.    ABCD

26.    AC

三、名词解释

1.税收违宪责任,是指国家机关、政党等社会团体、公职人员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企事业组织在涉税事宜上违背宪法的规范、原则、精神而必须承担的法律责任。

2.税收违法行为是税收法律关系主体违反税收法律规范、侵害了为税法保护的税收关系并应承担某种法律后果的行为。

3.税收责任的免除,简称免责,是指税收责任由于出现法定条件而被全部或部分地免除。

四、简答

1. 税收责任,是指税收法律关系主体因其违反税法义务、实施税收违法行为所应承担的不利法律后果。税收责任具有下列特征:

1)税收责任是由法律所规定的。

2)税收责任是有关主体在从事各种涉税活动中所发生的法律责任。

3)税收责任以违反税法义务、实施违法行为为归责的前提。

4)税收责任的形式是承担否定性的法律后果,并以制裁性方式为主。

5)税收责任具有强制性,它只能由法定的国家机关依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予以追究。

2.一般税收违法行为简称税收违法,是指税法主体违反税收法律规范、侵害受税法保护的税收关系而尚未构成犯罪的行为。按照不同标准可以把一般税收违法行为划分为不同的类型:

第一,按照实施税收违法行为的主体的类型的不同,一般税收违法行为分为征税主体的违法行为与纳税主体的违法行为。

第二,根据税收违法行为的性质,可以划分为税收实体违法行为与税收程序违法行为。

第三,根据税收违法行为的对象的不同可以划分为抽象税收行为违法与具体税收行为违法。

第四,根据税收违法行为的范围及其与纳税主体的关系的不同可以把税收一般违法行为划分为内部税收行为违法与外部税收行为违法。

3.税收犯罪构成,是指依照税收刑法规范的规定,认定某一具体行为是否构成税收犯罪所需要的一切主观要件和客观要件的总称。税收犯罪的构成要件必须具备犯罪主体、犯罪主观方面、犯罪客观方面和犯罪客体四个要件。

1)税收犯罪主体。是指由税收刑法规范规定的实施了税收犯罪行为、依法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自然人和单位。

2)税收犯罪主观方面。是指成立税收犯罪所必须具备的行为人对其实施的危害行为及其危害结果所持的心理态度。

3)税收犯罪客观方面。是指行为人触犯刑律,实施了违反国家税收法规、破坏国家税收征管秩序的行为等客观事实。

4)税收犯罪客体。税收犯罪侵犯的客体是为我国税收刑事法律所保护的税收秩序。

4.税收违宪行为是国家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地方立法机关制定的有关税收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触犯了宪法,或是侵害了公民的基本权利而又得不到合理救济的行为。税收违宪行为按照不同划分标准有不同的类型。

1)按照违宪行为的主体为标准,分为立法机关的税收违宪行为、行政机关的税收违宪行为、司法机关的税收违宪行为、政党等行使公共权力的社会团体的违宪行为等。

2)按照违宪行为的起因为标准,分为原始性税收违宪行为和演变性税收违宪行为。

3)按照违宪行为的性质为标准,分为抽象税收违宪行为和具体税收违宪行为。

4)按照违宪行为的方式为标准,分为作为税收违宪行为和不作为税收违宪行为。

5)按照违宪行为的内容为标准,分为税收实体违宪行为和税收程序违宪行为等。

五、论述

税收责任按照违反规范的不同,划分为税收行政责任、税收民事责任、税收刑事责任和税收违宪责任。

税收民事责任,是指违反税法规定、不履行税法义务而应承担的补偿性后果。构成税收民事责任的前提是违反税法规定、不履行税法义务或实施了税法禁止的行为。税收民事责任在承担形式上必须是补偿性责任,如限期改正、补缴未缴或少缴的税款、赔偿损失。这些财产责任只有被作为补偿手段使用时,才能作为税收民事责任,而当其被作为惩罚措施时(如罚款、罚金、没收财产),则变成承担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的责任形式。税收民事责任是公法上的补偿责任。一般来说,民事责任以补偿为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以制裁为主,税收民事责任即属于公法上的补偿责任。在税收活动中,征税主体以外的税收活动参加人之间会形成民事责任关系,这属于广义上税收民事责任的范围。

在税收责任体系当中,税收行政责任是最重要的责任形式;税收刑事责任是最严厉的责任形式。税收民事责任则是现代税法新型的责任形式。税收民事责任在违反的法律规范,违法的程度,责任的表现形式上与行政责任、刑事责任以及违宪责任存在重大的差异,但同时由于税收民事责任表现为一种公法上的补偿责任,因此税收民事责任与行政责任还有刑事责任之间存在着融合和互补的紧密关系。


第二十四章 税收法律责任制度习题

 

一、单项选择题

1.纳税人不办理税务登记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哪一机关有权吊销其营业执照?

A.税务机关        B.工商行政管理局        C.法院        D.政府

    2.关于逃税,下列说法中哪一个是错误的?

A.纳税人欠缴应纳税款

B.纳税人实施了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行为

C.妨碍了税务机关追缴纳税人欠缴的税款

D.税务机关追缴欠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欠缴税款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3.对情节轻微、尚未构成犯罪的一般抗税行为法律规定的处罚方法不包括下列哪一项?

A.税务机关追缴其拒缴的税款

B.税务机关追缴其拒缴的滞纳金

C.单处欠缴税款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D.并处欠缴税款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4.税务机关对纳税人处以罚款的欠税行为应当符合什么条件?

A.纳税人的一般欠税行为

B.纳税人在限期缴纳期限中的纳税行为

C.经过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而逾期仍不缴纳的欠税行为

D.纳税人得到税务机关批准的暂时欠税行为

5.纳税人的编造虚假计税依据的违法行为将受到法律下列哪一种制裁?

A.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

B.税务机关的警告

C.单处2万元的罚款

D.吊销营业执照

6.在下列哪种情况下,税务机关可以收缴纳税人发票或者停止向其发售发票?

A.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包括扣缴义务人)实施税收违法行为,拒不接受税务机关处理的

B.纳税人逃避、拒绝或者以其他方式阻挠税务机关检查的

C.扣缴义务人编造虚假计税依据

D.扣缴义务人实施欠税行为

7.关于扣缴义务人采取偷税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的行为,下列说法中哪一个是错误的?

A.扣缴义务人的行为同样构成偷税

B.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

C.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D.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8.针对扣缴义务人的编造虚假计税依据行为,税务机关可以采取何种措施?

A.税务机关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

B.税务机关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

C.5千元以下的罚款

D.5万元以下的罚款

9.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应收而不收税款的,税务机关的对策不包括下列哪一项?

A.税务机关向纳税人追缴税款

B.税务机关责令扣缴义务人继续履行应有的扣缴义务

C.对扣缴义务人处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50%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D.对扣缴义务人处应扣税款的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10.税务机关或者税务人员有下列哪一项行为的,应当责令退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A.税务机关、税务人员查封、扣押纳税人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住房和用品的

B.税务人员私分扣押、查封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尚不构成犯罪的

C.税务人员与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勾结,唆使或者协助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实施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取出口退税等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

D.税务人员徇私舞弊或者玩忽职守,不征或者少征应征税款,致使国家税收遭受损失,尚不构成犯罪的

11.调离税收工作岗位,并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是法律规定对哪种行为的特殊罚则?

A.税务机关、税务人员查封、扣押纳税人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住房和用品的

B.税务人员滥用职权,故意刁难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

C.税务人员与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勾结,唆使或者协助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实施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取出口退税等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

D.税务人员徇私舞弊或者玩忽职守,不征或者少征应征税款,致使国家税收遭受损失尚不构成犯罪的

12.税务人员在征收税款或者查处税收违法案件时,未按照规定进行回避的行为,应承担何种法律责任?

A.行政处分        B.刑事责任        C.行政诉讼责任        D.罚款

13.税收复议机关、税收复议机关工作人员及被申请人在税收行政复议活动中,有违反《行政复议法》及《税务行政复议规则(试行)》的行为,应当按照哪一法律的规定,承担法律责任?

A.《行政诉讼法》                  B.《行政复议法》  

C.《行政处罚法》                  D.《行政许可法》

14.其他主体未经税务机关依法委托征收税款的行为,税务机关无权采取下列哪项处罚措施?

A.责令退还收取的财物

B.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行政处罚

C.依法给予刑事处罚

D.致使他人合法权益受到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5.税务机关依法到车站、码头、机场、邮政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检查纳税人托运、邮寄应纳税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的有关单据、凭证和有关资料,有关单位拒绝的,税务机关可以采取何种措施?

A.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B.责令改正,可以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C.责令改正,可以处1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千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D.责令改正,可以处5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千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16.行为人违反税收征管法有关发票印制的规定,非法印制发票不能导致下列哪一结果?

A.税务机关销毁非法印制的发票         B.没收违法所得和作案工具

C.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D.并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17.对非法携带、邮寄、运输或者存放哪种发票的,由税务机关收缴发票,没收非法所得,可以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A.增值税发票        B.空白发票        C.一般的发票        D.支票

18.税务人员利用职权之便,故意刁难印制、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或者有违反发票管理法规行为的,应当承担何种法律后果?

A.违宪责任        B.民事处罚         C.刑事处罚        D.行政处分

19.税务代理人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造成纳税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造成的法律责任不包括下列哪一项?

A.纳税人缴纳或者补缴应纳税款

B.纳税人应当缴纳滞纳金

C.对税务代理人处纳税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50%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D.对税务代理人处纳税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20.注册税务师知道被委托代理的事项违法仍进行代理活动,或知道自身的代理行为违法仍进行的,下列关于其法律责任的说法哪一个是错误的?

A.省级国家税务局注销其注册税务师注册登记

B.收回执业资格证书

C.停止从事税务代理业务1年以上

D.禁止从事税务代理业务

21.注册税务师、税务代理机构从事地方税代理业务时违反规定的行为不会导致下列哪一项法律后果?

A.县级以上地方税务局根据规定给予警告       B.处以2000元以下的罚款

C.提请省级国家税务局处理                   D.提请市级国家税务局处理

22.逃避追缴欠税罪,是指纳税人欠缴应纳税款,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致使税务机关无法追缴欠缴的税款且数额较大的行为。下列说法中哪些不是该罪的处罚措施?

A.税务机关追缴欠缴的税款

B.对逃税致使税务机关无法追缴欠缴的税款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欠缴税款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

C.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欠缴税款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

D.单位犯逃避追缴欠税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或者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进行处罚

23.下列税收犯罪行为中,最高刑会判处死刑的是哪一项?

A.偷税罪

B.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

C.抗税罪

D.骗取出口退税罪

24.关于伪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伪造、擅自制造的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增值税发票以外的其他发票的法律责任,下列说法中哪一个是错误的?

A.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

B.数量及其巨大,判处死刑

C.数量巨大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

D.数量特别巨大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5.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不征或者少征应征税款,致使国家税收遭受重大损失的,要承担什么后果?

A.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

B.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

C.7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D.10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

26.税务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不征或者少征应征税款,致使国家税收遭受重大损失的,构成哪种犯罪?

A.偷税罪                            B.骗税罪

C.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            D.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

27.税务人员对控告、检举税收违法违纪行为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以及其他检举人进行打击报复构成犯罪的,按哪种罪名处理?

A.偷税罪     B.骗税罪     C.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    D.报复陷害罪

28.税务人员徇私舞弊,对依法应当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不移交,情节严重的,触犯了《刑法》规定的哪种罪名?

A.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             B.骗税罪

C.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               D.偷税罪

29.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履行法定的税收管理义务的直接和首要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A.行政罚款                             B.行政处罚

C.责令限期改正                         D.税收保全或者强制执行等措施

30.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应收而不收税款的,由下列哪个机关向纳税人追征税款?

A.扣缴义务人      B.税务机关      C.法院      D.税务机关的上级机关

31.对于税法或其他公法上没有特别规定的,因违反涉税民事性义务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应当认定哪一种责任?

A.民事责任        B.经济责任        C.行政责任        D.税收责任

二、多项选择题

1.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或者注销登记;未按照规定设置、保管账簿或者保管记账凭证和有关资料;未按照规定将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和会计核算软件报送税务机关备查;未按照规定将其全部银行账号向税务机关报告;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税控装置,或者损毁或者擅自改动税控装置等,只要具备上述行为之一的,应当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A.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2千元以下的罚款

B.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5千元以下的罚款

C.情节严重的,处2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D.情节严重的,处5千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2.纳税人未按照规定使用税务登记证件,或者转借、涂改、损毁、买卖、伪造税务登记证件的,应当如何对其进行处罚?

A.5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B.2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C.情节严重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D.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3.下列哪些行为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2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2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A.纳税人未按照规定办理税务登记证件验证

B.纳税人未按照规定办理换证手续

C.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

D.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报送纳税资料

4.对纳税人的偷税行为,应当如何对其进行处罚?

A.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

B.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

C.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D.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5.对纳税人骗税行为,应当如何对其进行处罚?

A.税务机关追缴其骗取的退税款

B.并处骗取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C.税务机关可以在规定期间内停止为其办理出口退税

D.并处骗取税款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6.税务机关可以采取下列哪些方式来处理纳税人的欠税行为?

A.税务机关责令纳税人限期缴纳

B.在限期内缴纳税款的,不给予处罚,但应加收滞纳金

C.逾期仍未缴纳的,税务机关除可以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外,还可以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D.在限期内缴纳税款的,不给予处罚,也不加收滞纳金

7.下列纳税人的哪些行为可能导致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A.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             B.纳税人不缴税

C.纳税人编造虚假计税依据           D.纳税人少缴税

8.纳税人逃避、拒绝或者以其他方式阻挠税务机关检查情况下,税务机关可以采取下列哪些措施?

A.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

B.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C.情节严重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D.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9.纳税人逃避、拒绝或者以其他方式阻挠税务机关检查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所谓“逃避、拒绝或者以其他方式阻挠税务机关检查的”,是指哪些情况?

A.纳税人提供虚假资料,不如实反映情况

B.纳税人拒绝提供有关资料

C.纳税人拒绝或者阻止税务机关记录、录音、录像、照相和复制与案件有关的情况和资料

D.在检查期间,纳税人转移、隐匿、销毁有关资料

10.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设置、保管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账簿或者保管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记账凭证及有关资料的,税务机关应当如何对其处罚?

A.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2千元以下的罚款

B.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1千元以下的罚款

C.情节严重的,处2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D.情节严重的,处2千元以上5千元以下的罚款

11.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的,税务机关应当如何对其处罚?

A.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1千元以下的罚款

B.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2千元以下的罚款

C.情节严重的,可以处2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D.情节严重的,可以处1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12.责令限期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的处罚措施是针对下列哪些行为的?

A.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

B.税务机关违反规定擅自改变税收征收管理范围

C.纳税人编造虚假计税依据

D.税务机关擅自改变税款入库预算级次

13.对税务人员的下列哪些行为法律规定在不构成犯罪时,应对他们处以行政处分?

A.税务人员私分扣押、查封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尚不构成犯罪

B.税务人员与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勾结,唆使或者协助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实施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取出口退税等行为,尚不构成犯罪

C.税务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或者索取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财物或者其他不正当利益,尚不构成犯罪的

D.税务人员徇私舞弊或者玩忽职守,不征或者少征应征税款,致使国家税收遭受损失尚不构成犯罪

14.税务人员的下列哪些行为可能导致行政处分的罚则?

A.税务人员对控告、检举税收违法违纪行为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以及其他检举人进行打击报复的

B.税务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故意高估或者低估农业税计税产量,致使多征或者少征税款,侵犯农民合法权益或者损害国家利益

C.税务人员对控告、检举税收违法违纪行为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以及其他检举人进行打击报复的犯罪行为

D.税务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故意高估或者低估农业税计税产量,致使多征或者少征税款,侵犯农民合法权益或者损害国家利益构成犯罪的

15.应当按照下列哪些原则来处理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提前征收、延缓征收或者摊派税款的行为?

A.由其上级机关或者行政监察机关责令改正

B.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C.所有该案的税务人员离职处理

D.由行政监察机关责令改正

16.税务机关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的开征、停征或者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以及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的行为会导致下列哪些法律责任的产生?

A.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B.依法撤销其擅自作出的决定

C.补征应征未征税款,退还不应征收而征收的税款

D.并由上级机关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行政责任

17.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有为哪些人保密的义务,否则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A.纳税人       B.新闻媒体的报道       C.扣缴义务人       D.检举人

18.税务机关可以对纳税人或者扣缴义务人的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的原因可能有哪些?

A.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拒绝接受税务机关依法检查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存款账户

B.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拒绝执行税务机关作出的冻结存款或者扣缴税款的决定

C.接到税务机关的书面通知后帮助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转移存款

D.接到税务机关的书面通知后帮助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转移存款,造成存款流失的

19.针对行为人的非法印制、转借、倒卖、变造或者伪造完税凭证的行为,税务机关有权采取哪些措施?

A.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处5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B.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处2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C.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D.情节严重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20.对于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的哪些行为,税务机关可以责令其限期改正,处2千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万元经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A.未依照税收征管法的规定在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的账户中登录税务登记证件号码

B.接到税务机关的书面通知后帮助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转移存款,造成存款流失的

C.未按规定在税务登记证件中登录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的账户账号

D.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拒绝接受税务机关依法检查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存款账户

21.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非法提供银行账户、发票、证明或者其他方便,导致未缴、少缴税款或者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的行为,税务机关应如何进行处罚?

A.没收违法所得或者处未缴、少缴或者骗取的税款1倍以下的罚款

B.没收其违法所得

C.并处未缴、少缴或者骗取的税款1倍以下的罚款

D.并处应缴税款1倍以下的罚款

22.下列关于违法发票管理行为的说法,哪一项是正确的?

A.这些行为表现为未按照规定印制发票或者生产发票防伪专用品、未按照规定领购发票、未按照规定开具发票等

B.有上列行为之一的单位和个人,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没收非法所得

C.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

D.有上列两种或者两种以上行为的,可以分别处罚

23.违反发票管理的行为包括哪些?

A.未按照规定印制发票或者生产发票防伪专用品    B.未按照规定领购发票

C.未按照规定开具发票                          D.未按照规定保管发票

24.私自印制、伪造变造、倒买倒卖发票,私自制作发票监制章、发票防伪专用品的,税务机关如何进行处罚??

A.可以并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B.依法予以查封、扣押或者销毁

C.没收非法所得和作案工具

D.可以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25.针对行为人的违反发票管理法规,导致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未缴、少缴或者骗取税款的行为,税务机关如何进行处罚?

A.税务机关没收非法所得

B.没收非法所得和作案工具

C.可以并处未缴、少缴或者骗取的税款1倍以下的罚款

D.应当并处应当缴纳的税款2倍一下的罚款

26.关于注册税务师未按照委托协议书的规定进行代理或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进行代理活动的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市级以上国家税务局才有权处理        B.县级以上国家税务局才有权处理

C.处以2000元以下的罚款               D.处以5000元以下的罚款

27.注册税务师在一个会计年度内违反规定从事代理活动两次以上的,有什么法律后果?

A.省级国家税务局注销税务师登记      B.省级国家税务局收回税务师执业证书

C.停止其从事税务代理业务2年以上    D.停止其从事税务代理业务1年以上

28.对税务师事务所违法进行代理活动的行为,应如何处理?

A.县级以上国家税务局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

B.处以2000元以下罚款

C.提请有关部门给予停业整顿、责令解散

D.处以5000千元一下罚款

29.我国有关税收犯罪是由《刑法》统一规定的,其中,有关危害税款征收犯罪和危害发票犯罪主要规定于哪些部分?

A.《税收征管法》

B.刑法》第二编第三章第六节“危害税收征管罪”

C.《刑法》第二编第八章“贪污贿赂罪”

D.《刑法》第二编第九章“渎职罪”

30.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抗税罪应承担何种法律责任?

A.税务机关追缴其拒缴的税款

B.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拒缴税款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

C.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拒缴税款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

D.情节严重的,处7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拒缴税款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

31.抗税罪中的“情节严重”是指什么?

A.聚众抗税的首要分子                B.抗税数额在10万元以上

C.多次抗税                          D.故意伤害致人轻伤

32.《刑法》对骗取出口退税罪的法律责任是如何规定的?

A.税务机关追缴其所骗取的出口退税款,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骗取税款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

B.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骗取税款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C.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骗取税款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

D.单位犯骗取出口退税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

33.虚开增值税发票罪的行为表现为哪些方式?

A.为他人虚开    B.为自己虚开    C.让他人为自己虚开    D.介绍他人虚开

34.单位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的,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A.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B.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C.罚金和徒刑是选择适用

D.虚开的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35.法律对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刑事处罚是如何规定的?

A.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

B.数量较大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

C.数量巨大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D.情节及其严重的给予死刑处理

36.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给予何种刑事处罚?

A.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B.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管制

C.并处或者单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

D.并处或者单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

37.伪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伪造、擅自制造的除增值税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以外的其他发票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A.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金

B.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

C.情节严重的,处2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

D.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金

38.税务机关违反国家规定,将应当上缴国家的罚没财物私分的,应承担什么法律后果?

A.以单位名义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按贪污罪追究刑事责任

B.以单位名义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按私分罚没财物罪追究刑事责任纳税人不缴税

C.如果是税务人员私分扣押、查封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则按私分罚没财物罪追究刑事责任

D.如果是税务人员私分扣押、查封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则按贪污罪追究刑事责任

39.在追究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实施的各种税收违法行为的行政责任、刑事责任等制裁性税收责任时,税务机关应当首先遵循的原则是什么?

A.首先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

B.刑事责任优先于税款的追缴

C.有其他税收违法行为的,应责令改正或者限期改正

D.行政处罚的罚款优先于税款的追征

40.根据不同的原因,税法规定了不同的税款的变更措施。下列税款变更措施哪些是正确的?

A.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应当退还,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B.因税务机关的责任,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应当追征税款、滞纳金

C.因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失误,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应当追征税款、滞纳金

D.因税务机关的责任或因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失误,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都应当追征税款、滞纳金

41.清税出境制度针对的对象是哪些?

A.单位        B.单位员工        C.纳税人        D.法人代表

42.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提前征收、延缓征收或者摊派税款的行为有权处理的机关是哪些?

A.原税务机关        B.上级机关       C.行政监察机关        D.法院

43.出现下列哪些情况,税务机关应当负担赔偿责任?

A.税务机关滥用职权违法采取税收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或者采取税收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不当,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或者纳税担保人的合法权益遭受损失的

B.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的开征、停征或者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以及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的

C.纳税人在限期内已缴纳税款,税务机关未立即解除税收保全措施,使纳税人的合法权益遭受损失的

D.税务机关在行使职权中实施其他违法行为,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

三、名词解释

1.偷税

2.逃税

3.骗税

4.欠税

5.抗税罪

6.虚开增值税发票罪

四、简答

1.根据《刑法》的规定简述偷税罪的含义和法律责任。

2.根据《刑法》的规定简述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及其刑事处罚。

五、论述

税收违宪责任制度表明了税收活动应当遵循宪法确立的正当程序、增进社会福利的基本精神。请谈谈你对税收违宪责任制度的看法。


第二十四章习题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       B

2.       D

3.       C

4.       C

5.       A

6.       A

7.       D

8.       B

9.       D

10.    A

11.    B

12.    A

13.    B

14.    C

15.    A

16.    D

17.    B

18.    D

19.    D

20.    C

21.    D

22.    D

23.    B

24.    B

25.    B

26.    C

27.    D

28.    A

29.    C

30.    B

31.    A

二、多项选择题

1.       AC

2.       BD

3.       ABCD

4.       AC

5.       ACD

6.       ABC

7.       ABD

8.       BD

9.       ABCD

10.    AD

11.    BC

12.    BD

13.    ABCD  

14.    AB

15.    ABD

16.    BCD

17.    ACD

18.    ABD

19.    BC

20.    AC

21.    BC

22.    ABD

23.    ABCD

24.    BCD

25.    AC

26.    BC

27.    ABD

28.    ABC

29.    BCD

30.    ABC

31.    ABCD

32.    ABCD

33.    ABCD

34.    ABD

35.    ABC

36.    AD

37.    AC

38.    BD

39.    AC

40.    AC

41.    CD

42.    BC

43.    ACD

三、名词解释

1.偷税,是指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薄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应纳税款的行为。

2.逃税又称逃避追缴欠税,是指纳税人欠缴应纳税款,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妨碍税务机关追缴欠缴税款的行为。

3.骗税又称骗取出口退税,是指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的行为。

4.欠税是指纳税人在纳税期限届满后,仍未缴或少缴应纳税款的行为。

5.抗税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触犯刑律的行为。

6.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是指违反国家发票管理制度,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 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其他发票罪的行为。

四、简答

1.偷税罪,是指纳税人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纳税,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或者缴纳税款后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所缴纳的税款等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10%以上且偷税数额在1万元以上,或者因偷税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又偷税的行为。

对偷税罪,除由税务机关追缴其偷税款外,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10%以上不满30%且偷税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10元的,或者因偷税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又偷税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税数额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30%以上并且偷税数额在10元以上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税数额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

2.伪造或者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数量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伪造并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数量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严重破坏经济秩序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数量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五、论述

违宪责任制度是各国宪法普遍规定的内容。税法是调整分配关系的重要法律,各国都将涉及税收根本问题的税收立法、财税体制、公民纳税义务等问题在宪法中加以规定,税法的内容不得与宪法相抵触,税收执法也不得违宪,税收违宪责任成为宪政国家中违宪责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税收立法、执法、司法等一切税收活动都必须遵从宪法,实施任何违背宪法的税收行为都必须承担违宪责任。

根据我国《宪法》规定,有关税收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与宪法相抵触的,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予以撤销或改变;自治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同宪法相抵触的税收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不予批准。另外,在税收行政诉讼活动中,法院通过对不同税收法律规范的选择适用也可看作是一种追究税收违宪的责任形式。当然,在实行违宪司法审查的国家中,法院可以对违宪的税收法律法规宣告无效或者拒绝适用。

具体而言,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的违背宪法的征税决定,由全国人大改变或者撤销;国务院、省级地方权力机关作出的同宪法相抵触的决定、决议、命令,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撤销;对实施税收违宪行为的国家公职人员,由全国人大予以罢免等。

 


第二十五章 税收责任的追究程序习题

 

一、单项选择题

1.县以上税务局(税务分局)实施行政处罚的管辖范围是什么?

A.包括偷税,逃税在内的一般税收违法行为

B.包括骗税在内的一般税收违法行为

C.包括抗税在内的一般税收违法行为

D.除偷税、逃税、骗税和抗税以外的一般税收违法行为,因为这四项属于稽查局专属管辖

    2.税务所作为一级税务机关,其进行行政处罚的最高限额是多少?

A.1000        B.2000        C.3000        D.5000

3.有权对违反关税、海关代征税收的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机关是下列哪一个?

A.海关         B.税务机关        C.财政部         D.稽查局

4.有权对违反农业税的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机关是下列哪一个?

A.海关         B.税务机关        C.财政部         D.稽查局

5.我国确立税收地域管辖的原则是什么?

A.税收违法行为发生地               B.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住所地

C.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居住地         D.税务机关所在地

6.我国解决管辖权争议的管辖制度是下列哪一个?

A.级别管辖        B.地域管辖        C.专署管辖        D.指定管辖

7.调查是税务机关进行行政处罚措施的主要程序之一。下列说法中哪一个是错误的?

A.先调查取证后处罚,是税收行政处罚的一项基本原则

B.所有行政处罚案件的调查都和处罚决定相分离

C.税收行政处罚的调查程序一般有检查、询问、勘验、鉴定等手段

D.税务机关在调查中,可以行使法定的税收检查权;要履行法定的回避、出示证件、保密等程序义务

8.一般税收行政处罚程序中,审查机关收到调查机构移交案卷后,应在几日内审查?

A.3日         B.7日         C.10日         D.15日

9.有权作出税务行政处罚决定的主体是下列哪一个?

A.税务机关的负责人                   B.税务机关的调查人

C.税务机关的审查人                   D.税务机关的执行人

10.关于税收行政处罚决定程序,下列说法中哪个是错误的?

A.审查机构应自收到本级税务机关负责人审批意见之日起7日内,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制作不同的处理决定书报送上级税务机关负责人签发

B.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较重的行政处罚,税务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

C.税收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法定的事项

D.税收行政处罚书必须盖有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税务机关的印章

11.税收行政处罚书不能当场交付的,税务机关送达税收行政处罚书的期限为多久?

A.3日         B.7日         C.10日         D.15日

12.税务机关进行下列哪项税收行政处罚时,应告知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听证权利?

A.对公民作出1000元以上罚款、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出1万元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

B.对公民作出2000元以上罚款、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出2万元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

C.对公民作出3000元以上罚款、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出3万元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

D.对公民作出2000元以上罚款、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出1万元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

13.关于税收行政处罚中当事人的听证权利,下列说法中哪一项是错误的?

A.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收到《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后3日内向税务机关书面提出听证要求

B.当事人逾期不提出的听证权利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C.当事人要求听证的,税务机关经过审查认为没有听证必要的,可以通知当事人不能听证

D.听证权利的目的是广泛听取各方意见,使作出的决定更加公正、合理

14.关于税收行政处罚程序的公开制度,下列哪个说法是正确的?

A.国家秘密外的案件,听证公开举行

B.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外的案件,听证公开举行

C.国家秘密、个人隐私外的案件,听证公开举行

D.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公开举行

15.税收行政处罚中当场处罚属于例外情形。下列关于当场罚款的说法中,哪一个是不正确的?

A.当场收缴罚款,应当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

B.税务人员自收缴罚款之日起2日内交至税务机关

C.税务机关应当在2日内将罚款缴付指定的银行

D.税务机关应当在一周内内将罚款缴付指定的银行

16.关于征税系统内部对征税主体行政责任的追究程序,下列说法中哪一项是不正确的?

A.处分征税人员,必须依照法定程序,在规定的时限内做出处理决定

B.县级以下国家行政机关开除征税人员,必须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C.给予开除处分的,应当报本级机关备案

D.行政处分决定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

17.下列哪一项处理是错误的?

A.对征税人员处以刑事处罚

B.税务监察机关对税务人员进行行政处分

C.法院直接追究征税人员的行政责任

D.法院向有关行政机关提出给予某些税务人员进行纪律处分的司法建议

18.纳税主体实施的危害税收征管罪,由哪个机关立案侦查?

A.公安机关        B.财政部        C.税务机关        D.检察机关

19.征税人员实施的渎职罪和贪污贿赂罪,由哪个机关立案侦查?

A.公安机关        B.财政部        C.税务机关        D.检察机关

20.关于税务机关向司法机关移送涉嫌税收犯罪案件应当遵循的期间,下列说法中哪个是错误的?

A.征税机关应当向司法机关移送的涉嫌税收犯罪案件,应当立即指定2名或2名以上税收执法人员组成专案组专门负责,核实情况后提出移送案件的书面报告,报经本机关负责人审批

B.征税机关负责人应当自接到报告之日起3日内作出批准移送或者不批准移送的决定

C.决定批准的,应当在48小时内向同级司法机关移送

D.决定批准的,应当在24小时内向同级司法机关移送

21.下列说法中哪一项是正确的?

A.本级税务机关负责人决定批准向司法机关移送涉嫌税收犯罪案件的,应当在48小时内向同级司法机关移送;决定不批准的,应当将不予批准的理由记录在案

B.征税机关向司法机关移送涉嫌税收犯罪案件时,应当附有规定的材料

C.征税机关在依法查处税收违法行为过程中,发现违法事实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涉嫌构成犯罪,依法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可以不向司法机关移送

D.征税机关是否应当向司法机关移送的涉嫌税收犯罪案件由上级税务机关决定

22.税务机关有权并且同时有义务对案件作出行政处理的案件不包括下列哪一项?

A.征税机关向司法机关移送的涉嫌税收犯罪案件

B.司法机关决定不予立案的案件

C.司法机关对发现的税收违法行为,经审查没有犯罪事实,但依法应当追究行政责任的案件

D.立案侦查后认为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依法应当追究行政责任的案件

23.人民检察院负责征税人员税收犯罪案件的侦查,其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作出除下列哪项以外的决定?

A.提起公诉        B.不起诉        C.撤销案件        D.免予起诉

24.税收犯罪案件的起诉机关和审判机关分别是哪个机关?

A.公安机关,法院                  B.检察机关,法院

C.财政部,法院                    D.税务机关,法院

25.在世界各国,追究税收违宪责任是通过建立税收违宪审查制度来实现。关于税收违宪审查制度,哪一项理解是不当的?

A.税收违宪审查是一国违宪审查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B.税收违宪审查机制旨在保障有关税收问题的宪法规定得以实施,维护宪政秩序

C.税收违宪审查的方式和制度和一般诉讼程序相同

D.税收违宪审查程序多样化

26.税务违宪审查制度和一般诉讼程序的区别不包括下列哪一项?

A.一般诉讼案件采用辩论或控辩方式,而税收违宪审查以被审查对象是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为标准,分为事先审查、事后审查和事先审查与事后审查相结合等方式

B.一般诉讼案件允许上诉,税收违宪审查一般实行一审终审制

C.一般诉讼裁决的拘束力仅限于个案,税收违宪审查裁决则具有一般拘束力

D.一般诉讼以客观诉讼为主,税收违宪审查的主观化程度较高

27.关于税收违宪审查,各国采取了不同的体制。关于这些不同体制的优缺点分析哪一项是错误的?

A.司法机关审查体制的缺点是由于实行个案审查,不能撤销违宪的税收法律及法律性文件,其裁决的效力具有不确定性和有限性

B.立法机关审查体制的优点是税收违宪审查具有经常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

C.专门机关审查体制的优点是地位超脱、权限广泛、程序灵活

D.专门机关审查体制的缺点是案件多,人手不够,难于应付

28.复合税收违宪审查也是税收违宪审查体制之一,下列说法中哪些是正确的?

A.英国实行宪法委员会与行政法院并行审查

B.法国由议会与普通法院并行审查

C.复合审查体制的优点是各审查主体相互分工,密切配合,使税收违宪案件得到有效审查

D.复合审查体制的缺点是审查主体相互配合可以提高法律效率的发挥

29.实行税收违宪事先审查与事后审查相结合程序的国家有哪些?

A.中国          B.奥地利          C.瑞典          D.法国

30.税收违宪审查的程序按照不同的标准可以有多种分类结果。下列哪项分类是错误的?

A.按照被审查对象是否已经生效为标准,分为事先审查程序、事后审查程序及事先审查与事后审查相结合程序

B.按照审查的起因为标准,分为附带审查程序、起诉审查程序和提请审查程序。

C.按照审查主体为标准,分为司法机关审查程序、立法机关审查程序、专门机关审查程序

D.按照审查主体为标准,分为一般审查程序和特别审查程序

31.我国违宪审查的有权机关是下列哪一个?

A.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   B.最高人民法院   C.最高人民检察院   D.国务院

32.在我国,有权就与税收有关的宪法规定作出解释的机关是下列哪一个?

A.全国人大      B.全国人大常委会      C.国务院      D.最高人民法院

33.接受提请税收违宪审查的机构是下列哪一个?

A.全国人大     B.全国人大常委会      C.国务院       D.最高人民法院

34.税收违宪审查的法律对象不包括下列哪一个?

A.税收行政法规                  B.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C.地方性法规                    D.部门规章

35.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和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查认为税收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同宪法相抵触,而制定机关不予修改的,不会导致下列哪种法律后果?

A.可以向委员长会议提出书面审查意见

B.提出予以撤销的议案

C.由委员长会议决定是否提请常委会会议审议决定

D.由委员长决定是否提请常委会会议审议决定

二、多项选择题

1.纳税主体行政责任的追究程序主要是行政处罚的实施程序,下列哪些属于行政处罚的实施程序

A.行政处罚实施的方式                 B.行政处罚实施的步骤

C.行政处罚实施的时限                 D.行政处罚实施的顺序

2.对纳税主体的行政处罚的实施程序应当遵循的程序性原则有哪些?

A.实施税收行政处罚必须依法进行,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税收行政处罚无效

B.行政处罚应当由合法的机关实施

C.实行职能分离,调查取证与处罚决定分开,决定罚款的机关和收缴罚款的机构分开

D.行政处罚应当按照合宪的法律

3.对纳税主体实施行政处罚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A.《税务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试行)》

B.《税务案件调查取证与处罚决定分开制度实施办法(试行)》

C.《税务稽查工作规程》

D.《行政复议法》

4.省级以下税务局的稽查局专属管辖的范围是哪些案件?

A.偷税案件      B.逃避追缴欠税案件      C.骗税案件      D.抗税案件

5.税收行政处罚决定程序包括哪些?

A.简易程序        B.一般程序        C.复杂程序        D. 听证程序

6.适用税收简易程序的条件是什么?

A.违法事实确凿                     B.纳税人统一适用简易程序

C.有法定依据                       D.给予的处罚较轻

7.对纳税人实行简易程序罚款的上限是多少?

A.公民处以20元以下

B.公民处以50元以下

C.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2000元以下罚款

D.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

8.税收执法人员实施简易程序时,应当按照一定的步骤,依次选出应当实施的步骤。

A.告知权利、听取陈述和申辩

B.制作税收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当场交付当事人

C.向当事人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

D.确认违法事实并说明理由

E.将税收行政处罚决定书报税务机关备案

9.税务机关对通过各种途径获得的案件材料进行审查后,认为符合下列哪些条件时,应当立案?

A.有税收违法行为发生               B.需要给予行政处罚

C.属于本机关管辖                   D. 有调查必要的

10.调查机构进行调查取证后,对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应及时提出处罚建议,制作《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并送达当事人。该《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的主要内容应当包括哪些?

A.税务机关在调查后的审查期限和程序

B.作出处罚建议的事实、理由和依据

C.税务机关在税收行政处罚程序中的义务和权利

D.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或要求听证的权利

11.税收行政处罚决定由税务机关负责人作出。审查机构应自收到本级税务机关负责人审批意见之日起3日内,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制作不同的处理决定书报送本级税务机关负责人签发。这些情形包括哪些?

A.有应受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及具体情况予以处罚

B.违法行为轻微,依法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不予行政处罚

C.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不得予以行政处罚

D.违法行为已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12.税收行政处罚听证程序伴随着一系列期间制度。关于税收行政处罚听证程序期间,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当事人要求听证的期间是在收到《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后3日内

B.税务机关应当在收到当事人要求后15日内举行听证

C.当事人可以委托12人代理

D.税务机关应当在举行听证的7日前将《税务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送达当事人

13.关于听证程序参与人,下列说法中哪些是正确的?

A.听证由税务机关的本案调查人员主持

B.听证由税务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

C.当事人、本案调查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参加

D.当事人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

14.关于税收听证程序和税收行政处罚一般程序的关系,下列说法中哪些是正确的?

A.听证程序只是一般程序中的一种特殊的调查处理程序,并不包含行政处罚程序的全过程

B.在听证程序前,一般必须经过一般程序的有关步骤(如立案、调查取证)

C.听证程序完全独立于一般的税收行政处罚程序

D.听证程序结束后,税务机关仍应按照一般程序的有关规定作出处罚决定

15.税务机关在具备法定条件下可以当场收缴罚款。这些情形包括哪些?

A.对当事人依法给予20元以下罚款的

B.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

C.被处罚人向指定银行缴纳罚款有困难并申请当场缴纳

D.税务机关人员认为当场缴纳比较方便

16.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处罚决定的税务机关可以采取以下哪些强制执行措施?

A.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B.依法直接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C.申请上级税务机关执行                D.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17.征税系统内部对征税主体行政责任的追究程序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A.《宪法》

B.《国务院组织法》

C.《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人民政府组织法》

D.《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

18.有权给予征税人员行政处分的机关有哪些?

A.征税人员的任免机关                   B.上级税务机关

C.税务机关的负责人                     D.行政监察机关

19.行政监察机关追究征税主体行政责任的立案条件是什么?

A.有违法违纪事实                  B.需要追究行政(纪律)责任

C.征得上级征税机关的同意          D.征得同级征税机关的同意

20.行政监察机关追究征税主体的行政责任的审理程序包括哪些?

A.事实材料是否清楚                B.案件的定性是否合法合理

C.处理意见是否合法合理            D.证据、调查行为是否符合法定程序

21.行政监察机关可以对征税人员实行行政处分,具体包括哪些内容?

A.警告        B.记过、记大过        C.降级、撤职        D.开除

22.行政监察机关进行行政监察应当遵循哪些法律规范?

A.《行政监察法》                          B.《行政处罚法》

C.《监察机关调查处理政纪案件办法》        D.《税务监察暂行规定》

23.关于税收行政处罚与税收刑事处罚的关系,下列说法中哪些是正确的?

A.处罚性质不同,处罚主体、处罚程序也不同

B.世界各国普遍遵循的是“刑事优先”原则,即同一案件同时涉及刑事、民事、行政责任时,优先适用刑事程序法解决刑事责任问题

C.虽然处罚主体和程序不同,在程序上也存在交叉与衔接

D.处罚的主体不同,但是程序相同

 24.在税务机关在依法查处税收违法行为过程中,当具备下列哪些条件时,税务机关必须依法向司法机关移送该案件?

A.发现违法事实涉及的金额、违法事实的情节、违法事实造成的后果等,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涉嫌构成犯罪

B.该案件符合刑法的罪名的构成要件,但是情节显著轻微

C.该案件超过诉讼时效

D.依法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

25.关于司法机关接受征税机关移送的涉嫌税收犯罪案件,下列叙述中哪些是正确的?

A.司法机关应当自接受征税机关移送的涉嫌税收犯罪案件之日起10日内,依法进行审查

B.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依法决定立案的,应当书面通知移送案件的征税机关

C.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依法不予立案的,应当说明理由,并书面通知移送案件的征税机关,相应退回案卷材料

D.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直接溶质税务机关处理结果,不需要解释理由,也不用退回案卷材料

26.税收犯罪案件侦查终结时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A.犯罪事实清楚

B.证据确实、充分

C.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

D.可以完全证明犯罪嫌疑人的罪名,事实完全清楚

27.关于税收补偿性责任性质,下列说法中哪些是正确的?

A.税收补偿性责任实际上是一种公法上的补偿性责任

B.征税机关税收补偿责任表现在只能请求法院执行

C.征税机关可以借助于自己的公权力来直接追究责任体现了责任的公法性

D.有别于私法上补偿性责任的追究程序

28税收违宪审查主体是享有违宪审查权的国家机关,这些机关包括哪些?

A.立法机关                 B.宪法委员会或宪法法院

C.最高司法机关             D.税务机关

29税收违宪审查有特定的审查范围,下列哪些属于此范围?

A.为税收违宪审查进行的宪法解释

B.各种税收法律、法规和法律性文件的合宪性

C.国家机关之间有关税收权限争议的裁决

D.因涉税问题而产生的弹劾罢免案

30.关于税收违宪采取司法机关审查体制的优缺点,下列分析中哪些是正确的?

A.缺点是实效性、经常性和公正性不够理想

B.优点是税收违宪审查具有经常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

C.审查的权威性和统一性、监督的直接性和快捷性

D.缺点是由于实行个案审查,不能撤销违宪的税收法律及法律性文件,其裁决的效力具有不确定性和有限性

31.税收违宪程序按照审查的起因为标准,可以划分为哪些程序?

A.立法机关审查程序                 B.附带审查程序

C.起诉审查程序                     D.提请审查程序

32.我国违宪审查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A.《宪法》                           B.《立法法》

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         D.《行政处罚法》

33.在税收违宪审查方面,全国人大的权利有哪些?

A.就与税收有关的宪法规定作出解释

B.改变或撤销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违宪的税收法律、决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C.因其实施税收违宪行为,有权罢免国家主席、副主席,国务院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中央军委主席和中央军委其他组成人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D.对法院的具体案例违反宪法支出进行直接更正

34.在我国,全国人大常委会税收违宪审查的范围不包括下列哪些项目?

A.撤销同宪法相抵触的税收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B.就与税收有关的宪法规定作出解释

C.有权不批准同宪法相抵触的自治区人大制定的税收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D.有权改变或撤销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违宪的税收法律、决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35.根据《宪法》和《立法法》的规定,下列哪些人员的税收违宪行为可能导致全国人大罢免其职务?

A.国家主席      B.财政部部长     C.国务院总理     D.最高人民法院院长

36强制性提请税收违宪审查程序的提请人包括哪些?

A.国务院                             B.中央军事委员会

C.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       D.各省级人大及其常委会

37.建议性提请税收违宪审查程序的提请人包括哪些?

A.社会团体     B.中央军事委员会     C.企业事业组织     D.公民

38.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在审查中认为税收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同宪法相抵触的,可能导致哪些法律后果?

A.制定机关应当在3个月内研究提出是否修改的意见,并向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和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反馈

B.向制定机关提出书面审查意见

C.由法律委员会与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召开联合审查会议,要求制定机关到会说明情况,再向制定机关提出书面审查意见

D.专门委员会直接把自己认为违宪的方面加以修改

三、名词解释

1.税收行政处罚的简易程序

2.涉税刑事案件的立案管辖

3.税收违宪审查

4.税收违宪复合审查体制

5.税收违宪审查程序

6.附带审查程序

7.起诉审查程序

8.提请审查程序

四、简答

1.简述税收行政处罚的一般程序。

2.简述我国涉税犯罪的罪名。

3.列举“刑事优先”原则的适用情形。

4.税收违宪审查是一国违宪审查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保障有关税收问题的宪法规定得以实施,维护宪政秩序。请简述税收违宪审查的法律特征。

5.简述世界各国的税收违宪审查体制。

6.简述税收违宪审查程序的分类。

7.简述你认为我国违宪审查应当健全的几个方面。

8.简述税收违宪审查的内容。

五、论述

税收补偿性责任的追究程序本质上是一种公法上的补偿责任。请结合民法意义上的补偿责任谈谈你对税收补偿责任的追究程序的理解。


第二十五章习题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       D

2.       B

3.       A

4.       C

5.       A

6.       D

7.       B

8.       C

9.       A

10.    A

11.    B

12.    D

13.    C

14.    D

15.    D

16.    C

17.    C

18.    A

19.    D

20.    C

21.    B

22.    A

23.    D

24.    B

25.    C

26.    D

27.    B

28.    C

29.    A

30.    D

31.    A

32.    A

33.    B

34.    D

35.    D

二、多项选择题

1.       ABCD

2.       AC

3.       ABC

4.       ABCD

5.       ABD

6.       ACD

7.       BD

8.       CDABE

9.       ABCD

10.    BD

11.    ABCD

12.    ABD

13.    BCD

14.    ABD

15.    ABC

16.    ABD

17.    ABCD

18.    AD

19.    AB

20.    ABCD

21.    ABCD

22.    ACD

23.    ABC

24.    AD

25.    BC

26.    ABC

27.    ACD

28.    ABC

29.    ABCD

30.    BD

31.    BCD

32.    AB

33.    ABC

34.    BD

35.    ABCD

36.    ABCD

37.    ACD

38.    BC

三、名词解释

1.税收行政处罚的简易程序,是指在法定情况下,由税收执法人员对违反税收管理秩序的行为,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税收行政处罚程序。

2.立案管辖,是指司法机关各自直接受理涉税刑事案件的职权范围,即各司法机关之间在直接受理涉税刑事案件范围上的权限划分。

3.所谓税收违宪审查,是指享有违宪审查权的国家机关通过法定程序,以特定方式审查和裁决某项税收立法或某种税收行为是否合宪的制度。

4.税收违宪复合审查体制,是指税收违宪审查权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机关共同行使,并根据法律规定或国家认可的权限、程序和方式对税收违宪案件进行合宪性审查、裁决的一种体制。

5.所谓税收违宪审查程序,是指税收违宪审查机关根据宪法、专门法律的规定,审查和裁决某项税收立法或某种税收行为的合宪性所应遵循的方式、步骤、时限和顺序。

6.附带审查程序是指司法机关在审查案件过程中,因涉及到拟适用的税收法律、法规和法律性文件是否违宪的问题,而对该税收法律、法规和法律性文件进行合宪性审查所遵循的程序。

7.起诉审查程序是指有关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纳税人在自己宪法上的税收权力或者权利受到侵犯时,依法诉请违宪审查机关对特定的税收法律文件和税收行为的合宪性进行审查所遵循的程序。

8.提请审查程序是指特定的国家机关或国家领导人依法将有异议的税收法律文件或行为,提请该国违宪审查机关进行合宪性审查所遵循的程序。

四、简答

1.税收行政处罚的一般程序又称普通程序,是指除了适用简易程序外,税务机关对情节比较复杂、处罚比较重的税收案件所适用的行政处罚程序。一般程序主要包括:

1)立案。当税务机关审查案件资料发现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时候进行立案。

2)调查。先调查取证后处罚,是税收行政处罚的一项基本原则。

3)审查。审查机构应在自收到调查机构移交案卷之日起10日内审查终结,制作审查报告,并连同案卷材料报送本级税务机关负责人审批。

4)决定。税收行政处罚决定由税务机关负责人作出。

5)送达。税收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税务机关应当在7日内依照有关规定,将税收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2. 我国涉税犯罪从主体上分为两类,一类是由纳税主体实施的危害税收征管罪,另一类是由征税人员实施的渎职罪和贪污贿赂罪。

1)由纳税主体实施的危害税收征管罪有:偷税罪、逃避追缴欠税罪、骗取出口退税罪、抗税罪以及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等涉税发票犯罪;

2)由征税人员实施的渎职罪和贪污贿赂罪包括: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徇私舞弊发售发票、抵扣税款、出口退税罪,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贪污罪,受贿罪,私分罚没财物罪,报复陷害罪。

3.由于实际情况比较复杂,在适用“刑事优先”原则解决涉嫌税收犯罪案件的移送问题时,应当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处理:

1)征税机关在查处税收违法行为过程中,认为其构成犯罪的,应当主动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司法机关处理。

2)征税机关发现可能构成税收犯罪的线索,应先行移交有管辖权的司法机关进行侦查和处理。

3)对征税机关正在查处的税收违法案件,司法机关认为行为人的行为已构成犯罪的,有权要求征税机关将案件移送作为刑事案件办理。

4)如果涉嫌税收犯罪的案件已先由征税机关给予行政处罚的,只要其可能构成犯罪、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就仍然应当移送司法机关立案再处理。

5)司法机关对征税机关移交的案件或直接受理的案件,需要向征税机关通报处理结果或提出建议的,应当分别不同情况处理:或者建议征税机关依法作出相关的行政处罚;或者将不立案的理由通知征税机关;或者将刑事处罚结果告知征税机关供其参考等。

4. 税收违宪审查,是指享有违宪审查权的国家机关通过法定程序,以特定方式审查和裁决某项税收立法或某种税收行为是否合宪的制度。税收违宪审查具有下列特征:

1)税收违宪审查主体是享有违宪审查权的国家机关。

2)税收违宪审查有特定的审查范围。

3)税收违宪审查程序多样化。

4)税收违宪审查的方式和制度有别于一般诉讼程序。

5世界各国在税收违宪审查上采取了不同的体例,主要是:

1)司法机关审查体制。是指普通法院在审理具体案件中,对该案件所适用的税收法律、法规的合宪性进行审查、裁决的一种违宪审查体制。

2)立法机关审查体制。是指宪法或宪法惯例所规定的立法机关负责审查、裁决税收违宪案件的一种违宪审查体制。

3)专门机关审查体制。是指由宪法所规定的专门机关(宪法法院、宪法委员会等)对税收法律、法规和法律性文件的合宪性进行审查、裁决的一种违宪审查体制。

4)复合审查体制。是指税收违宪审查权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机关共同行使,并根据法律规定或国家认可的权限、程序和方式对税收违宪案件进行合宪性审查、裁决的一种体制。

6.所谓税收违宪审查程序,是指税收违宪审查机关根据宪法、专门法律的规定,审查和裁决某项税收立法或某种税收行为的合宪性所应遵循的方式、步骤、时限和顺序。按照不同的标准,可对税收违宪审查程序进行下列分类:

1)按照被审查对象是否已经生效为标准,分为事先审查程序、事后审查程序及事先审查与事后审查相结合程序。

2)按照审查的起因为标准,分为附带审查程序、起诉审查程序和提请审查程序。

3)按照审查范围为标准,分为税收法律法规违宪审查程序、国家机关税收权限争议审查程序、宪法诉讼程序、弹劾罢免程序、社团违宪取缔审查程序、有关税收问题的宪法解释程序等。

4)按照审查主体为标准,分为司法机关审查程序、立法机关审查程序、专门机关审查程序。

5)按照审查程序的适用范围,分为一般审查程序和特别审查程序。

7.我国税收违宪审查制度还很不健全:税收违宪审查主体不明确和多层次性,审查范围狭窄,审查方式单一,特别是缺乏程序保障,有关税收违宪审查的启动程序、审查的基本原则、审查程序制度、审查标准及具体决定形式等内容几乎没有涉及或缺乏操作性。

应当着重在下列几个方面加以完善:一是建立专门的税收违宪审查机关,并实行立法机关与专门审查机关相结合的复合审查体制;二是扩大审查范围,将国家机关的税收行为违宪、税收宪法诉讼、国家机关税收权限争议等纳入审查范围;三是丰富审查方式,实行提请审查与起诉审查、事先审查与事后审查相结合;四是健全审查程序制度,提高审查的司法化和正当化程度。

8.全国人大有权就与税收有关的宪法规定作出解释,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解释税收法律;全国人大有权改变或撤销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违宪的税收法律、决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撤销同宪法相抵触的税收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不批准同宪法相抵触的自治区人大制定的税收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因其实施税收违宪行为,全国人大有权罢免国家主席、副主席,国务院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中央军委主席和中央军委其他组成人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五、论述

税收补偿性责任实际上是一种公法上的补偿性责任,因此,对它的追究程序有别于私法上补偿性责任的追究程序,即征税机关可以借助于自己的公权力来直接追究责任。

一般来说,追究纳税主体的补偿性责任是通过征税机关作出征税决定的形式来实施,其所适用的程序除了按照税收程序的一般规则进行外,主要是应遵循税收确定程序和税收征收程序的有关规定。

追究纳税主体实施税收违法犯罪行为而承担的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的责任时,征税机关直接依据税收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判决来追究责任,而不需要再作出征税决定。如果纳税主体不缴纳税款、滞纳金时,征税机关适用税收执行程序或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纳税主体不履行税收管理义务而承担限期改正的责任时,应按照征税决定和有关法律规定履行其程序性义务。如果不履行“责令限期改正”责任时,一般会转化成承担制裁性的责任,其所适用的程序按照追究制裁性责任的程序进行。

追究征税主体因违法行使职权而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时,按照国家赔偿法规定的行政赔偿程序进行。

追究征税主体不退还多征的税款、不退还违法开征而应予退还的税款的责任,适用税收行政复议程序和税收行政诉讼程序。


第八编 税收救济法

第二十六章 税收救济法原理习题

    一、单项选择题

1.税收征管的中心环节是什么?

A.税款征收      B.税款检查      C.应纳税款的核定      D.税收强制措施

2.税收救济法的调整对象是什么?

A.税收征管        B.税收争议        C.税收检查        D.税收代理

3.关于税收救济法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下列哪一项说法是准确的?

A.税收具体行为是否合法                B.税收具体行为是否适当

C.税收具体行为是否合法与适当          D.以上说法都不对

4.以法的性质与作用为标准,法律规范分为实体法与程序法,税收救济法属于哪一种?

A.程序法                             B.实体法

C.程序法为主、实体法为辅             D.实体法为主、程序法为辅

5.税收救济法的主体是下列哪一项?

A.国家权力机关                        B.最高人民法院

C.最高人民检察院                      D.国家行政机关

6.税收救济的客体是什么?

A.税收相对人认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税务抽象行政行为

B.税收相对人认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税务具体行政行为

C.税收相对人认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税务具体行政行为和抽象行政行为

D.以上说法都不对

7.在哪个国家,税收行政复议被称为“诉愿”?

A.德国          B.日本          C.中国          D.法国

8.我国现行税收行政赔偿的范围是什么?

A.仅有实际损害                           B.实际损害和间接损害

C.实际损害、间接损害以及精神损害         D.以上说法都不对

9.关于税收救济法的发展,下列说法中哪个是不正确的?

A.救济类型呈多样化趋势,形成了以税收行政诉讼为中心的较为完整的救济机制

B.救济依据呈现法典化趋势

C.对行政行为的程序制约不断弱化

D.涉外行政救济日益增多

10.下列哪一项不属于税收相对人的义务?

A.依法纳税        B.接受管理        C.接受稽查        D.接受处罚

11.下列哪一项属于税务抽象行政行为?

A.税务行政立法行为                  B.税务行政处罚行为

C.税务行政检查行为                  D.以上说法都不对

12.税收征纳的基础和前提是什么?

A.税务处罚        B.税务检查        C.税务管理        D.税务代理

13.下列哪一项不属于不服税务具体行政行为?

A.不服征税行为的争议                B.不服税务行政立法行为

C.不服责令提供纳税担保的争议        D.不服税收强制执行措施的争议

14.关于税收争议,下列哪一项说法是错误的?

A.税收争议是税务机关在行使税务行政管理职权的过程中与税收相对人发生的

B.税收争议不属于行政争议

C.税收争议的实质是国家行政权力是否得到正确行使的问题

D.税收救济法以税收争议为前提

15.关于税收救济法,下列描述中哪一项是不正确的?

A.从整体上看,税收救济法是程序性法律制度

B.从与行政法的关系来看,税收救济法是一种行政救济法律制度

C.税收救济法律制度包括的制度都属于程序性法律制度,其程序均具有司法性

D.从与税法其他部分的关系来看,税收救济法是税法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多项选择题

1.在我国,征税主体主要有以下哪几项?

A.税务机关          B.财政机关          C.工商机关          D.海关

2.下列哪几项属于税务具体行政行为?

A.征税行为                          B.税收保全措施

C.税收强制执行措施                  D.税务行政处罚行为

3.税务具体行政行为是否适当的争议主要是看税务具体行政行为的内容是否客观适度、公正合理,有无畸轻畸重、显失公正的情形存在,它主要包括下列哪几项?

A.行为是否符合法定的目的               B.行为是否有正当的动机

C.行为是否考虑了相关的因素             D.行为是否符合公正法则

4.税务管理主要包括下列哪几项内容?

A.税务代理      B.税务登记      C.账簿和凭征管理      D.纳税申报

5.税收救济法的范围一般包括下列哪几项?

A.税收行政复议制度                B.税收行政处罚制度

C.税收行政诉讼制度                D.税收行政赔偿制度

6.按照立法权限或者法律效力的不同,税收救济法可以划分为下列哪几项?

A.税收救济法的宪法性规范           B.税收救济法法律

C.税收救济法行政法规               D.税收救济法地方性法规、规章

7.在税收征管法律关系中,税务机关享有的权利主要有哪几项?

A.税款征收权      B.税务管理权      C.税务稽查权      D.违法处罚权

8.目前,我国解决税收争议主要适用的法律有哪些?

A.《行政诉讼法》   B.《国家赔偿法》    C.《行政复议法》   D.《税收征收管理法》

9.广义上的行政内税收救济是国家行政机关实施的救济,其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A.税务行政监察    B.税务行政诉讼    C.税务行政检查    D.税收行政复议

10.广义上的行政外税收救济是由国家行政机关以外的国家机关实施的救济,其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A.立法救济        B.司法救济        C.社会救济        D.私人救济

11.下列哪几项属于税收行政复议与税收行政诉讼的共同之处?

A.都是一种依申请的行为

B.被申请人或被告都是国家税务机关

C.在复议和诉讼过程中都由税务机关负举证责任

D.在复议和诉讼过程中都不适用调解

12.在大陆法系,行政法院对全部行政活动的合法性进行审查,主要包括以下哪几项?

A.审查税务具体行政行为            B.审查税务抽象行政行为

C.审查行政行为的合法性            D.审查行政行为的合理性

13.英国诉讼外救济主要有以下哪几项?

A.部长救济      B.行政监察专员救济      C.首相救济      D.议会救济

14.英国的行政裁判所制度是行政复议制度,它是指当公民的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的不法侵害时向行政裁判所提出的救济,其裁判所一般包括以下哪几项?

A.一般所得税委员   B.特别所得税委员   C.增值税裁判所   D.租税逃避裁判所

15.在英美法国家,税收行政诉讼的主要特点主要有以下哪几项?

A.实行对抗式的审理方式

B.一般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制

C.在审理的范围上,法院不仅审查税务具体行政行为,而且审查税务抽象行政行为

D.诉讼费用低廉

三、名词解释

1.税收行政主体

2.税收行政相对人

3.税务具体行政行为

4.税收保全

5.税务行政处罚

6.税收救济

7.税收抽象行政行为

8.税务检查

9.税收强制执行措施

四、简答

1.简述税收争议的特征。

2.简述税收救济法的特征。

3.简述税收救济法的功能。

4.简述税收行政复议与税收行政诉讼的关系。

5.简述税收行政诉讼与税收行政赔偿之间的关系。

五、论述

1.试论税收救济法的地位。

2.试论税收救济法的发展趋势。


第二十六章习题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A

2.B

3.C

4.A

5.D

6.B

7.D

8.A

9.C

10.D

11.A

12.C

13.B

14.B

15.C

二、多项选择题

1.ABD

2.ABCD

3.ABCD

4.BCD

5.ACD

6.ABCD

7.ABCD

8.ABCD

9.AD

10.AB

11.ABCD

12.ABCD

13.ABD

14.ABCD

15.ABC

三、名词解释

1.征税行政主体简称征税主体,是指参加税收法律关系,能以自己的名义依法行使税收行政管理权,并能独立地对自己的行为产生的后果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的组织。

2.税收行政相对人简称税收相对人,它是指在税收法律关系中与行使职权的征税行政主体相对应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3.税务具体行政行为,是指国家税务机关在税收征收和管理过程中,针对特定的人和事而单方面采取某种行政措施的公务行为。

4.税收保全,是税务机关为了防止纳税人逃避纳税义务,转移、隐匿应税货物、财产或收入,在纳税期届满之前依法采取的行政强制措施。

5.税务行政处罚是指税务机关对实施违反税收征收和管理秩序行为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实施的制裁性的税务具体行政行为。

6.税收救济是国家机关为排除税务具体行政行为对税收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的侵害,通过解决税收争议,制止和矫正违法或不当的税收行政侵权行为,从而使税收相对人的合法权益获得补救的法律制度的总称。

7.税务抽象行政行为是国家行政机关针对不特定的人和事,制定和颁布的有关税收征收和管理方面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为规则的行为。

8.税务检查是税务机关依法对纳税主体履行纳税义务的情况进行检验、核查的活动。

9.税收强制执行措施是指纳税主体未履行其纳税义务,经由税务机关采取一般的税务征管措施仍然无效的情况下,为了维护税法的严肃性和国家依法征税的权力所采取的税务强制手段。

四、简答

1.税收争议主要具有以下几个特征:

1)税收争议的主体一方是征税行政主体,另一方是税收行政相对人。

2)税收争议双方当事人实体上的权利义务不对等。

3)税收争议的前提是税务机关实施了税务具体行政行为。

4)税收争议的对象和范围是税务机关的税务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和适当。

2.税收救济法的特征主要包括:

1)税收救济法以税收争议为前提,并以税收争议为调整对象。

2)税收救济法的主要内容是审查税务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与适当性。

3)税收救济法的目的是对违法或不当的税务具体行政行为所造成的消极后果进行补救,以保护税收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4)税收救济法是为解决税收争议而形成的一系列法律制度的总称。

3.税收救济法的功能主要包括:

1)保证救济机关正确、及时地解决税收争议案件。

2)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3)维护和监督税务机关依法行使职权。

4.税收行政复议与税收行政诉讼的关系既有联系又有区别。

两者之间的联系有:(1)目的和作用相同。(2)处理对象相同。(3)程序上有很多相似之处。(4)两者都属于救济行为,都是对税务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事后监督的方式。(5)两者最终要靠实体法来解决。

两者之间的区别有:(1)审理机关不同。(2)审查对象的范围不同。(3)审理的权限不同。(4)审理方式和审理制度不同。(5)适用程序不同。(6)法律效力的终局性不同。

5.税收行政诉讼与税收行政赔偿之间的关系表现在联系和区别两个方面:

两者之间的联系表现在:(1)税收行政赔偿常常与税收行政诉讼一起共同构成对税收相对人的完整救济。(2)税收行政赔偿诉讼主要适用税收行政诉讼的程序。(3)税收行政诉讼与税收行政赔偿都将自由裁量的税务具体行政行为排除在救济的范围之外。

两者之间区别表现在:(1)两者的目的和性质不同。(2)两者的救济范围不同。(3)两者适用的程序不同。

五、论述

1.关于税收救济法的地位,可以从三个方面来加以分析:

1)从整体上看,税收救济法是程序性法律制度。税收救济法是规定有关国家机关解决税收争议所应遵循的原则、途径、方法和程序等的全部法律规范的总称,它主要由税收行政复议法律制度、税收行政诉讼法律制度与税收行政赔偿法律制度构成,它们都属于程序性法律制度。

2)从与行政法的关系来看,税收救济法是一种行政救济法律制度。税收救济法的主体是国家行政机关,税收救济的客体是税收相对人认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税务具体行政行为,从这一角度来看,它是排除国家行政机关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造成的不良后果,使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获得保护的行政救济法律制度。

3)从与税法其他部分的关系来看,税收救济法是税法的重要组成部分。税收救济法通过解决税收争议,为税收相对人提供法律补救的同时,也追究税务机关因不法行为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2.关于税收救济法的发展趋势,可以从以下几点来分析:

1)税收救济机构的独立性地位与司法最终性救济不断得到加强。不管是大陆法系国家,还是英美法系国家,各国税务行政复议机构在地位是独立于税务机关的,另一方面,对行政内救济的监督和救济是绝对的,是在司法最终救济的原则统辖之下的,而司法救济机构地位的独立性没有疑义。目前,我国的税收行政复议地位的独立性尚待进一步加强。

2)税收行政救济的范围呈现出逐步扩大的趋势。审查行政行为的范围不断扩大,税收行政赔偿的范围日益扩大。由此,我国税收救济法对税收救济的受案范围应取消列举式的规定,采用概括式与排除式相结合的模式,以尽可能扩大税收救济的范围;应将税务抽象行政行为纳入司法救济的范围;税收行政赔偿的范围应扩大。

    (3)税收救济的各项制度不断得到完善。救济类型呈多样化趋势,形成了以税收行政诉讼为中心的较为完整的救济机制;救济依据呈现法典化趋势;救济程序上呈现出专门化的趋势;涉外行政救济日益增多;对行政行为的程序制约不断加强。我国税收救济法应加强涉外税收行政救济,加强对税务行政行为实施过程的监督与控制。


第二十七章 税收救济法律制度习题

  

    一、单项选择题

1.下列哪一项不属于税务机关作出的税务行政处罚行为?

A.罚款        B.没收非法所得        C.拘留        D.停止出口退税权

2.受理复议的税务机关,对该规范性文件有权处理的,应当在多少日内依法处理?

A.30日          B.60日          C.90日          D.120日

3.下列哪一项不是提出税收行政复议申请的适格申请人应符合的要求?

A.申请人必须是认为税务机关的税务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

B.申请人必须与请求复议的税务具体行政行为有直接的利害关系

C.申请人只能是受税务具体行政行为侵犯的本人而不是他人

D.申请人必须有充分的证据

4.税务行政复议机关通过对复议申请进行审查,认为其符合法定条件而决定立案并予以审理,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几日内进行审查?

A.5日          B.10日          C.15日           D.30日

5.对国家税务总局作出的税务具体行政行为以及在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税务行政案件由哪级法院管辖?

A.最高人民法院    B.高级人民法院    C.中级人民法院    D.基层人民法院

6.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而提起的诉讼,关于法院管辖,下列哪项说法是正确的?

A.应由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辖                      B.应由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

C.由被告所在地或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辖            D.以上说法都不对

7.对于经过税收行政复议的案件,应自收到税收行政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几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A.10日          B.15日          C.30日          D.60日

8.关于税收行政赔偿,下列哪一个说法是错误的?

A.税收行政赔偿中的侵权行为主体是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

B.税收行政赔偿属于司法赔偿

C.税收行政赔偿属于行政赔偿

D.税收行政赔偿以损害事实的存在为前提条件

9.下列哪一项属于税收行政赔偿中不应予赔偿的范围?

A.违法责令纳税人提供纳税担保的行为

B.违法采取税收强制执行措施的行为

C.税务机关违法通知出境管理机关阻止出境行为

D.税务机关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造成损害的

10.税收行政赔偿人向赔偿义务机关要求赔偿时,应当提交赔偿申请书。下列哪一项不是申请书应当载明的事项?

A.受害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B.赔偿义务机关的盖章

C.具体的要求、事实根据和理由

D.申请的年、月、日

11.对国家税务总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应向下列哪个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A.国务院      B.全国人大      C.最高人民法院      D.国家税务总局

12.纳税人及其他税务当事人对税务机关的一些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应当首先向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才能再向法院起诉,下列哪项属于该类行政行为?

A.处罚行为        B.强制行为        C.征税行为        D.不作为

13.地方税务局在受理涉税复议案件时,发现审查的具体税收行政行为所依据的省政府文件与国务院行政法规抵触,应如何处理?

A.送请省政府作出解释          B.中止案件的审理

C.送请国务院作出裁决          D.以行政法规为依据作出复议决定

14.可以由原告所在地,也可以由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的涉税案件是哪一类案件?

A.经过复议的案件          B.涉及不动产的案件

C.税务行政处罚案件         D.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而提起的诉讼

15.下列哪些属于税收行政赔偿主体?

A.征税机关       B.征税机关工作人员        C.国家        D.受害人

16.下列哪一项不属于我国税收行政赔偿的方式?

A.支付赔偿金        B.返还财产        C.恢复原状        D.赔礼道歉

17.下列关于我国税收行政赔偿中的侵犯财产权的计算标准,哪一个说法是错误的?

A.处罚款、罚金、追缴、没收财产或者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的,返还财产

B.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的,赔偿停产停业期间必要的经常性费用开支

C.对财产权造成其他损害的,按照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给予赔偿

D.应当返还的财产损坏的,能够恢复原状的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的,按照损害程度给付相应的赔偿金

18.关于税收行政赔偿诉讼案件的审理期限,下列哪个说法是正确的?

A.第一审为2个月;第二审为3个月       B.第一审为3个月;第二审为2个月

C.第一审为3个月;第二审为3个月       D.第一审为2个月;第二审为2个月

19.关于税收行政赔偿义务机关,下列哪个说法是错误的?

A.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税收征收管理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税务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B.两个以上的税务机关或税务机关和其他国家行政机关共同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共同行使职权的机关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

C.受税务机关委托的组织或者个人在行使受委托的行政权力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委托的税务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D.经过税收行政复议的,复议机关和最初造成侵权行为的税务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20.在税收行政诉讼的第二审程序中,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符合下列哪项条件时可以实行书面审理?

A.事实清楚      B.程序合法      C.使用法律法规正确      D.证据确凿

二、多项选择题

1.下列哪几项属于可以复议的税务具体行政行为范围?

A.税务机关作出的征税行为

B.税务机关作出的税务行政处罚行为

C.税务机关作出的取消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行为

D.税务机关作出的责令纳税人提供纳税担保行为

2.下列哪几项属于可以复议的税务抽象行政行为范围?

A.国家税务总局和国务院其他部门的规定

B.国务院制定和颁布的其他税务规范性文件

C.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规定

D.乡、镇人民政府的规定

3.税收行政复议程序包括下列哪几项?

A.申请          B.受理          C.审理          D.决定

4.下列哪几项属于申请税收行政复议的条件?

A.申请人具备提出复议申请的主体资格          B.有明确的被申请人

C.有具体的复议请求和事实根据                D.属于受理复议机关管辖

5.税收行政复议决定可以分为以下哪几种?

A.维持决定        B.履行决定        C.变更决定        D.确认决定

6.税务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哪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决定全部撤销或者部分撤销该税务具体行政行为,并可以责令被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作出税务具体行政行为?

A.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          B.适用依据错误的

C.税收相对人提出申请                D.超越或者滥用职权的

7.关于税收行政诉讼,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税收行政诉讼是国家诉讼制度的一部分

B.税收行政诉讼是对税务行政行为的一种法律监督制度

C.对税收相对人而言,税收行政诉讼是一种行政法律救济制度

D.税收行政诉讼不是一种司法监督制度

8.下列哪几项属于人民法院不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税务机关提起诉讼的范围?

A.税务机关作出的责令纳税人提 供纳税担保行为

B.不具有强制力的税务行政指导行为

C.税务机关对其工作人员作出的奖惩、任免等与其公务员身份相关的权利义务的决定

D.税务机关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务不产生实际影响的行为

9.下列哪几项属于税收行政诉讼的起诉条件?

A.原告是认为税务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B.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

C.法律、法规规定在起诉前必须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的,应经过税收行政复议或者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复议决定后才能起诉

D.必须在法定期限内起诉

10.人民法院在审理税收行政案件时,应遵循以下哪几项原则?

A.起诉不停止执行的原则          B.被告负举证责任的原则

C.不适用调解的原则              D.被告负举证责任的原则

11.税收行政诉讼的再审程序,又称审判监督程序,提起再审的情形主要有哪些?

A.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认为需要再审的

B.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

C.税收相对人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

D.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

12.税收行政诉讼的执行包括下列哪几项?

A.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一方拒绝履行法院的生效裁判,税务机关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B.税务机关拒绝履行法院的生效裁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C.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拒不履行税务具体行政行为,又不在规定的期限内起诉的,作出该税务具体行政行为的税务机关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D.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延迟履行税务具体行政行为的,作出该税务具体行政行为的税务机关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13.税务机关采取的强制执行措施则主要有以下哪几种?

A.加收税款滞纳金                     B.强制扣缴税款

C.加处罚款以及强制扣押               D.强制扣押、查封、拍卖财产

14.税收行政赔偿责任的构成应具备以下哪些条件?

A.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的行为违法

B.存在损害事实

C.税务行政侵权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D.税收行政赔偿的侵权主体是行使国家税收征收和管理权的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

15.税收行政赔偿中应予赔偿的范围包括下列哪几项?

A.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己的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

B.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行为

C.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行为

D.税务机关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造成损害的

三、名词解释

1.税收行政复议

2.税收行政复议基本原则

3.税收行政复议管辖

4.税收行政诉讼

5.税收行政诉讼的执行

6.税收行政赔偿

7.税收行政诉讼参加人

8.税收行政复议范围

四、简答

1.简述税收行政复议的特征。

2.简述税收行政诉讼的特征。

3. 简述税收行政复议的程序。

4.简述税收行政赔偿的范围。

5.简述税收行政诉讼的范围。

6.简述税收行政赔偿的构成要件。

7.简述可予复议的税务具体行政行为复议范围。

五、论述

试论税收行政复议基本原则。


第二十七章习题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C

2.A

3.D

4.A

5.C

6.C

7.B

8.B

9.D

10.B

11.D

12.C

13.D

14.D

15.C

16.D

17.C

18.B

19.D

20.A

二、多项选择题

1.ABCD

2.ACD

3.ABCD

4.ABCD

5.ABCD

6.ABD

7.ABC

8.BCD

9.ABCD

10.ABCD

11.ABD

12.ABC

13.ABCD

14.ABCD

15.BC

三、名词解释

1.税收行政复议是指税收相对人不服税务机关在税收征收和管理活动中作出的税务具体行政行为,向法定税务行政复议机关提出申请,税务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对原税务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与适当性进行审查、认定和裁决的一种具体行政行为。

2.税收行政复议的基本原则是指贯穿于税收行政复议活动的始终,反映其特点,体现其精神实质,对税收行政复议活动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基本准则。

3.税收行政复议管辖,是指税务行政复议机关之间以及税务行政复议机关与其他行政复议机关之间受理税务行政复议案件的具体分工和权限划分。

4.税收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所实施的税务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对被诉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和裁判的诉讼活动。

5.税收行政诉讼的执行,是指人民法院和税务机关按照法定程序,对已经生效的法律文书,在义务人拒不履行义务时,强制其履行义务,保证生效法律文书的内容得到实现的活动。

6.税收行政赔偿又称税务行政赔偿,是指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害,由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由致害的税务机关作为赔偿义务机关代表国家予以赔偿的一项法律救济制度。

7.税收行政诉讼参加人,是指作为税收行政诉讼主体,起诉、应诉以及参加到税收行政诉讼活动中来的人。税收行政诉讼参加人包括原告、被告、共同诉讼人、诉讼中的第三人和诉讼代理人。

8.税收行政复议范围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税务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税务行政复议机关提出申请,由复议机关受理并解决税收争议的权限范围。

四、简答

1.税收行政复议具有以下主要特征:

1)税收行政复议的双方当事人是固定的。

2)税收行政复议以税收争议为客体。

3)税收行政复议是一种行政司法行为。

4)税收行政复议是一种行政救济机制。

2.税收行政诉讼具有以下特征:

1)税收行政诉讼要解决的是一定范围内的税收争议。

2)税收行政诉讼的当事人具有恒定性。

3)税收行政诉讼是一种司法活动。

4)税收行政诉讼的核心是审查税务机关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

3.税收行政复议程序是税收行政复议行为的重要环节,其主要包括申请、受理、审理和决定四个环节。

1)税收行政复议申请。指税收相对人认为税务机关的税务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有管辖权的税务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对该税务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和处理,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一种意思表示。

2)税收行政复议受理。对符合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自复议机关法制工作机构收到之日起即为受理;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应书面告知申请人。

3)税收行政复议审理。指税务行政复议机关对申请复议的案件进行实质性审查的活动。

4)税收行政复议决定。指税务行政复议机关在查清复议案件事实的基础上,根据事实和法律,就有争议的税务具体行政行为所进行的裁判。

4.国家应予赔偿的范围包括侵犯公民人身权和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财产权两个方面。

侵犯公民人身权的赔偿范围主要有: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行为;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行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死亡的行为;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死亡的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

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财产权的范围主要有:违法征税行为;违法作出税务行政处罚行为;违法责令纳税人提供纳税担保的行为;违法采取税收保全措施的行为;违法采取税收强制执行措施的行为;税务机关不予依法办理或答复的行为;税务机关违法通知出境管理机关阻止出境行为;税务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5.税收行政诉讼的范围是人民法院受理税收争议案件范围的简称。这一范围决定着司法机关对税务行政行为的监督范围,也决定着税收相对人行使诉权寻求司法救济的范围。

1)可诉税务行政行为的范围。税收相对人不服税务机关作出的征税行为时,必须先经过税收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才能向人民法院提起税务行政诉讼。税收相对人对除税务机关作出的征税行为以外的税务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时,既可以先向税务机关要求复议,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税收行政诉讼。

2)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事项:税务抽象行政行为;税务机关对其工作人员作出的奖惩、任免等与其公务员身份相关的权利义务的决定;不具有强制力的税务行政指导行为;驳回当事人对税务行政行为提起申诉的重复处理行为;税务机关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务不产生实际影响的行为。

6.税收行政赔偿的构成要件是指税务机关代表国家承担赔偿责任所应具备的前提条件。税收行政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主要有:

1)税收行政赔偿的侵权主体是行使国家税收征收和管理权的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

2)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的行为违法。

3)存在损害事实,即损害结果已经发生。

4)税务行政侵权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7.可予复议的税务具体行政行为复议范围主要有:

1)税务机关作出的征税行为。

2)税务机关作出的责令纳税人提供纳税担保行为。

3)税务机关作出的税收保全措施。

4)税务机关未及时解除税收保全措施,使纳税人等合法权益遭受损失的行为。

5)税务机关作出的税收强制执行措施。

6)税务机关作出的税务行政处罚行为。

7)税务机关不予依法办理或答复的行为。

8)税务机关作出的取消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行为。

9)税务机关作出的通知出境管理机关阻止出境行为。

10)税务机关作出的其他税务具体行政行为。

五、论述

1.税收行政复议的基本原则是指贯穿于税收行政复议活动的始终,反映其特点,体现其精神实质,对税收行政复议活动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基本准则。税收行政复议具体包括以下基本原则:

    (1)税务行政复议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复议权的原则。它包括两层含义:税务行政复议机关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定权限和程序受理和审理复议案件;在复议机关进行复议时不得偏袒一方、违背事实真相或违背法律。税务行政复议机关必须严格依法行使复议职权,不受其他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非法干涉。

    (2)全面审查原则。税务行政复议机关对申请复议的税务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与适当性及有关税务抽象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全面审查。

    (3)合法、公正、公开、及时、便民原则。

4)一级复议原则。税收争议案件经一个税务行政复议机关的一次复议后即告终结,申请人对复议决定不服的,不能再向税务行政复议机关的上一级税务机关或原税务行政复议机关要求复议。

5)复议不适用调解原则。

(6)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原则。税收相对人认为税务机关的税务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而提出复议申请,复议机关在受理之后,在复议期间,不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